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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节
    ☆、第9章 偶遇

    黎希提着金光闪闪的鸟笼,大方的给了老板一笔让宁氏知道了,非得心痛得睡不好觉的银子,大摇大摆就出去了。

    “美人儿!美人儿!大美人!”杂毛鹦鹉知道这位是它以后的金饭碗,振翅抖腿,鸟毛乱飞,上窜下跳好不兴奋。

    黎希啧了一声,这扁毛畜生还真活泼。

    金宝管着黎希的钱袋子,小脸皱成了苦瓜,简直欲哭无泪。虽然知道他家少爷出门就是来败家的,可是白花花的银子花出去,他的小心肝儿都一抽一抽的。早知道就不出来了!银宝已经恨不得拿头撞墙,拼命瞪着金宝,他可不敢瞪自家少爷。

    “走了。”黎希喊了一声拿眼刀子互戳的小厮,颠啊颠继续往前走。

    “是!”两个贴身小厮拉长了调子,简直快断气了似的。

    黎希相当嚣张的带着打手新宠逛遍了整条街,没有再找到什么好东西,发现肚子也饿了,就出了花市打算找个酒楼吃饭。

    “安康!”这还没走出多远呢,黎希就听到一声撕心裂肺的大吼,尾音拉的老长。安康是黎希的字,一世安康,这是他爹娘的心愿。

    只见街上行人惊呼不断,哭爹喊娘,黎希是瘟神,那位就是阎王了,呼啦啦街上人又跑光了!

    “泥蛋儿?”黎希绷着一双只剩一条缝的眯眯眼,语气略带诧异!

    “安康啊!哥哥想死你啦!”

    然后黎希眼前一花,就被一猴儿当树给挂上了……

    金宝银宝傻了眼,连黎希笼子里的杂毛鹦鹉都单腿立着,舌头半吐,“美人?”僵住了。

    黎希嘴角一抽。

    “猴子”挂了一会儿,又蹦下来,围着黎希翻来覆去,摸来摸去,不知道的还以为这爷癖好特殊呢。

    “去去去!别动手动脚的,爷只喜欢美人!”黎希一巴掌拍开那双罪恶的手,后面气喘吁吁的小厮护卫们才追上来。

    “少……少爷!别跑那么快啊!”这人的小厮们都快被自家主子玩死了。

    “安康,你没事就太好了!听说你被陈家小子欺负了,我本来打算帮你报仇,结果不知道怎么的被我爹给知道了,直接把我禁足,还不准我上门去看你,我好苦啊!天天被那群老头子逼着念书……”

    黎希还没说话,这人就噼里啪啦大吐苦水,把自己说得好不可怜。

    “行了行了!咱们去云香楼,爷请客。”不就是想宰他一顿吗?他还怕这个?

    果然,郭厚眼睛一亮,攀着黎希的肩膀,“还等什么?走啊!”

    “走吧。”一大波人浩浩荡荡转移了。

    “对了,安康,你能不能别叫我泥蛋了?这只是小名!小名!我娘都不叫了!”现在敢叫这位爷泥蛋的除了他家人就只有黎希了。

    “知道了,厚兄。”

    “还是感觉怪怪的……”郭厚挠头。

    郭厚是当朝长公主文敏公主的幼子,皇帝是他的亲舅舅,他爹是威武侯,端得是身份贵重了。

    他也是黎希唯一一个还惦记着的好兄弟,也是一个和他一起混的小纨绔。都说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读了那么多圣贤书,那些满口仁义道德的人最后可能还比不上一个街头游侠儿有良心呢。

    黎希落难的时候,那群整天跟在他后面,从他身上捞了无数好处的人都一哄而散,最后也只有这么一个兄弟还惦记着他,想救他。虽然最后也没有成功,黎希却记住了这份情意。

    至于郭厚为什么没来看他,他还是知道原因的。因着郭厚是文敏公主最小的幼子,而且还从小还体弱多病,完全是娇宠着长大的。所以嘛,这性子……呃,比较不服管教。

    郭厚和他,还有一群京城纨绔经常混在一起,文敏公主知道了,也只是训斥几句。他爹倒是想把他掰成他几个哥哥那样的。这次黎希又干了“好事”,郭厚还嚷嚷着报仇,这不是添乱吗?干脆把这小子关家里“修身养性”了。

    至于这效果嘛,这小子已经跑来找黎希了,结果已经非常明显了。

    “咦,你怎么买了这么一只杂毛畜生?”郭厚指着黎希手里的鸟笼,“你要是喜欢这些扁毛畜生,回头我送你一对极品画眉,你这只鸟怪丑的。”

    “王八蛋!你才丑,你才丑!哥这么英俊潇洒!”杂毛鹦鹉不满的嘎嘎叫,翅膀从鸟笼缝隙钻出来乱挥。

    “哟呵!”郭厚看得啧啧称奇,“它难道还听得懂我说话吗?”

    “当然听得懂了!王八蛋!”鹦鹉叫嚣。

    郭厚这回真是震惊了,“安康,你这鸟看起来不简单啊!有名字了吗?”

    黎希撇了一眼,“黎潇洒。”

    “……”

    郭厚无语,“黎潇洒?怎么不干脆叫黎英俊?”

    黎希淡定道,“我庄子里有一匹叫黎英俊的马。”

    郭厚被噎住了。

    后面金宝银宝差点摔个马趴,少爷别给马和鸟取那么古怪的名字啊!

    郭厚只是惊奇了一会儿,也就不在意了,只是一只会说话的鹦鹉而已,到了云香楼,他的注意力就被美食给勾走了。

    “黎世子!郭少爷!”

    黎希在酒楼前遇到一群他一点都不想见到的人。这些人消息还真灵通啊,这么快连他们的目的地都知道了。

    宁旭尧谄媚的笑着,走到黎希身边点头哈腰。这宁旭尧往日里是他的头号跟班,撺掇着黎希干了不少“好事”,黎希那好名声,这位爷可真真是功不可没呢。

    黎希见着宁旭尧只是从鼻孔里哼了一声,以前不知道,现在他还不清楚宁旭尧就是宁氏安排在他身边的人吗?宁家一个小小的庶子而已,只要听那边的话,他就可以得到好前程,上辈子黎希失势以后,这位爷可是趾高气扬的来找他炫耀过呢。

    这辈子还想踩着他上位吗?做梦去吧。

    黎希正眼也没给他,大摇大摆就往里面走了。

    宁旭尧被晾在外面,神色扭曲了一下,只是马上又恢复了那副卑微,小心翼翼的样子。

    “宁兄,世子爷这是?”跟着他的纨绔们都迟疑了,往日里宁旭尧在黎希身边混得开,很有脸面,他们都要给他几分面子。现在看来,宁旭尧这是失宠了?

    宁旭尧眼中闪过一丝怨毒,毕竟还没修炼到日后那般不动声色,有点僵硬道,“世子爷大概心情还没恢复过来,而且咱们这么长时间没去找他,世子爷可能恼了,等他消了气就好了。”

    他这话说得在理,好些个纨绔们就放下了心,不过还是有几个神色凝重。他们都是些庶子,外室子之流,巴结上黎希已经是天大的造化了,家里人知道,他们才能有几分脸面。如果世子爷厌弃他们了,他们又没个本事没个靠山,日后的日子可就难了。

    “安康,你不邀请你那些跟班上来吗?”他们上了二楼,寻了一个靠窗的雅座,郭厚才有些诧异。

    黎希把鸟笼搁桌子上,交代金宝银宝,让他们带着一众下人去一楼吃饭,才道,“爷才没那么好心请看不顺眼的人吃饭呢,看到他们都没胃口了。”

    郭厚就笑了,“我也挺讨厌他们的。”说完就招呼小二,点了一大桌子好菜,全照着最好最贵的来。

    黎希嘴角抽了抽,点那么多吃得完么?不过看他兴致勃勃的模样,黎希也就不说什么了。

    ……

    “楚兄,你看,那不是总爱跟在你身后的那个小胖子吗?”范阳秋突然指着楼下的入口处,大呼小叫。

    被他称之为楚兄的男子,大概十五六岁的模样,身量修长,面冠如玉,着一身墨色锦袍,神色十分冷淡。

    闻言,男子眉头微蹙,目光却是往同伴指着的方向看了一眼,随即露出一丝厌恶的神色。

    黎希怎么会知道他在这里?

    想到黎希总爱不顾他的意愿巴着他,简直就跟吃了苍蝇一样难受。那家伙真真是阴魂不散。

    范阳秋见他脸色难看,想到这人厌恶那小胖子的态度,马上又尴尬道,“说不得他们也是来吃饭的。”

    楚锦钰却端起酒杯,“范兄,今天这顿饭可能吃不成了,我敬你一杯,咱们下次换个更好更隐蔽的地方。”

    范阳秋更加尴尬了,心道那小胖子还真是可怜,都被讨厌到这份儿上了。上次他可还看见小胖子被楚兄拒绝,那一副快哭出来的小模样,怪可怜的。

    范阳秋举杯,“没事,楚兄,下次咱们再约上三两好友,到郊外去聚会。”

    饮完杯中酒,楚锦钰准备走人,可是黎希已经在楼梯口,要是他现在下去可不是正好和他撞上了吗?

    楚锦钰犹豫了一下,打算等黎希上来了,他再下去。

    谁知黎希和姓郭的两个少年直接进了一间雅间,人家根本没出来了。

    楚锦钰心中奇怪,步子也没挪动了。

    直到进进出出的伙计们送进去一盘一盘的美食,好嘛,人家还真是来吃饭的。

    范阳秋咳嗽了一声,也不揭穿楚锦钰的尴尬,“楚兄,那在下就先告辞了。”

    楚锦钰心中恼怒,与范阳秋告别以后,甩袖便走了。

    留下范阳秋无语的摸了摸鼻子。

    ☆、第10章 熟人

    此时,距离京城十多里外的官道上正行着一辆朴素的马车。

    赶车的是一位年迈的老车夫,车厢里面坐了一个大概十一二岁的小女孩,还有一个年迈的老嬷嬷。

    小女孩穿着一身洗得发白的粗布麻衣,一头干枯发黄的头发拿红头绳扎成了两个小包包,脸色也是蜡黄蜡黄的。瘦骨伶仃的小身板略微缩瑟着,似乎有点害怕身边的嬷嬷。

    老嬷嬷咧着一口大黄牙,不屑的瞧了瞧小女孩,“小姐,你可是大户人家出生的,别那么小家子气。你看城里面那些小姐公子哥,那气质,那身段,你想要荣华富贵,那就得好好学着点。”

    小女孩头低低垂着,支支吾吾道了一声,“知道了,嬷嬷。”

    那老嬷嬷又白了她一眼,不再说什么了,却从包袱里面摸出来一个酥油大饼,大口大口啃起来。

    小女孩悄悄抬头看了一眼,摸着自己饥肠辘辘的肚子,不自觉的咽了一口口水,眼中闪过一丝愤恨。

    这个该死的老畜生!

    仔细观察,小女孩的眼睛里根本没有半点怯懦,反而显得无比镇定。眼珠子咕噜噜转着,对未来的憧憬,对现实的恼怒,各种情绪酝酿其中,最后都沉淀下来。

    虽然低着脑袋,却有一种高高在上的骄傲感。这老货,等她回到了家,恢复了应有的身份,看她怎么收拾她!

    没错,黎静仪是穿过来的。

    她来自二十一世纪,还是个大学生。

    那天她放假回家,结果在路上出了车祸,一睁开眼就跑到了这鸟不拉屎的古代了,还穿在了一个刚刚被淹死的小女孩身上。

    刚穿过来的时候,黎静仪看到这身体的情况和周围的环境,简直把她吓坏了,那可是一穷二白的节奏啊!莫非是想让她来个“穿越农家女种田记”?分家斗极品,带领包子爹妈种田发家,然后偶遇高富帅,最后成为皇后,王妃,最不济也是个官夫人之类的?

    黎静仪傻了眼,她在家里也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现在的大学生,又不是农业大学的,哪里会种什么田?

    黎静仪那个着急啊,想着既然穿越了,那就该有个金手指吧?空间?异能?系统?可惜,翻遍了全身,她也没找着,难道穿越大神就让她这么一穷二百穿过来?这不是要她的命吗?

    莫非是让她来改革古代的饮食文化?搞现代化商业?对了,她最喜欢的糖醋排骨怎么做的来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