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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多年不见(小修)
    亲爱的爸爸:

    你好吗?我很好!我想念你了…不知道你最近很忙吗?以前看你写的信里说乡下里的风景很美,还有你种的花不知开了吗?我都很想看看,不知道我能不能去你那住一段时间,看看风景,看看花呢?如果可以的话,请给我回信吧。

    祝你一切安好!

    爱你的女儿

    贝贝

    程思贝万分艰难才写出一封颇为简短的求助信,如果不熟悉她的人,可能发现不到她真实的意思,幸好收信人是多年来跟她通信的爸爸。

    那人跟他通信已有差不多十年时间。

    程思贝这几天来回在脑海里搜寻爸爸残留的印象,结果好像只记得他十分高大,曾经轻易的把她举高放在肩头,其他的都记忆不多。父母离婚十年,十年来从未见过面。

    妈妈林绮罗对爸爸的事情,更是讳莫如深,轻易不提起。只有在她喝醉酒时,偶尔吐露几句。

    拼凑出来程思贝所知的大概是,妈妈从小在农村长大,非常向往大城市的生活,高考后也特地选远离农村家乡的,大城市里的大学,就是为了摆脱旧时生活。

    他们是在高考后的庆祝联谊活动认识,朋友又带一些朋友,没多久就有了程思贝,为此妈妈还延迟了一年入学。听说那几年两个人见面也不多,后来各自念完大学毕业,才领了证。

    妈妈以为终于苦尽甘来,结果爸爸不知为什么,硬要搬到广东那边的农村居住,起初妈妈晴天霹雳,难以接受。但她以为爸爸很快会改变主意,于是便陪着他搬了过去。可是一年过去、两年过去,他没有离开的意思。

    这下林绮罗不淡定了,她不能在农村里浪费时间,她不甘心,吵了很多次,后来终于知道改变不了,于是便离婚了。那一年,程思贝才五岁。

    程思贝不知道妈妈能从爸爸那里拿到多少钱,只知道应该不少的。多年来她们母女的生活都不差,不说什么,想要的东西,想学什么兴趣班,她只要写信给爸爸,没几天妈妈帐上便会收到钱。

    这次是她跟妈妈说要去跟爸爸住一段时间,做这个决定并不容易的。

    林绮罗前年撞了大运,认识了一位长相英俊,四肢发达的中超足球员郑少聪。虽然她离婚后认识的男朋友一个个都不差,但郑少聪为人爽直阳光,喜欢运动,无不良嗜好,而且最重要的…他愿意结婚。他家人也好说话,没多久他们便领了证,预备等球季完了他们再补办婚礼。

    郑少聪的职业原因,球季期间他需要主客场作赛,所以每隔一个礼拜就要离家出门比赛,林绮罗当然想陪着他。郑家父母的意思也是儿子结婚就是需要有个贴心人在身边照顾,让他没后顾之忧的争取成绩。

    这样程思贝便变成了个绊脚石,本来是考虑让她住校,但是程思贝本来就不是个很活跃开朗的性子,学校里面朋友不多,而且高一中途转住校,还要跟舍友磨合,其他人也未必能接纳她,更影响她学业。

    母女俩讨论了几次,让程思贝跟着爸爸生活的选项不知怎么就出来了,信写出去之后,那头很快就回覆了,细节敲定也极为迅速。不知不觉,程思贝便被塞上了高铁,原来是想买的机票,只是距离爸爸住那地方,下飞机开车还要很久,还不如坐高铁。

    选了最快一班车,车程时间6个多小时。坐着坐着,程思贝有几度都想下车,对于远方的未知,她非常担心。把鸭嘴帽子拉下来掩着小脸,在坐位上偷偷地流了几滴泪。

    程思贝今年十五岁,读高一,她得到林绮罗的遗传,皮肤白皙,巴掌大的小脸,五官精致细腻,只是她嘴角不像林绮罗的向上微开,永远的有种微笑着的甜蜜感觉。

    她的嘴角微微向下,不笑的时候有点严肃端庄,她右边脸近嘴唇的地方,有个小酒窝,一笑却很甜美,整个感觉完全不同。

    但她这地方跟林绮罗一点也不像,因为妈妈没有酒窝。偏偏左邻右里一问起她这酒窝是打哪来的,总要扯上那位妈妈都不想提起的前夫,这使她挺郁闷的。

    尤其她说话时、笑起来时,酒窝特别明显,这一点就让她开心不起来了,自然是少笑少说话。小时候,她都会不时打打自己的脸,好想把那酒窝打掉的。

    她性格喜静,在人群里突出会感觉不舒服,小时候妈妈还曾带她去参加芭蕾舞班,想改变她这又静又闷的个性。小小的娃儿穿上可爱的芭蕾舞服,美得不可思议,妈妈还替她拍了很多照片。但她自觉手脚不灵活,又不喜成为人群焦点,学了一阵就不学了。

    由于不敢笑,不想露出酒窝,别人看她好像有点高傲又严肃,她也不是会主动跟别人攀谈的人,自然便变了边缘人。

    跟她同年纪的男生也未开始对女生感兴趣,故而很多时班里同学们自动忽略了她,其实要真说起来,全班、甚至全级同学,可能都没有女生长得比她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