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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一十一章 急转直下
    聂小蛮向她瞟了一眼,答道:“我以为你是个聪明人,又是读过些书的,本来我希望你能自动地开诚布公,那或许可以把你自己从嫌疑中洗脱出来。现在你既然不肯明言,我也不能不费些口舌了。只不过,你说和我说,这可就不一样了,现在既然你不愿说,那么这性质就变了,就由我来说吧。裘小姐,据一般人猜测,你真是有行凶的嫌疑。”

    裘素英突然仰起头来。

    她的执白手巾的右手,本来安放在她的膝上,这时突然也举了起来,急忙地按到她的嘴上去。她的瘦损的面颊,也变得灰白异常。她向聂小蛮呆瞧了一下,刚才答话。

    “大人,这岂不是笑话?我怎会谋害我的父亲?

    聂小蛮仍很安静地答道:“这句话来看好似突兀,但说这句话的人,对于事实和动机,却是都有根据的。”

    “什么根据呀!”

    “从事实方面讲,你是第一个发觉这案子的人。根据当时的情形,你尽可以上楼去行施了凶谋,然后回下楼来,到房里去发声呼叫。因为那时候楼上只有那个瘫子,楼下的人都已睡着。你的卧室虽和你的外祖母毗连,但厢房中有长窗可以出入。你的行动只须秘密一些,就尽可以自由而不受阻碍。”

    裘素英的头又低下着,安静了一下,似乎在考虑什么相当的答辩。

    她作强笑道:“这真是想入非非了!敢问大人,我为什么要干这种可怕的事?

    聂小蛮道:“这自然也有根据的。据调查所得,你并不是他的亲生女儿。他和你的感情也不很好,并且他是一个纵欲无度的色鬼,你又曾给过他一张你的画像。呵呵,这些都要我一一道来吗?”

    她的头抬起来了,身于突然一震,仿佛要站起来的样子,又好像没有气力。接着,她突然乱摇着两手,用一种峻咽的声音,阻止聂小蛮的话。

    “大人,请你不要说了。这些话真是太可怕!我并没有干这样的事。坦白说,我虽怨恨他,但真是没有这样的心思,更没有这样的胆力来干这可怕的事情。老爷,你能相信我的话吗?”她说到这里,语声中带着哭声,她的眼圈一红,几乎要流出泪来。

    聂小蛮便趁机表示他的同情,他作安慰声道:“我可以相信你的,并且也猜测你干不出这种事来。不过在眼前这种情况之下,我虽有成全你的意思,却也觉得爱莫能助。”

    素英似得到了一些希望,揉了揉眼睛,急忙道:“大人,你既然相信我,怎么不能给我洗刷一下?”

    聂小蛮摇了摇头,叹道:“我很抱歉。你想,你自己既然不愿意洗刷嫌疑,我怎能够代你洗刷呢?”

    “老爷,这句话什么意思?我怎么不愿自己洗刷?”

    “你自身既处于嫌疑地位,却又把谎话骗人。我现在所以请你到这里来,原想给你一个洗刷的机会。但据张逸思告诉我,你又咬定牙关,绝对不肯说一句实话。在这种情况之下,你想我又用什么方法成全你呢?”

    裘素英的下巴,又差不多接触了她的胸口,她的颤动的两手,似乎在用力拉扯她手中的那块白巾。景墨以为聂小蛮这一种反逼的计划,也许有成功的希望了。不过,两人静悄悄地等了一会,她仍旧没有表示。

    聂小蛮仍操着柔和的语调,说道:“裘小姐,你应该明白,眼前这一种僵局,完全是你自己造成的。你为什么把谎话骗人而不肯实说呢?譬如你告诉我们,你从睡梦中听到了楼上的呼声,刚才爬起来呼叫,实际上这句话你只能哄骗不懂人事的孩子。我们知道你舅舅的呼声,只是魔鬼梦呓的喘息,绝不能惊醒人家的睡梦。即使那声音能使你惊醒,你怎么会立即联想到楼上已发生了凶剧,所以就骇呼起来?这都是情理上讲不通的。况且你那时穿得整整齐齐,更不像是从睡梦中惊醒而仓卒爬起来的。你想你所处的地位既很危险,案发以后,你又用谎话掩饰,又怎能禁人家的怀疑你呢?”

    素英的头虽仍低着,但苏景墨因为和她的距离不远,可以看见她的额头上满缀着细细的汗珠,她的白巾又按到了嘴上去。她的隐隐隆起的胸口,也起伏得很急,可见她精神上所受的刺激,这时已到了最紧张的层度。

    聂小蛮继续说道:“裘小姐,我已经说过,我是有意成全你的。人家虽已经拟定了你犯罪的推理,但因为我的反对,还不曾有过什么直接的行动。不过,你此刻若想脱离这种危险的情形还来得及。你得好好利用这最后的机会,洗刷你自己的罪嫌。只有你想帮自己了,我才能帮你。”

    素英又长吸一口气,才道:“我自己怎样洗刷呢?”

    聂小蛮忙应道:“你只须把经过的事实,开诚布公地说明白,那你就可以把你自己从嫌疑的罗网中解放出来了。”

    她沉墨着又想了一想,突然下定了决心地说道:”好,我也顾不得别的了!我来说明了吧!”

    正义观包括两个要素。一方面,每个人都意识到自己有畅通无阻地活动的权利,并且意识到这些畅通无阻的行动带给自己的利益,这是积极的因素。另一方面,每个人都意识到了,自己的权利受到其他人类似主张的限制,这是消极的因素。这两个构成要素中的两个对立特性尤其值得注意。

    毫无疑回,与低等生物一样,人类一个群体或种类的毁灭,并不意味着整个物种的毁灭。这意味着,诸如为族群利益而存在的自我约束义务在程度上要低于照顾子孙后代而存在的自我约束义务,倘若不如此,整个物种就会消失;为族群利益而存在的自我约束义务在程度上也要低于将行为限制在社会条件所允许的限度之内这一义务,倘若不完全或部分上如此,这个族群就会瓦解。由此,在这种意义上,通过维续构成一类物种的每一族群来促进整个物种的维续,必须被视为一种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