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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1 章
    昨夜下了一整夜的雪,第二日天晴,难得太阳极好,凌云釉便把书搬到院子里来晒。她站在院子里的红梅树下练字,练得正是墨昀给她的《十七帖》。

    这里是墨昀僻给凌云釉的新居所,带了一个前院,凌云釉前两天搬到了这里,她让人在院子里置放了一个美人榻,铺上厚厚一层羊绒毯,出太阳的时候,如果不用练剑,她喜欢窝在榻上看书。

    林然端着茶水糕点走过来,见她练字练得太忘我,发髻松了都没发现,抬手帮她将坠下来的发丝撩到耳后。

    凌云釉扬起脸,浅浅笑了,“林姐姐。”

    墨昀把月见居分给她的时候,让她从武婢里挑两个,既能护她安全,也能照料起居。凌云釉拒绝了,只向他讨了临芳苑的林然,墨昀没说什么,允了。

    林然把托盘放在石桌上,拔下玉簪,从袖子里拿出一枚玉梳替她梳发。

    林然手巧,编发的动作十分熟练。

    “林姐姐,不用这么麻烦,随便挽一个髻就可以了。”太阳已经西斜,等天黑以后,又要拆,凌云釉嫌麻烦。

    “好了。”林然为她插上簪子,顺手理了理发辫。

    凌云釉叹了口气,“从前在临芳苑,我就十分羡慕你这手编发的本事。”

    林然倒了杯热茶递给去,“小姐若是喜欢,以后我每天变着花样得为你梳。”

    凌云釉绽开笑颜,“那可太好了。林姐姐,我不是说过,以后还是称我云釉,总是小姐小姐的,我听着别扭。”

    “你我如今身份有别,小姐虽不计较,可我却不能不懂规矩。”见她不打算练了,林然将毛笔放进笔洗里轻轻濯洗。

    凌云釉也不再勉强,“那以后再外人面前就称呼我为小姐,私下里还是唤名字好不好?”

    林然不由失笑:真是孩子心性。

    “若是叫成习惯了,在墨堂主和几位银衣使前叫漏嘴了,说我不懂规矩便罢了,若是说小姐连个下人都管不好,可怎么办?”

    凌云釉噗嗤一笑,想说,那几位爷才没功夫注意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最后作罢,也由她去了。

    看林然小心翼翼卷起她练过的一叠宣纸,她才后知后觉自己已经练了接近两个时辰了。等注意力一放松,就觉得脖子僵硬,右手臂发麻。

    她转转脖子,甩甩手,又伸了长长一个懒腰,才将林然倒的茶喝下,杯壁上凝结了小小的水珠,茶已经温了。

    “对了林姐姐,你与烟雨堂的婢女关系怎么样?”

    笔洗里的水都被墨染黑,林然打算换了水再把毛笔重新洗一遍。“你是知道的,交心的没有,但是能凑堆说闲话的,还是有那么两三个。”

    这便是凌云釉看中林然的原因了。

    林然不仅蕙质兰心,还是个好听不好说之人。没有坏心眼,但却极为懂得明哲保身之道。在临芳苑不受器重,但也没人记她的仇。她一直搞不明白,当时林然不避忌同她交好,为何丁嫦却从未利用她来威胁打压自己?

    若是雅安能有林然一半聪明,或许……凌云釉有些气闷,解开红菱袄最上一颗盘扣。

    临芳苑的婢女虽不值钱,但却是个可以和枭阁千眼媲美的存在,若是利用好了,那在整个枭阁之中,处处都可以有自己的眼线。

    “林姐姐,这两日,你想办法帮我打听一下,烟雨阁现在是个什么形势,几位幽若谁最为得宠,近来有没有发生什么大事?鸡毛蒜皮的小事也无所谓,比如谁和谁争风吃醋之类的。”

    林然点点头,“小姐放心,差不多明日就能有消息。”

    林然端着笔洗离开,凌云釉忽然叫住她。

    “顺便帮我打听一下,卞松月的近况,越详细越好。”

    若说烟雨堂的大事件,要数明昔被爱重的男宠毒瞎双眼,男宠私逃下山这件事了。粱阿一走,阳平知道虏获明昔芳心的机会来了,他在这个节骨眼上嘘寒问暖,明昔说不定会心软,看到他阳平的好处。

    阳平花了好大功夫找了一些明目的珍稀药材给明昔送过去,不仅没得到好脸色,还被明昔冷嘲热讽了一番。

    阳平黑着脸从扶风院出来,撞上了卞松月。这位姑娘入堂不久,可不知是不是因为脸蛋太俏,白晋对她格外爱重,亲自指点武功不说,这姑娘不是中原人,对中原的文化不算很通,白晋再忙都要匀出时间教她读书。阳平有次看到她手里捏的是一本《捭阖策》,当时就十分好奇为何白晋一来就教她读这么生涩枯燥的书。白晋喜欢读《捭阖策》,也曾经建议他读这本书,但他提不起兴趣,翻了两页就扔到一边去了。

    换作平时,阳平至少会和卞松月打声招呼,毕竟是个罕见的美人,试问哪个男人能真正忽视这样的美人呢?

    今天不行,比起白晋的喜怒不形于色,他还差得太远。

    卞松月经过他身边,他只微微颔首,就当打过招呼了。

    “阳公子。”

    阳平曾经好奇过,为什么异域女子的声音里会带着江南特有的软糯。卞松月的声音还不是纯粹的软糯,像江南的一种糕点,里面由糯米制成,外面包裹的是一层脆脆的酥皮。他第一次听她说话,就被她的声音迷倒了。

    可今天,他完全没有欣赏的雅兴。

    “有事吗?”

    除了糯中带酥的嗓音,卞松月最勾人的是她的笑容。她一笑,嘴角带着眼尾上扬,整张脸都生动起来。“阳公子才从明昔姑娘那么出来吗?你看起来不是很高兴,莫非是明昔姑娘又冲你发脾气了。”

    被个女人羞辱总不是光彩的事,阳平心中越发不悦,“松月姑娘没有其他事,我就先走了。”

    可卞松月没打算就这么放他走。“即便粱阿背叛她,毒瞎了她的眼睛,她心里有恨,也绝对不会因此轻视了粱阿。相反,她会更为欣赏他。知道为什么吗?”

    阳平停下来,转过头。

    卞松月缓缓朝向他走去,声音越发酥软,“因为粱阿,一个身份低贱的男宠,都敢反抗她,公然背叛她,甚至给她下毒,虽然可恨,倒也能称得上是真汉子做的事。”

    阳平握紧了拳头,长期隐忍的愤怒将他的伪装撕开一条裂缝,露出他的毁灭欲望。

    卞松月睫毛闪动,恶毒的算计压在眼皮底下。

    “我若是明昔我也看不上你,她随随便便威胁你两句你就怂了,不敢拿她怎么样,被她吃得死死的。女人都喜欢比自己强的人,看看明昔对白晋,对徐飞白与秦州的态度就知道,在她心里,你比不上粱阿,比不上白晋,甚至比不上与她立场敌对的人。从前就罢了,现在她眼睛瞎了,看不见了,你还是不敢拿她怎么样。阳平,你怎么就活得这么窝囊呢?”

    卞松月的话将阳平的怨气撕出一道深渊,被压制的尊严缓缓冒顶。卞松月站在原地看他调转方向,走到扶风院门前的合欢树前,阳平反手一挥,整棵合欢树从中缝一分为二。

    卞松月望着金合欢的“残尸”,惋惜叹道,“金合欢很美的,可惜明年看不到了。”

    凌云釉最怕同贪狼对剑,就是个心眼只有针眼大的熊孩子,不知道徐飞白那个碎嘴的货在贪狼面上说了什么挑拨离间的话,凌云釉明显感觉到贪狼最近看她不爽。今日贪狼执着一根赤红长鞭,鞭长八尺,凌云釉第一次发现贪狼的鞭术不输剑术,桃花源艳三娘也使鞭,但跟贪狼一比,可差远了。

    红色鞭影以凌云釉为轴心,在一尺内困成一个方阵,凌云釉被困死在鞭影结成的天罗地网里。她一直不明白为什么以贪狼的心智能居四大隐卫之首,摇光擅谋,天权嗜杀,开阳定力超群,怎么看,都轮不到贪狼这个心智还没发育完全的半大孩子当老大。

    这下,她终于懂了。贪狼的真实水准尚且如此,那比他更厉害的徐飞白岂不是已经达到了万夫莫敌的境界?墨昀曾同她说过,徐飞白是五十年难遇的习武天才。

    衣裳破了好几处,凌云釉现在狼狈得没眼看。就在刚才,她差一点又失了方寸,准备捡着哪招打哪招了。

    很快,她冷静了下来。徐飞白的轻灵九剑里有一招的诀窍在于九虚一实,贪狼的鞭影是一个道理,无论多少道,都是虚影,因为长鞭只有一条。

    凌云釉微微喘气,凝神听周围的声音。墨昀曾专门训练过她的听力,让十名属下各持两把油纸伞,从树上抛下,二十把伞里唯有一把和其余十九把不同,墨昀说那把伞比其他的要重一些,所以无论是下落的速度还是破空的声音,都会不一样。她要做的,就是蒙住眼睛,从二十把伞中找出唯一一把不同的。

    一道鞭影甩来,夹杂了强劲的风声,带起凌云釉乌黑的发丝。凌云釉不再抵御鞭影的攻击,目光索定其中一道,提气向上掠起,足尖踩到的鞭影有形有质,她知道自己听对了。

    如走钢丝一般,她张开双臂踩着长鞭迅疾前行,在离贪狼只有一臂的距离时,她飞快踢出右腿,贪狼反应也快,向后平仰,躲过她那一脚。

    徐飞白抱着胳膊站在墨昀旁边,啧啧感叹,“这姑娘不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