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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节
    宋无道低头看住被攥成一团废铁的可爱小锅:“……”

    渺渺这是什么意思?

    想有哥哥陪着,不要大哥要三哥?

    所以他和思澈一起掉下水,妹妹会先救思澈对吗?

    宋无道的脸色阴了下来。

    可惜这脾气无处发作,毕竟思澈也是他重要的弟弟……算了,等会去其他位面搞点事吧,上次跟丧尸王没谈妥,他原本还有点耐心,这下子是打算彻底撕破脸了。

    他走上二楼,步伐沉重,眸光凉薄。

    要怪,就怪妹妹不邀请他一起出门吧。

    *

    周六,渺渺把三哥从床上铲起来,监督着他洗漱穿好衣服,将他按进计程车后座。一整套程完成下来,宋思澈依然是一脸神游太空外的放空表情。

    听到渺渺跟司机报完地址,宋思澈才缓缓开口:“我们去哪里?”

    “去我朋友雪笙家里。”

    “哦。”

    过了一会,他又把同样的问题问了一遍。

    渺渺无语:“你就是没睡醒。”

    “喔……”

    司机调侃道:“妹妹你拐卖人口啊!”

    宋思澈这才稍微回了下神,他摇摇头,刷了个很乖的表情:“我自愿的……”

    闻言,司机哈哈大笑。

    黎宅在本市一处特别郊的地方,计程车开了许久,开到幽静的山里,在一处高高大门前停下:“再往里面开就是私人住宅区了,妹子确定是这里吗?”

    “嗯,在这里放下我就好啦。”

    在快到的时候,渺渺就给黎雪笙打过电话了。

    她说她会从家里出来接他们。

    这会车一停下,渺渺就从大门前看到了黎雪笙。

    穿着红裙的黎雪笙整个人明艳大方,正朝她招手,且上前帮她拉开车门。

    “你们来啦!”

    黎雪笙看到渺渺旁边依稀还坐着一个人。

    想必就是渺渺口中超级优秀的三哥了。

    说实话,黎雪笙对他毫无兴趣。

    只是看在渺渺的面子上,肯定会客客气气地招待他,他别妨碍到她和渺渺培养感情就好了。

    渺渺先下了车,再拽着大脑一片空白的三哥出来。

    黎雪笙看到他了。

    山林间的阳光柔和,落在青年温软眉眼上,更剔透纯粹得带有一丝不染杂质的清纯感,他半阖着眼(困的),长睫压着眸子,与渺渺有七分相似的脸孔这刻就像受了委屈的孩子,懵懂得不知身在何处(困傻了)。

    ……

    坏了。

    黎雪笙发现……

    这个也好戳她的萌点!

    【恭喜宿主《开局白给:签到就有桃花运》的补完度增加了10%!】渺渺呆住。

    困得依然在神游的三哥跟在两人身后。

    黎雪笙挽着渺渺的手臂,小声说:“你哥和你好像啊!”

    这时,身后的三哥问:“我们在哪里?”

    渺渺扬声:“这已经是你第三次问这个问题了,是我朋友雪笙家。”

    三哥慢吞吞地应道:“哦……”

    回答完三哥的问题后,渺渺心情有点复杂。

    雪笙说三哥跟她很像。

    ……她难道,就真的这么像痴呆吗?

    第55章

    今日山林间起雾了。

    坐落在茂密深林里的豪华复式别墅就笼罩在淡淡的雾气,远远看去,就像是恐怖电影的开头。主人公对即将面临的惊悚事件有了不祥的预感,身边的队友却跟痴呆儿一样傻乐,直呼这山这水了不得,大自然的风光真迷人……

    好吧。

    渺渺回头看了一眼三哥。

    宋思澈没感叹周围的景色,渺渺一看他的表情,就知道他连自己身在何方都不晓得——双眸看上去澄澈剔透,不含一丝杂质?因为他不仅不含杂质,他什么也莫得,压根没在思考。

    脑袋空空,没有烦恼。

    渺渺尝试辩解:“其实除了脸,我们一点都不像。”

    “气质挺像,性格还不了解。”

    雪笙说道。

    一下子逮到两个合自己眼缘的存在,她对今日的“换装活动”更加期待了:“今天我家里没人,我哥一般不会离开房间,所以我们是自由活动的。”

    渺渺点点头。

    当雪笙推开别墅的门后,一个女佣立马迎了出来,动作麻利地把客人脱下来的鞋子放进鞋柜里,又快又坚定,不给客人亲自动手的机会——就这么一件小事,渺渺完全顺手就自己干了,这会被人伺候,倒有点不适应的乱了手脚:“啊,麻烦你了。”

    渺渺回头一看,三哥仍然是一脸神游状态。

    女佣在放好鞋子后看见他没换上室内拖鞋,便说:“请先生抬一下脚。”

    这是要连拖鞋也帮客人穿了。

    渺渺眉心一跳:“哥,换拖鞋。”

    宋思澈喔了一声,俯身弯腰很机械性地换上拖鞋。

    渺渺看得在心里叹气,第一次到女孩子的家里作客,三哥也不知道表现得好一点。虽然看女佣的举动,这种替雇主换拖鞋,绑鞋带这种小事应该见惯不怪,属于服务内容之一,可是连这点小事都要人照顾,多少显得有点废柴……

    这时候,渺渺的手机震动了两下。

    她拿出来看。

    《黎雪笙》

    [呜呜他真的好像古董瓷娃娃。]

    [我愿意让他在家里当个大号手办,这种不会照顾自己的呆萌感绝赞!]

    ……

    这就是富婆的审美吗?

    废柴不要紧,当个漂亮蠢货在家里当摆设多好啊。

    话说回来,要是当摆设,三哥肯定是很合格的——想想那些囚禁play的小说,把恋人关在家里24小时监控,三哥要是当这种文的主角,那监控画面必须要打上五个大字【非静止画面】,谁能想到,一个理应最青春活泼朝气的青壮年,居然能在沙发上一躺就是一个下午呢?

    渺渺腹诽了一大堆,黎雪笙也收回了对宋思澈的欣赏视线,粘回渺渺身上:“我最喜欢你啦。”

    “……嗯嗯嗯。”

    黎雪笙的手比她略大一点,手指纤细修长。

    渺渺的手倒是不胖,就是手指略短,小小软软的可以被哥哥们包裹住。

    漂亮姐姐的手好软。

    可是一想到漂亮姐姐喜欢三哥这个款的……

    渺渺就对来自黎雪笙的欢喜目光感到了一丝蛋疼。

    黎雪笙口中的家里没人,指的大抵是没有黎家的人在,当往别墅里头走的时候,渺渺见到了不下于四个穿着工作服的佣人,见到人就微微点头示意,彷佛空气一样。

    “我的衣帽间在二楼,”

    她一边介绍,一边推开了一道特别大的拱型门。

    和渺渺想象中的一样,黎宅整体是中式风格的装潢,然而当黎雪笙推开门后,却见到了另一番风景

    两边的衣柜平展开来,挂满了洛丽塔裙子。

    按色系分类,从浅到深,看得强迫症患者引起舒适。

    继续往里走,相应的各式鞋包分门别类的放在柜上,黎雪笙说道:“我记得你的鞋码和我一样,衣服的话我有好几套想让你穿的都买了你的码,有些让裁缝改的,你要是不嫌弃的话穿完带走就好了。”

    “啊?”

    渺渺呆住。

    黎雪笙说:“小了一个码,你不带走我放着也占地方。”

    渺渺提醒:“可以出二手的。”

    “出二手?”黎雪笙面露惑色:“那是什么?”

    在千金小姐的世界里,没有挂咸鱼回血的概念。

    她喜欢买好看的衣服,但仅仅是买买买穿穿穿,不存在跟同好交流,不需要大费周章的去打听难以买到的限量版,自有专人去满足她的需求,她只用刷卡付钱就好了。

    听渺渺给她解释完怎么出二手后,黎雪笙啊的一声:“可是我不想让你穿过的衣服给别人穿。你不用觉得不好意思,就当是给我做模特的报酬好了,毕竟等会我是想拍很久的。”

    让人拍照也是个体力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