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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节
    姜雍容心中深深地震动了一下,像是有钟鼓之声悠悠地回荡。

    百姓们七嘴八舌道:“姜夫子待我们好,我们绝不能让姜夫子出事!”

    “要是没了姜夫子,谁来管我们的娃娃?”

    “没有姜夫子,我们连水都得花钱买!”

    “是姜夫子救了我们,所以我们要来救姜夫子!”

    仿佛有一道热流从这些声音里涌出来,直接奔流进姜雍容的肺腑当中,在它的所经之处,所有的痛苦、悲伤、失望与愤怒,全部变淡变远,变得不再重要。

    “咳,诸位,不要误会,本督只是请夫子来演兵的,绝无他意。”杨天广向众人道,“风爷在前线日夜辛劳,本督也不能坐享其成,于是先是派出了人马增援,尔后又在府中演练出几种阵法,希望能对这场大战有所助益,让风爷早日夺回天女山。姜夫子才华横溢,本督特意请她来指点指点……”

    笛笛大怒:“你骗人!我们的叶大哥都伤成那样了!”

    杨天广笑道:“叶壮士确实是受伤了,但这正说明新练的阵法厉害,连叶壮士这样的高手都能伤着,要拿下北狄人,那不就是易如反掌吗?”

    “放屁!”笛笛道,“夫子只是观阵的话,为什么会弄成这样?!”

    百姓们无论什么时候看到的姜夫子,都是衣衫整洁,从容优雅,从来没有这样衣衫不整发丝散乱的时候,大家起先还有几分意动,现在怒火又重新升了上来。

    一人怒道:“杨天广,你贪财好色,强抢民女的事情做得还少吗?!我妹子好好的大闺女,被强买进府当丫环,不到半个月人就没了,你就是一个牲畜!”

    杨天广在北疆作威作福多年,他的每一分财富和享乐都是由百姓的血泪堆积而成,平时大家敢怒不敢言,现在有人开了头,又已经闯了督护府,人们桩桩件件,将昔日的冤屈一字字道来,指着杨天广的鼻子大骂。

    杨天广当了十年的土皇帝,向来是高高在上,说一不二,何曾有过这么屈辱的时候?他的眼中掠过一抹杀气,把所有敢指着他骂的人都记下来,等到此事了结,他会一个一个同他们慢慢算账。

    但不是现在。

    现在要做的,就是将这群暴民哄走,渡过难关。

    他一脸沉痛地推说那些事他大半都不知道,小半则是听说过,全是那些手底下人干的,他们仗势欺人,将来他一定会好好责罚,给大家一个交待。

    “大家信不过本督,还信不过姜夫子吗?姜夫子方才离阵法近了些,被剑气扫过,还好本督出手相救,才没有酿成惨事。但发簪被打落,衣裳也划破了,唉,所以才引来大家的误会。”

    说着,他望向姜雍容,“姜夫子,大家都信得过你,你来说句公道话吧。”

    脸上的神情虽诚恳,眸子里却带着一丝寒意——你给我好好说话。就算你胆敢说出些什么来,你可没有真凭实据,只要我矢口不认,你又能耐我何?

    姜雍容的目光迎向他,不避不让,没有锋芒也没有温度。

    他的心里忽然硌登了一下。

    就在刚才,他见过她锋利的目光,见过她急惶切的目光,可此刻她的眸子平静宛如大海,仿佛就在刹那间,有什么东西往她的身体里注入了气势与信念,她看上去异常美丽也异常强大。

    “诸位,”姜雍容开口,整座花园虽然站满了人,但人人都屏息凝神,只有她的声音在空气中回荡,传到每个人耳朵中。

    “杨天广在十年前出卖武将军,致令我大央全军覆没,天女山落入北狄之手,让北疆失去了天女山的雪水,让百姓陷入穷苦与掠夺之中!十年后,今天的赛马会上,他又一会和北狄人结盟密谋,意图对风爷的北征大军不利!”

    此言一出,人群里像是炸开了锅,人们既惊且怒,一时不敢相信。

    “你、你这个贱人为何污蔑本督?!”杨天广厉声道,“你到底有何居心?!”

    他待要跳起来,数把天虎山的刀刃立刻架在了他的脖颈上。

    姜雍容看也没有看她,只吩咐笛笛,“带进来去搜一搜,他跟北狄结盟,彼此谁也信不过谁,必定留下契书为凭,方便将来兑现交易。”

    这活儿是笛笛的看家本领,不一时,她便在书房发现了一处暗格,找到了姜雍容想要的东西。

    那是两封契书。

    一封是订于十年前,写明北狄人每年送给杨天广白银一万两,杨天广则对他们在云川城之外的劫掠放任不管。

    另一封正如姜雍容所料,就订于今年赛马会那天,杨天广约定和北狄里应外合,除去风长天。北狄则答应兵马不过云川城,而劫掠照旧。

    笛笛朗声将两封契书读出来。

    花园里的人听见了,无一义愤填膺,一个传一个,往花园外传,传至外头的街巷时,已经变成——杨天广通敌卖国,不单以前害死了武将军,现在还准备害死风爷,然后把云川城献给北狄人,他就是个十恶不赦的叛徒!

    “杀了他!”

    所有人都愤怒地吼道。

    “这是假的!”杨天广叫道,“这是她用来栽赃陷害我的!我是冤枉的!随便捏造两张纸就要陷害朝廷二品大员,你们好大的胆子!”

    人们群里顿时议论纷纷,有咬牙切齿想一刀砍了杨天广的,也有表示要谨慎行事的,就在这个时候,一个极其粗哑难听的声音传来:“这是真的。”

    人群不自觉分开一条道路,一个容貌与身体皆残缺得不成人样的老人拄着拐杖走了出来。

    笛笛心头一热,喃喃道:“金伯……”氵包氵末

    金伯开口道:“我姓金,有个外号叫金锅铲,你们当中上点年纪的人,大概听过。”

    这话一落地,不少人纷纷点头。

    金锅铲曾是云川城最好的大厨,当年武将军出征,他自愿投奔军营,给武将军当了伙夫长。

    “十年前,武将军中了北狄人的埋伏,那一场大战直杀了三天三夜,就连我们伙夫营的都抄起家伙去杀敌了。可是敌人太多了,我们的人越来越少,最后,所有人都倒下来了。”

    金伯的声音沙哑沧桑,将所有人带回那场悲惨而壮烈的战争,“我不知道自己被砍了多少刀,我以为自己死了,谁知道却从死人堆里醒了过来……我浑身没有一寸地方不在流血,没有一寸地方不疼,我发现自己少了一只胳膊,少了一条腿,周围隐隐约约好像有呻/吟和呼救声,那是和我一样逃过一死只留了一口气的士兵。

    就在那个时候,我听到了马蹄声,然后看到一支十来人的骑兵队伍,穿的正是大央的军服。

    有人来救我们了。我当时心里想。我周围的呼救声顿时高了不少,那是所有受伤的兵员都在竭尽自己最大的力气发出声音,好让自己被人发现。

    我也想叫,可是我的喉咙受伤了,一个字也发不出来。

    我很着急,很怕他们发现不了我。

    果然,他们翻身下马,朝有声音的地方走去。

    我起初什么也看不到,只是发觉声音越来越少了,可能是已经被救起来了吧。

    离我不远的地方有个人和我一样无法出声,但他比我好,他的手还能动,于是他一直努力地扬起他的手。

    很快,一只脚踏过我的面前,有人走过我的面前,蹲在那人身边,然后,拔出刀,割断了他的喉咙。”

    这一幕是金伯生命中永远的梦魇,反反复复出现在这十年来每一个噩梦中,每一个细节都像是刻进了骨头里,永远也忘不掉。

    这就是全军覆灭、无人生还的真相。

    “没有一个人活着离开那片战场,不是因为北狄人有多骁勇,是因为我们被自己人的灭了口!”金伯凄厉地大喊,“杨天广!我看得清清楚楚,那个领头的人就是你!”

    他的面容本就可怖,此时当真是像极了从地狱里爬回来的恶鬼,杨天广下意识想后退,背后的刀尖抵住了他。

    笛笛的泪水流下来,“金伯,你以前为什么不早说?!”

    “我不敢,小姐。”金伯的眼泪也含着泪,“我要是说出来,你一定会找他报仇,那岂不是把你往死路上推?”

    “金锅铲,你……你一定是看错了……”杨天广总算找回了心神,“大军覆灭后,我正在虎跳岬阻击,哪里有空去杀人灭口?”

    “我呸!你是什么货色?那可是北狄王!武将军尚且视他为劲敌,你凭那点兵力怎么可能挡得住?!”金伯怒道,“你这个狼心狗肺的东西,武将军自己跟战士们吃一样的东西,却总是嘱咐我多做一个菜给你,说你人生之中没别的,就好个吃吃喝喝和女人,女人给不了,吃总能给上。可你却害死了他!你不单要了他的性命,还害他身败名裂,害他家破人亡!杨天广,你是个畜牲!”

    笛笛一把夺过身边天虎山士兵手里的刀,咬牙道:“我要给我爹报仇!”

    “笛笛。”姜雍容唤住她,“他是朝廷命官,我们私自处刑,就当真是形同叛乱了。”

    笛笛道:“他害死了那么多人,难道还能让他活着?!”

    “他犯了国法,理由由国法裁处。”姜雍容道,“我们先将他关押起来,等战事了结再作打算。”

    当年的真相大白,姜夫子也安然无恙,百姓们都松了一口气,姜雍容让百姓们散去。于是老老少少,男男女女,像是赶了一场集似的,或议论纷纷,或兴高采烈,要么回家,要么做活去。

    杨天广被五花大绑带了下去。

    经过姜雍容身边的时候,他咒骂: “贱人!你发过誓的,你等着,你要被五雷轰顶,不得好死!”

    姜雍容淡淡道:“我只不过是随便说说,你也信?”

    杨天广的眼睛里仿佛要沁出血来,“贱人,你别以为你赢了,告诉你,风长天要完了哈哈哈哈!这么多年了,我终于找到了要他性命的法子,他死定了!我不在,北狄人会直接南下,云川城挡不住他们,京城也挡不住他们!你们才是叛国,是你们毁了大央!”

    “你真是蠢。”姜雍容道,“你以为北狄人一直不南下,是因为顾忌和你的一纸契书?誓言不能当真,契书也一样。他们没有南下,只是因为当年和武将军一战耗空了实力,若是当时你们能一鼓作气杀进他的王廷,此时早没有了北狄了。”

    可你们偏偏不。

    你们只顾争权夺利,把胜利与疆土,拱手让给敌人。

    “笛笛,”姜雍容最后交代,“他的命要留给朝廷,所以不能死,知道么?”

    “知道了!”笛笛眼睛一亮。

    所以不死就行了!

    *

    姜雍容站在城墙下,手里牵着马,身后跟着天虎山最后所剩的人马。

    人人全副铠甲,整装待发,但姜雍容一动不动。

    她要等邬世南。

    她必须等邬世南。

    因为无论她心中有多么焦急,她都要为云川城等到一个可以守护它的人。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邬世南因腿脚不便,坐的是马车。马车的速度再快也有限,因此姜雍容当时派出去的人不用花太长时间便可以追上邬世南。

    终于,终于,旷野处来了一队人马,正是清晨离去的邬世南。

    这一程他没有坐马车,而是骑马,骑的还是高大的北狄快马,转瞬便到了眼前。

    城中所发生的事他已经听说了,此时只看了一眼,便道:“你要去找他?”

    “对。”姜雍容翻身上马,“云川城交给你了。”

    邬世南蹙了一下眉头,还是忍不住道,“若事情真的已至不可收拾的地步,你去了也没有用,不如留下来和我一起守城。”

    “有他在,我相信事情绝不会到那一步。”姜雍容面容平静,声音也是,平静中带着一丝决然,“就算真的到了……他出征,我送行,他战死,我收尸。”

    这是她留给邬世南的最后一句话。

    最后一个字还回荡在空气中,马儿已经带着她离弦而出,笔直地朝着北方奔去。

    *

    姜雍容赶到天女山的时候,已经是夜最深的时候。

    星辰灿烂,冷月无声。

    姜雍容一路上滴水未尽,片刻未停,一分一毫的时间也不想耽搁,可冷月之下的营帐已经是火光冲天,杀声远远地就听得见。

    一颗心重重地沉了一下,她来晚了。

    不过她强行将它揪起来,胸膛里像是有冰凉的火焰在燃烧,她带着人冲了进去。

    营中到处在混战,天虎山的士兵和杨天广派来的士兵服色本就差不多,再加之天色,将士们都很难分得清敌友,往往是一通打斗之后才发现对方是自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