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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节
    “小姐,少爷他现在怎么……”

    金伯的话还没说完,笛笛冲上去一把抓住了他的衣襟,“那个人是谁?!告诉我,那个出卖我爹,把我家害到这一步的人是谁?!”

    金伯痛苦地摇头:“小姐,不要问了……”

    “你睁开眼睛看看,我父亲死了,我母亲瞎了,我弟弟的腿断了,是不是要等到们都死在你的面前,你才肯吐露当年的实情?”笛笛的眼眶酸胀,泪水瞬间涌出来,“我告诉你,到那时你再说什么都没用了!”

    金伯脸上的肌肉剧烈地颤抖,哑声道:“小姐,过去的都让它过去吧,说了又有什么用?”

    笛笛嘶声道:“你不说怎么知道有没有用?!”

    “我什么都不知道!”金伯剧烈摇头,“我真的什么都不知道!”

    “……所以你还是不肯说。”笛笛松开他,泪水从眼眶里落下来,她抬手拭去,面无表情地道,“你走吧。”

    *

    金伯拄着拐杖离开邬宅的大门,雪天路滑,他一不留神,摔倒在地,拐杖滑出了老远去。

    金伯试图爬起来,但光滑的地面对于他残缺的身体来说太难了,他挣扎了好一会儿,才把自己翻过身。

    拐杖在远处,直摔到了对面墙角下。

    一双厚实的棉布鞋在拐杖旁停下。

    紧接着,拐杖被一只小手捡了起来。

    那是个八九岁大的小男孩子,紧紧地裹着一身棉衣,戴着一只虎头帽,一只手揣在衣襟里,一只手把拐杖递给他。

    他的形容可怖,每个人看到都要被吓了一跳,他先别过脸,不让这善心的孩子看见,然后才伸手接过拐杖。

    孩子“啊”了一声,显然也被吓着了,只是下一瞬,他不但没有跑开,反而凑近了,圆睁着眼睛问道:“爷爷,你打过仗么?”

    男孩的面孔就凑在面前,眉眼不知怎地就让金伯觉得有几分稔熟,好像在哪里见过。他粗声粗气道:“没打过,你快走吧。”

    “你骗人,你肯定打过!”男孩一脸好奇,“我娘说男人上战场多半会带着伤残回来,伤残带得越多,说明打仗越拼命。爷爷你伤得这么厉害,一定是了不起的英雄好汉吧!”

    金伯痛苦地闭了闭眼睛,喃喃道:“我算哪门子英雄好汉,我只不过是个苟且偷生的缩头乌龟。”

    他拄着拐杖起身,男孩看他艰难,连忙在旁边扶住他。

    金伯很少离开善堂看见外人,外人都不喜欢看见他,他也不喜欢看见外人。但这个男孩不单心地好,还胆子大,生得也颇为俊秀,尤其是一双眉眼,让他不由便生出点喜欢来,忍不住道:“孩子,你叫什么?家在哪里?爹娘是做什么的?”

    “我叫刘子义,家住北街,家里是开磨坊的……”

    刘子义口齿清楚一五一十地答,还没说到自己爹娘,就见眼前这位老爷爷整个人好像都抖了一下,盯着他道:“你、你说你叫什么?”

    “刘子义!”刘子义爽快地答。

    这位老爷爷长得已经够吓人了,这么盯着人就更吓人,但他可是整个天虎私塾胆子最大的男孩,他才不怕!越吓人越刺激,越不怕。

    他还能侃侃而谈,“我娘说,这是我外公给我取的名字,那时候我娘刚怀上我,我外公就上战场去了,临走之前给我取好了名字……”

    金伯的脑子里轰然一声响。

    他怎么说这双眉眼怎么越看越眼熟……这对浓眉大眼,真是像煞了他那个爆脾气的女儿!

    刘子义一脸好奇地看着他:“爷爷你怎么哭了?”

    “我……我不是哭,我是……高兴……”受伤的脸仿佛已经丧失了笑的能力,他试图笑一下,只觉得半边脸都在抽搐。喉咙里好像有无数的话要说,却又一个字也吐不出。

    “我还有事儿,不能陪你聊了。”刘子义像个小大人似地跟他道别,“爷爷你走路要小心啊。”

    说着转身便要走。

    有马蹄声和车轮声从巷子里传来,金伯一惊,连忙将刘子义护到身后,“小心马车!”

    刘子义探头一瞧,“嗐,没事儿,是我们姜夫子的马车。”跟着大声叫道:“夫子!夫子!”

    马车停下,姜雍容掀起车帘:“刘子义,现在还没有下学,你怎么跑到外面来了?”

    “我跟傅夫子告过假的,马上就回去!”刘子义说着,将那只始终严严实实揣在怀里的手掏了出来,里头是一张帕子,帕子里包着两只烤红薯,“傅夫子这两天天天给我们带这个,元元一直没来,一直没吃上,我想拿给他尝尝。”

    姜雍容在车内微微颔首,“子义长大了,很好。去吧。”

    刘子义躬身行了个礼,继续把红薯包上揣怀里,向邬家大门跑去。

    跑到半路,又折返回来,从怀里取出他的宝贝红薯,分了一个塞到金伯手里,“爷爷,给你一个,很好吃的,吃了暖暖身子,走路不要再摔跤了。”

    红薯一直被他小心呵护,犹散发出温暖的热气,并伴随着诱人的甜香。

    金伯握着这只烤红薯,看着刘子义奔跑的背影,手开始颤抖,视线一度模糊。

    姜雍容在车内,轻声吩咐叶慎:“走吧。”

    马车缓缓驶出小巷,叶慎回头看了看,金伯依然站在原地,泪流满面,无声怮哭。

    “大小姐……”叶慎忍不住道,“若是这时候去问,说不定能问出金伯的话。”

    是的,现在去问,比任何时候都有希望问出真相。

    就算问不出来,很明显刘子义就是金伯的软肋,只要她愿意,随时可以用刘子义威胁金伯说出真相。

    不计手段,只求结果。

    一段祖孙的情份哪里比得过北疆的大局?

    ——这是父亲教她的、已经刻入骨血的东西。

    可她不要。

    她已经离开了京城,离开了姜家,过去已经是过去,永远是过去。

    “不要。”姜雍容放弃了以往任何时候都肩背挺拔的坐姿,整个人懒洋洋靠在了车内的软垫上,被马车甩在后面的仿佛不止是金伯,还有其它的什么东西,“我没功夫问,毕竟还有大事要办。”

    什么事比揪出内应还重要?叶慎立刻打叠起精神:“是,请大小姐示下。”

    “去接俏娘。”马车里传着一丝微带笑意的声音,语调十分轻松:“张婶说它又在外面祸害人家母猫了,私塾的茶点都只吃烤红薯了,我哪儿来的余钱替它养崽?”

    叶慎:“……”

    第109章 .  伯父   难怪风爷对夫子死心塌地

    既然到了天虎山, 当然不只是单纯接猫而已。

    北狄王既已往天女山增兵,这两万大军便留不住了,除下驻守城门的人手, 其余的都要前往天女山增援。

    因此姜雍容直接去了军营。

    等到她将诸事料理得差不多,士兵们也寻到了四处快活的俏娘, 姜雍容回城的时候,已过经未时了。

    马车到巷子口便停下来。

    巷口有督护府的府兵把守, 两块“回避”的朱漆仪仗牌十分醒目。

    叶慎低声道:“这不知好歹的东西, 竟敢拦大小姐的路……”

    “由他。”姜雍容轻轻抚着俏娘油光水滑的毛皮, 俏娘舒舒服服地在她怀里直打呼噜,“在北疆,谁能大得过都护大人?都护大人要拦我们, 我们自然得等着。”

    这一等并没有等多久,杨天广很快便一手扶着帽子,一手拎着衣摆,急急赶到马车前:“失礼,失礼!原是不想让人打搅到夫子, 不曾想这帮奴才不长眼睛, 竟然连夫子都拦下来,真真该死!”

    说着就喝令:“还不快来给夫子赔罪!”

    “不敢当。”姜雍容抬手打断他的表演, “我现在可以进去了么?”

    “哈哈哈自然, 自然!别的地方不敢说, 在北疆,姜夫子想去哪里便去哪里, 下官向姜夫子保证,绝对不会有人敢说半个‘不’字!”

    上回还是“本督”,这么快就成“下官”了。姜雍容眼中露出一丝疑惑:“杨大人为何如此客气?”

    杨天广张口欲言, 左右看了看,周遭是闹市,人来人往不方便,赔笑道:“还请姜夫子拨冗,借一步细聊。”

    如此前倨后恭,原因当然只有一个。

    他收到了那封信。

    送信的人本就是姜安城给她的侍卫之一,是货真价实的姜家人,深谙姜家办事的派头与规矩。

    信上的字也是货真价实的姜原亲笔,杨天广就算没有和姜原通过信,至少也见过朝廷廷寄上的姜丞相批复。

    回到书房坐定以后,杨天广果然说了这事,然后掏心掏肺,诚诚恳恳地道:“哎呀,都是下官的错。姜夫子是家主大人的侄女,千辛万苦来到北疆,助风爷平定北狄,护国卫疆,按说下官早该来拜见的。都说姜家人才辈出,下官离得远,一直无法亲见,深以为憾。谁知姜夫子就是姜家的人!啧啧啧,姜夫子真是巾帼不让须眉,为国为民,忠肝义胆,令下官十分感佩!”

    姜雍容也客客气气地表示家主大人不希望她在外头用姜家的名义,以免太过招摇,所以她不好直说。而且伯父的意思是让她暗访民情,若是顶着姜家的名头,恐怕便访不到什么实情云云,总之将一点意外表现得恰到好处,然后问:“不知伯父都在信上写了些什么?”

    杨天广道:“看得出来家主大人对姜夫子是十分宠爱啊,他老人家在信上嘱咐下官一应配合姜夫子便宜行事,还让下官来问姜夫子一句,出门前,他老人家嘱托的那件事办得怎么样了。”

    姜雍容面有难色:“这个……事情有些麻烦,我手里还没有什么眉目。”

    杨天广慷慨道:“到底是何事?姜夫子只管说!既然是家主大人的交代,下官就算是赴汤蹈火,也一定会为姜夫子办到!”

    姜雍容叹了口气:“伯父有意重新施行安庆新法,所以才让我来北疆体察民情。但是我一来便遇上风爷,一头忙着出征,还来不及着手开始此事,实在是愧对伯父的嘱托。”

    一听“安庆新法”四个字,杨天广就愣了一下,不过很快便毅然道:“姜夫子请放心,下官这就回去将当年施行新法的文书类目全部找来给姜夫子过目。说实话家主大人津是英明神武,当初下官就觉得这新法其实也并非一无是处,现在家主大人能主张推行,那是给天下百姓一个重头再来的机会,甚好,甚好。”

    姜雍容又敷衍了他几句,得到的全是拍胸脯的热烈保证。

    临走的时候,杨天广还自发道:“姜夫子才貌双全,风爷盖世无双,二位可当真是珠联璧合,天生一对璧人!风爷在外头打仗也着实辛苦,下官安守云川城,什么也不做,着实有些过意不去,打算派个两万人马,一来多带些酒肉粮草前去犒军,二来增援风爷,姜夫子瞧着可还使得么?”

    姜雍容忽然有点明白他明明能力有限,升官却能如此之快了。

    ——这家伙拍起马屁来,还真是不惜血本。

    送走了杨天广,一直旁听的邬世南从隔壁房中走出来:“怎么不问他当年之事?”

    “即使有我父亲的亲笔书信,头一回张嘴就问这事儿,杨天广只怕会心生戒备。”姜雍容道,“不过他连新法都肯帮着施行,显然是极想攀上姜家,再过得两三回,我会让他相信他已经成了姜家家主心中的新任心腹,他一定什么都肯说。”

    邬世南点点头:“还是你老谋深算。”

    姜雍容微笑:“彼此彼此。”

    风长天名义上是带了八万人出征,但围攻天女山的其实只有四万人,面对北狄王的增兵,战线压力其实相当大。

    现在在天虎山的增兵之余还有杨天广的增援,风长天那边定然可以轻松很多。

    姜雍容也跟着松了一口气。

    正聊着的时候,笛笛找来了,向两人道:“我想到了一个法子,可以让金伯开口。”

    “哦?什么法子?”

    “你们派人绑架我。”笛笛道,“他要是不说,你们就在我身上割一刀,不要留情,血流得越多越好,我会尽量叫得惨一些。金伯这人脸上虽然冷冷的,其实心地很好,很疼我和元元,他一定会说的。”

    姜雍容道:“刀子割在身上,可是会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