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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节
    她斩钉截铁一句,像一道雷打在我的天灵盖,眉峰一凛,“为什么?!”奇了怪了,这年头还有人喜欢坐牢的。

    齐悦英懒得与我多说,留下一句:“我的事不需要你管,毕竟,你哪位呢?简直很傻很天真。好多事情,你根本不懂,以后也别再为我这个狠心的女人奔忙了,不值得。”说完,嘭一声挂掉听筒。

    我这次没装傻,是真傻了,扒着玻璃缝隙冲她吼,“我不懂,你倒是对我讲啊?!”

    “整天颐指气使、盛气凌人,还真以为自己是仙人掌啊,可以独立成活?就算你是油盐不进的仙人掌,好歹我也是从你身上长出来的刺。你刺了别人,难道连自己也不放过吗?!”说着,眼里已有莹润的迹象。

    我拼死拼活才为她求到的机会,她轻而易举就抛在脚下,还踩两脚。对,我还真是不懂,无法明白!

    齐悦英不愧戏子出身,腰板很直,两块蝴蝶骨隔着宽荡的衣裳也能窥出一二。也正是这副飘逸的背影,将我拒绝在看守所的栏杆外,不言不语。

    待白色身影要消失,我彻底泪崩,扒着栏杆的姿势,像抱着空难过后的降落伞。

    “妈!”

    我高声叫她。

    兴许是这突然的亲密打动了她,行走的人终于停下脚步,静静听我说完最后一句话。

    “你到底,有没有把我当作过你的亲生骨肉?你总是对我很冷很冷,冷到我心灰意消,却又叫我看到一点渺渺的希望。对不起,我不像你和爸爸,生来没有那么聪明。所以,你能不能亲口告诉我?请你亲口告诉我,”

    “你到底有没有、爱过我……”

    话到最后,我泣不成声,顿觉面颊两旁不断有涓涓细流在淌。

    本以为,这句话,此生我只会向一个人问出。

    可这根横生的、叫亲情的刺,原来比得不到所爱,更叫人疼痛难耐。

    当日,齐悦英只顿了顿,终是没回答我,决绝地消失在视线。

    看守所里两个警察,将崩溃的我从地上扶起,面色不忍,“小姑娘,哭也没用,这个地方啊,有进没出……”

    另一个用胳膊肘撞撞缺心眼儿的同事,“怎么说话呢?”

    “那你倒说,该怎么安慰?”

    “经济罪,顶多关个十几二十年,总有出头之日。”

    “你这也好不到哪里去。”

    我眼泪还挂在眼角,还看着这哥俩唱双簧,又唱不出个名堂,吸了吸红鼻子,“请问,你们到底能不能安慰我了?要是不能的话,我想先走了……”

    略显年老的那个“嗨”一声,“你一个被安慰的,你还急了?”

    ……

    第12章 谶语

    诚如以前对魏光阴所言。

    但凡我心情不好,就要给刘大壮打电话,要他陪我出来吃小龙虾。

    尽管,他是个贱人,什么重要的事情都不会和我商量,还总喜欢听从自己天马行空的臆断,整颗心也都偏向少女程穗晚,可……我只有这么一个肯陪我吃小龙虾的朋友了啊。

    接到我电话,丫来得很快,还拖上了好淑女,因为我曾经说,看见刘大壮与好淑女同框的画面,就叫人忍不住想起“小美好”三个字。

    为什么呐?我也不清楚。

    明明并非两情相悦的男女,却总能让我回忆起最纯白青葱的高中岁月。

    那时,我也喜欢黏在魏光阴背后,不管他做出多么冷淡的表情。曾几何时,我以为守得云开见月明,却原来,不过痴心妄想而已。

    小龙虾照例三份起上,却因为刚出院的缘故,不能太辣,不够过瘾,干脆罔顾好淑女的阻拦,要老板上半打啤酒助兴。

    我摆明心情欠奉买醉来的,好淑女如何劝得住?偏偏刘大壮也是个经不住煽动的角色,我一提程穗晚三个字,他立马莎士比亚附身似地,悲情难敌,仰头半瓶啤酒就下了肚。

    要不怎么说,就喜欢和他吃小龙虾!因为够豪爽。

    又一个冬天蓄势待发地要降临,好淑女裹了外套,一会儿劝刘大壮,一会儿劝我。

    “刘维,你别喝了行么?破事儿往心里搁不是你的风格啊。你再喝下去,程程姐又得进医院了。”

    “天啦噜,程程姐,你慢点儿啊,本来酒量也就那样儿,和他逞什么能?”

    整晚就听见她啰啰嗦嗦,恨不得塞两个龙虾进她嘴里。

    夜越深,空气越冷,我酒劲上头,被风一吹,打了个哆嗦,忽然开始哭,“唉,好冷啊,怎么这么冷。”这是我已经喝醉的表现,刘大壮十分上道,借着最后一丝清醒,曲指敲了敲我的脑门,“来,开始既定流程,打我。”

    知道为什么只有刘大壮肯陪我喝酒吃小龙虾了吗?因为我喝醉就打人。上海那回,也不知靠着多惊人的意志力,才没对魏光阴下手……

    可今晚,我也没对刘维下手。

    我只知道呜呜呜地哭,刚开始哭诉我妈不要我,后来哭诉魏光阴不要我,最后说,“苍天吶,居然连叶慎寻也不要我了。”好像潜意识里,我想过被任何人抛弃,却唯独没有他。

    这样的自信,也不知何时植入脑海的。兴许,从他给我发的那张自拍开始……

    听我反反复复念叨,叶慎寻是说话不算数的魂淡,明明说保护我,真需要他的时候,人呢?!为了赶紧解脱,好淑女立马掏出我的手机,给通讯录上一个恶魔头像的人打过去。

    “喂,叶总吗?那个、程程姐喝醉了,在东桐路第一家大排档……”

    话没完,那头猛地挂了电话。

    听见滴滴滴的忙音,我霎时哭不出来,腔一闭,仰头又喝了大半瓶。

    没过多久,在好淑女的夺命连环扣下,叶慎寻终究是来了,脸色和夜色一样墨黑。

    “先送你们回去吧。”他扭头朝刘大壮与好淑女说。

    刘大壮有心要醉,比我好不到哪里去,好淑女吃力地扶着他,也就不再矫情了,“谢谢叶总。”

    上了车,我摇摇欲晃坐在副驾驶,好淑女陪着刘大壮坐后面。

    叶慎寻刻意将车开得很慢,不至于难受,孰料后座那一米八的男孩突然昂着脖子,开始唱《死了都要爱》。

    “死了……都要爱!不哭到微笑不痛快!感情多深,只有这样,才足够表白!”

    然后,我也跟着他唱,“死了!都要爱!不淋漓尽致不痛快!发会雪白!土会掩埋!思念不腐坏!”

    我能感觉出,叶慎寻很想丢下我们撒手不管。但此刻,我已无心顾忌他的表情啊心理状态啊什么的,我只知道,这样吼一吼,心里痛快。

    为阻止我们继续鬼哭狼嚎,叶慎寻刻意甩方向盘,令我两飘了飘,却合了刘大壮的意。

    他上半身飘到我的方向,探着脑袋吐着粗气问我,“改改,我两歌唱得这么好,不如组个组合呗?”我跟小鸭子似地鼓掌,“好呀好呀,组合名儿叫什么好?”

    “唔,既然有个叫信的,那我们叫爱信不信吧!”

    太有内涵了,好喜欢,当即一拍即合。

    语毕,刘大壮这才注意到好淑女,伸出戳了戳女孩白生生的额头说,“诶,那这个怎么办?”好淑女苦笑,枉她名牌大学毕业,在学校面对众人的追求自视甚高,最终竟沦落到陪着说酒话的境地。

    “我?我就算了,我比较喜欢当观众。以后你们爱信不信组合开巡回演唱会,我铁定第一个买票。”

    突然,刘维倾身,给了她一个大大的拥抱。

    “来吧,我的第一粉丝。”

    犹记女孩当日的表情,从惊诧之极,到逐渐平静,最终安然带笑。她嘴角那对浅浅酒窝,盛着春的雨,长出两颗最相思的红豆。可惜,无人珍惜。

    送完他俩,叶慎寻才将我送回小公寓。

    明明只来过一次,他却轻车熟路地找到开关,啪一声亮后,将我扔到床上。

    整个过程,这位叶公子就像自己多高贵似地,单一只手扶我,间中搭配特别嫌弃的表情。

    待我四仰八叉倒上床,却见叶慎寻要走,不知哪儿来的勇气,鲤鱼打挺跃起,猛地拽住他西服外套往身前一扯,怨妇般质问,“有什么不满意你说?用不着摆这幅勉强的嘴脸。要是勉强,你大可不来,没人求着你!”

    叶慎寻没有防备,被我一拉,却手滑没拽稳,整个人因惯性而撞到衣柜,后脑勺立时微微肿起,眼底眸色倏深,是要发火的预兆。

    见伤了人,我咬唇,低了气焰,却还想摘清自己的罪过。

    “谁叫你老是喜欢抄着手?今天干脆还放进西服口袋,深怕碰到我似地。你要是这么讨厌我,直接告诉我,从此桥归桥路归路,我发誓,再也不会麻烦您。”

    见我发疯,男子额角的青筋突突直跳。

    片刻,他刷地从西装外套抽出一直藏着的右手,然后将一坨黄色的东西摔到我面前,表情尴尬又怒极。没等我看清,黄色已啪啪裂成小块,清冽香甜的味道窜进鼻腔。

    定睛,发现是半块切好的凤梨,用白色筷子攒着。

    画面一时有些宕机,叶慎寻捂着后脑勺,四平八稳地站在床边瞧着我,眼色烈得恨不能凿出个洞。他记得我喜欢吃凤梨,路过闹市街时忍不住停下来,买了一串。可毕竟我两正冷战呢,他想想觉得此时给我买吃的不合适,于是送也不对,丢掉也不想,才有了这尴尬一幕。可瞬间,我不想再对他发脾气了。

    错愕中咬到舌头的我,很快镇定下来,心尖儿不自觉挂上丝丝窃喜,佯装没事人般地盘腿而坐,捡起碎成两块的凤梨,安安静静掰进嘴里慢慢品尝,“这么甜,也是没谁了。”竭尽所能夸奖他。

    尔后我想起什么,嗖地从跳下床,当着他的面将相框暗扣打开,取出照片儿,再上蹿下跳地翻出这位公子的钱夹,原封不动塞了进去。

    见状,叶慎寻怒极生笑,“谁告诉你我要放钱包的?”

    “那放哪儿?我帮你啊。”我一脸恳切,他却说想毁尸灭迹,“你的担忧也不是没道理,叫别人见了,真以为咱两有什么不可告人关系似地,不知您家里有没有备剪刀?”

    说着,就要伸手拿照片儿,我即刻猛虎扑食飞了上去,制止他的行为,万分讨好地笑。

    “我们两的关系?是不可告人啊!虽然没走心,可至少走肾,难道不是吗?!”

    叶慎寻的面色这才稍霁,轻蔑地瞧了我一眼,不着痕迹地将钱包收起来,食指往我脑门中央重重一点,“看你这虎虎生风的架势,估计不用像上次那样挂急诊了,赶紧洗澡睡觉吧。”

    我条件反射,“那你呢?”

    门口的人抄手,回头,“你的意思,是想留我过夜?就这么吃不得亏,给我一个肾也要物尽其用?”

    “啊呸!”我被羞到没礼貌地啐一口,“我生怕你不走,毁我清誉!”

    他闲闲地偏了下脑袋,“那我倒是不走了。你硬要把照片放我钱包,毁了我的清白,毁你一次,不过分吧?”说着,开始朝床边靠近。

    见叶慎寻神色不像开玩笑,我立马趔趄着后退几步,认怂,“好、好男不和女斗。”熟知他直接越过我,打开衣柜开始翻找多余的被子。

    “怎么,不同床共枕你不开心?”

    他终于找到床薄的,回过身来继续揶揄,我扭捏得紧,“不是,您要真想留,我可以睡沙发。但我想说,我的床只长一米八,您睡着可能……”

    话没完,男子眼帘扇了扇,“谁告诉你我要睡床?”语毕,抱着薄被正人君子地去了客厅,往沙发上扔去。

    其实,我知道叶慎寻是怕我半夜出问题,才考虑半晌决定留下。

    别问我为什么知道,女人的直觉并非说来玩玩。可天气已转凉,室内温度也低,沙发够长,却过于窄,当下有些不忍心,“我的身体我最清楚,今晚喝的是啤酒,不像洋酒那么辣,不会有问题,你大可以回家去。”

    再说,我现在被他那串凤梨给震得,酒醒了大半。

    叶慎寻凤目一促,拒绝了我,“睡吧。”他说,干脆利落倒上沙发。

    私密空间多个人,连空气都变得诡异。我翻来覆去,心底莫名发慌,后半夜才迷迷糊糊睡着。

    没成想,第二天便有小报消息,拍到叶慎寻的车在我们小区内停了整晚,绯闻甚嚣尘上,大家都猜测是哪位姑娘得叶家长公子宠幸。更有甚者,不知从哪儿找来几张ps照片,说此女住a楼a号,两人昨夜火热缠绵balbla……还有窗帘影作证啥的,啼笑皆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