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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节
    听魏光阴口口声声偏向程改改,程穗晚禁不住秀眉紧锁,语气含怨,“你们都要我去道歉,我究竟有何过错?我不过是在最恰好的年纪喜欢上一个人,因为太想留住他,方式激烈了些。就算要道歉,受到伤害的是盛杉,与她又有何干?难道,我靠呼吸机过活的这两年,还不够偿还?”

    按理讲,这逻辑没毛病,可魏光阴听在耳里,总觉得是歪理邪说。

    从前,魏光阴以为自己是唯物主义,而今才发现,在感情里边,他也像个唯心的小丑。他在不自觉间将她规划进自己的国度,还因为这个叫“程改改”的城民被外来者欺负了,便要三兵整顿,六军临城。没想到头来,却吓到了她。

    趁尚有理智,青年举步要离开,程穗晚却以为他不耐见到自己,语气发酸大喊:“你这样在意她又如何?她留给你的,不过儿时记忆。可为了叶慎寻,她能豁出命去!”

    她能豁出命去!

    一瞬间,风止了,雨渐渐下来,周遭都是模糊的。

    当晚,程穗晚捧着被水打湿的纱布哭倒在魏家门前,将嫣红的嘴唇咬得青白,就是不走。

    何伯亲自给魏光阴上药,老花眼镜扶了又扶,循循善诱的语气,“眼见雨势越来越大,小姑娘家的,经得起多少折腾。”

    魏光阴瞥了老人一眼,眉目却是放下戒备后的安然,“现在要她进屋,与当年在美国给她希望的行为有何分别?既然开始就错了,唯有快刀,才能斩了这乱麻。”默了默又道,“鲜少见您为谁说话。”

    何伯就着灯光眯了眯眼,“在老奴眼里,都是程小姐,为哪位说话没分别。重要的是,先生可知自己心意?您当初使着性子离开,回头,再离开,再回头,大约是笃定,有人会在原地傻傻等候。后来,您招招手,那傻傻的人就不问缘由焚身以火。可有天,傻蛾子飞不动了,您愿意碎了自己高贵的身,去随它卑微的影?”

    看似闲话家常,实为点醒。

    不管魏光阴在与程改改的这出戏里投入有几分,他的初衷,都是为了魏氏集团。若没了这冠冕堂皇的借口,他肯朝她走几步?要是没有走九十九步的决心,那进魏家门的是那位程小姐,还是门外这位程小姐,的确毫无差别。如果他有走九十九步的心,便不会在她刚刚才退一步的时刻,就如此大惊失色。

    一滴水,两滴水,三滴水,都变不了汪洋。而她走了一年,两年……十年,才走到他身旁。所以不能全给,就全都别给。这样,兴许对谁都好。

    良久,手腕附近的伤口已被包扎完毕,魏光阴起身至窗前,瞧着门外几近晕倒在雨中的女孩儿,眉头紧蹙。脑子里浮动的画面,都是方才她满含哭腔的表情。

    “你同她不过几段儿时回忆。可为了那个人,她能豁出命去!”

    她从刘维嘴里听说,两年前的车祸,叶慎寻危在旦夕,是程改改主动站出,给了对方一个肾。所以,她的身体大不如前,更无法剧烈运动,还曾因一个小小的细菌感染危在旦夕。这也是为何,q大篮球场,面对自己的邀约,她也犹犹豫豫。

    是吗?在原地傻傻等候的人。从前,对于程改改,魏光阴是自信的。如今,不确定了。

    好半晌,窗前人似下了什么决心,松开唇角。

    “开门吧。”

    你见过凌晨四点的洛杉矶……哦不,滨城吗?

    那日,我认世界倒霉第二,没谁敢认第一。

    我先是被叶慎寻赏了耳光,再质问魏光阴被情伤,接着哭成傻逼,然后被一场大雨淋成落汤鸡,最终还得浑身湿答答地开着车,去寻找叶家的宝贝星星。

    想到魏光阴,我恍然记起,属于他的迷谷红绳还在我手里。虽然多了见面的理由,我也不介意为他多厚一次脸皮,可见面又能说什么呢?最早的过往,我未曾参与,似乎并无置喙的余地……

    思绪幽幽间,仿佛有两个字挣扎着要跳出来。

    光阴?

    红绳?

    迷谷?

    思及最后,恰好红绿灯前,我没注意,猛一刹车,脑袋撞着方向盘,灵光乍现——

    迷谷!

    叶慎星该不会跑去了祥和里?

    三年前,与叶家兄弟去呈坎旅行,叶慎星曾好奇追问我的来历。我说,我来自一个叫祥和里的地方,就在滨城近郊。在那儿,还认识过一个少年,送过我一根迷谷树枝。因为迷谷有指引方向和人心的能力。

    彼时的叶慎星饶有兴趣,扯着我的胳膊邀请:“那橙橙以后可以来找我!美国正在进行一项研究,可以将人的骨灰变作胶囊,长成一棵树。以后你死了,就种下骨灰,变成像迷谷那样的树,为我们指引方向!”

    虽然我并不是很想英年早逝……

    可曾经对话言犹在耳,我猛一掉头,将车子往高速收费口驶去。

    以前叶慎寻教我开车,却从没上过高速。月黑风高又是雨夜,我其实有些发怵,但想想那孩子要真跑去了郊外,孤立无援,又处在恐惧之中,踩住刹车的脚便放不开。

    祥和里的地早就卖了,连同那片迷谷树林也拆得七零八落,周遭都是光秃秃的山影。我将音乐开到最大,企图屏蔽呼啸诡异的风声,硬着头皮开了一段,好在渐渐上手。

    已近凌晨,越往后,开始能见到平地起的水泥建筑。虽已无人烟迹象,越渐熟悉的路段却昭示着,快到目的地。

    奇怪,周围景致倒退越快,我的预感越加强烈,几乎是笃定叶慎星就在这里,跟人死前回光返照般,毫无道理可循。

    一点整,我终于瞧见熟悉的岔路口,可从前的停车坪早已被封,不得已,只能将车停在应急车道,拿了手电筒撑伞而出。

    所幸孤儿院附近的地卖了,却没真正动土兴工,破旧的院门还掩在夜幕之中。我小心翼翼越过脚下的青苔和障碍物,嘴里尝试唤:“慎星?你在吗?”已然忘记眼前魔影幢幢的楼,正是恐怖片儿里恶鬼出没的最佳场景。脑子只一个念头,叶慎寻比恶鬼可怕多了。

    积尘已久的灰被无数次雨水冲刷后,变成泥浆,稍不注意,寸步难行。我扶墙而入,凭着儿时的记忆摸索,“叶慎星,快出来!我是橙橙啊!”奈何雨声已经盖过人声。

    木材杂物堆了一地的院子,我差些摔倒,撞到什么,脚扭了一下,却听那玩意嗡嗡嗡直响。

    期间,我的脚跟绊开了遮住它的破衣裳,那器物被雨水一刷,泛出银色光亮,使得我醍醐灌顶:这不是院长以往催促我们上课的钟吗?

    说是钟,却必须人为敲,威力倒不小。

    如何形容当时的赶紧?仿佛沼泽中遇大树,我抱着它就不撒手,摸爬着从地上找到木材般的东西,开始敲击大钟。一时间,院内有此起彼伏着的闷音回响。

    嗡……嗡……嗡……

    顷刻,我后悔了。心想着,来之前还是应该带上刘大壮。即便他献不了策,壮胆也好!

    当然,我也必须认个怂。其实叶慎寻根本没有这幢闲置已久的院落可怕。尤其当回音四起,我浑身不自觉起了鸡皮疙瘩。

    就在狼狈的我琢磨着,该怎样才能让鸡皮疙瘩消下去时,渐渐细小的雨声里,忽然冒出一阵蹬蹬的脚步声。我没来得及细听声音出现的方向,眼角余光却只见有个人影飞奔而过,猛地将我扑倒,浓重的呼吸洒在脖颈之间。

    “橙橙!真的是你!”

    “呜呜,你找到了我。”

    待熟悉的称谓出口,尚未看见来者的庐山真面目,我的一颗心,已然大定。

    推开满眼通红一脸泥浆的男孩,我啪啪两巴掌拍上他脑门,“你是不是傻?有人欺负你,第一反应该打电话找你哥啊?!跑什么!”叶慎星扁了扁嘴巴,却不小心吃进一口风和泥,咳嗽了几声,“我本来想打公用电话找大哥,但、但是……”

    但是,他怕警察抓。因为在餐厅,他不小心用餐刀伤了魏光阴,此番自己就是畏罪潜逃……所以他连叶慎寻也不敢找,只好自己躲起来,有一日算一日。

    乍听魏光阴受了伤,我懊悔不已,在来时路上的犹豫灰飞烟消,心中顿时打定主意,明日就要登门去道歉。他要不肯见,我就一哭二闹三上吊。上吊时,还要用他套迷谷的红绳做引,叫他一辈子忘不了。

    “我对滨城不熟悉,记得就是你说的,什么近郊、祥和里。”

    这厢,叶慎星不知我心理状态,还在断断续续说明原由,同时纠结在要不要跟我回去这个迷之选择里,“回去被警察抓了怎么办?可不回去,真的好饿啊……”

    果然孩子心性。成人的世界,哪像这风雨,说下就下的。

    见叶慎星执拗不肯走,我只好胡诌,“你是未成年,有保护法,别怕。”跟演公益短片儿似地,就差脑袋上打一行五讲四美三青年的字眼。可苍天呐,这小子居然比我更懂法,他说,按照身份证上的年纪,他已经可以服刑了,惹得本仙女白眼上翻,“按照婚姻法,我还应该结婚了呢!”

    突然,狼狈的叶慎星抽空担忧地看我一眼,欲止,又言。

    “橙橙,听说大哥又重新喜欢解姐姐了,你好可怜哦。干脆,等我病好以后,你嫁给我吧?!”

    男孩目不转睛盯着与自己同样狼狈的我,眼珠湿漉漉,像只倔强且聪慧的小鹿。

    理智在说,这些糊里糊涂的要求,千万别答应。可郊外的夜,凄风冷雨,几天几夜没进过食的我有些抗不住了,靠着仅剩的力气吼出,“答应了就回家吗?!”他未曾犹豫,“嗯!”

    半晌。

    “那……你先上车,我就回答你。”

    生怕一口气答应了那家伙又反悔,我采取钓鱼政策,成功将他骗去高速入口。哪知他契约意识很强,非要我答应了才肯走。

    雨不知何时停了,郊外的清香入鼻,我深吸一口率先坐进车内,企图寻找纸巾擦头发,却意外发现后座竟然有矿泉水和饼干。想来是叶慎寻经常出差,买着备用。

    原来富豪和穷人没什么差别,都饱一顿饿一顿。

    想到这里,我心里好受多了,随手从后边拿了袋奥利奥,欢欣鼓舞地向叶慎星挥了挥,“真不上来嘛?有东西吃哦。”

    男孩目光波动几秒,傲娇地“哼”一声,誓要做革命立场坚定的刘胡兰。

    不得已,我爬去副驾驶,和颜悦色想同他讲道理,还未开口,突然从后方射出一道强光,模糊全部视线。

    灯光太强,下意识间,我想抬手遮挡,却听得一阵惊天动地的喇叭声、尖锐的水泥磨皮声,以及混在里面的,谁模糊的喊声。

    “橙橙!!”

    “快点……”

    “不要……!”

    那一刻,我有些庆幸。

    庆幸自己始终没答应叶慎星,要嫁给他。如果答应了,那这世上,兴许又多了一个伤心人。

    高速发生追尾事故,重载卡车司机酒驾后错入应急车道,将一辆银色路虎碾碎成泥。巨大声响惊动周遭居民,错落的灯在后半夜争相亮起,孤寂的草木上还残存雨水痕迹,被灯一打立时光怪陆离。

    交通部门来了电话,是沛阳接的,听了没几句,神色大变,脑袋里本就绷着的一根线腾地断掉。

    他咽了咽喉咙,“确定吗?”

    叶慎寻刚回家换身衣裳,出卧室便瞧见沛阳末日临头的表情,心里止不住发了一阵凉,箭步上去,“慎星?”

    沛阳将听筒拿开,吞了口唾沫,良久才道,“是……程小姐。”

    高速路上,黑漆漆水淋淋的夜令人寒从脚起。大概也是这阵寒气入了体,才令后座上那心思若水银缜密的人,大脑全程空空白白。

    他突然想起还同住公寓那段时间,偶有闲心拉上沛阳,陪程改改玩斗地主。沛阳却深以为这是纯靠运气的游戏,结果将大半月的工资输了出去。抱着权当交学费的心态,沛助理私下求教程姑娘,得她一句精髓。

    “对付你家老板这种精算师,若按照正常程序,不出一分钟,你手里什么底儿他一清二楚,只能打心理战!例如王炸这种牌,留到最后兴许屁都憋不出,必须开场就出。他出个五,你就炸,炸得他一脸懵逼逻辑混乱到开始怀疑人生,才有机会一举拿下。”

    不得不承认,程改改这套看似乱七八糟的理论,在叶慎寻面前却很吃得开。

    就像初初相遇,哪个姑娘在他面前,不是小鸟依人风烟翠柳的窈窕模样?唯独她,风风火火地将一坨猪肉甩到他颠倒众生的脸上。接着,叶慎寻就真跟中魔似地,自发启动懵逼模式,思维混乱到足以怀疑人生。

    然而,他没想过,程改改会将这套理论贯彻始终。今晚,他不过给了她一耳光,她却用自己的生命开炸,炸得所有人魂飞魄散。

    马不停蹄赶至现场,浑身脏兮兮的叶慎星正被几个交警围着。

    叶慎寻刚现身,他哇地蹦了过去,好似搂着唯一的支柱嚎啕大哭。见他好手好脚,却泣得连话都讲不出,只摇摇将手指向事故现场,叶慎寻的不安迅速扩大,眉头成千上万把锁。

    变形的车辆已认不出原本模样。经查,车主是叶家长公子,运政特意来了人,秘书样的头儿突破围观居民和交警前来握手,他恍若未见,略显踉跄地将叶慎星推给沛阳,拔足朝着那堆破铜烂铁而去。

    粗粗翻几下,程改改的外套从金属渣滓里露出痕迹。男子眼眶一紧,呼吸窒了窒,似千座大山齐刷刷压下,令他直不起腰,连继续往里探索的勇气都没有。

    周遭的一切仿佛被时间冻结,变作布景,像要赠谁一场仪式感极强的分别。直到不远处传来弱弱地一声问询,打破结界。

    “天黑路滑的,赶了很久吧?”

    好几秒,叶慎寻才愕然抬头,目光堪堪寻到人群背后的姑娘,旦见她怀里抱着大堆五颜六色的东西。定睛一看,全是零食。程改改讨好地冲他笑了笑,他却死命盯着她,嘴唇翕动许久,才摁下心头千万句,只若有似无回了那么一声。

    “嗯,太远了。”

    这条来路,的确太远了。远到他以为,从此天上和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