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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节
    他其实不清楚,自己对程改改是不是传说中的真爱,他只知道,她是他唯一想弄死,却始终没出手的那个。

    正好饭点,食堂里却没什么人。听说老板在一食堂用餐,员工全部灰溜溜跑去了二食堂。

    起初,见程改改和老板并肩而行,后厨的人原想讨个好,告诉她这顿饭不要钱,被叶慎寻一个眼风杀死,只好灰溜溜地递去点菜单,专挑贵的推荐,老板脸色终于舒畅。

    要不怎么讲,越有钱,越吝啬?资本家也是靠省出来的,好心酸。

    程改改不知其中曲折,只当食堂的人眼拙,不认识叶慎寻,如意算盘落了空,捏着百元大钞的手久久舍不得放。她原本还想,偷偷摸摸刷个叶慎寻的脸,这样既把客请了,也把钱省了,没想道高一尺。

    “以前我和盛杉去学校食堂吃饭,都能刷她脸的,省好多生活费呢。唉,没想到叶长公子的脸,还没她值钱!”程改改端着汤坐下,幽怨道。

    他没嫌弃她,还反遭嫌弃?!叶慎寻惨无人色,胜负欲起,“谁叫你带错地方?你们学校四个食堂,哪个看见我这张脸不免单?!”

    话虽幼稚,却不是大话。

    未去美国前,他也就读于q大。后来被举荐进入宾法大,顺理成章留在美国。之所以盛杉叫他师兄,不仅因为两人曾拜同一个师傅学武,还因母校相同的缘故。

    连续喝好久的白粥,程改改此刻吧咂着嘴里的油和盐,兴匆匆找话题,“哦?这样的话,我不也得尊你一声师兄?”看她吃得欢,叶慎寻胃口莫名也好起来,埋头喝汤,无心应承一句,“叫叫看。”

    “师兄!”

    话音刚落,小狗撒欢似地娇嗓已递到耳边,呛了他一口汤。

    “别人家的师兄都对师妹多有照拂,我这个师妹就不求您照应了,只求两国休战,免百姓生灵涂炭。”她还把好淑女的事儿挂在心上,顺梯子爬的本事不可小觑。

    瞧对面两只大眼睛闪啊闪,叶慎寻愕地有种无力感。她已经很会利用自己的先天优势了,只不知,他何时才能免疫。

    食堂突然更加寂静,程改改以为又说错什么话,心虚地唤来服务生打开电视,“随便哪个台都行。”制造点声音,避免尴尬,结果打开就是新闻频道。

    滨城的新闻女主播应该是新人,年纪轻轻,说话时眼睛都含着笑。没多久,笑意消失了,“下面播报一则紧急新闻。”

    “魏氏私人机于上午十一点零九分直坠大西洋,机舱包括驾驶员共五人,集团负责人魏延也身在其中。当地警方紧急联合中方部门进行搜救,经确认,五人均已罹难。”

    程改改原先还霸着食物的眼珠,此刻直愣愣盯着屏幕。须臾,她手中的长筷掉在瓷碟上,清脆作响。

    叶慎寻自然没错过这则重磅,再回神,只来得及见对面人翩然的衣角,椅子已经空了。他眼神一黯,满桌的菜肴顿时索然无味,周印打来电话,“消息收到?”

    “嗯。”

    他徐徐起身,将三五盘推到眼不见为净的地方,大脑却没闲着,“那块铁板,到了动的时候。”

    凯门群岛。

    在这里,避税和天堂两个词,应该分开理解。

    因税收不是当地经济的主体来源,加上制度不够健全,许多金融大鳄将资金秘密转移至此。另一面,这里又是极富盛名的潜水圣地,徜徉在嶙峋礁石上方,破水看景色无边,所谓天堂。

    夜晚的海洋不甘寂寞,海浪拍敲的声音不亚于喧天锣鼓,沙发里的人似乎听不见,注意力全在正前方的投影屏处。

    里边正在唱京剧,出名的《霸王别姬》,戏正开始,楚霸王在念白:“孤,西楚王项羽。自出兵以来,战无不胜,攻无不取,可恨刘邦……”与当地风情格格不入。

    生母未去世前,是有名的京剧演员。父亲那时单枪匹马,北上融资,酒过三巡后被请去看戏。两人邂逅于舞台上下,唱的正是这出《霸王别姬》,女子眉目间天生的惆怅萦绕,被灯光罩上,和着眼波一起飘飘荡荡,荡到男子心里去。

    可自打他记事,魏家主母已是齐悦英,听说早年也是戏班子的。老一辈纠葛魏光阴从不过问,毕竟齐悦英对他的关怀,也不比一个母亲少。反而他对父亲的印象,倒只停留在两个字:忙。寡。

    忙这点,不用赘述,魏家能有今日之势,堪与滨城叶家争雌雄,自然是他努力的结果。至于寡,魏延的确少言寡语,父子两也鲜少有亲近时刻。惟一有过的亲昵,还是某年除夕,难得大团圆,齐悦英的师兄从北京过来,看魏延来了兴致,遂翻出箱子里的戏服,轻纱、长袖,重展风华之姿。

    那时,他被父亲抱在膝头,看着每个惊心动魄的神情,听着戏里的唱词,终于稍稍理解,什么叫站得越高,遇见的虎狼越多,同样也理解了身后的男人。

    犹记当时,耳边还有醇厚男音跟着调子和,于是万家的灯火,都不如这头亮了。可节庆过,日子恢复如常,魏延又开始十天半月见不着人的状态。

    齐悦英在商也是魏延的好帮手,却总会抽时间陪他。偶尔见他和父亲置气,善于左右逢源的女人还会打趣,“谁叫我们光阴不是姑娘?听说你爸有言在先,若生个女孩儿,必宠上天。若为男子,当顶一片天。”

    顶一片天?

    年幼时,也曾有过可笑想法。家里已经有了片天,何须要他?没想在所有人猝不及防的时刻,天塌,地陷。

    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像注定好的结局,霸王,始终没能顺利回到江东。

    思及此,青年男子墨眸一沉,门适时被推开。

    “先生。”

    进来一老管家似地人物,见他就在客厅,不禁停住脚步,躬身问候。

    沙发里的人怔了怔,口气清淡,“何伯,在我心里,你早已是魏家一员。人前,你称我一声少爷,我可以当,人后,就不必了。何况,今日怎突地改口?”

    以前能让他这样称呼的,只有魏延。

    “因为您应该独当一面了,先生,再也不是可以由着性子来的处境。”

    何伯直身,依旧毕恭毕敬,眼风却大胆地、紧紧锁着青年男子。

    见他闭口不驳,老人仿佛想起什么,默了默,又道:“还记得十二年前,从祥和里将先生接回魏家的情景?那时,您告诉我说,有重要的事情要完成,一时半会儿走不了。但此后,无论您有多么重要的事,都不会再有人停下来等您了。他们只会推您走,逼您走。可您顺势而为跟着走不对,被抛得远远更不行。其中分寸拿捏,从今往后,只能靠先生自己。”

    分明只是寻常提醒的话语,此刻听来,却怪异地令男子眸底结起水光,喉头轻耸。

    何伯点到即止,他们家的小主子,生来比别人聪颖,但凡感兴趣的东西,不消几日便融会贯通。何况,心似海深,注定不会安宁的一生。

    投影屏里的戏还在继续,快到末尾,何伯佯装没见男子的脆弱,恭敬扣了身离去,嘴里却颤巍巍跟着唱。

    “大王……还要早作良图/杀出重围/恢复霸业才是正理。”

    那声音,渐渐被海浪带远。

    第4章 清风本是有情

    从医院跑走,我径直去了魏氏大楼对面的咖啡馆,坐靠窗位置。

    不一会儿,那女人被保镖和记者前簇后拥走出,以往颜色艳丽的衣裳改为一身缟素的白。叽叽喳喳追问下,她弓身进入房车,驶出好远。等记者作鸟兽散,同样的车辆又偷偷回到原地,停在咖啡馆门前,一双匀称光洁的小腿露出。

    她将墨镜和帽子压得很低,抽身往里走,我也赶紧起身,去到定好的包间。

    原先想约在其他地方,可她说,现在记者正满城逮魏家的人,十分钟前才露过面的地儿,反而安全。

    我大概明白魏延生前喜欢她哪点。除了丝毫看不出年过四十的身材与容颜,还有过人心智。这样的心智,适合商场,也适于任何雄才大略的男人。

    “究竟什么事?”

    她坐下,将一杯甜到劣质的卡布奇诺推远。

    我懒散地撑起下巴,眨眼对她笑,笑容却没到骨子里,“哦,没什么,就路过想来看看,失去靠山的人有多狼狈。”

    那女人才不会被言语激怒,若是怕闲言碎语,我俩今日就不会以这样的身份坐在这里。

    “狼狈?怎么会?别人羡慕还来不及,中年丧夫,遗产都不知要分多少呢。”

    果然,她娇笑一声,心情转好,像伪装的面具终于不用再戴上,拉过先前还嫌弃的杯子,捂在手中取热,继续说:“不过,你今天来恐怕不只看笑话?别探了,你的心上人,没回来。”

    想我纵横嘴皮子场多年,别人却往往将他提及,就能一招制敌,偶尔还是挺有挫败感。

    见我闷着发呆,她不知何时放下了瓷杯,将我凑近桌前的下巴用几根芊芊细指抬起,似是而非感叹,“不得不承认,有时看见你,真像年轻那会儿照镜子。”

    敌不动,我不动。我忍住心底翻腾的嫌恶,重新扬起笑意,“这不是您的基因优良么,妈?”

    这甜甜一声,反而刺激她,愕地将手放开,口气严肃非常,“别叫我妈,我不是你妈。我只有一个儿子,叫魏光阴。”

    语毕,我抠着桌角油漆的力道不禁加重,“即使那个男人死了,你也不愿认我?”

    女子耸了耸肩,“认你?有什么好处?认了你,董事会的老骨头们还会支持我?以前在唾沫里游泳,才游上魏夫人的位置。现在刚死了丈夫,就迫不及待把和其他男人生的女儿带回家,我没那么傻。”

    她当然不傻,傻的是我。得到消息的第一时间,竟幻想她会有丝丝难过,怕她撑不住,至少有个圈外人能说说话。现在看,实在多此一举。她的富贵,她的地位,才是支撑她的东西。只要这些东西还在,她永远不会倒。

    一时间,我也没什么话好说了,她心领神会,看看表,起身走人。临到门口,突然出声:“至于光阴,你死了这条心,你们不可能有结局。唉,八百年前的话到现在还重复,真是倒胃口。你光长得像我有什么用,审时度势的劲儿可一点没有。”

    我忍不住了,赌气回嘴,“真当自己是上帝?剧本怎么写,我们就得怎么演?”

    “不信,你试试。”

    “呵,”我抖了抖肩膀,“要是我和他有好结局,你预备怎么办?”

    她回眸一笑,笃定地。

    “那我就从你两腿间爬出来,你是我妈。”

    我气滞,讥讽道:“还是算了,如果我生个女儿像你这般心狠,我肯定掐死她。”

    她连与我多耍会嘴皮子的功夫都懒得花,转身就走。

    没几日,我出院,刘大壮请我吃火锅冲喜,顺带拉上了好淑女,

    好淑女说,她知道哪里有家正宗的重庆火锅,“好多滨城本地人都找不到。”结果她讲的那家店就在我租住的小屋附近。

    刘大壮:“重点是?”

    我:“重点是,我果然找不到。”

    吃饱喝足出来,我和刘大壮一如往常鸡同鸭讲,好淑女笑点超级奇怪,就因这么两句话,居然捧着肚子蹲在草丛边前俯后仰。我问号脸地望着她,刘大壮也是。

    自从认识好淑女,他仿佛也找到了可以智商碾压的对象。虽然有时我很想提醒他,那傻姑娘,不过陷入了爱情。千万别忘记,她可是加州大学护理专业出来的高才生,哪天真不高兴了,随便扎你几针,你还不知道自己疼在哪里。

    但想想算了,他被扎,我挺高兴的。

    租的小屋就在附近,他俩吵吵闹闹步行着送我回去,晚上的春风比白天更醉人,哪怕想起乱七八糟的事儿,都觉得没什么大不了了。果然,世上并无一顿火锅解决不了的问题。如果有,那就两顿。

    好淑女似乎与和我有同感,她两只细胳膊,一边挽着我,另头是心不甘情不愿的刘维同学,喜色过甚说:“我们永远这样好不好?”我还没来得及吐槽,刘大壮先声夺人,“永远?哪有谁会永远陪在你身边啊。”

    我不赞同地努努嘴,“有啊,移动和联通。”

    不出意外,好淑女又笑了。此间,我和刘大壮的嘴仗又是一个来回。最后一言不合拳脚相加。

    我俩拳脚相向的原因,是出版社编辑给我打了个电话,询问我稿费有没有到账,我没多加在意,点头如啄米。说者无意,听者有心,挂了电话,便见刘大壮黑沉沉一张脸盯着我,声讨。

    “程改改同志。原先,我以为你是缺钱,所以吝啬。现在,我发现,你丫有钱,也抠门!”

    我不同意,“先前付款,我掏了钱包,可你说,为了暴发户儿子的尊严,这单必须你来买!”

    “那是我以为你没钱啊!”

    “我有没有钱!和谁请客,有毛的关系?!”

    刘大壮怒,非要我请顿宵夜才罢休,猛虎捕食的姿态,朝着柔弱的我……怀里的银行卡扑来。为了捍卫我在病床上坚持码字得来的稿费,我只能和他斗争到底。

    届时,小区门口已近在眼前。在我和刘大壮你推我拉你抢我夺期间,我们双双趔趄着,摔进了门口的绿化带里。好淑女欲行又止,不知该帮谁比较好,直到一束车灯远远打来。

    这小区是周印帮忙找的,虽然面积小,可五脏俱全,安全系数也高。无奈最近大门的两盏路灯坏掉了,所以车灯光特别明显。

    白炽灯打进草丛,久久未熄,覆盖着我的眼帘,令眼眶发胀。我挣扎着从绿化里爬起,同时稳稳抱住银行卡,循着光源望去。须臾,白色轿车驾驶座上的人推门而下,立在将好的风里,朝我们的方向倾了倾嘴角。

    霎时间,刘大壮银行卡也不要了,比我更快反应过来,泼猴似地蹦跶过去,给了青年男子一个拥抱,“你终于舍得回来了?!”后想起他是为什么回滨城,脸色有些尴尬,又苦于不知如何安慰,只好转身指着我说:“你再不出现,她就要去报名参加《非诚勿扰》了,毕竟少有人能养得起食量那么好的姑娘啊。”

    我……不就是没把稿费分给他吗?给,都拿去!看你能不能飞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