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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节
    天气越发暖了,她正闭眼晒太阳。意外的是,我试探着叫她,她竟回过了头。

    盛杉愿意亲近我,盛母表现得特别激动,甚至同意盛杉单独和我相处。期间,我俩久久无话,她突然起身,带我去周印曾提起过的,那间养满流浪猫狗的屋子,还一只只数过去,告诉我名字。

    “那个,”我顺着她的方向望过去,看见一只棕黄色大狗。她踱步靠近它,黄狗便亲昵地伸出舌头舔她的手,“这是他发现的。”

    第一句交谈,还是关于周印。

    我难受,上前抱着她说:“盛杉,你难过可以骂我,也可以打我。你甚至一声令下,我就可以背着炸药去把解家炸了,毁掉那场婚礼。但是你想要什么,你得告诉我!你知道的,我一直都笨,没你聪慧。”

    她在我怀里抖了抖,好半晌才声音细细地回:“改改,我想离开这里。”

    自打盛杉的行李也被搬离公寓,叶慎寻自作主张地帮我请了假:“你暂时别待在学校了,不安全,搬去我那里吧。”

    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同居?

    “不用!我回家就可以。”

    尽管我表现得异常反对,他却没打算采纳:“难道我的语气听上去是建议?事情没水落石出以前,我说什么最好老实照做吧。除非你希望自己的名字哪天出现在碎尸新闻里。”

    他成功吓到了我,导致我收拾行李的速度都加快许多。

    那是我第一次得见叶慎寻公寓的真面目。他将顶层的房间打通,整整四百平,分别隔出小酒吧、私人影院、书房等区域,实在太夸张。

    沛阳全权负责我的行踪,面对我的目瞪口呆,他见惯不怪,甚至露出“我走了那么久你怎么还在我老板身边晃悠”的表情,阴阳怪气道:“你能出现在这里,本身就是种世纪夸张了好吗?”

    他说的……并非没道理……

    叶慎寻的房间在隔出的二层,离我半个客厅的距离。他白天去公司,有时候应酬,很晚才回来。我百无聊赖,出门也不知道去哪里,连个斗嘴的人都没有,只好真的开始上网写小说。

    沛阳是我的第一个读者,有时能抱着笔记本电脑笑半天。倒并非我写得多好,而是他老自动代入,将我笔下的霸道总裁想象成叶慎寻,有种诡异的喜感。

    周印和盛杉婚礼的前晚,我莫名心神不宁,下笔有如神助的状态尽失,只好求助沛阳。

    “你说,男主角和女主角互相喜欢,但男主角因为利益问题选择和别的女人结婚,女主角的朋友应不应该大闹婚礼为她出口气?”

    这孩子实心眼儿,想也未想一拍大腿:“必须的啊!不然还能叫朋友吗?!”我若有所思,回身到电脑前,敲了几行字,就砰地盖上,风风火火跑去洗澡准备睡觉。沛阳错愕:“今天这么早?”以往我总失眠到半夜。

    “明儿早起,参加婚礼!”

    作为伴郎,叶慎寻要忙的事情不少,早早就出了门。我给他打电话说要去,他有些狐疑:“这下不觉得背叛盛杉了?”我顿了一下道:“反正我不去,礼金也收不回来。”

    他半信半疑:“财迷。”而后似乎看了看表说:“正巧在公寓附近,你收拾好下楼。”

    生平第一次参加婚礼,我上网搜了教程,给自己化妆描眉,没想到天赋异禀。

    手边的眉笔和粉底等东西还是盛杉送的,在美国逛商场时,她说:“你整日素面朝天,怎么勾引叶慎寻?”如今,我好像已与她融为一体,想用最庄重的姿态,出现在众人眼前。

    捣腾的时间有些久,我比预计时间晚了半小时才下楼。给叶慎寻打电话,他说车就停在小区门口。我穿着他之前准备的礼服和高跟鞋,自诩袅袅婷婷,到了门口,看见阵仗,鞋跟差点崴掉。

    妈妈啊,那有条不紊排满长街望不到尽头的白色宾利都是什么鬼?!轿车上方全扎满了婚花,周围路过看热闹的人群早就聚集了一堆。

    我站在原地目瞪口呆,为首那辆的车窗缓缓降下,露出叶慎寻冷峻的脸:“上来。”顿时,指指点点的声音更大了。

    对哦,周印结婚,他开主婚车。原本正打算去解家接解绫的,接到我电话,便拉了整个车队停下来等我。

    “其实……你完全可以打个电话催我!这架势,大家都以为嫁人的是我。”

    他启动引擎,嘴角半勾,借着镜子,瞧了两眼上妆后越来越鲜活的女孩:“放心,你嫁人,我没这耐心。”脑中却不自觉浮现,斯里兰卡的艳阳无边,她白纱加身,笑得张狂。

    婚礼出乎想象的盛大,叶慎寻代替新郎招呼客人,无暇看顾我。我穿梭在一众衣香鬓影里,显得格格不入。

    快到正午,仪式宣布开始。长身如玉的男子被出尘的解绫挽着,遥遥从红毯那头走来。有那么片刻,解绫仿佛冲着人群里的我笑了笑。我迅速地埋下了眼,羞愧难当,不知自己的决定是对是错。

    全场宾客屏息静气,静待神父念宣誓词。忽地,玻璃碎裂的声音打破平静,一道突兀的女音吸引所有人的注意力。

    “什么?小姐不见了?!”

    说话的人,正是盛杉的母亲。

    接到用人报告,夫妻俩婚礼也顾不得参加了,匆匆跑出现场。并且,不出我所料,周印也从宣誓台上跨步而下。

    见势不对,周夫人喝住他:“小印!”他脚步微滞:“马上回来。”

    一场缺了新郎的婚礼还有何看头?我和叶慎寻带了点人,也跟着周印一同去找。可惜平常她会去的地方都翻遍了,遍寻不着。

    从盛家一处近郊的房子出来时,走在前方的周印突然停下了脚步。毫无防备的我重重撞上他瘦骨嶙峋的背,生疼。须臾,他转身,居高临下地审视我:“她究竟去了哪里。”我暗自抽口气:“不是正在找吗?”周印却坚持,说我有问题。因为得知盛杉消失这个消息后,我的表现异常平静。

    事已至此,我再无瞒下去的必要,昂起脑袋,斩钉截铁。

    “是,没错。她想离开这里,我就帮她离开伤心地。反正没人在意的不是吗?反正温香软玉在怀,富贵名利在手,她生,她死,都没关系的,不是吗?”

    我故意说气话,也的确激怒了周印。他眸底怒色翻涌,在所有人都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抬手给了我一巴掌,打得耳朵轰隆隆直响。

    周印平日里风度绝佳,自制惊人,叶慎寻没想他真会动手,倏地挡在我身前,单手推了他一把,语气严肃:“适可而止。”

    男子站定,冷笑,几近挑衅:“怎么?真是心头好?我不过给了一耳光,还没要她和好姐妹感同身受呢。”

    叶慎寻眼角浅眯,仿佛下秒就可以拔刀相向:“你不敢。”

    怕他俩再起冲突,我推开面前的人,强颜欢笑:“没关系,这巴掌我已经等很久。他真打了,我反而踏实。”

    暴怒中的周印深吸口气,再也忍不住,指着我鼻子大骂:“程改改,你到底有没有脑子?!她现在的状况可以自己照顾自己吗?!”

    亟待想帮盛杉做点什么事情的我,此时被问住,哑了好半天:“她、她能认出我,还记得你们领养的狗,还教我怎么为她的身份证和护照报遗失,怎么申请临时,那应该……”

    叶慎寻将我往身边一扯,给我一个你别再说,小心再挨一巴掌的眼神。我立马禁言,这才意识到不妥,朝他身后躲了躲。

    周印逼近:“她到底去了哪里?”

    我一慌,设计好的剧情统统演不下去了,举手投降:“徽州!去了徽州!我告诉她说有个地方很美很适合修养,就帮她买了去那儿的机票!”可当我们一行人匆匆赶去机场查航班记录,才发现盛杉根本没搭那班飞机。

    她骗了所有人,包括我。

    当我和周印的脑子都处在哐当状态,唯独叶慎寻逻辑清晰:“不管飞机还是火车都有身份信息记录,挨着查下去,总会有消息。除非,她根本没离开滨城。”

    他一语惊醒梦中人,周印想起什么,拔腿就往停车场跑。到了目的地,发现是个很普通的居民小区。周围有杂七杂八的水果摊和便利商店。以前周印念大学的时候,在这里租住过,盛杉曾偷偷摸摸复刻了他的钥匙,老神不知鬼不觉出现。

    可是,这套房子他毕业后就已经退租。打电话给房东,说很早以前就被一个年轻姑娘租下了:“也不经常来住,租金每月倒给得准时。”

    我眼睛一亮:“盛杉!”抱着最后的希望杀进房,亮堂堂一片的客厅,却还是没她的踪影。

    紧随其后的周印拨开我们,便见四面墙上满满的照片,如同旧时光结出来的花朵,妍妍地开进眼。

    那些照片的主角都是同一个人,从小学开始,便能将校服驾驭得如同小王子的男孩。再往后看,小王子轮廓慢慢成型,下巴尖了,身高拔了好长一截,斜阳下的背影落拓。还有一张,投篮的时候,球不小心砸在篮筐上反弹回来,精准地吻上男孩的眼。他难得露出龇牙咧嘴的表情,证明自己也是凡人,有血有泪。

    我看着那些被处理精细的照片,像看着一场岁月带来的盛大表演。像亲眼目睹了一个小女孩,曾在每个变幻的四季里,偷偷跟在男孩后面,笨拙地摁下每个片段,美好得不忍出声将她惊扰。

    震惊之余,周家保镖已经追随我们的行踪而来,带头者竟是周印的母亲。期间,周印一直处于背对所有人的状态。周夫人急急唤他:“小印!你是要气死妈妈?!酒店一堆宾客候着,赶紧跟我回去!”

    男子闻声,久久才回头,眼底暗流涌动:“不会有婚礼了。”

    “什么?!

    听见儿子的话,周夫人差些晕倒,泫然欲泣:“你知不知道你自己在说什么?你真想从此被人踩在脚下?!”她语气几近癫狂,“你这样做,你爸再不会理我们娘俩的,不会理我的!”

    下秒,逆光中的人身子晃了晃。木地板上,我曾听见,有水滴砸下的声音。就一颗,却漾得所有人眼睛发疼。

    “作为他的女人活了半辈子,您从来没感觉累吗?可是,我累了。作为您的儿子活了二十八年。以后,想做自己。私生子会如何,潦倒又怎样?为什么生和死都要入别人的目光?”

    从未见儿子敞开心扉,周夫人顿住,连哭泣都忘了,痴痴盯着那继承自己优良相貌的他。

    “虽然经常都反感您和父亲之间的相处模式。可有的时候,又很羡慕。至少,你可以陪在他身边,从头至尾都确信,他就是可以共百年的人。愚蠢的是,直到今天我才发现,原来,我也有那个人啊。想与她百年与共的人。”

    “小印……”

    “曾经有人讲,我能将离别看得如此轻松,是因为我还没失去过。那时,我不相信。现在,我信了。这二十多年,为了你们口中的大局,我总故意走得很快,明知她跟得吃力,也没想过要停下来。今后,前方风景多好,我也会留在原地等她。我要亲口问问她,是否还愿意待在我这样自私的人身边,伴我的百年,收我的白骨。”

    “如果,她不再愿意,未来的路……我选择孤独。”

    周印最后的字落音,我已经扒着叶慎寻的肩膀,哭成傻子。

    盛杉,你听到了吗?你快回来啊!我真的好想打扮漂漂亮亮,做你的伴娘,见证你和周印的婚礼。因为当伴娘不需要送礼金,还会得大红包。你俩都这么有钱,一定不会亏待我对不对……

    你到底去了哪里,全世界都在等你。

    第14章 这难道不是报应

    一场兵荒马乱过后,我被叶慎寻揪回公寓。

    见我眼睛特别红,沛阳好奇探头:“仪式很感人啰?”

    恰逢叶慎寻换完便衣下楼,面色沉沉地问我:“搞事情搞到人家婚礼上去了,谁教你耍的这些心机把戏?”我犹豫也未曾,指向沛阳,情绪还没恢复过来,说话发哽:“他。他说如果不去大闹现场,就不是好朋友的表现。”忽略沛阳躺枪的表情。

    呵呵,谁叫你老是针对我嫌弃我!!

    不过,叶慎寻若生在古代,估计是个明君。他一根手指就点到我脑门上,戳破真相像戳破一张白纸般简单:“给他一万个胆,也不敢出这样的主意。”毕竟也是见识过周印手段的人。

    我一身不吭地往后缩去沙发:“若非我故意将机票选在这天,再阴差阳错找到那间房,刺激了周印,说不定他和盛杉真的要遗憾终生了啊!”他抄手走近:“我且问你,盛杉的事情是大事,那别人的就都是小事?解绫对你尚算不错,你这么莽撞,有没有考虑过她的立场?”

    说到这儿,我想起她善意的那一眼,切切感到愧疚,小声嘟囔道:“她不是也说嘛,你什么都能解决。那我就只管造反,收场的事,你们这些机灵人来。”

    本来叶慎寻还气的,见我这泼皮无赖样,膨胀的怒气又跟海绵似的迅速消了,食指勾了我的下巴来瞧:“疼吗?”

    何以一瞬间,我真觉自己是被他捧在掌心的明珠,委屈得紧:“太阳穴还在发胀,周印太狠了,幸亏他手里没有刀。”

    叶慎寻摊开掌心,我这才发现他手里握着一小盒消肿祛瘀的膏药。

    盖子翻开陈在手边,他挖了半个指甲的白色涂在我脸上,轻描淡写地说:“没事,有了盛杉的踪迹后拖他个一年半载,权当报仇。”

    我猛摇头:“不行!我不放心她一个人在外面。”叶慎寻笑,语气难辨:“怎么对别人这么有良心,对着我,完全是个白眼狼。”我正色:“不是。对我来讲,你是救命恩人般的存在。萧何的事情,你跑东跑西做了多少才有这尚算温和的结果,我心知肚明。”

    “但是,叶慎寻,像你这样的人,到底缺什么呢?如果哪天你有了想要的,一定告诉我。上刀山滚油锅,我都会送到你面前。”

    他顿住,眼底最后一丝澄明消失了:“程改改,说过的话,你最好记得。”

    婚礼乌龙过去大半月,滨城商圈已经是风风雨雨。

    那段时间叶慎寻特别忙,他与周印都作为慎周的创始人,公司自然也受到牵连,但他好像早料到最坏局面,心有丘壑。

    盛杉还是没消息,叶慎寻说,连他和周印都找不到的人,必然也有厉害角色在背后帮忙。

    “这倒并非坏事,说明她现在绝对安全。”

    我放了点心,开始计划着回学校上课。叶慎寻恰好国外出差,我打电话给他说要搬走,他那边似乎对追查幕后真凶这件事有了眉目,坚持要我再等等。没办法,我只好给媛媛发短信,要她每周五将课堂笔记带给我。

    媛媛这枚吃货,敲诈我请她吃哈根达斯的冰激凌火锅,门店就在商业步行街。我到了步行街忽然想起,魏光阴特意帮萧何的妈妈找了家店卖小吃,就在附近,于是拉着媛媛改道:“带你尝尝正宗凉皮儿。”

    萧妈妈小村出生,没读过什么书,为人却和善。之前我们众口一词说萧何被学校选派去了德国学计算机,她高兴得流下眼泪,握着魏光阴和我的手说谢谢,地方口音浓重。

    “要不是你们这些好同学好朋友,他肯定早出社会混吃等死咯。”

    魏光阴不忍,别过眼,我怕她瞧出端倪,故作欢天喜地:“他本来就很优秀,否则学校也不会发那么多奖学金。这店面就是他盘下来的,说曾经答应过您,出人头地后要给您开家小店,不再风吹雨淋。”萧妈妈酸着鼻,直点头:“欸,嗯。只要他争气,我比什么都开心。”所以当我和媛媛再出现,她显得异常开心。好像看见我,也能一解她对萧何的相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