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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节
    唐祁风有点嫌弃的拉掉他的胳膊。

    等到周日,谢三屁颠屁颠的就到青阳巷的唐祁风家,就等着去蹭饭。

    这一刻,什么项目,全都甩到了脑后。

    那顿饭,可比什么项目要重要多了!

    然后等唐祁风带他来到叶宅的时候,谢三急了:“唐哥,我们不是去叶小姐家吃饭吗?你来这儿干啥呀?”

    唐祁风回头,奇怪的看他一眼:“对啊,来吃饭。”

    “这儿能有什么好…吃…”他的表情凝固了:“等等,叶小姐,你是说叶小姐住这儿?”

    叶宅!

    随城富豪圈里有名的叶宅!青阳巷这边虽然现在算是老旧区,但也算是闹中取静,而叶宅代表的则是老派的士绅生活典范。若是遇上周边拆迁升级,地价更是翻倍。曾经有富豪想要花千万买下叶宅,但被屋主拒绝了。据说屋主移居国外,颇为神秘,只知道也是位不差钱的主。

    然后现在有人说,街头那个每天晚上出来摆地摊的女人就是这栋豪宅的主人。

    ???

    谢三大概明白他那个项目为什么会被拒绝了。而且,估计今天也并不会成功。

    他真的很想问,小姐姐,你图啥呀?

    唐祁风看他站在原地呆呆的,疑问道:“你傻站着干嘛?”

    谢三叹了一口气——首富之子去当兵,豪宅主人摆地摊,这世界真的令人难以理解。

    后面随之而至的任晓棠和小路显然也不太理解,这和他们想象的贫苦少女摆地摊养家的励志故事也相差太远了!

    任晓棠绕着花园转圈圈,羡慕的惊呼:“这也太美了吧!小叶姐,你守着这么一栋房子还需要去摆地摊吗?”

    叶夭哈哈笑道:“我刚回国的时候,整张卡上只剩下九百多块钱,超级穷。生活很艰辛啊。”

    当然,她没说的是,自己是因为回国前把大部分存款都捐给了慈善机构,另外还大肆挥霍了一笔才落得如此田地。

    任晓棠表示理解的点点头,的确是有很多守着祖宅但自身很穷的人,她自动脑补了一番。

    不过浸淫吃喝玩乐数十年的谢三却知道,叶夭这是在鬼扯。他从进门后一路看过来墙上挂着的画应该是名品,看落款,这位画家的画今年刚在拍卖行拍出了百万价格;小几上放着的长颈玻璃花瓶,似乎也是某位艺术家的手作之物,他在朋友家看过一模一样的,说是限量版;还有沙发,某个奢侈大牌今年推出来的家居新品,一套十来万,坐起来超级舒适。

    叶夭要是知道谢三心中的想法,一定会握着他的双手,同道中人呐!

    是的,为了买这套沙发,她又双叒叕穷了!

    杜望把大家带来的礼物收好。谢三带了一支法国酒庄出品的昂贵红酒,而任晓棠和小路有点不好意思。他们就在路边买了点水果提过来,现在看到叶宅,忽然就有了拿不出手的感觉。

    “刚我还说家里没水果了,打算让杜望出去买。现在正好。”叶夭倒是很高兴。

    任晓棠和小路也笑起来,刚才的小尴尬一扫而空。

    “老大,你带了什么?”任晓棠悄咪咪的问唐祁风。

    唐祁风看了她一眼,道:“巧克力。”

    她扬起眉,嘿嘿笑起来。巧克力?老大这是忽然开窍了?

    然后她看到了那盒巧克力,嗯,虽然挺贵的,但的确是队长去国外出差的时候买回来的给大家的礼物,整个刑侦队人手一盒。

    看来是她想多了。

    一只小鸟从外面飞进来,停在杜望的肩膀上。十分惬意的用尖尖的喙梳理着自己的毛发。

    “这是家养的鸟吗?”几人好奇的围上去,“看上去好乖的样子。”

    小鸟黑豆一样的小眼睛似乎微不可见的往上翻了翻。

    杜望用手指轻轻的摸摸它的头,被它给飞快的啄了一下。憨厚的金毛小哥哥也不生气。

    这段时间叶夭的快递下单十分勤,云生经常过来,和杜望已经玩得很熟。

    “这是麻雀吗?麻雀也能养得那么熟?”小路一脸讶异的问。

    叶夭和杜望身子一顿。

    完了!

    果然,就见小鸟愤怒的睁大小眼睛,嘴巴尖锐的张开,忽然冒出一句:“傻逼!傻逼!”

    叶夭轻咳一声,给了它一个警告的眼神。

    谢三大呼惊奇,“我没听错吧?这只小麻雀居然会说话!”

    杜望在云生发飙之前赶紧用手摁住了它,开口道:“实际上,它是只八哥。”

    小路弱弱的开口: “那个,八哥好像不长这样吧 ”

    杜望认真的看着他: “这是变异品种。”

    杜望有一种气质,可能也是他的天赋加成。就是他容易给人一种信任感,即使是他在胡扯的时候。比如此刻,他睁着水汪汪的无辜的眼神说这其实是变异的八哥的时候,居然没有人反驳。

    几个不懂鸟的人恍然大悟:“哦,原来是只八哥!”

    只有唐祁风眯了眯眼。

    “你们自己先玩呗,我去做饭了。”叶夭让杜望好好招呼客人。

    “我来帮你。”唐祁风放下手中的杯子,跟了上去。

    任晓棠本来也想跟上去的,被小路一扯衣袖,于是乖乖的留了下来。

    叶夭并没有进之前他去过的那个厨房,反倒是绕到侧楼后的一个小拐角,有个小小的泥炉子立在那儿。

    唐祁风问:“烤鸭吗?”

    他以前见过这样的小炉子,似乎是北方用来做烤鸭的。

    “不是。”叶夭神秘的笑了笑,“之前,你外婆和我说,珍玉楼的菜,除了杂烩头碗之外,她最惦记的就是这道,烧鹅。”

    她一边说,一边打开炉子,从里面提出一只大大的烧鹅。

    一时之间,油香扑鼻。

    第31章 烧鹅

    从泥炉里提出来的那只烧鹅, 有着油光均匀的棕红色,一股浓郁的混合着油脂的香味散发开来,仔细闻, 似乎还有着一丝丝木碳的焦香味儿。

    “烧鹅是我们珍玉楼的另一道招牌菜。”叶夭戴着白色的手套,把这只品相完美的大烧鹅给提了出来, “这种做法随城没有,当时我父…我曾外祖父叶仕理早年曾在粤省学艺。他很喜欢那边的烧鹅,寻访了很多家酒楼和老店, 终于有一个膝下无子的老师傅愿意把真正的手艺传给他,条件是必须给他养老送终。于是, 我曾外祖父就带他回了随城。他也成为了珍玉楼的老师傅之一。他们两人在家里, 喏, 就现在这个地方, 建了一个泥炉子,试了很多次,才成功。”

    “后来, 这栋房子在战火中被毁了一半,那座泥炉也包括在其中。我要感谢你外婆,如果不是她上次和我提起来,我都想不到要把它给重新建起来。”

    叶夭的语气里带着些惆怅。

    在当时导致叶家家破人亡的那次事件里, 她受了很重的伤, 直接进入了漫长的几十年的休眠中。时间太长, 长到回忆里的一些细节都慢慢的蒙上了灰尘。

    这段时间, 她花了将近一个礼拜的时间才把这个小泥炉复原。

    唐祁风垂下眼,换了放在一边的手套帮她把烧鹅接过来, 语气竟然难得的有了几分温度:“外婆之前一直住在帝都, 这几年我才把她接回随城。她其实不喜欢帝都, 但因为外公所以一直待在那儿。她喜欢的菜,很多也是因为外公,才喜欢。我们家,真正最喜欢吃烧鹅的,其实是我外公。”

    可能是因为唐外婆的原因,这些事情他可以很自然的和叶夭提起,这样和别人互相交换心情,是以前从来没有过的体验。他觉得新奇,但却不抗拒。

    叶夭微笑:“能遇到陪自己到老的人,她已经足够幸运了。”

    她指指唐祁风手上的烧鹅,眨眨眼:“今天之后,你也会成为你们家最喜欢吃烧鹅的人。”

    叶夭有一双雾气蒙蒙的桃花眼,眨眼的时候,眼波流转,妩媚至极。唐祁风可以感觉到自己心中的愉悦,不由得轻轻的勾起嘴角,刚想说什么,下一秒就听到谢三咋咋唬唬的声音:“好香的烧鹅!”

    不知为何,唐祁风很想把他给扔出去。

    谢三根本不知道自己刚刚险些遭遇了什么样的危险,他一脸激动的看着唐祁风手里的那只烧鹅:“这是狮头鹅吧?”

    他使劲攒起鼻子闻了闻:“我还闻到了果木的香味儿。”

    叶夭赞许的看他一眼,自从那次听到了他和那个小主播聊天后,她就知道这人是会吃的。所以唐祁风一说起,她才说可以今天一起带来。对于会吃懂吃的人,她总是比较宽容。

    “澄海的狮头鹅,还有岭南的荔枝木。”

    狮头鹅是粤省的特产,而尤其是澄海的狮头鹅更是有世界鹅王的美称。它块头大,肉质紧嫩,粤省人喜欢用来做卤鹅和烧鹅。一只长好的老鹅头,就能卖出上千块。不过做烧鹅不需要用老鹅,老鹅的肉太韧,不适合。

    谢三简直口水都要流出来了,两只手兴奋得无处安放:“狮头鹅就是要配上荔枝木烧,才是粤省当地的味儿。叶小姐讲究!”

    叶夭有点矜持的点点头,以前私房菜馆老板的范儿回来了:“待会儿谢先生尝尝看,是不是合您的口味。”

    谢三惶恐:“您可别叫我谢先生,就和唐哥一样叫我谢三就行了。”

    唐祁风在旁边点点头,“谢三一直是圈内有名的爱吃之人。”

    他没明说,但言下之意,谢三可交。

    叶夭听懂了:“行,那我就叫你谢三,你也叫我名字就好。既然你是唐队的朋友,那我索性明说了,你那个主意…”

    谢三赶紧打断她,哈哈笑两声:“你不用说了,是我考虑不周。你就当我没提过这事儿就行了。”

    他原本要找叶夭聊的项目其实也很简单,他看中了叶夭的厨艺,想要邀请她合伙开一家高级餐厅,他出钱,叶夭出手艺,算是技术入股。

    谢三平素号称自己只爱吃喝玩乐,那是因为他找不到自己感兴趣的事情,但如果有合适的机会,他是乐意投点钱来干些什么事儿的。比如说开一家吊打米其林之类的高级餐厅,想想就很激动呢。本来以为叶夭不会拒绝这样的机会,但今天一来到叶宅,他就知道自己想岔了如果叶夭想要开一家餐厅的话,根本不需要他投资合伙,自己分分钟就开起来了。

    于是,索性不再提。反正,今天能蹭到这一顿饭已经是大大的惊喜!

    叶夭把吃饭的地方设在主楼最边上一个六角的小厅里,四周都是大大的窗户,透过去正好看到花园里的初夏好时光。阳光照进来,伴随着微风,惬意得不得了。

    烧鹅已经被切成了小块盛盘,旁边是熬好的梅子酱,呈现出透亮的琥珀色。另外还有几道时令菜,烧排骨、冰镇秋葵、莲子虾仁。只是看着都让人食指大动。

    叶夭从旁边的酒柜里拿出一个密封好的玻璃瓶,里面是泡着一颗颗的青梅,液体清澈。

    五月底六月初的梅子,正好七八分熟,最适合用来泡青梅酒。她也是为了熬烧鹅需要配的青梅酱,才想起来这一茬。一层梅子一层冰糖,再配上一点灵珠水酿出来的青梅酒,是夏日风味最佳的诠释。

    唐祁风和小路他们今天没有任务,加上青梅酒度数低,因此没有拒绝。而任晓棠和谢三早就把杯子准备好了,眼巴巴的看着叶夭。

    同样眼巴巴的看着的,还有不知道啥时候跳到了餐桌上的小云雀云生。

    杜望飞快的在它面前放了一个小杯子。

    叶夭扯扯嘴角,用眼睛瞪它:变成人不就行了吗?非得搞得这样偷偷摸摸。

    云生:才不要,它那么可爱,变成人类肯定又要被人追着掐脸,鸟就不一样了,看谁不顺眼就啄谁。

    叶夭:……

    看在这一桌食材都是免费给她从各地带回来的份上,她往它面前那个小杯子里也倒了一点点。

    “你家麻雀还喝酒啊?”小路看着诧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