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过分的是,整天在孟串儿耳边叨逼叨个没完他的“未来计划”,还都是一堆直男癌的屁话,结婚怎么弄,房子怎么买,房贷怎么还,孟串儿以后要怎么伺候他,并且还得伺候他老爸,他们都喜欢吃什么,有什么习惯……等等,末了还得去孟串儿家里蹭顿饭,象征性地洗洗碗就可以得来老太太的一顿神夸,这个未来的姑爷怎么怎么靠谱,怎么怎么踏实,怎么怎么能干。
一听这个熊阳的表情立马变成熊样儿,一张大脸往起一扬,一副小人得志沾沾自喜的逼出儿,孟串儿拳头都快握碎了。这两个人一唱一和的劲儿是真和谐,孟串儿就是亲爹还活着,要不然都有个不孝的想法,撮合一下得了。
一天晚上,孟串儿正在写稿子他就在旁边墨迹是不是应该定一下结婚的日子,孟串儿着急赶稿子没心思理他,但这逼跟唐僧一样一个人叨叨了能有半个小时,太tm闹心了。
孟串儿终于憋不住了,叼着烟喊道:“结你个爪子!滚犊子!爱tm跟谁结跟谁结去,离我远点,别一天到晚在我跟前墨迹,实在憋不住上你妈坟前叨咕去,她能陪你唠。”熊阳傻了。
孟串儿的那本书邮出去好几天了,她有些期待也有些紧张,没事儿就翻出来发快递的那张回单数一数天数,咋还没回复呢。一想这个她就能犯傻半天,想来想去,也不知道自己在想啥呢,那种感觉是从来没有过的奇怪。
前一阶段她去y城调查土地案的那篇稿子终于发出来,还造成了不小的轰动。
整个报社都在赞叹孟串儿的胆量与敏锐度,但在孟串儿的心里无论是这个不法商人还是跟他联合的那些贪官都是罪有应得,是不是这样的人少一些,就能有多一些人和领导多想一想老百姓的生活和疾苦。
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她接触的那个牛逼哄哄的王林国,这回傻x了吧!其实这个世界充满阳光,只不过有些黑暗的东西被某一些不法分子盖了起来。
但他们不可能永远盖住,而孟串儿他们干的事儿就是偷偷的掀开一条小缝看一眼里面有什么,然后用笔告诉所有人这块地儿盖着的是见不得光的东西,不用确定到底是什么东西,因为自然有人把这一切暴露在阳光之下。
那天在办公室里,领导站在前面总结这一阶段的稿子和选题,然后重点表扬孟串儿的那篇稿子,让大家多向她学习。结果,孟串儿在下边根本没听他在说什么,她又翻出那张快递单,然后用手指头数,操!都一周了。她实在忍不了了,抄起电话给于小山打了过去。
第11章 两个磨磨蹭蹭的人终于要见面了
于小山做的那些生意让他最闹心的一点就是有一些应酬他必须得应着,因为他挣的就是这些人脉和关系的钱,有得到就要有付出,这是理所应当的。
也就是说,无论你多牛逼,该装孙子的时候你就得装,只要你想挣这份钱就得投入这份无奈,毕竟这种生意来的钱相比于其他还是容易,投入和产出与其他生意是完全不能比的。
c城的几个有头有脸的大人物找他好几天了,第一想要跟他聊聊天,这个是真的,这些人确实都挺喜欢跟他聊天。
于小山这个人渊博但不古板、世俗但不谄媚、经历无数却不显摆、性格坚硬却重情义、牛逼却不装逼,只要他不想就基本没有烦他的人。
而且跟他聊天很危险,及其容易短时间内就被他洗脑,幸亏他不是干传销的,否则应该比权健安利无限极之类的“危害”大。
还有一点,这些人要到他这里来放松放松,这个也是真的,他们跟社会上其他的人不一样,一年到头能出去放松一下的次数都能数过来,而且真是不敢,另外条件也不允许。
但来于小山这里不一样,很多复杂的关系让他们比较放心,能放得开。所以于小山明白即使他交代下边的人安排再好都没用,本人必须得陪着,这些人也不是差买单的钱,面子和情谊很重要。
况且不管于小山上边的关系有多硬多铁,但底下这些难缠的小鬼自己也得应付好,要不然成天搅和他那些生意,真正让他难受的是恰恰是这些人。
在他ktv最大的包房里,于小山给他们每一个人都安排了一个会来事的丫头伺候着,包括他自己也得有,无论需不需要,要不然那感觉就不对了。
老赵是c城一个很重要的人物,管着无法言说的领域。通过朋友介绍认识的,跟于小山属于对点的那一类人,不完全是一俗人,年轻时就喜欢写东西,现在虽然走仕途时间少了但还是隔三差五的整首小诗配张图发在空间里,不说写的好不好,有这份心思的人跟于小山肯定对路子。
所以他们相识之初就属于交心的那一类朋友,没事儿喝喝茶聊聊生活之外的东西,这对老赵来说特别舒服和珍贵,于小山也特别注意,就连过年过节的正常礼遇他都打发下边人送过去,而不是显得重视自己送去,免得彼此之间因为这世俗的交往尴尬了关系。
这老赵有一个问题,就是平时活的太压抑了,无论是在单位还是家里都一样,缩着所有余地去强撑着做人,所以这就养成了他一旦放松起来就没了节制,还属于一喝就高的类型。
然后情绪就开始难以抑制的高涨,抓起话筒就唱个没完,还专门挑一些摇滚歌曲来嘶吼,于小山一看这一幕心里不由得有些心酸,心中不禁感慨,人啊!都他妈不容易。
另外两个是老赵自己带来的,这两个人跟于小山的关系处的也比较融洽,老赵带着他们也就啥也不顾了,小酒一喝一人一个小丫头一搂都是开心无比,又唱又跳又摸的,忙得不亦乐乎。
年龄和阅历的增长带给人的转变是挺吓人的,这种场合在十年前他能应付的游刃有余还乐乐呵呵,但现在他宁可回家睡一觉,也懒得跟他们在这耽误时间。前些年在酒吧一作能作一宿,天亮了才撤,只要有丫头在,第二天继续,连轴转多少天都不觉得累。
现在也不是体力跟不上了,是没有那份动力和心情,觉得一切都没意思。在当年,多少哥们儿只要春心一动干出千里送几吧的事,又有多少哥们儿为了一炮折腾辗转异国见红颜,这些都属正常,大部分有点血性的哥们儿都干过。但转过头,现在若找个人纯属为了满足**,脱个衣服都会感觉费事。
现在能让他有所希望和幻想的不一样的爱情,不一样的人,但究竟有多不一样,是什么样的,他也不知道,在这一点上跟孟串儿基本雷同,所以很多该发生的事儿都是注定的。这恰恰也说明了很多人焦急的等待和向往都没有用,有的人该出现的始终还是会出现,或早或晚。
而不该出现的,注定你的一生平凡安静的度过,你也不用挣扎,佛家告诉你几世的轮回,几百年的等待,才能换来一世的擦身而过。阿弥陀佛,愿你相信。
老赵刚唱完一首《站台》就端着酒杯过来跟于小山干了一杯,然后迷迷糊糊地说:“兄弟,你也唱啊?”于小山站起来说:“赵哥,你们唱,我这真得走了,还有个局等着我呢!外边我跟经理都交代了,你们就放心玩,有任何不周的地方你告诉我,我骂死他们。”
老赵听完,一只胳膊搭在他的肩膀上,又拉着他坐了下来。
老赵接着说:“小山,你今儿可不能先走,我知道你交际广,但不管你还有几个局,有多重要的事,有多牛逼的人物在等着你,你现在走都不对,老周和老梁我都给你叫出来了,你要走了我们还怎么玩?没这几个人你这些场子能开得下去吗?你自己好好想想,是不这么回事儿?”
于小山一想“得”这哥们儿又喝高了,要换了平时他绝不会这样说话,没办法了,也不能让他们不高兴,扔了皮包说:“行,赵哥,不说了,谁等着我都tm不顾了,我不走,你们接着唱。”
说完于小山端着酒杯走过去跟所有的男人碰了一下杯,然后干了。接下来几个男男女女在屏幕前唱着歌跳着舞,于小山则坐在沙发上无奈的抽着烟,无聊透顶。
后来,于小山像突然想起了什么,从皮包里找出一个快递袋,撕开后从里面掉出一本书,书名是《烟味至爱》。他纯属闲着无聊就翻开看一下,但在心里没抱太大的预期,于小山自认为自己写东西不咋地,但对阅读上还是有一定的层次和要求的。
原因是他看的太多了,而且什么文字都看,从一些名著,到文言文的,就连琼瑶金庸也是全面领略,再接着国内的很多作家的文学作品基本全部通读。
这方面还得感谢那些年的出版力量,还没到后来的一年几千本小说的出版容量,那时候隔三差五去书店溜一圈能发现十本八本新书都算多的,而且没有什么网络图书可以看,只能去书店或者图书馆去找。
再后来就开始接触国外的文学作品,从一些大家耳熟能详的名著开始到去追寻每个作者,卡夫卡、加缪、昆德拉、杜拉斯、马尔克斯、萨特、博尔赫斯、卡尔维诺、毛姆、卡佛……到后来日本一些作家,不说每一个人的作品都能做到仔细研究,但最码也是每个字都细细品味过。
在那些整天无所事事混日子的青春岁月那些文学作品给了他不少色彩,有时带着一帮兄弟出去一顿胡闹,完事儿之后躺在床上翻开一本书,整个世界都安静了。
这是他身边那些兄弟体会不到的,有这时间打会游戏或者看个电影多有意思,这时候他不辩解,有人爱看风景有人爱看人性,这都正常。一直到现在,他的这个习惯依然保持着,一年一百多本书的阅读量他还是能做到的,即使是出去玩喝得迷迷糊糊也得看会儿书才能睡着,并且这绝不是矫情是习惯。
他靠在随便叫来的丫头的大腿上看书,周围喧嚣一片,老赵和那俩哥们喝多了抢话筒,推杯换盏一句话说好几遍,另外三个姑娘又跳又唱地陪着,这边他枕着的这双玉腿的主人一看老板想看书,自己也不敢动弹,估计心里骂死于小山,这精神病装什么文化人。
于小山自己没想到的是这个叫孟串儿写的《烟味至爱》,看了将近十分钟,他竟然没有放下,而是让他服务生到门口把包房的灯光稍稍的调亮了些,他靠在沙发上开始认真地读了起来,现实世界中这个吵闹的包房似乎瞬间安静了,没有一丝的声音,一帮人还在喝着唱着,反反复复。
通常他去书店,拿起一本书除了看作者,再翻开看几页,几分钟这本书值不值得一看基本他心里就有数了,那让他拿起来就不舍得放下的书一年也碰不到几本,这个有点可遇而不可求。
整个思维像进入了另外的一个世界,而那个世界中有一个女人叫孟串儿,于小山的全部思绪都跟着这个女人和她身边的故事在流动着。
这个孟串儿游刃有余的穿梭于演艺圈和夜场圈的里里外外,江湖与情感几乎是她文字表达的所有,而对现实的失望与不甘是那些里散发出来的气息。
她是一个女人,却有着跟于小山一样的经历和想法,一样的坚强和重情,一样的复杂和单纯,一样的妥协和纠结,一样的忍耐和痛苦。
这些是于小山没有想到的,也是他看下去这本书的主要动力。恰如他此刻坐在这个活色生香的地方端着一本书就是一种现实的挣扎,而这种挣扎有谁能懂,能明白,有多少是身边有妞赶紧操,有酒赶紧喝,有钱赶紧拿,现在社会一切都讲究个速度,哪有时间去细想什么值不值得应不应该一类的破事儿。
而此时的于小山相信,他的想法那个叫孟串儿的丫头一定能懂,孟串儿那本书里面的那个男人叫肖默然,女人眼中的精英,但在于小山眼里这个男人狗屁不是,他根本不懂那个女人,也无法掌控和驾驭那个女人,在年龄阅历和虚无的精英皮囊包裹下他还有什么,他漠然是因为他只能默然,以孟串儿的聪明他说什么都会一说就破,所以时间会证明他自己的可怜与自卑。
于小山一直躺在这个妞的大腿上连翻身都没翻一个,连一趟厕所都没去,就这样一直看着。老赵和那两个哥们儿也都走了,是回家了还是带着丫头去别的地方,谁也不知道。
走的时候跟于小山打了招呼,他没有一点反应,老赵理解一个人看书的状态,所以也没再打扰悄悄离去。
可怜腿早就麻了的小丫头也不敢先走,更不敢打扰,只能老老实实地陪着。后来实在没无聊了,这腿不能动,手再闲着就太没劲了,于是就够着自己找酒喝,于小山一直看,她就一直喝,终于醉倒在沙发上睡了过去。
这些都在这本书和孟串儿之外,于小山无暇顾及,书中寺庙里的那个老和尚说因果,说孽缘,说一切本在、注定、梦幻、泡影。但在于小山的眼里这个孟串儿更像一个阿修罗,直面人生的战场时勇敢、执拗、刚烈,而后只能转过身无人的时候独自轻舔着自己的伤口。
像王菲的歌中那样唱道“莫非你是阿修罗,享受哀艳的战火,将玻璃鞋也击破,都不愿看破。”心中的痛,是有多痛?伤,有多伤?累,是有多累?别人可能不懂,可于小山明白,跟了解自己一样。
他们都相信,一定会有一个人踏过生命里的山山水水走进你的身边,丢盔弃甲干净纯粹,能让你卸下满身的防备与负累,因为在那个人眼里你的一切都是透明的,卸下执着都一样,那里面包裹着的不再是一个人,而是有你有我的彼此。
不知过来多久,于小山终于合上了那本书,然后点了一根烟,神情恍惚的看着眼前这个包房,半天才缓过神儿来。
开门把经理叫了过来,告诉他把那个喝醉的丫头安排好,他刚要走那个丫头就醒了,然后拉着于小山的手不放开,要跟他一起走——这估计是嫌弃腿还不够麻。经理无奈的摇摇头说,这丫头是刚来的,艺术学院的学生,让于小山不嫌弃就带走得了。
于小山从包里掏出两千块钱塞进那女孩儿包里,然后骂了一句那个经理,告诉他给这个丫头找个睡觉的地方醒醒酒,但是谁也不能借机动她。说实话,在这上面他不是装逼,是真的不想,他生理方面的需求主要看心情。
现在他就想赶紧回家,到家第一件事就是开电脑,打开微博找到那个孟串儿,点击私信,然后写道。“用了几个小时的时间看完了《至爱烟味》,也明白了当年你为什么会被《淡淡的忧伤》打动,同样你的这本书也动容了我的全部思绪,不知道、不敢想,这到底是不是你的真实经历,不过我用一个写东西人的感觉,应该是,所以现在我有些分不清楚是被你的岁月、年华、故事、经历、文笔还是你的人轻易地拽走了我的所有想象,我想说那些路我走过,那些一切我都懂。不是想喝顿酒吗?马上!”
打完了这段文字,于小山想了好半天,又按着回车键,把这段话都删了。但这一晚他喝着酒,没再看书,一夜无眠。
几天后,他开车去公司的路上接到一个电话,一串陌生的号码。
他刚接起来,对方就说:“书收到了吗?”
于小山楞了一下,瞬间知道了对方是谁,然后答道:“收到了。”
“看了吗?”
“嗯。”
“怎么样?”
“可以喝顿酒!”
“好,定好地方发信息给你!”
第12章 这回真见了(1)
孟串儿自从听到于小山那句“可以喝顿酒”之后,一直处于一种激动与兴奋的状态,像是恢复了多年前小丫头的状态,更像是丑媳妇终于见公婆的状态,有些纠结、亢奋还有些小羞涩。
跟于小山约定好日期的当天,妆化了三遍,卸了三遍,最后还是决定不化,当然不是因为熊样儿在旁边逼逼“女人不应该化妆,自然美才是最美的。”而是这张脸,可以在任何人面前伪装,就是不想在这个等待了两年的于小山面前有一丝一毫的掩饰和不坦荡。
要穿的衣服也是一样,前几天刻意出去买了两条新裙子和t恤,但换来换去,最后还是都否了。就穿上平时的牛仔裤白衬衫,这样最自然,最舒服。
这个于小山,她虽然是第一次见,但在她心里并不陌生,像认识了已经很久的一个老朋友,而且还绝对是知己。这些不用多说,文字不会骗人,那里面渗透出来的人性是一个人本真的东西,她相信她的理解。
一切准备妥当,一看点离约定时间还有一小时,喝酒的地方是孟串儿定的,于小山是专门从c城飞过来,千里迢迢过来喝顿酒,迟到是绝对不允许的。
主要是此刻她的心里也是急切的,当然此时不全是因为即将见面的那个人,而是这个人关乎着她人生的一段经历与过往,在她心里深深地扎根成了一种拔不去的情结,而这些需要解决,要不然会让她一直心有遗憾和不甘。
但是还有一个货,谁呀?熊样儿呗~她穿上鞋子转身对熊样儿说:“我今天去见我的偶像,你能不能不跟着我?”
“你一个姑娘家家,还是我女朋友,去跟一个男的喝酒,我必须得跟着,男人都是龌龊的,你喝多了他要是下药怎么办?”
“你给我滚远点儿,别逼我骂你!”孟串儿懒得跟他啰嗦,自己一个人出门打个车就直奔喝酒的地儿去了。
这是一个中档的会所,之前孟串儿在这里吃过几次饭,对这里比较了解。这里在盛夏时分可以在草坪的餐桌旁吃饭,最大的好处有两个,第一就是在室外可以抽烟,要不然喝时间长了他俩都得憋死。
第二不限时,24小时营业,怎么喝都行。草坪上的桌子之间相隔得比较远,就给了很大的空间可以好好聊一聊,不用照顾别人眼光,更不会被别人打扰。
此刻的孟串儿是雀跃的,如倦鸟欲投林,涸鲸准入海,要知道如果没有这个人,就没有那本让她魂牵梦萦的《淡淡的忧伤》。
其实那本书并没有讲出什么深刻的大道理,但是莫名的里面的句子铿锵有力,在任何沮丧悲观被束缚被忽略的时刻,那些看似玩世不恭的话就像是一种力量,可以轻易地冲破世俗的阻碍,不在乎他人的眼光。
因为书中的于小山就是活得这样坦荡,天大的事情,哪怕面对生死,面对牢狱都可以一笑而过,那种阅尽千帆的返璞归真的近似于调侃的轻松真的是一种支撑,支撑着孟串儿写了自己的书,也支撑着她在面对每一个生活和工作的不顺。
人生中有些无关风花雪月而来自内心深处的想念,没有几个人能知道,她更不奢求别人能懂。但她知道,她即将见到的那个人一定能懂,懂她所有的感觉和想法,那些所有思绪通过文字早已被彼此熟识,无需再说太多。
让她万万没想到的是熊阳开着车一直跟在她打的出租车后面,一下车那货就笑嘻嘻的走了过来说:“我还是不放心,就跟过来了。”
孟串儿看了一眼手机上的时间,马上就到时间了,瞪着熊阳说:“来就来了,但我告诉你,最好管住自己的破嘴,要不然回去我一定把你舌头剪下来。”
没办法,孟串儿只能带着这个累赘走了进去,她不想把时间浪费在无关人等上面,再说在此时此刻此地跟这货在这吵也不太适合,算了,甭计较了。
进了酒店,走过大堂,走到外面的用餐区,远远的看过去,有个男人:瘦瘦的,贴着头皮的短发,瓜子脸,皮肤有点黑,带着黑框眼镜,穿着一件黑短t,下身是一件深蓝色的短裤,一只脚踩在凳子上,另一只脚在地上,此刻正叼着烟眼神眺望着草坪上的几匹吃草的马。孟串儿的心思跟一堆破鼓锤过了似的,就一眼,孟串儿就知道就是他,于小山。
孟串儿缓缓神儿,尽量平复一下情绪走了过去,在他对面的椅子上坐了下来,于小山这时才转过头看着她。
“跟我想的一样。”这第一句话说出来孟串儿想咬掉自己的舌头,什么玩意没头没尾的。没想到于小山盯着他看了一会儿,也跟着淡定地点点头,微笑着说:“我也是。”这男人眼神中有骨子狠劲儿,倔强的不服输的狠劲儿,即使笑着的时候也一样。
这时候熊阳跟在孟串儿身后,伸出手说:“你好,我叫熊阳,是孟串儿的男朋友。”操!!真的想爆天下粗口于他一身,这货能不能不开口!孟串儿抽搐了一下嘴角想回开骂,但想想还是咬咬牙忍住了,跟于小山的第一次见面她实在太怕破坏气氛了,最起码不不能说话口没遮拦一堆脏字。
于小山斜叼着烟,看了看熊阳,没接他伸过来的手,但礼貌地回了句“你好。”
“《烟味至爱》写得不错,应该卖得挺火的,第几版了?”
“文笔仿你,只求别画虎不成反类犬就行,结尾的时候引了你大段的话向你致敬,第二版。”
熊阳惊讶地看看于小山,又看看孟串儿:“你还写过书呢?这书能赚多少钱?”
孟串儿写书的事儿从来没跟他说过,也懒得理他,所以翻了个白眼,直接选择无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