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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7节
    孟清和知道永乐帝和成国公等武将定会产生疑问,也考虑过是否要将短铳拿出来,最后,还是决定让士兵在操演中使用。

    大宁杂造局的猛人们提出了燧发枪的理论,也着手实践。即便有各种条件限制,依旧把燧发枪给弄了出来。

    原理说出来并不难,用燧石代替火绳,以扣动扳机压动弹簧,带动击锤击打燧石,通过急速摩擦燃起的火星点燃火药。

    看似简单的原理,制作起来却是问题重重

    造出的燧发鸟铳,单兵根本无法使用,太重。经工匠们改进,这种半臂长的短铳便应运而生。

    重量的问题解决了,有效射程和精准度却比鸟铳差了一大截,基本同没有改进的烧火棍有一比。

    亲自参与试验的孟清和切身体会到了发明创造的困难,对永不放弃的大明工匠们佩服不已,敬意油然而生。

    研发陷入僵局,是一名熟手的徒弟提出,一枚铁丸打不准,换成多枚是否可行。

    工匠们豁然开朗,火炮中有子母弹,不能直接套用,却给了众人灵感。

    成品拿出,孟清和拿起枪身加粗,枪口略呈喇叭状的火铳,笑容都是僵的。

    变种散弹枪?

    大明的工匠竟凶猛至斯,谁敢再胡扯华夏人没有创造力,都该像他一样穿越几百年,亲眼见证一下历史!

    明朝火器,除自主创新,也擅纳外界之长,经过改进,始终居于世界领先地位。

    一直延用了几百年的鸟铳不必提,万历年间出现了可连发的迅雷铳,崇祯年间更有了关于燧发枪的记载。

    华夏民族从不缺少优秀人才,只要给以合适的土壤,开出的绚烂花朵,足以令世界侧目。

    只可惜,文明的发展终究被野蛮截断,留给后世的,只有面对史料时的无尽叹息与遗憾。

    大宁制造的短铳,优点和缺点同样明显。

    可以在马上使用,散射的铁丸威力巨大,近距离可以击穿三指宽的木板。但射程终究有限,且马上不能填装弹药,一发过后,照旧是半截烧火棍。

    饶是如此,永乐帝和成国公等人受到的震撼仍无以言表。

    以至于骑兵冲锋,砍倒全部草人木桩,观看操演的众人竟没有一点反应。

    叫好鼓掌通通没有,只有沉默,无尽的沉默。

    骑兵们不免郁闷,难不成,是自己表现得不够好?

    擦一把脸上的黑灰,孟清和暗道,火器再好,火药质量却不太过关,其他不说,浓烟着实呛人。是不是该给白公公提点意见?

    不过,制造火药好像不归北京兵仗局管,南京兵仗局的总领太监,他不熟。

    朱高炽和朱高燧也随朱棣来到了郊外。

    朱高炽瞪圆了眼睛,同老爹一样震惊。朱高燧早见识过大宁火器的威力,对大宁杂造局研发的火器略知一二,勉强能保持镇定。看到孟清和呈上的短铳,却是手心发痒,很想亲自用用看。

    可惜被护卫拦住了。

    不只是他,观看操演的众人,都只能拿着空枪过瘾,实际来一发?坚决不行!

    孟清和不敢百分之百保证不出意外,万一突然掉链子炸膛,伤到哪一个都没法交代。

    “陛下,此铳尚在改进中。佛郎机炮和鸟铳图纸,都为一夷人所献,此人现在大宁,从大宁杂造局大使做事。”

    “夷人?”

    “是。”孟清和不说,永乐帝也会知道迪亚士,不如主动交代,省得锦衣卫再递条子,“此人是臣麾下从海中所救,据他所言,是乘大食商船自欧罗巴而来……”

    永乐帝一边兴致勃勃的比着短铳,一边听着孟清和的讲解。

    跟着郑和出海一趟,就能捞回个极有用的夷人,带回不少倭人制刀工匠,该说是运气,还是颇有成算?

    南京杂造局也有下东洋带回来的倭人工匠,制刀技艺的确非凡。兵仗局总领太监奏请,再到倭国寻觅良将。军器局起初不屑于使用倭人工匠,见兵仗局造出的刀枪愈发锋利耐用,也动起了心思。

    此事不是不行,朱棣却没马上应允,他还有其他考量。

    将短铳递给早等在一边的朱能,朱棣对孟清和笑道:“大宁所造火炮火铳,皆优于兵仗局军器局所造,堪称神机。”

    见永乐帝笑成这样,孟清和顿时心头一颤。

    来了,终于来了!深呼吸,沉住气!

    “朕观火器队甚好,欲再择擅用火器者,组军肄习。”

    “陛下英明。”

    “此军当以佛郎机炮,鸟铳为主,加之骁骑步卒,以万人为基,朕欲名为神机营。”

    朱棣话落,以朱高燧和朱能为首,在场众人皆道:“陛下圣明,吾皇万岁!”

    孟清和一边随大流高呼万岁,一边忍不住嘀咕,神机营?他是不是不小心又蝴蝶了一次?

    据史料记载,神机营是明军征伐安南后成立的,距现在也没多长时间,提前出现,应该没太大问题的……吧?

    反正佛郎机炮和鸟铳都出来了,原始版的燧发枪也问世了,神机营早几天成立,还能有谁举手抗议?

    顶多永乐帝出门横行霸道的次数多些,友好出访的大明舰队更无敌些,南边和北边的邻居悲剧一点,其他的,应该关系不大。

    所以,不需要计较那么多。

    孟清和很是心宽,动不动就要被老朱家人剥削,心不宽也不成。

    “卿有大功。”

    永乐帝终于良心发现,不打算继续在一头羊身上薅羊毛,非但没动孟清和手下火器队的主意,反而发下不少赏赐,孟清和本人没升官,却得金百两,算是发了一笔不小的财。

    赏赐之后,唯一的要求,将火器队的操练之法及战时排兵布阵详写下来,呈交御览。

    皇帝一份,成国公,新城侯,武阳侯要求抄录,连不怎么熟的淇国公等人都搓着大手,要求资源共享。

    朱高燧拍着孟清和的肩膀,“兴宁伯,咱们可是朋友啊!”

    潜台词,给了老爹,不能不给他哇!

    朱高炽也凑起了热闹,“兴宁伯治军之能,孤甚仰慕。”

    孟清和眼角直抽,杨铎没开口,只是意味深长的看了孟清和一眼,只一眼,什么都不用说了。

    东西不给也得给。

    孟伯爷无语望天,不如把手里这五十个人给皇帝了。

    他说真的,比珍珠还真!

    事情至此,仍不算完。

    回宫之后,永乐帝当即召见工部尚书和左右侍郎,当日便下令南京兵仗局军器局,参照大宁进献的图纸制造火炮火铳。

    命令本身没多大问题,关键在于,要求的数量有些惊人。

    皇帝大笔一挥,命南京兵仗局造铳一万七百,炮一千,箭十有二万五千。军器局造铳一万,炮八百,箭十有二万五千。均备御边之用。

    括弧,需要某年某月某日前完工,括弧完毕。

    命令到手,兵仗局傻眼,军器局亦傻眼。

    兵仗局总领太监立刻派人快马飞驰北京,向白公公要图纸,借人,十万火急。

    军器局没有兵仗局的条件,也不屑于向宦官低头,只能想方设法从附近州府抽调人手。应天十八府,一个没落,江浙地区的造船厂都过了一遍筛子。当地府尹州官差点抱着工部来人的大腿哭,人手一下少了三分之一,这是要了亲命了!

    南京兵仗局和军器局被皇帝逼得掘地三尺,四处挖人期间,孟清和关紧府门,依皇命撰写练兵概要。

    不是他不想出门,实在是出门太危险。

    兵仗局和军器局已经暗地中放话,同兴宁伯势不两立。别看兵仗局总领太监和军器局大使各种不对付,在敲兴宁伯闷棍这件事上,绝对立场一致。

    孟十二郎嘴里发苦。

    这次,永乐帝没剥削他,却生生给他拉了十二级的仇恨值。

    日子还能过下去吗?

    还能不能愉快的做官了?

    孟清和在家老实“修书”,兵仗局和军器局找不到出气对象,只能闷头发展大生产。

    永乐帝始终没忘敢在他跟前蹦高的安南,敕令西平侯沐晟,自云南四川等都司选卒七万,并敕蜀王于成都三护卫选卒五千,集结精练。其后敕令顺天合兵五万,以定国公沈瑄为总兵官,南下征讨。

    大军合用粮储,以户部,应天府库,天子内库共同调运。

    顺天八府不出军粮,严备鞑靼侵扰为上。

    边军南下之前,也孙台率领的鞑靼骑兵侵扰宣府开平一带,被架在城头的火炮和投掷而下的火雷直接赶跑。没有短兵相接就死伤上百人,别说也孙台,换成阿鲁台,鬼力赤,照样撑不住。

    孟清和的填堵隘口,挖掘深壕之计发挥了不小的作用。

    扛不住炮轰,想绕路都找不到地方,也孙台偷鸡不着蚀把米,损失了近三百部落勇士,连粒粮食的影子都没见着。

    此战过后,鬼力赤立刻率领部落转道,东南有危险,必须往北走。实在没粮食,和瓦剌互砍,同兀良哈做不平等交易,也比被明军大炮火雷群轰强。

    鞑靼吃了瘪,瓦剌不会笨到以身试法,北边顿时安静不少。

    接到敕令,沈瑄离开兴和所,先到北京,同徐辉祖商谈之后,待五万边军集结完毕,登台点将。

    号角声响起,战鼓阵阵。

    沈瑄步下点将台,跃身上马。

    银盔银甲,腰悬长刀,刀身似带着血光。墨眉星眸,侧面看去,仿若血色霞光,战场凶戾凝结而成的剪影,杀意凛然。

    朔风起,百战雄狮,塞北铁骑,如奔腾的洪流,向南席卷而去。

    第一百六十九章 家宴

    五万边军南下,奉旨征讨安南,于朝廷而言,是一等一的大事。

    北疆边军以骑兵为主,善用弓弩长刀。

    步卒多携带强弓,长枪,火铳,腰刀,以刀盾列阵。

    兀良哈和鞑靼骑兵擅使马刀,从边军中选拔的精锐,则对制式长刀和加装了铁刺的长枪情有独钟。

    枪身灌入了铁水和铜水,刀砍不断,坚固无比。枪头加长,加粗,楔有数十枚长短不一的铁刺和刷了桐油的木刺,锋利骇人。

    工匠在制造长枪的过程中,结合狼牙棒和狼筅的特点,制造出了边军独有的变种版长枪。其威力已在同鞑靼骑兵的对战中得到过验证,遇敌之时,迎面互冲,刀砍不及,一枪横扫,只要碰到身上,不死也要戳几个窟窿。

    有兵仗局工匠开动脑筋,认为这样的战果还不够给力,制造出了变种长枪终极版,枪身上不只带有铁刺木刺,另加装数枚倒刺,寒光闪闪的亮出来,不用亲身体验,凭想象就知道被戳一下会是什么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