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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节
    身体是同一个人,但灵魂是不一样的,其实不是同一个人。

    眼前的汪大夏,其实不是她深爱过的汪大夏。只是汪大夏的过去而已。

    何况,她占了汪大夏少年轻狂、情窦初开的便宜,因为对他移情,而情不自禁的用了上一辈的手段来撩拨他,这也是一种乘虚而入。

    她和他之间是不对等的,就像一个经验丰富的老师去撩拨一个青涩的学生,学生的心智未定,等他长大了,成熟了、知道爱情和婚姻意味着什么,成熟的汪大夏未必依然还喜欢少年时的心动之人。

    成熟的汪大夏或许会后悔呢。我不能干扰未来他做出选择。

    而我,对汪大夏只是移情而已,还是喜欢上了现在的汪大夏?

    我喜欢现在的汪大夏,是不是背叛了上一世的死鬼老公?

    或者,一个人,可以同时喜欢上两个灵魂吗?

    ……

    魏采薇陷入了沉思,她连自己都搞不懂自己的心意,一时心乱如麻。

    门外,王大夏听到楼梯的声音渐渐变小,以为魏采薇真的回房休息了,已经过了三更,他不能赖在这里打扰她,也就去陆缨他们所在暗哨,商议如何收网白莲教。

    这个暗哨很近——就在甜水巷和鼓楼西斜街的交汇处,就是上次陆缨为了监视丁巫而开的茶铺兼卖西瓜的小店。

    小店一直没有撤,还因他家的西瓜好吃而有了些名气。

    陆缨正在制定计划,“……王老板我们还能拖他五天,五天之内,地道必须打通,必须摸清万货商行所有伙计和掌柜的底细,他们一个个住在何处?至少五个人盯一个人,白天人多,我们晚上收网,各个击破,在同一时刻抓人,尽量要活口。”

    “还有,晚上谁住在店里轮值?他们睡在何处?这也要搞清楚,我们定要一举擒获,一起收网,小鱼小虾也不能漏掉。”

    陆缨心思缜密,将几个西洋望远镜分给在药铺里监视的手下们,“好好观察,不要漏掉一个细节,此次成败就在细节之中了。”

    汪大夏进来了,陆缨说道:“你来的正好,你生在北城,长在北城,最熟悉这里的环境,还有北城兵马司当后台,摸排万货商行每一个人的住所的任务就交给你了。”

    “这是花名册。”丁巫将一个小册子递给汪大夏,“这是武都头借口查假银票案从商行里拿到名册,里头肯定有很多人不是白莲教的,但是为了以防万一,必须把每一个人都先抓起来。”

    情场失意,只得化悲痛搞事业了,汪大夏粗粗翻看花名册,从王老板到普通的挑夫,清洁打杂的,足足有五十几人。

    汪大夏说道:“人太多了,我先分个轻重缓急,那些单身的、或者家眷在外地的嫌疑最大、其次是打零工的外地人,几代都在京城的本地人嫌疑最小。先集中查嫌疑最大的几个。不过,咱们人手不够,五个人盯一个人,至少需要两百五十个人。”

    陆缨说道:“明日一早,我就将此事告诉陆大人,陆大人会给我们加派人手。”

    汪大夏看着花名册的目录,看到有厨子和两个帮厨,便知万货商行是自己开伙做饭,有饭堂的。

    汪大夏鬼主意最多,说道:“我觉得夜间抓人,住在外头的人还行,翻墙进去抓人便是。但是晚上值夜守店的容易出意外,他们惊醒之后身边如果藏着火器,同归于尽,就会有大麻烦。”

    陆缨敲了敲桌子,“老规矩,凡是提出的反对,自己要准备另一个你觉得可行的计划,否则咱们讨论到天亮也没个结果。”

    汪大夏说道:”不如这样分,住外头的人按照原计划行事,在店里头做事的,我们就用药。”

    汪大夏指着厨师的名字,“人都是要吃饭喝水的吧?我们就在晚饭里下药,要他们晚上睡的沉一些,就不用担心有人狗急跳墙使用危险的火器,祸害我们的人,你们觉得怎么样?“

    丁巫说道:“我觉得可以,头条胡同没有水井,都是挑夫从积水潭挑着湖水送到各家的水缸里,这一路上我们方便在水桶里做手脚。”

    陆缨说道:“我们需要一个懂得药性的人能够催眠、最好无色无味的药水。”

    陆缨和汪大夏都看着丁巫。

    丁巫忙说道:“我不会,我只会按方抓药。”

    陆缨和汪大夏齐齐说道:“魏大夫会。”

    作者有话要说:  半夏:我喜欢现在的汪大夏,是不是背叛了上一世的死鬼老公?一个人,可以同时喜欢上两个灵魂吗?

    大夏:小孩子才做选择,你可以都要啊!

    第75章 夏天夏天悄悄过去留下小秘密

    且说采薇心中纠结, 转转反侧,难以入眠,快天亮时下起了一场大雨, 听着雨打瓦片的滴答声, 才合眼睡去。

    睡得也不安稳, 总是梦境不断。

    时而梦到上一世和死鬼老公各种床笫之欢, 汪公公去了势, 但七情六欲并没有被一起切断。

    她精通医术人体, 观摩过各种小画册,自学了让他也能纾解**的方法, 两人皆心灵手巧, 懂得取悦对方, 恣意欢爱。

    他们是一对非常会玩的对食夫妻, 在红尘里打滚的饮食男女, 人间烟火,太监最擅长工具,切了势, 又不是切掉了脑子,怎么可能真的不行。

    因而普通夫妻人到中年之后难以为继的事情,他们两个到老到死都能继续。一对恩爱的夫妻, 能够坦然为对方赴死,也能让对方开心。

    她陪着尚寿妃学柘枝舞,学成之后, 关起房门,只跳给死鬼老公一个人看。

    她学跳舞,为悦已,也为悦人。

    结果一支舞还没有跳完, 她身上轻薄的舞衣基本上都被死鬼老公给扯光了……

    鸳鸯帐外,红烛摇,她捧着死鬼老公的脸,却发现有些不一样,他的眼神天真炽热,明镜如洗,没有一丝阴霾,他对她说道:“我是真的心悦你,我应该是喜欢上你了。”

    什么?

    这不是死鬼老公,这是半大老公!

    他才十四岁,心性未定,怎么可以在我的床上,我真是太禽兽了……

    魏采薇顿时吓醒了,额头一层细密的冷汗。

    她不想回想荒唐的梦,就穿鞋起来,推开窗户,伸出双手接了一捧清凉的雨水,拍在脸上,快点清醒。

    冷冷的夏雨在脸上胡乱的拍,把残梦赶走。

    魏采薇坐在梳妆台上,拨开蒙在铜镜上红色镜衣——古人觉得镜子会摄人魂魄,不用时都会用布遮盖起来,叫做镜衣。

    镜子里,她的眼底有一圈青黑之色,一看就没睡好,一副纵欲无度的样子。

    雨滴带着凉气,有些冷,一翻黄历,今天居然立秋,这个夏天就要结束了。

    夏天夏天悄悄过去留下小秘密,压心底,压心底,不能告诉你。多甜蜜多甜蜜怎能忘记(注1)。

    魏采薇对镜梳妆,但时不时忍不住看一眼窗外。

    以往的这个时候,汪大夏会骑马绕到楼前,打个嘘哨,风雨无阻,她会从窗户里探出来身来,对他挥手打招呼。

    今天他没有来。

    是接到新任务去忙了,还是昨晚熬了通晓,正在补觉?

    魏采薇心不在焉,连发髻都梳歪了,打散头发,重新绾起一头长发。

    重新梳头,手臂酸得像在醋缸里泡过似的。

    上辈子,他们两个有时候会互相帮忙梳头,汪大夏会用刨花水,将她的发髻梳得光光的,每一根碎发都服服帖帖,丝毫不乱,苍蝇腿站上去都会打滑。

    他可怕的审美,会往她头上插戴各种宝石镶嵌的钗环、可以以假乱真的绢花、他会对着一匣子耳环发愁,一个个的放在她耳垂边做对比,觉得这个也好,那个也漂亮,恨不得给她的耳朵打上十几个耳洞,全都戴上……

    不能忘记你,心里想的还是你。

    魏采薇好容易梳好了发髻,楼下蓦地传来蹬蹬的骑马声。

    汪大夏还是来了吗?

    魏采薇霎时忘记了所有的纠结,也不顾外头下着大雨,从窗户探身而去,一个头戴斗笠,身披蓑衣的人下了马,敲门,“半夏妹子,是我,开门。”

    是丁巫。

    魏采薇匆忙拿出脂粉盖了盖眼底的青黑,下去开门。

    丁巫摘下斗笠,魏采薇吓一跳:这黑眼圈比她还黑!

    “丁大哥昨晚没睡觉?”

    “时间紧迫,不只是我,大家都没睡。”丁巫脱下湿漉漉的蓑衣,挂在衣架上晾着,“我回来找你有件要事,需要你帮忙配药……”

    丁巫把汪大夏的计划说了,“……万货商行的厨房在后院,我们进不去,蓑衣只能在饮水里做手脚,需要尽量无色无味,药性适中,不能一吃就倒,只是助眠睡的沉。”

    魏采薇看着门外,“既然是汪大夏的主意……他人呢?”

    不会是昨晚表白被拒绝,受了打击,从此不敢登门的了吧?

    我是不是说话太重了?伤了他的心?

    “陆统领给他安排了很重要的任务,他领了任务立刻去忙了。”丁巫拿出一个油纸包,“我顺便把早点给你买回来了,两个梅菜肉、一个萝卜缨、一个豆腐皮的包子,来,趁热吃。吃完了再忙。”

    都是平日她喜欢吃的。

    丁巫居然还从怀里拿出一个葫芦,打开塞子,倒出浓浓的豆浆。

    魏采薇看着葫芦,觉得眼熟,夏天太热,汪大夏平日会将凉透的茶水灌进葫芦里,挂在马背上,随骑随喝。

    “这是……汪大夏的葫芦水瓶?”

    丁巫说道:“我们一起吃了早饭才分开做事,包子是我买的,豆浆是他买的装在葫芦里,说给你喝。”

    半大老公现在也变得会照顾人了。这是什么意思,他……被拒后还在坚持?

    魏采薇把早餐吃的一干二净,都有些撑了,丁巫躺在罗汉床上合了合眼,他和陆缨、汪大夏不一样,他们都是习武的,身体好,熬一晚上能抗得住,他一个文弱书生,有些吃不消。

    原本丁巫只是想合合眼睛就起来帮魏采薇配药,结果魏采薇吃完早餐,他就忍不住睡着了。

    立秋之后天气转凉,魏采薇蹑手蹑脚的给他盖了一层薄毯,然后独自去了药房,打开她“秘藏”的宝库,开始配安眠的药。

    他们算是找对人了。魏采薇无时无刻不忘复仇,早在铁岭跟着魏南山夫妻学医的时候,她就已经开始留意这些药材,剧毒的、催眠的、辣眼睛的、致人昏迷的等等。

    早在铁岭的时候,她就炼制好了药丸,封存在蜂蜡和白蜡炼制的硬壳药丸里,然后放在标志为乌鸡白凤丸的药箱子里,在蜡壳上做了记号,混在真正的乌鸡白凤丸里头。

    所以上一次陆缨带着锦衣卫来搜索她的家里是否藏有毒物时,锦衣卫并没有发现这其中的蹊跷,让她蒙混过关了。

    魏采薇点燃一盏灯,在灯下看蜡丸的暗记,挑出了五颗。

    这是象牙山里一种蓝色的菌菇,山里人偶尔误食此物,睡了三天三夜才行,醒来后手脚不协调,说话就像中风似的胡言乱语,词不达意,但是脑子是清醒的,过了几日才好。

    魏采薇寻到这种蓝菌菇,晒干磨成粉,封在蜡丸里,取名为“兰柯一梦”。

    根据她的经验,在铁岭象牙山跟着义父魏南山和猎人们去除掉屡屡伤人的黑熊时,她将一颗化在豆包里,黑瞎子吃了,五步就倒。

    “兰柯一梦”掺在一大缸水里,基本上可以做到无色无味,不会引人怀疑,但是只在熊身上试过,不知道对人的作用如何。

    如果掌握不住剂量,吃饭的人说不定吃着吃着就睡了。

    魏采薇带着五颗蜡丸去了锦衣卫衙门,要陆缨给她安排十几个暂时没有任务的人。将一颗蜡丸投入水缸里,让厨师使用水缸里的水,按照万货商行的伙食标准一荤一素两菜一汤,米饭饼子管够,外加烧开水泡上大叶子粗茶作为茶饮,看他们什么时候哈欠连天的睡下。

    第一批试药的五个人基本上放下筷子就困得不行,趴在饭桌上睡了。

    陆缨看了,很是震撼,故意不捅破那层窗户纸,也不问这东西是什么、魏采薇从那里得到的,说道:“这药太猛了,直接减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