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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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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名:低端玩家

    作者:金呆了

    文案:

    酒吧灯光昏暗,人影攒动,音乐动感得恰到好处。

    我举了杯酒,走到一身着抹胸的陌生美女旁边,表情夸张,小指偷指了他方向:“那人一看就是渣男,我刚看见他踮脚俯视你那儿了。”

    美女气鼓鼓,惊讶地捂住嘴巴,护住胸,不敢相信眉来眼去的帅哥竟这般低俗。

    半小时后,我在角落与人调情,一只手擒住我后颈,力道不重,满是酒渍,他恶狠狠地在我耳畔磨牙:“你这叫哪门子wingman(泡妞拍档)?特么坑队友啊!”

    非玩家误入玩家局,游戏开始!

    #大白话叙述,vr第一人称

    #任意“雷点”读者慎入

    内容标签: 都市情缘

    搜索关键字:主角:林吻,韩彻 ┃ 配角: ┃ 其它:

    一句话简介:友达以上,恋人未满。

    立意:友善友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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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章

    二十二岁那年我独自来到了m市,一个全然陌生的二线城市,和生长的北方城市与念书的南方城市不同,这儿四季分明得刚刚好,就像他一样。

    我和他是通过社交网络认识的。那时的豆瓣还是个文青网站,约|炮这词儿尚算新鲜。

    豆邮了一阵,好感正盛,和他唠嗑的日子消解了我对于陌生城市的恐惧,而对一个男生的期待值蹭蹭冲顶。

    他太棒了,年轻、帅气,甚至还多金幽默。每次聊天结束,我总耐不住躁动的手指,上滑到聊天的顶端,回味字里行间的趣味,揣测他对我有几个意思。

    我的相册里放了一张宿舍合影,四个姑娘,他问哪个是我,我让他猜。

    他说最左边的,我问为什么?

    他说,左边的那个最好看。

    我佯装不开心,憋了30秒回复他,我不好看咱两是不是就不能聊天了?

    他说,没,不影响聊天。

    我说那影响啥?

    他哈哈两声,插科打诨了过去,那天说完晚安后半小时,我刚回味完聊天记录,拉到最底下,他难得没立刻睡,发了一条消息给我:没说完,不影响聊天,但影响见面。

    完了,我抱着手机,彻夜未眠。

    后来他告诉我,原来他在评论区里看到了我和其他豆友的回复,确认最左边那个就是我,“不过没看评论区的时候,我一眼看过去就觉得那是你?”

    “为什么?”

    “特灵气,就像你发的影评一样,会发光。”

    不是没恋爱过,艺术生感情课开得都比旁的孩子早。

    我高一就会给男孩递情书了。高二开始,小树林是我最喜欢的地方,恋爱就去那里打啵儿,单身就去听墙角,不知道为什么,我喜欢听人接吻,听女孩嘤|咛,听男孩喘息,就像现在有人喜欢用软件听风声雨声听海螺声一样,我喜欢那些黏黏糊糊的欲罢不能。

    自然,我也喜欢暧昧期的欲罢不能,而这个男人给我的欲罢不能是我开化来最凶猛的一次。

    我认为这是丘比特的张弓声,是幸福在我耳朵边敲门。

    他的豆瓣名儿叫“zach”,一个英文名,我加了他的qq,昵称也是这个。

    他是路桥设计师。我装白痴,问这是什么,在当时我应该就是白痴,确实不知道。他告诉我,说不定某次经过的道路可能就是出自他设计公司之手,说不定我仰头看见的某排路灯就是他画稿的一角。

    我追问是吗,你公司叫什么名字,我以后每走到一条路我就百度谁设计的。

    他卖关子,这个......当面告诉你。

    我每天的心跳都被他调戏得像撞钟,一是“duang”得大力,二是时间固定。

    他每天上午九点上班准时登q,晚上五点下班吃饭准时下q,不加班晚上九点准时睡觉,像个幼稚园宝宝一样规律作息。好在他们这行经常加班,吃完饭有时候会再次上线陪我聊会,后半夜加班的时候也会靠我这个夜猫子提神。

    我们大概聊了三个月,这期间我和新同事把m市兜了一圈,我发现这个城市的晚上特别好看。

    同事有车,穿行在高架上时,繁灯像燃放的仙女棒,将我那点儿想念也点燃,想到他,同事持续吐槽老板的负能量也被我忽视了。

    网聊的那几个月,我最喜欢q上“叮咚”的消息提示音,那简直是我的起搏器,叮咚一下,心跳便能上百,我每天就靠这点儿肾上腺素维持对陌生城市的热情。

    我本孤僻,但全然陌生的人和事放大了我粘人属性,晚上一个人回出租屋特没劲,室友整日早出晚归,我和她住了两个多月,连五官都没看清。

    所以我无比感恩,谢谢自己大学混了两三年豆瓣,积累了一定的小热度,谢谢可以在豆瓣上遇见他,是老天搁在m市的礼物。

    我们聊到第三个月的时候见了面,出门前我卸了两遍妆,淡了清寡,浓了太俗,我甚至还把宿舍合影揣摩了一遍,最后还是日常妆出门。

    我不想显得太隆重,搞得我好像很在意似的。

    他说他来接我,从他说出发了那刻我的膀胱就像憋了几天的尿似的,跑去尿又只有两滴,就这么来回几趟,一卷纸都被我擦光了,终于,q上来了他的消息:在小区门口了,你下来还是我上去?

    我飞快带上房门,捧着一颗心,飞奔下楼。

    作者有话要说:  预收文:《罗曼蒂克药丸》,欢迎收藏!

    程伊(女主)视角:

    分手的时候全世界都黑了,她怀疑太阳不会再次升起,怀疑长夜会一直持续。

    后来太阳升起落下循环千次,她突然发现,自己还是太年轻了,没有什么能影响日升日落,时间甚至把他的名字都从生活里带走了。

    经年重逢,她第一反应是他叫什么来着?

    三秒后,那个熟悉的名字在舌头上打了结。

    十分钟后,她反应过来,气到捶方向盘,狗男人,光顾着端形象,忘了抽他了!

    祁深洲(男主)视角:

    当初提分手是想让她冷静冷静的,就知道作!他不明白,为什么穿过人声鼎沸,经历过遥遥异国恋,却在日夜厮守时一刻不停地战火纷飞。

    结果冷静完了,特么的她居然处对象了,后来就换他自己去冷静了。

    【穿过人声鼎沸,以为是地老天荒,才发现,不过是空中花园。】

    第2章

    知道我第一眼见他什么感觉吗?

    一种自卑感,强烈的自尊心让我把嘴巴合拢,娇羞地抿了抿西柚色的唇瓣。

    初入职场,大家都是搬砖的,我已经算公司里每日最花功夫在打扮上的人了,可见了他我才知道,有些东西靠打扮是不够的。

    直男自拍要另加20%的分是近几年才流行开的知识点,那天我懵懵地想,他比豆瓣相册里长得还要精神,昏暗的车厢给他的轮廓打上一层神秘的光,手扶在方向盘上,姿态像极昨晚台剧的富二代男主。

    当然,可能有车加持,凯迪拉克那冷峻的方屁股性感极了。

    我走向车门的那几步,徒手打破网络与现实的壁垒,都说见光死,他简直见光重生。我承认,那一刻真的很花痴。

    二十九岁,开五六十万的车,之前聊天中了解他本地人,独居,那便是至少拥有一套房。我非常市侩地想,他应该算时下最流行的“高富帅”吧。

    他由内替我推开的车门,“嗨。”我摆摆手。

    “这里堵,没法下车为你绅士开门了。”他不着痕迹地打量我一眼,很快直视前方。

    那一眼像是四六级考试时,老师拿着准考证身份证和我的脸比较真实度,冷冷抬眸,没有感情,机械撇开。

    考试我生怕哪天妆浓了不像了,今日我生怕五官哪里不入他的审美。

    “我们去哪儿?”

    “想好吃什么了吗?”

    我和他同时发声,他像利剑,我如软缎,看似势均力敌,实际我毫无承受之力,指尖都抠皮垫子里去了。

    他轻笑着回答我:“你选,日式韩式中式法式都可以,我都定了位。”

    “全部?”我十分讶异。

    “当然,昨天问你,你没决定好,我不能让你饿肚子等位吧,这是毛小子才会让美女受的苦。”他趁着等红灯的功夫,侧脸朝我骄傲地一挑眉,又嘚瑟又他妈叫人中意。

    说实话,这表情这话换个人来做,都显得装逼。偏偏他,一个土掉渣的“美女”都能戳进我心坎,让我放下那一眼打量所带来的不安。

    我面对生人有些局促,何况还是陌生的心上人,这感觉很奇妙,挠得我心慌。我完全没有网络上的伶牙俐齿,假装自在地回答:“那吃韩式吧。”

    “行啊,我很喜欢那家的部队锅,”他说话时又看了我一眼,我很想像网聊时那样,直怼怼地问他,我这么好看?看那么多遍?

    我知道自己长得不赖,也不是什么无辜少女,不会把自己不是主角的照片挂到网上,尽管大家素不相识,但虚荣心还是有的。

    那张合影必然是碾压性的好看,然校园里出来的好看总是脆生生的,禁不起太高级的审度。

    我不知道的是,自己的羞涩稚嫩恰是他中意的。

    那顿饭挺难吃的,我吃不惯芝士,在嘴唇上拉扯不美观,再加上状态并不松弛,三两口便顶住了。

    他见我搁下筷子,牵起嘴角:“你们北方女孩不应该很能吃吗?”

    “你这是刻板印象!北方也有小鸡胃的!”

    他刚含了口水,噗嗤一声从两侧嘴角滴落了下来,我忙抽纸,他笑得不能自已,用纸巾挡去半张好看的脸,刚好掩在鼻峰处,癫笑不止,两眼聚着光向我放电:“你太有趣了。”

    在鼓励式地聊天下我渐渐放松,说话恢复点网络状态,主动挑起话题,聊他主页被我翻烂了的那些电影,试图凸显我在电影上的独到,但他似乎对这个没什么兴趣,三两句拨弄至让我臊脸的男女之事上。

    他问我上一次恋爱什么时候,两眼直勾勾的,正经得像问我大学绩点。

    我将长发挽至耳后,特矫情地反问他:“你问这干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