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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国人和京城的小四月(二)
    但我不能把以前因虚荣和扮酷扮成熟的那些污点抹杀。

    就那样留着也没什么不好。

    青春的美好,也是需要那些遗憾和伤痕来衬托的。

    相较而言,那香烟还是只导致比较轻微的伤害了,而且仅仅限于肉体的范畴。

    那些失恋和孤独则是要刻进骨子里头,尔后又在在灵魂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记。

    至于酒,我发誓是绝对没有一点点的爱好。

    可以说从小到大,喝过的酒是屈指可数。而总共喝醉而失去控制的次数不超过三次,也都还是事出有因。

    我不喜欢那种酒精刺激之下,部分地或是全部地失去对自我的控制的感觉。或者情绪分外的激动。

    那样会有一种变得不像自己的陌生感,从而使我失去面对以后日子的勇气。

    也还会常常在清醒过后懊悔不已。非常没有必要而且代价昂贵的放纵。

    所以即便不是出于严格长期的自律精神,我也是一直保持着对酒精的敬而远之。

    唯一有一点例外的时候,是对于酒精度小于5%的啤酒。

    从知识的角度,是把它当做营养和维生素补充剂来的,尤其是在这果蔬昂贵的异国他乡。

    还有就是真正的出于治疗,有关身心的小小毛病。

    我是觉得那有时是会有心理上的安抚意义。

    要说在公共场所有什么和酒精的接触,就是偶尔为之的社交原因和扮酷了。

    但甚至是在酒吧,也是低调地选择啤酒。

    这都最早都是joy离开我以前的事了。

    自从她走以后,对于酒吧的饮酒,我是不愿意再禁止自己了。

    但即便这样,也是保留着深刻的自制力。

    就是不到万不得已不会去酒吧。而即便去了,也是一如既往地绝对不会碰烈性酒。

    因为是想固执地约束着自己的清醒。不想那样意识全无地失去什么,或者多了什么。

    不管joy的离开造成了什么样巨大又还祸患无穷的冲击,我不会把自己降格到买醉来麻痹自己,或者借此来忘记她的地步。

    这二者对我来说,都不过是懦夫的行为。

    我虽然一向柔情似水谦和内敛,给人温和软弱般的印象。

    但那柔弱却不是懦弱。

    只有我深知自己不会是个只会逃避的懦夫,更不会掉落到甚至还要借助外物外力来逃避的地步。

    真去了酒吧的时候,我也会提醒自己是为了排遣心情而没有任何的酒瘾。

    此时此刻的酒饮,于我的伤心寂寥而言,就是比较好和合乎情理的伪装。

    也是一种接近和被人接近的,类似于花哨的衣着装扮。

    手持一杯鸡尾酒,就像是尾巴上安装了漂亮的羽毛。

    低调一些,或者再高调一点,都是圆转如意,自在我心。这可以根据心情好坏,任性地随心而行。

    比如想要简单的时候,就是一支啤酒。

    也不在位置上坐着,就是懒洋洋地靠着墙壁和过道,小口或是大口地喝。

    边喝边打量身边路过的人。

    这样的风格,在所有不同的酒吧里也并非我所独有。

    无论是在白天刚开门营业不久的冷清,还是在午后时分昏昏欲睡的慵懒。

    又或者是午夜高潮依旧,男男女女都声嘶力竭筋疲力尽。

    却又是病态的兴奋和毫无睡意,相互的毫无意义地纠缠不休,就是赖着不肯离去。

    那些时候,手中的酒是我们内心的掩饰,也是象征性的最后一根稻草。

    仿佛不抓住它就是毫无所依的空荡荡与失落,本来就是重症的抑郁还会进一步恶化。

    而抓住了它,也不过就是要依靠海水来解渴的妄念往生。

    那在喧嚣和嘈杂之中心里依然的寂寞,需要如此一个幻影投射在徒然的四壁之上而已。

    但酒毕竟就只是酒,再怎么有文艺范地喝都品不出想要的欢乐。所以我也总把它当成一种调剂,尤其是在需要的场合。

    还是引以自豪的对它保留着约束和不会上瘾的能力,不管是心灵还是肉体上的。

    如果一定要问到这酒,不管是低度酒精还是中等程度的,真有没有什么心灵治疗作用。

    除开关于身体营养所需的说辞,我会不假思索地说有的。

    为什么呢?因为至少喝酒的时候我不会想到joy。

    不是我非要费劲周折地回到借酒浇愁的很low的生活方式。

    而是喝酒之时我是更加专注于深入一些的思考,那些暂时不会和个人感情经历有关联的思绪,也可喜地与忧愁无关。

    而她看来就是家学渊源很善饮的样子。

    从她谈到酒类的熟悉程度,和那语气神态。

    所以我是不信她之前那番对酒深恶痛绝的指控的。

    甚至恶趣味地想,她父亲自斟自饮时,会不会也拉着她来一番较量。

    真有那样的时候,她怕就是半推半就地喝个量惊四座了。

    要说到什么责任感,抛开刚刚过去的和joy这段纠结不说。

    就是以前几段简短的情史,我也是问心无愧的资深受害者啊。

    这可是没有一点点谦虚和矫情的说辞。

    我也没有事后反攻倒算,甚至倒打一耙的坏心眼。

    自己这一边所看到的事实就大抵如此。不管哪一个对方,她的角度来看会有多么大的偏移。

    但为什么那最终都是成了受害者,缘由里头怕也是有自己的过错吧。

    一个老是要犯同样错误的人,想来其实也是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要么就是与生俱来的原罪,那么地如影随形吧。

    我的原罪就是天生典型的相爱相杀。相处久了就是罪无可赦的难以融洽下去。

    以至于爱一个人和一个人朝夕相处,都是难以持续的痛不欲生。

    除此之外,我最大的错误就是不会珍惜,至少是不懂好好地珍惜。

    想来我生性节俭几近于吝啬,怎么会不懂事物真正的价值而好好珍惜。

    只是不知道如何去实行珍惜,或者能够确保行之有效。

    因为事到临头,我总是茫然不知所措的。

    几经波折还是学不会,把束手无策变得成有所主张。甚至是不懂伪装一二。

    所以才会有很多关于自己表面上轻易放弃的案例。

    其不利程度足以证明我是薄情寡义和三心二意,经常性的见异思迁。

    想要反驳就得逼着自己重温那些狠心的片段,但当时并不自知那是一种狠心。

    可能意气冲动之下,或许还有些罔顾事实,根本来不及前思后想和瞻前顾后。

    平时自诩的冷静老成都抛到九霄云外。

    为了一时的快意恩仇,以及莫名其妙的自信,斑驳陆离的自大。

    还有那种人生得意需尽欢的情绪。

    以为未来一切的美好,就会如千金散尽之后的还会复来。

    但是挥霍掉的东西,就是消失一空了,再也不会回来。

    无论采用什么魔法,如何呼唤也不会重新生长出来。

    不管是谁的人生,都没有那么简单到可以再次的抄袭还可以一模一样复制到顺利和成功。

    于是我才懂得,这爱和时光,还有幸运,乃是绝对不可以挥霍的。唯有每分每秒每一次都要仔仔细细,战战兢兢又恭恭敬敬地珍惜。

    在有数的人生里头,它们都是更为屈指可数的珍宝。

    都应该是只被用在刀刃上的好钢。

    也都像是一次性的消耗品,用一次就要绝对的少一次。

    眼下多使用一刻,之后就会少了那么一刻。

    而以前消耗掉的每一刻,是没有办法可以再生出来补充的。

    你双目所见,总是当下过后还可以使用的余额而已。并且这些余额,还有未知的风险会夺走不少份额。

    也都是有效期不确定不带保险的浮动资产。

    所以我想一切成功和幸运总是有些天赐的因素,所谓的“得之我幸”了。

    真要失落了再要回过头去如此那般地求索,也就只能看运气了。而事实多半就是再也求之不得的了。

    她听得是两眼放光,声音沙哑,神情激荡。像是发现了可口的猎物。

    但心跳有没有加速就不得而知了,也没有作势要扑上来。

    这就得原谅我的不欲言说和没有披露更深刻的内容来佐证了。

    如果非要举一个情深意长的实际例子,来证明我执着于爱的恒心毅力的话。

    就是在小学时候,自己家里养的狗去世了。

    也是眼泪汪汪痛哭流涕悲伤,持续几天的茶饭不思,还为它隆重地举行了葬礼。

    到现在我都还可以描述出所有的细节。

    它的死因,和它留下来的所有子女。

    我把它葬在了家门口的一颗橘子树下。

    那树是已经种了三五年之久吧,一直是长得悠然自得却是无花无果的清洁溜溜。

    一点没有要对我负责任的觉悟。

    家人都一直抱怨说我既选错了橘子树苗,也把曾经的忠犬埋错了地点。

    看起来就是,以上本不相干的两件事跨越几年又合成一件,连带着以后不可知的下一年或几年。

    而这整个牵涉众多的大事件,两头都是一错再错交替。

    但我就是忍住心里面的纠结,不置可否地坚持下来。

    是对是错,都要坚持下来才能见分晓。

    在那之前轻易地改弦易辙都可能适得其反。

    于是次年以后,那树就奇迹般地开花结果了。而且是当时市面上难得的品种。

    为什么要突然提到狗呢。

    那是因为她先提起的。说自己在远离家乡和家人的大学时光,就养了一只小狗。

    是雌性的它,她是管它叫点点还是朵朵。

    这是要表达她对男生的憎恨,还是自己守身如玉的清纯无邪呢?连宠物都是同性的。

    我只觉得在对宠物尤其是狗的喜爱这一点上,她和我应该是有不少共同之处的。

    可能唯一要被她骂的是,我以前一直管自己家那狗,从它蹒跚学步到成年生育和最后离世,都是不改口地叫大黄。

    如此浓郁的乡土气息。

    但它的忠诚并没有因为这太对不起它的称呼而少过一分。甚至没有嫌弃过给它那些粗劣的饮食和照顾。

    那就是粗放到任凭它自生自灭,根本就谈不上什么照顾的,只是每天不能离地要带着它上学放学。

    它进不了校门就在周围胡乱晃荡,同样稀里糊涂过了整个白天。

    再要深入地说到对狗狗的喜爱这一点,我认为这喜爱其实是一种相互的依恋之情。

    不错,就是人和狗之间的。

    我是因为从小到大都很孤单。

    父母各自忙自己的事,自己和同学走得又不近。

    亲戚中的同龄人,都住得离我们很远。

    也是没有什么发小玩伴什么的。

    一言以蔽之,自那时起,我和这个世界,还有世界上所有的人类,都有了不近的距离。或者叫隔阂。

    好在家里面有养狗的习惯,而且前前后后新老交替好几只。

    从体型庞大的狼狗,再到俗称的土狗,就是学名叫中华田园犬的啦。

    期间还夹杂着猫,黑皮或者黄皮的。

    但我从来就是只喜欢狗,独一无二的。

    猫不过就是童年里的一个匆匆过客。

    小时候,就是我的狗接送我上学放学了。

    因为有它们,再怎么孤僻和不合群也没有谁敢欺负我。

    它们不需要咆哮,就是静坐在我旁边。

    也不用摆什么pose,摇还是不摇尾巴都是威风凛凛。

    在我那有些畸形的成长岁月里,它们代替家人长辈给了我安全感。还有成长所需的陪伴玩耍。

    而她的点点,对她来说就是一个可以抱着抚摸一二,又时不时说上几句话的宠物了。

    也是陪伴,但就是太女性化的。甚至就有了那么一丝母性的色彩。

    像是她要把多余的时间和爱心都倾注到它身上,是主动要去陪伴和照顾它。

    而我更多的是需要来自狗狗的陪伴守护。

    刹那之间,我觉得自己的孤单和她的是那么不一样。

    她的孤单,是可以用付出爱和关心来打消的,不管那对象是人还是动物。

    也很难想象一个弱小的少女可以有这样成熟睿智的方法。

    但我就是始终走不出自我的小圈子,对来自外界的爱和情意无比依赖。

    而且也固执地不能和人好好相处,好好的经历都活成了充满矛盾的过去。

    就是断然地没有想过主动付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