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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记忆中的少女
    项定涛肥脸一垮,刹那间就下了决定。

    他冷冷地看向已经傻眼的楚经理,厉喝道:“赶紧滚过来,把轮胎吃了,不然,我弄死你!”

    楚经理一阵哆嗦,神色傻愣愣的。

    从项定涛变脸开始,她就觉得自己眼睛进了沙子,看花了眼,不然一向护短的自家老板,怎么会讨好一个平平无奇的小子?

    “你聋了?没听到我的命令?”项定涛气不打一处来,凑在楚经理耳边大吼道。

    楚经理一个激灵,瞳孔里充斥着惧意。

    在她一年前连任最佳销售之后,对方就没有这么大声地呵斥过她。

    此时此刻,她仿佛又回到了刚刚毕业,被对方骂得狗血淋头的新人时期。

    想到这,她身子不由自主地蹲下去,看着近在咫尺的轮胎,双眸立即红了。

    “方先生,能不能……”楚经理哽咽道。

    方烈表情冷漠,看不出情绪波动。

    对方处处针对唐近义,又撒泼耍赖,把杨月璇气得牙痒痒,这样的人,他不给对方一个痛入骨髓的教训,怎么咽下这口气。

    “还不快吃!”见方烈不表态,项定涛只能恶狠狠地催促道。

    以某人的心性,此事要是不给出一个满意交代,恐怕连他都自身难保。

    须知,几个小时前,林家那位可是被某人的帮手气得晕厥,现在还躺在医院里。

    他可比不上林家老爷子,对付他简直不要太容易。

    啪嗒……

    楚经理认命般张开嘴巴,往轮胎上凑,下一刻,清脆的折断声幽幽地冒出。

    “我的牙……”

    她捂嘴惨叫,另外一只手里掉落了一颗带血的牙齿,表情非常滑稽。

    杨月璇噗嗤一笑,心头的郁闷一扫而空。

    “烈哥,要不就这样算了吧。”唐近义犹豫了一下,道:“再吃下去,会出人命的。”

    方烈笑了笑,叹道:“你还是和以前一样大度。”

    以前,他们被同龄人欺负,他向来奉行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甚至几倍地“回报”敌人。

    而唐近义往往只反击回去,拿了点彩头就算了,导致经常有不死心的家伙又报复回来。

    “你也没怎么变啊。”唐近义憨笑道。

    “杨大小姐,你的意思呢?”方烈看向杨月璇,道:“不满意的话,我让她继续吃轮胎,吃到死为止!”

    此话一出,项定涛心里一突,顿时想起一句传言。

    听说,某人是打算让林家那位亲眼看着林家穷困潦倒,才特意督促送林家那位去医院。

    他本来不信,可现在深信不疑。

    某人对待敌人,当真是冷酷至极,不管是对手是女人还是老人。

    楚经理的反应更加不堪,她嚎啕大哭起来,妆容全花,跟从惊悚片里走出来的怪物一般。

    “算了呗,本来我要的只是一句道歉。”杨月璇坦诚道,“谁让她说你是烂泥来着的!”

    方烈心底泛起一丝感动。

    “既然他们都发话了,此事就这么算了。”方烈平静的话语,落在楚经理耳中,如同天籁之音。

    “对了,你得向小烈子道歉。”杨月璇执着地道。

    楚经理抹抹眼泪,连声道:“对不起,我不对,是我眼瞎,是我嘴贱。”

    她语无伦次,满脑子都是劫后余生的庆幸。

    “赶紧去洗洗脸,方先生由我来接待。”项定涛挥挥手,赶走了楚经理。

    “再给我办理一辆白色的奔驰轿跑。”方烈开口道。

    杨月璇送他一辆黑色的,这一辆白色的,他打算送给自家老爸,反正他也懒得再挑了,要赶着和唐近义叙叙旧。

    项定涛自然是以最快的速度,亲自办理,那殷切的态度,令唐近义看得啧啧称奇。

    他本想帮一把的,却被对方坚决地拒绝。

    另外,车子的提成还是落在他的名字,这让他有种不真实的荒谬感,仿佛两个人的身份调换了一般,他才是等着拿大头的老板,对方是苦哈哈的员工。

    直到和方烈坐在酒吧里,他都还有点恍惚。

    ……

    “在想什么呢?”方烈用酒杯碰碰对方的杯子,取笑道:“跟个木头人一样。”

    “烈哥,看来你现在真的发达了。”唐近义回过神来,感慨道,“连我们老板都不敢得罪你。”

    他也不是傻子,清楚自家老板忙前忙后,就是为了给方烈一个好印象,甚至二话不说,就给他放带薪假期,随便什么时候上班都行。

    这些举动都是看在方烈的面子上的,他只不过跟着沾光。

    “我无论怎么样,我还是那个方烈。”方烈语气肃然,道:“你就当我没变过就行。”

    闻言,唐近义释然一笑,道:“说的也是。”

    说着,他举起酒杯,和方烈干杯。

    方烈眼里划过一丝欣喜,将杯中的酒水饮尽。

    他的朋友不多,每一个都很认可,心里并不希望因为自身机遇而造成疏离。

    “对了,趁着嫂子不在,有一件事要跟你说一下。”唐近义忽地放下酒杯,神秘兮兮地道。

    “你喝多了吧,月璇还不是我女朋友。”方烈笑骂道。

    因为要喝酒长谈,他就提前将杨月璇送回去了。

    “后天有初中聚会,你去不去?”不等方烈回答,唐近义又一脸坏笑地道:“听说李莎莎也会来哦。”

    方烈手里摇晃的酒杯一滞,眼里闪过一抹追忆。

    李莎莎,是他从小到大最好的异性朋友。

    用如今的话来说,就是友人以上,恋人未满。

    还记得当年他初中时还是学渣,多亏对方一直帮忙辅导,否则他也许就因为成绩太烂,而不上高中了。

    后来,因为高中不同校,加上高考的压力,他们渐渐地断了联系。

    他最后知道的消息是对方高考之后考上了华京的燕华大学,轰动荣城一时。

    想到这,方烈做了决定。

    “时间?地点?”方烈言简意赅地问道。

    “后天中午十二点,荣城郊外的度假村。”唐近义表态道,“我们一起去。”

    方烈不再多说,喝酒的频率快了些许。

    ……

    时间飞快而过,转眼间就到了聚会的日子。

    临近中午,荣城郊外,度假村前,一群人站在阴凉处等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