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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节
    沈妈妈这一天焦虑的坐立难安,站在门口等丈夫一下车就拉着他往回走。“有三三的消息了,我们赶快去找他。”

    乍听这消息,沈海逸也是一惊。继而冷静下来。听完他老婆乱哄哄的讲述后,他转头望向小闺女。

    沈禾只好又说了一遍,刚进家门的老二沈岚也听了个清楚。

    “我明天正好要到那附近出差,我陪你一起去。”转头问老二“你有时间吗,陪你妈妈走一趟。”

    沈岚点头,沈禾也开口:“还有我,我也一起去。”

    “行,那咱明天出发。”                        豆

    作者有话要说:  依依是《六零小福星》的主角儿,这一段在那本里写的细致,这里就尽量简单化,毕竟好多小伙伴都看过的。

    第32章 植物系

    辗转找到依依留的地址, 对方一看到沈岚就惊讶的张大了嘴。拿出杨庆竹的吊坠和照片,基本可以确定这孩子是他们丢失的儿子。

    ……

    认了亲,正好赶上杨庆竹订婚, 他们参加完老三的订婚典礼后返回。火车上,沈雅琴想起来就感动的流泪。

    军校毕业,如今是营长。不敢想象孩子会出落的如此优秀,心里对杨家真是感激不尽。

    沈禾拿手绢给妈妈擦泪:“我三哥好厉害,居然已经是营长。”

    沈雅琴将手绢拿在手里:“嗯, 比你们都有出息。”

    一旁的老二沈岚苦笑:“妈, 你这也太偏心了。我不如老三就算了,我大哥如今可是处长,苗苗是大学生。在你眼里都不如老三啊?”

    “就是不如庆竹, 这孩子吃了多少苦。都是我这当妈的不合格……”

    看他妈要再次水漫金山,沈岚赶快掏手绢:“好,好,我们都不如老三。以后还需加倍努力,好好学习,报效祖国。妈你别哭了……”

    姊妹俩一路哄着心情激荡的母亲, 沈雅琴吃了午饭终于躺在床上睡了。俩兄妹暗暗出口长气。

    妈妈真是不容易,这么多年无时无刻不在牵挂丢失的孩子。如今算是真团圆了, 后半生再不用生活在自责悔恨里。

    沈禾在半路下了车,倒汽车回柳溪屯。临走沈妈妈给她塞了些钱进兜里,嘱咐她早点儿回来。

    “毕竟没结婚,孤男寡女的在一起让人说闲话。”

    知道妈妈关心她, 沈禾笑笑没反驳。踏着夜色进了屯子,走进她的小院儿,迎面一股糊锅味直扑鼻子。

    放下手里的包, 她赶快掀开锅盖拿勺子查看情况。杂粮粥刚粘锅,用勺子轻轻推几下,待锅里再次翻滚,确保它不会再次粘锅,她才提上自己的包进了屋。

    屋里空无一人,保持着霍兴华一贯的生活习惯。整齐而干净,一件件物品好像排着队去出操一般。

    出来转到后院,居然也没人。沈禾心下奇怪。这是去哪儿了?赛虎都不在。

    “嗷呜……”主人你回来了?

    正想这家伙呢,赛虎就冲了过来。沈禾单薄的小身板被它的大身子撞的差点摔倒,被后头的霍兴华拽了它一把,她才勉强站住。

    “激动也别往她身上扑啊!她那小身板能经得住你嘛。”

    被霍兴华训了,赛虎耷拉下了耳朵,瞧着一副颓废样儿。没过几秒呢,就又高兴起来,拿大脑袋蹭她的腿。

    “嗷呜……”

    我好想你。你不在,这家伙顿顿都给我喝粥或者糊糊,好容易蒸窝头,硬的跟石头有的一拼,你没发现我都瘦了嘛。

    沈禾摸摸它的后背,抬眼瞅瞅霍兴华。还是那副精瘦刚健的样子,可想想他一个大男人自己生活,心里还是心疼了。

    她走之前在后院堆放了很多的木头,都是可以长蘑菇木耳的。晒干了可以换粮食。如今形势不像前些年那么紧,基本不抓投机倒把。

    瞅瞅赛虎的大块头,沈禾拍它一下“有的吃就不错了,还敢挑肥拣瘦。饿你两顿,看你还挑不挑。”

    霍兴华呵呵一笑,伸手拉她:“这家伙给我告状啊?”

    沈禾也不避讳她能跟赛虎交流的事实,点点头说:“它说你蒸的窝头像石头。”

    “哈哈……哪有那么夸张。”男人不好意思的挠挠头“不如你做的好吃是肯定的。”

    “我能待一个多月,这段日子你们有口福了。”

    她话音一落,这俩都高兴的蹦了起来。等她舀了面粉和面烙饼,霍兴华开口问:“你哥哥的事儿怎么样,找到了吗?”

    “找到了。”简单的说了下三哥的经历“现在在部队呢。”

    霍兴华点点头。眼眸中升起一股不知名的情绪。一瞬后又恢复他一贯的坚定。

    晚饭后,霍兴华收拾碗筷。他做饭不太好,但打扫卫生绝对一把好手。沈禾也就没跟他争,坐在院里摇着蒲扇乘凉。

    “你前几天是回家了吗?”

    霍兴华手中的抹布停了一下:“没有。”说完转头冲她笑笑“我爸把我赶出家门了,我想回也回不去。”

    俩人决定了携手同行,那就是夫妻一体。沈禾自然想多了解一些:“你后悔吗?自己非跑来这穷乡僻壤种地。”

    男人摇头:“我做事从来不后悔。今年年初知青开始返城,我妈给我写信打电报,催了我无数回。都被我拒绝了。知青点都走光了,如今空着呢。支书说我户口在柳溪屯,那地方就给我了。以后娶妻生子,扎根柳溪屯。”

    沈禾脸颊红了红,不好意思的笑笑。“你之前有什么打算吗?”留在这里是不是因为我说要从事农业,扎根农村?

    “只要不听我爸的,我干什么都无所谓。”

    也许会回城经商吧,这个最自由。我想怎么干我就怎么干。既然你想务农,那我们就扎根农村。广阔天地大有作为,伟人的话是有道理的。等以后工业发展,大家都出去打工,我们可以学米国,承包土地做农庄。当个“大地主”。

    俩人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一阵,霍兴华起身回知青点。沈禾回屋睡觉,炕柜上放了一套被褥,打开就闻到清新的肥皂味,看来是刚洗过。

    一夜好眠,翌日一早肖亚娟抱着闺女来敲门。“重色轻友,回来了咋也不去我那儿?”

    沈禾笑笑:“实在是因为回来的太晚了,怕打扰涵涵睡觉才没去。这刚起床你就过来了。”

    肖亚娟也就是随便说说,进门指着她跟闺女说:“这就是苗苗阿姨,快开口叫人。”

    小家伙脸上留了很大一块儿疤痕,看着有些可怖。因为这个老被人指指点点,她胆子也越发的小。看到沈禾后就躲进了妈妈怀里,任她说什么都不扭脸。

    沈禾转身从自己的包里拿出两块糖:“阿姨这儿有糖,你真的不要吗?”

    糖块对于如今的孩子来说,算是绝对的奢侈品。听到有糖,孩子才试探性的缓缓转过脑袋。

    沈禾也不逗她,伸手将糖递到她面前。孩子拿了两块,触电一般赶快调转身子。她手心里另外的两块已无暇顾及。

    肖亚娟暗暗叹气,伸手拍拍孩子给她安慰。转而跟沈禾道:“丽萍姐带着孩子回娘家了。”

    好多知青为回城都离婚了,沈禾不由的往那方面想:“丽萍姐是在闹离婚吗?”

    “只听说今年吵了好几次,她应该是有那个心思。只是,她二胎都生了。如今带着俩孩子,要是离婚,孩子可咋办?”

    “那你呢,你们两口子是怎么打算的?”

    提起这肖亚娟就笑:“还算这家伙有良心,说要留下来跟我一起抚养女儿。哪怕吃苦受累,也不能丢下闺女不管。”

    沈禾点头,真心的替好姐妹高兴。遇到刘德才这样负责任的男人真是好运,若是那种不管不顾的,她作为母亲舍不得闺女,那这后果就只有自己担着了。单身女人带着个毁容受伤的孩子,这日子可咋熬。

    “我毕业就回来了,到时我们一起干。不用羡慕他们回城的,随着改革开放,城乡差距会越来越小。以后我们不比城里人差。”

    肖亚娟倒没这么好的心态,不过好姐妹考上大学了都愿意重新回到农村,她何必跑回城跟一大家子抢地盘。就她们家那几十平的小房子,如今已经床摞床,她要回家,她那偏心眼的父母估计能把她扫地出门。

    “你真的要回来啊?”你们家可是条件极好,之前就是娇娇女,如今都回城了,干嘛还要回来?

    “真的回来。我专业学农的,以后要朝这方面发展,在屯儿里挺好。”

    俩人说着话,外头锅里水开了,沈禾舀了些玉米糁和小米进去。到菜园儿里摘些茄子辣椒,昨晚的烙饼热一下,早饭就齐活了。

    “就在这儿吃吧,咱好久不见,多聊一会儿。”

    肖亚娟摘了几个篱笆旁的菇娘果:“不了,还有刘德才呢。我锅里熬着粥,再不回就要糊了。”

    女人说着话,抱着孩子要往外走,沈禾赶快开口:“多摘些让涵涵吃。这季节这玩意正接的多,霍兴华种这么多根本吃不完。”

    肖亚娟瞅着这密密麻麻的果子也笑,伸手继续摘:“这霍兴华也是的,别人家哪舍得占地种这玩意,都是山上摘几个野生的解解馋。他倒好,种这么一片,白浪费地。”

    “我喜欢吃。”

    沈禾不经意的一句话,让肖亚娟又白她一眼。这还没结婚呢,就这么护着了。敢情你那会儿拒绝他都是装的是吧。

    “回了,回了。再不走得被你噎死。”

    女人戏谑着说完,沈禾哈哈大笑。拿个搪瓷盆出来让她装果子,顺带又给拿了些未晒干的蘑菇。

    “都是自己家长的,你就别推辞了。”

    肖亚娟感激的笑笑,不再多言拿着东西赶快往回走。灶膛里柴火虽不多,但万一熬糊,好好的粥味道可就差了。

    ————

    有沈禾在,原本就郁郁葱葱的小院儿更加硕果累累。菇娘果一茬接一茬,洋柿子一丛丛像葡萄般挨挨挤挤,后院儿堆放的木头上几天就长成一茬茬的蘑菇木耳……

    知青点院子里种的全是高粱,经沈禾一摆弄,那饱满的大穗子产量得超过队里二倍都多。霍兴华一人一年吃不完。

    乘着暑天的大太阳,沈禾晒干了一袋袋的蘑菇木耳。等霍兴华上工后,她提着袋子去了公社,换了两袋子杂粮面回来。

    晚上,用高粱、玉米、小米、小麦、黄豆,五合面加了焯水的芹菜叶和过油煸炒的胡萝卜。老酵头发酵后做成窝窝,上锅蒸十五分钟左右。

    另一口锅里烧水,玉米碴子粥里放了胡萝卜,清甜的味道给普通的饭菜增色不少。

    等窝窝全部蒸好,俩火都熄灭。沈禾瞅瞅天上的繁星明月,心道霍兴华怎么还没回来。这个季节了,怎么还加班啊?

    正想着,忽的发现一只萤火虫飞到了她身边。女孩伸手去抓,扑空后朝着提着小灯笼的家伙追去。

    没走几步,身边的萤火虫越来越多,好似之前看到的星星落到了身边。她也不抓了,伸出白净的手掌来回穿梭,好似置身于满天星河。

    转身看到霍兴华的身影,她笑容满面,无声的表达着自己的喜悦。男人脸上的笑也如水波般荡漾开来,慢慢走过朝她伸出了手。

    “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度。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沈禾欢喜的笑中带上了羞涩,低着脑袋不敢直视他深情的眼眸。是谁说自己语文差的,这怎么转眼就念起了情诗。

    “这是你搭的鹊桥吗?”

    “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将秦观这首《鹊桥仙》的最后两句念完,他语带惆怅“话是这么说没错。可分开了我才知道,入骨的相思有多么磨人。”

    怎么忽然肉麻起来了?沈禾含羞带嗔的撇他一眼。“发什么疯呢?”

    男人爽朗的大笑,伸手拉着她站在被小精灵环绕的地方。伸手将一只萤火虫收于掌心,然后又放开。小精灵缓慢的振翅,轻轻的飞了起来。

    “你快开学了。”

    轻轻的话语,让沈禾瞬间就心疼了。伸手搂住他的腰,暗暗想着多住几天,等不得不走时再动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