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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八百一十九章阿内龙恒星系
    揉了揉额头,雷蒙德道:“毕维斯,你我一同从帝国海军军事学院走出,还是同级生,同为军团长,我没有权利告诉你该怎么做,但我建议你把主力留下,护卫舰,驱逐舰可以派出,巡洋舰以上的战舰必须留下,我们有赤炎星人这个敌人,他们随时都会来,我们怕的就是这个“万一”……”

    雷蒙德的谨慎,毕维斯能够理解,他点头道:“好吧,就听你的。”

    蓝色的光辉闪烁,毕维斯的身影消失了。

    看着外面那颗渐渐变得蔚蓝的星球,雷蒙德的眉头深深的皱了起来。

    已经二十多年了,赤炎星人依旧没有消息,这让雷蒙德心中越发的担忧起来。

    因为雷蒙德明白,时间越久,与赤炎星人的大战就越近,他们或许下一刻就会出现,又或许几年后会出现,又或许再过十年才会出现,不论什么时候出现,有一点是毋庸置疑的,他们会来,这是迟早的事情。

    “也不知库瑞娜女王怎么样了……”

    看着外面三体星,雷蒙德就想到了已经离开了的库瑞娜女王。

    虽然对这位雷蒙德并没亲眼见过,但对其也算不陌生。

    毕竟送她前往地球的战舰是他安排的。

    已经十年了,十年都没有她返回的消息,也不知她在地球如何了。

    最近十年,三体星人的发展有目共睹,在政策开放的情况,这个正在茁壮成长,雷蒙德也知道,这其中有库瑞娜女王的功劳。

    没有库瑞娜女王,那些三体人可不会想到去开办副产业工厂,进军食品制造业,饮料制造业。

    三体星人有一些奇特水果,它们的味道很奇特,所制成的饮料在三体恒星系广受欢迎,听说三体星人都把生意做到帝国境内了。

    这一切都说明,那位女王在地球可没闲着。

    “她应该觉得很幸运吧?”

    想到三体星人以往的处境,雷蒙德就有些感概。

    三体星人有如今的幸运,原因有很多,但最大的原因,还是在帝皇身上。

    身为人类,普通的人类,雷蒙德十分清楚,人类是一个十分排外的种族。

    在人类还没走出自己的母星时,对于自己创造的亚人类,人类是赶尽杀绝,绝不留情,这种现象直到帝皇统一地球后,才得到了改变。

    帝皇喜欢一些另类的东西,或许对帝皇来说,人类他已经看厌了,所以才对一些奇奇怪怪的种族比较上心,比较宽厚,比如金翼族人,以往的魔族现在的死亡天使,还有亚人类,现在又多了个三体星人。

    雷蒙德突然意识到,早在很多年前,黑旗帝国中就存在着众多奇奇怪怪的异星人。

    现在又多了个三体星人,对人类来说,恐怕已经习惯了。

    数百艘战舰虽多,但对整个三体星而言,这个等量的数量几乎可以被忽视。

    第一军团,第二军团,都驻守在三体星的轨道上,停泊在了星港的两侧。

    在今天,静静停泊在轨道上的舰队有了动静,大量护卫舰,驱逐舰脱离了舰队,驶离遥远的星空,化为了一道道蓝色的闪光。

    经过二十年的建设,星港已经完工了。

    它是一座军民两用型星港,有三百多个泊位,整体形状是圆塔型,高72公里,直径34公里,内设各种设施,还设有一个贸易中心。

    在人类的开发下,三体恒星系已经成为了一个富裕的星系。

    人口共有一千一百多万,其中七百多万集中在三体星上,四百多万在竭月星与灰月星上。

    如果给予三体恒星系数百年的时间,仅仅三体星就能发展出人数超过数十亿的殖民地。

    但是,和平不会永远的持续下去,总有一天,战争将会再次降临,而这一天正在慢慢逼近。

    阿内龙恒星系,维奈星……

    在十几年前,第一军团的一艘工程船抵达了这里,在维奈星上建造了一座前哨站。

    这里距离三体恒星系并不远,不过五光年,是一个邻近恒星系。

    阿内龙恒星系的恒星已经老了,化为了一颗红巨星,这让它变得十分巨大,光芒更甚。

    维奈星处于恒星系边缘,是唯一一颗没有被红巨星吞没的星体,但它不会幸存多长时间,但这个时间对人类来说则是漫长的。

    维纳星并不大,它的直径只有三千三百多公里,它没有大气层,星球表面是荒芜的。

    在暗黑色的沙海中,一座圆盘型的前哨站坐落于此。

    它高于四十米,直径四十五米,表面十分光滑,充满了金属光泽,呈黑色。

    在前哨站的一旁,还停靠着一艘运输艇。

    就在这时,哨站顶上的舱门打开了,两位身穿黑色盔甲的帝国士兵走了出来。

    这是黑旗帝国最基础的陆战士兵,从他们身上简易的盔甲上都能看出。

    虽然是整套盔甲,但只有胸前,手臂,大腿与小腿上有着一层护甲。

    这些护甲的防护性并不强,只能防止一些流弹,在正面正常上, 帝国最廉价的武器也能击穿盔甲,当然,对陆战士兵来说,有护甲总比没有护甲要来得好。

    维纳星的重力很小,只比月球大一点点,这让两人的行动有些轻飘飘的。

    士兵手中拿着枪,帝国军队最常见的一种步枪,10.5mm口径的高斯步枪。

    “嘿,查德,比试一下?看看你的枪法生疏了没有。”

    “强尼,你这是自讨苦吃,我可是出了名的神枪手,你还差远了。”

    “吹吧你,你要是神枪手,怎会在这里,行了,不敢就不敢,我又不会勉强你。”

    查德大怒,哼声道:“比就比,但也不能白比,谁要是输了,就给对方看上一次给女朋友或者妻子写的情书。”

    “查德,你疯了吗?这事……”

    强尼脸上露出了怯意,要是真被这家伙看到了,指不定要被里面的那些家伙嘲笑。

    眉头一跳,查德悠然自得的道:“怎么,不敢了吗?”

    “这……”

    在头盔中,强尼的脸色一阵变幻,这个时候要是退缩,肯定会被嘲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