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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八十二章搬救兵
    闫喜三一向是让陈莫最头疼的存在,他可的确不是读书的材料,对他严格了他就负气说他要辍学,而对他太松了又看不惯他就知道玩的个性。

    陈莫的目光才刚刚和闫喜三对上,闫喜三却突然离席,他捂着肚子哎哟哎哟的说他肚子好痛,然后跟大人们致了歉,说是等他一会儿,只一会儿的功夫,他就会回来。

    说完,他一溜烟的跑了。郡王和苏云归还以为闫喜三急着出恭,便没再管他,而是合席来为李洋和于虎祝酒了,夸这两个少年聪明睿智。

    陈莫则摇摇头,那个闫喜三,果然孺子不可教也。

    闫喜三往外跑的时候故意经过了后院,然后跑到林彩妮面前“一不小心”碰了她一下,接着跑远了。

    林彩妮所在的席位这里,是以郡王妃为首的官眷们。

    林彩妮也像陈莫那样,能少说几句话就不愿意多说。所以直到现在,她也没有跟别人说上点什么话。

    此刻,她正举起杯子来喝水,被闫喜三这一碰,水差一点就洒到衣服上。

    抬头见是闫喜三,便知道这个小鬼头弟弟肯定有事。于是赶忙和郡王妃打了个招呼说自己去整理一下妆容,在得到同意后,林彩妮快步追随着闫喜三的方向而来。

    走到郁郁葱葱的小河边,这里杨柳依依,四周无人。

    闫喜三在这里停下了脚步,林彩妮追了上来。

    “闫喜三,你不好好的品山珍海味,到处乱跑做什么?我还等着吃鲍鱼呢,别被你一耽搁,再回去时都要没了。”林彩妮整理一下自己的衣裳,不高兴的埋怨闫喜三道。

    “林二姐,要是鲍鱼没了,我可以赔给你,可是如若陈先生的面子没了,我赔也赔不起啦!”闫喜三气喘吁吁的回应道。

    “怎么了?苏云归又在难为陈莫?”林彩妮一下子提起了十二分的警惕心。

    “没有,是苏大人难为我。”闫喜三赶紧把苏云归让他们仨作打油诗的事说了,人家李洋和于虎原本就聪明,所以苏云归搞突袭他们两个也能奋起应对,可闫喜三不行啊,闫喜三没这个脑细胞,打死他他也编不出来。

    “这个苏云归,醉翁之意不在酒,肯定就是故意间接难为陈莫。”林彩妮愤愤然。

    真不知道苏云归怎么想的,好好的一起吃饭,他都不能让人家孩子都心无旁骛的玩,非要出什么难题,哼,待到今晚闫喜三他们闹洞房时,林彩妮非要好好教教这群孩子,不把苏云归整到床底下,林彩妮不会善罢甘休。

    事不宜迟,林彩妮走到河边,拿起一块滑石来,在另一块平滑的石板上一个字一个字的组织着。

    虽然林彩妮也不懂什么平仄什么格律,但至少要比闫喜三强上一百倍了。

    打油诗是诗体中最简单的,但也得有些意境,也不能够粗制滥造。

    于是,林彩妮遣词造句修修改改了一番,写出了两首诗,让闫喜三赶紧背诵一下,说是背诵完了就擦去,擦的干净一些。

    接着,林彩妮急匆匆的拔腿跑掉了,因为她要等着回去吃鲍鱼。鸡肉和笋丝以及汤和四喜丸子都上来了,听说底下要按照宴席人数每人分两个鲍鱼,再底下,就是海参。

    蓬华岛的海参和鲍鱼都是一绝,出奇的贵重,林彩妮平时都舍不得买,只在孕期时,陈莫给她买过。

    等到林彩妮跑到了后院时,便要计较一下淑女气质了,于是整理一下衣衫,优雅高贵的走回宴席旁。

    遗憾的是,鲍鱼和海参都已经上过了。

    因为是按照人数特意摆的盘,一人只有两个,所以这样的菜都是刚上桌就会分完,然后侍女就把盘子端走了。底下还有太多菜品,不可能让空盘子或者只剩一点点菜的盘子在这里占着地方。

    所以林彩妮有些失望的作罢了。

    可瞥目之间,郡王妃居然一伸手,把她面前的一个杯子递给了林彩妮。原来她刚才在侍女端走盘子前,特意用公筷把剩下的一对儿海参和一对儿鲍鱼夹出来,为林彩妮留着了。

    要说如此盛大的宴席,换成普通人,如此占菜实在是有些没面子了,可人家是郡王妃,不论做什么也都和高贵脱不开的,人和人果然如此不同。

    林彩妮赶忙对着郡王妃道谢,既然郡王妃好意思当众给她留菜,她就好意思来吃,不吃白不吃呢。

    这会子,林彩妮才和郡王妃熟悉起来,不经意间就多说了几句。

    郡王妃和林彩妮说起她家女儿罗雨莉的趣闻,以及她儿媳妇傅慧娴有多孝顺。

    郡王的儿子罗书衡去年冬天就已经和傅慧娴成亲了,听说傅慧娴也有了身孕,因为身子笨拙了,今天就没来参加宴席。

    郡王妃也就是四十多岁的年纪,人煞是温和,于是林彩妮跟她聊的很是投机。

    旁边还有知府大人家的正妻于氏偶尔恭维的插几句嘴,把场面给渲染的很是愉悦。

    知府大人有好几个妾室,被安排在如意和云月那一桌了,加上郡王妃带来的五六个侍女,正好凑了满满的一大桌。

    等到黄河鲤鱼端上桌的时候,苏云归就不能只在他那一桌敬酒了,他起身往他家岳母大人这桌走来,也就是林彩妮这边了。

    苏云归也不会给今天所有的客人都敬酒的,只是几桌重要的客人,他才会表示一下感谢之意。

    苏云归身后还跟着他的书童苏辙,苏辙已经完全像个大人了,骨骼变得粗了,皮肤也变粗糙了。

    林彩妮都已经很久很久没看到苏辙了,还以为他已经不跟着苏云归混了呢。

    除了苏辙跟在苏云归身后端着酒之外,还有一个小丫头,小丫头是罗雨莉陪嫁的丫头。

    苏云归今天是说不尽的翩若惊鸿,形容不完的风采卓然。

    他用红色绡巾把发髻全然束起,红艳艳的喜服,衬得他恍若谪仙。

    他的双眉如远山,浓浓的,很有男子汉的硬朗,星目攫烁,眸子恍若浮在水波上的黑曜石,顾盼神飞。

    轮廓分明的脸,俊美中透出英武袭人的感觉,让人不敢小觑。他是属于那种很强势的类型,脸上仿若明确的写着“说一不二”,鉴于他的强势,人们很容易忽略了他的俊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