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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节
    也有让她和周双燕一起的时候,但只要她扮扮可怜,说自己不舒服,周双燕都会替她背回去。周双燕比她还小一岁,一次背不动,就分两次。事后,她再去厨房偷个红薯土豆塞给她。她不但不觉得被欺负,还会对自己感激涕零。

    至于被发现少了粮食怎么办,周双莺半点不担心。周光宗和周耀祖经常这么干,向桂莲心里门清,就是发现,也只会以为是她那两个宝贝疙瘩吃了。毕竟除了他们俩,家里没人敢这么做。

    上辈子,她也不敢。可这辈子,她不会那么傻了。

    周双燕低头看着柴火,可惜,今天没有周双燕。不只今天,怕是以后都没有了。

    那岂不是说往后这些事全要自己来?而且周双燕跟着三叔分了出去,也就是说以往周双燕的活也归了她?

    周双莺猛然想到这点,回忆了一下上辈子周双燕被向桂莲劳役的情景,脸色瞬间变了样。

    她……她岂不是会比上辈子还惨?

    周双莺心生恐惧,拼了命将柴火拖回去,进屋迎面碰上刘艳华,眼泪哗哗往下掉。

    刘艳华吓了一跳,“这是怎么了?哪里不舒服?还是在山里受伤了?被树枝刮了?”

    周双莺摇头,“妈,我们也分家吧!”

    刘艳华一顿,神情无奈又苦涩,“你奶不会答应的!”

    是啊!向桂莲怎么可能答应!她就是喜欢当大家长,把大伙儿掌控在手里,人人都得听她的。

    看三叔就知道,为了分家,付出了多大的代价。三叔好歹还能用工作换四百块钱。他们呢?要是真铁了心要分,拼着和三叔一样,啥都不要,自然也行。可凭什么?

    她爸她妈这些年又不是吃白饭不干活,积累的工分和做木匠的收入,也有不少。为什么要白白送出去便宜了别人?

    她不甘心!

    周双莺抿了抿嘴,“妈,你和爸爸再生个弟弟吧!”

    他爸到底是奶亲生的。奶看不惯他们,最主要还是因为她妈生不出儿子。只要有了儿子,这周家就不再是周光宗周耀祖的天下,她们家的情况也能缓和些。

    刘艳华很是为难,她如何不想生呢?

    “莺莺,妈……妈对不住你!”

    “妈,我是说真的。你想想,之前三婶不是也说生不了吗?不一样怀了?何况奶舍不得花钱,你们看的一直是村里的赤脚大夫,最多就是镇上的医生。县医院去过吗?没去过,你怎么知道没希望?县城不行,还有省城!”

    刘艳华愣住,陷入沉思。

    见她意动。周双莺再接再厉,“养不活的三娃,省城医院都有办法,不是吗?再说,妈,难道你和爸爸打算过继周光宗周耀祖?三叔都不指望他们了,你觉得他们能靠得住?妈,他们就会欺负我。我不想一直被他们欺负。妈,我想要个弟弟!”

    刘艳华被说得有些恍惚。女儿说得没错,或许……也许……

    只是看病要钱,这些年,她拧巴拧巴,也只偷偷攒下二十块。刘艳华一咬牙,好歹还有二十块,够看两三回了!再试试吧!先去县城,不行,再去省城!

    “好!妈和你爸说,我们给你生个弟弟!”

    周双莺浅浅一笑,舒了口气。这些年一直求子不得,她爸她妈早已心灰意冷,没了斗志。好在她妈还愿意听她的。

    生个弟弟是第一步。家还是要分的。只是不能急。就算分,他们也要争取到该得的那份。她才不会像三叔那么傻!

    第7章 007

    医院。

    小孩子都不喜欢打针吃药,三娃也不喜欢。可这两天在医院,他却觉得好像到了天堂。每次打完针,吃了药。爸爸都会给他两颗糖,香香甜甜的大白兔奶糖。全村也就刘小宝吃过。大家围着他吃,等他吃完,拿他吃过的糖纸舔一舔,那味道他至今难忘。

    三娃从没想过有一天自己也能吃到,还有这么多颗。他简直高兴得快要疯掉了。为了这些糖,打针吃药算什么!不就疼一疼,苦一苦吗?他忍了!

    沈煦瞧见他小心捧着一颗颗往兜里塞的模样,忍俊不禁。从怀里又摸出几颗递给女儿。

    周双燕双眼放光,满是惊喜,又有些不敢置信,“给我的吗?”

    “嗯!喜欢吗?”

    “喜欢!”说完,周双燕面上的笑容一点点收起,露出几分忐忑,“可是奶奶说,我是赔钱货,这些好东西只能男娃吃。爸爸,我不想给周光宗和周耀祖,给三娃行吗?”

    沈煦心头一滞,怜惜地摸了摸她的头,把糖果塞进她的衣兜,“你弟弟有。这些是你的,自己留着吃,谁也不给。你不是赔钱货,你和弟弟一样,都是爸爸的宝贝。往后弟弟有的,你也有。”

    周双燕眼神迷蒙,弟弟有的,她都会有?

    沈煦不免叹息,“嗯!别听你奶奶的,把她之前和你说的那些都忘了,听爸爸的!”

    周双燕不是很明白沈煦的用心,却还是非常欢喜地点了头。

    田松玉蹙着眉,“不能这么惯着他们。这糖果多精贵啊!哪用得着花这个钱,太浪费了!”

    从昨天进医院开始,她们餐餐都有荤,就是今儿早上吃的也是肉包子,这会儿又是糖果,还是最贵的大白兔,这花钱的架势让她有点心肝儿颤。

    沈煦不为所动,“没事!钱赚来就是为了花的。放心吧,我心里有数。不会乱来。”

    说着,掏出一把大团结递给她。

    田松玉吓了一跳,忙不迭望向门外,见没人看到才松了口气,“你哪来这么多钱?你做什么了?”

    瞧她这模样,就知道她想岔了。沈煦但觉好笑,嘱咐两个孩子去走道上玩,这才和她将分家的事说了。

    田松玉目瞪口呆,“你……你说真的?”

    “真的!是我不好,这些年让你和孩子受苦了。往后不会了。只是这工作没了,但你别急,我有打算的,总会让你们过上好日子。你信我!”

    田松玉眼眶泛红,她早受够了向桂莲一伙。虽然心疼这么一份好工作,但想到就此摆脱了向桂莲,心底总算有了些期盼。

    “没事!大不了你再回村里,咱们一起赚工分。你有力气,我也不差,咱们总能将日子过好!”

    没有怪他,反而提出和他一起分担,沈煦心下略松,“好!以后我们一起努力!”

    ********

    次日。沈煦按照约定,去印刷厂打了报告。这年头,工作是可以继承的,一个萝卜一个坑,想加个岗位不容易,但把自己的让给别人顶上却是允许的。因此,手续办得还算容易。只是原身在厂里干得不错,人缘也好。突然说不干了,从领导到员工,不少人凑上来问原因。

    沈煦苦着一张脸摇头,只说,算了。

    他越是如此,别人越是好奇,再三询问,沈煦仿佛被逼的实在没办法了,说出了原委。

    有人宽慰,有人相劝,更有人义愤填膺。反倒是沈煦一个个安慰回去,说没关系,总归都是兄弟。

    呵,兄弟?哪有这样的兄弟!

    周家这边顶替的人还没进厂,已经出了名。沈煦可以想见,他往后在厂里的日子不会太顺利。

    沈煦压下嘴角的笑意,与众人道别。出了印刷厂,却没急着回医院,而是寻着记忆,去了黑市。

    黑市的位置比较偏,在一条巷子里。巷口榕树下,坐了个男人在抽烟。他是负责望风的。

    沈煦上前交了一毛钱。这是规矩。不论买的还是卖的都需要。买的一毛,卖的两毛。当然,你如果是经常来卖,或者经常来买,可以按月给,到时候凭信物入场,会比按次交便宜许多。

    收了钱,就会保护大家的安全。他们上头有人罩着,不会来查。除非碰上特殊情况。负责望风的都得耳听六路,眼观八方,瞧见不对劲,第一时间报信让大家分散跑。跑得掉是运气,跑不掉只能自认倒霉。

    原身来过两次,因此沈煦也算熟门熟路。巷子很长,从头到尾都摆着地摊子。吃的用的穿的,样样都有,堪比百货市场,很是热闹。

    沈煦转了一圈,东看看,西瞧瞧,最终什么也没买,空着手出来。他的目的本就不是买东西,而是了解黑市的行情。如今目的达到,自然不必多留。

    离开黑市,沈煦绕了两条街,寻了个偏僻的角落,确定周围没人,手腕一翻,掌心多了块两斤重的猪肉。变戏法一样,若让人见了,怕是以为他会什么仙术,只有沈煦自己知道,这是他的金手指——空间。

    这空间不是穿越后得来的,上辈子就有。十八岁那年,他考上重点大学,为了庆祝,父母决定一家三口游轮旅行。不幸的是,出发当天遭遇车祸。父母身亡,唯有他活了下来。

    办完父母的丧事,从悲痛中缓过来,他便发现,自己有了这个空间。不靠玉佩或是胎记等载体,纯粹和他的意识绑定,十分神奇。

    沈煦慌乱过后,不免想得有些多。按照一般小说的套路,这种东西的出现,大多伴随着劫难。沈煦第一想到的就是末世,这念头在脑海里划过,越想越觉得可能。

    自那以后,他便开始准备。由于家境优渥,又没有极品亲戚霸占财产,父母去后,沈煦继承了大笔遗产,多到他可以一辈子不愁吃喝。于是,毕业后他没有找工作。一边慢慢囤积物资,一边锻炼身体,甚至还学了跆拳道格斗术,参加了野外运动俱乐部。

    有之有备无患。

    他等啊等,等了几年,没等到末世来临,却再度遇上车祸,莫名其妙穿到了这里。

    巧的是,这个世界还是他大批量看末世文,看疲软了的情况下,无意中点开的一本书。

    沈煦:……

    既来之,则安之吧!要不然,还能咋地?

    掂了掂手里的猪肉,耸鼻子嗅了嗅,嗯,没异味,还算新鲜。这也是空间除储存外的另一个优点,保鲜。放进去什么样,拿出来什么样。

    提着猪肉,沈煦继续向前走,来到一处院门。

    开门的是个男人,五六十岁,已步入老年,头发白了大半,却并不见疲态,精神矍铄,双眼如电,只可惜走路一拐一拐,瘸了右脚。

    “白叔!”

    此人名唤白崇,是个军人,跟过将军打过仗,后来伤了腿,自己申请退伍回了乡。这位也是上水村村民口中原身救了的那个老红军。

    但其实事情并非如此。

    面对向桂莲的偏心,原身也并非从来没有过怨言。他有过,尤其是在读书最后一年,明明自己成绩很好,向桂莲却坚决不肯让他读的时候。

    他读书晚,当时已经十五岁了。为这事,心里难受得厉害,甚至开始自暴自弃,反正往后也读不了了。那还读什么?干脆和两个关系不错的哥们开始旷课,此处溜达,成了游手好闲的二流子,偷鸡摸狗,不干好事。

    但也正是因此,隔三差五,能偷偷拿点东西回来。向桂莲才不管他是不是去了学校,东西怎么得来的,有好处哪会不要?拿得次数多了,偶尔也会给原身一点笑脸。原身惊喜万分,更加沉迷其中。

    后来,他们偷到了白崇家,以军人的敏锐,他们被发现了。白崇身手好,奈何腿脚不便利。几个人痴缠了一阵,慌乱中不知道是谁推了白崇一把,白崇撞在桌子上,犯了心脏病。

    三人趁机逃跑,跑出一里地后,原身回想起临走前白崇捂着心口,喘不上气的痛苦模样,很是担心。他们偷东西,从没想过闹出人命。可要说回去,万一再被抓怎么办?大家都很害怕。最后,原身一咬牙说,不用三个人都去,一个人就行。于是他回头了。

    白崇已经昏倒在地上。原身想偷偷把他送去医院就走,哪知刚碰到白崇,就被握紧了手腕,挣脱不得。

    白崇是故意的。他压根没心脏病。

    白崇没把他送去派出所,绑了他一夜,问他同伙的下落,威逼利诱都没能撬开他的嘴。

    后来,白崇解开了他的绳子,不但没怪他,还说,往后没吃的可以来找他,有困难也可以来找他,但不要再干这种事了。

    原身问为什么。

    白崇说,他抽屉里放了一摞钱,有十块的,五块的。他们只一人拿了一张一块的,其他没动。可见他们并没有坏到底。扮犯病,是想试试他们。他回来了,说明良心未泯。

    白崇还问他,想不想学点知识,或是学门手艺,往后有机会也能找份事做。

    原身被家人冷待,却在陌生人这里找到了温暖,一瞬间失声痛哭。自此后,改邪归正,断了与那群二流子的联系,用心和白崇学起东西来。

    白崇教了他很多,身手,学识,更重要的,是为人处世的道理。

    若说周大海救过原身的命,那么白崇便是救了原身的心。

    白崇对原身很不错,印刷厂的工作就是他帮的忙。之所以和村里人说救了一位老红军,是为了给那封介绍信找个由来。原身藏了个心眼,没让人知道他和白崇的关系,

    大家都以为救命之恩,换了这份工作。二人之间就再没了往来。他们甚至不知道这位老红军就住在县城。

    要不然,向桂莲岂会善罢甘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