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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节
    “对。”

    “是被西施灭掉的那个吴国吧?”

    洪樱白了她一眼:“西施灭掉的吴国不就是你老家那片?他们的君主会葬到河北来?而且那时候才春秋,还没有皇帝。”

    杨末抓了抓头:“对哦……那就是三国孙权那个吴国?这我知道,电视上老演,我还会玩三国杀呢。”

    洪樱把脸撇向窗外:“你个历史盲,我不想跟你说话了。”

    杨末抓着她的胳膊摇晃:“别这样嘛,你也知道我当年历史会考都是靠你的小抄才勉强及格的。你的物理不也全都还给中学老师了,我也没鄙视过你呀,咱们求同存异嘛。”

    阿福在前排开车,他从后视镜里看了一眼她们,笑着说:“是梁朝之后、陈朝之前那个吴朝吧?同一时期好像还有个魏国,南北对峙。”

    洪樱推了杨末一把:“你看看,人家国际友人都比你了解咱们的历史,你好意思说自己是中国人吗?”

    杨末不以为然:“他是老外里面的异端,做不得准。他还会背古诗词、《出师表》呢!”

    这下换洪樱惊讶了:“真的?中文说得好不稀奇,但我还是头一次听说外国人能搞懂咱们的文言文的。”

    阿福却皱起眉:“出师表?那是什么?”

    杨末见牛皮吹破了,有点羞恼:“不是你自己说会背的吗?”

    “我什么时候说过?”

    “就是过年的时候在我老家呀!你还给我吟什么‘忆江南’,说自己会背《出师表》、《岳阳楼记》,你都忘啦?”

    他的眉头蹙得更深,露出困惑的神色。

    洪樱圆场道:“你自己都不会背,还为难人家。对了,就在这儿靠边停吧,旁边有家咖啡馆,咱们进去坐坐。”

    阿福在路边停下,三人下车。这里已经是河北省地界,远离市区的小镇,咖啡馆也比较简陋。进去之后在安静的角落坐下,水单看了一圈,杨末问服务员:“只有咖啡和冷饮吗?要不给我来杯白开水吧。”

    洪樱问:“你在国外这么久,还喝不惯咖啡?”

    “末末对咖啡不耐受,喝半杯就会失眠。”阿福替她回答,他的手从她颈中滑过,亲密而自然,“刚刚经过一家奶茶店,我去帮你买杯热奶茶过来,你们先聊。”

    杨末冲他一笑:“好啊,我要红豆的。”

    他一出门,洪樱立刻八卦之魂熊熊燃烧,抓着她问:“喂喂,你从哪里拐来这么极品的外国帅哥,长得好像基努·里维斯啊!还会说中文没有交流障碍!还这么温柔体贴!”

    杨末笑嘻嘻的:“因为我家祖坟上冒青烟呀,你要不要也去给你家祖宗烧两柱香?”

    洪樱气馁地坐回沙发里:“别跟我提‘坟’字,我现在一听到这个就头大。”

    “因为那个汉武帝——哦不,吴武帝的坟吗?还不是你自己喜欢的,说头大,一干起来就没日没夜废寝忘食。”杨末看着她萎黄的脸色和眼底下的黑眼圈,“气色这么差,又熬夜了?”

    “昨天有个重要的发现,一不小心就通宵了。”正说着,洪樱的手机响了起来,她接起电话,听了两句,困倦的双眼立刻炯炯有神:“什么?真的?!能能能,我带电脑了,可以用手机上网,你马上给我发过来。”挂了电话就从包里拿出便携笔记本打开。

    杨末问:“怎么啦?你有事要忙?”

    洪樱一边操作电脑一边说:“没事,就是有了新的进展。艾玛,太八卦了,太八卦了……来来来,我给你看我们拍摄的照片,还没对外发布呢,第一手资料。”

    “坟里面的照片?是不是还有什么木乃伊、僵尸什么的?”杨末往旁边一缩,举起双手做了个僵尸的动作,“不要看,我害怕。”

    “木乃伊那是埃及的!还僵尸,你僵尸电影看多了吧?都好几百年过去了,墓葬保存得也不好,能剩下几颗牙齿骨头就不错了。”洪樱把电脑屏幕转过来,“都是处理过准备公开发布的,放心不会出现惊悚镜头伤害小朋友们纯洁的心灵。”

    杨末偷偷瞄了一眼,确实还好,有些还用特效还原处理过,看起来和博物馆里的展品效果差不多。

    洪樱一张一张翻过去,给她看墓室复原图、出土的文物、碑铭等,一边看一边向她讲解。杨末看得兴致缺缺:“体会不出来你说的有趣……就像我跟你说量子物理多有趣你肯定也不觉得,是吧?”

    “科普道路果然任重道远,好吧,给你看个八卦的。”洪樱从数千张图片里挑出最新的几张,“看这个。”

    奇怪得很,明明与前面的图片并无明显不同,也是半合成的效果图,露出衣冠外的面部和手都处理过模型化了,只能看出人体的形状,她却莫名地被吸引住了视线。

    “看到这个没有?吴武帝脑袋下面的枕头,刚出土的时候我们就注意到了,是瓷的。一般皇帝的随葬品,不是玉枕就是金枕,哪有人用如此简陋的瓷枕?而且这个瓷枕里面是空心的,有内容物,鉴定结果刚刚出来,你猜里面装的是什么?”

    杨末呆呆地问:“装的是什么?”

    “骨灰!女人的!四十至五十岁之间的中年女性,和武帝去世时的年龄一致。你说一个皇帝把女人的骨灰塞在枕头里和自己合葬,意味着什么?”

    杨末眨眨眼:“那是他的皇后?”

    洪樱已经对她的古代常识绝望了:“如果是皇后那光明正大地合葬就好啦!武帝的皇后二十多岁就死了,葬在洛阳北邙山。洛阳是吴朝的都城,历代皇帝都埋在那儿,只有武帝在燕州行宫驾崩,相当于现在的小汤山那一片,灵柩也没有运回去和皇后合葬,而是葬在了河北,就是我们现在挖出来的那块地儿了。”

    “哦……”杨末似懂非懂地点点头,“不是皇后,那就是宠爱的妃子喽。”

    “妃子也可以陪葬帝陵石室,反正旁边没有皇后,不就相当于合葬了吗,何必烧成灰藏在枕头里?古人讲究死后留全尸入土为安,轻易不会火化的。你想想,这里面是不是很八卦?”

    杨末呆滞地看着她,一副领悟不了这有什么好八卦好兴奋的表情。

    洪樱犹不死心,继续调出那只瓷枕的单独照片:“这是清理复原后的照片,瓷器保存得很好,洁白如玉,很漂亮吧?这个枕头的造型也很特殊,以往出土的文物中从来没有过。你看它的形状和线条,像什么?”

    她继续呆滞地问:“像什么?”

    “像不像少女的腰肢?”

    她没有考古学家丰富的联想力,看不出来一个两头高中间凹的枕头和少女细腰有什么关系,但是一个人枕在另一个人腰间,这幅画面却有一种神秘的似有若无的熟悉感,但又想不起来是何人何时何地。

    她也皱起眉,露出困惑的神情。

    背后伸过来一只手,把一杯打开的热奶茶递到她手里。阿福不知何时已经回来了,站在她们身后也不知看了多久。他不着痕迹地把她往里推了推,坐到她身边:“马上该吃饭了,先别看这些了吧,末儿害怕尸体和鬼魂。”

    洪樱见她和自己没什么共同语言,正好他们点的咖啡也上了,就把笔记本收起来,继续聊旅行和见闻,又给他们介绍了附近的景点,让他们下午自己驱车去玩。

    晚上回到下榻的家庭旅馆,杨末洗完澡从浴室里出来,发现阿福站在靠窗的书桌前,桌上摆着砚台、笔搁和宣纸等物。她凑过去一看,更加吃惊:“你还会写毛笔字?不是吧,我都不会!这些东西从哪儿弄来的?”

    “楼下有家书店,看到有砚台卖,就买了一副纸笔墨砚回来。”他写完最后一笔,把笔放下,“随便写着玩的。”

    “虽然我只有小学里练过描红毛笔字,但还是能看出别人写得好不好的。这是……呃,楷书?行书?”

    他笑了笑:“行楷。”

    她凑上去细看:“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今天下三分益州疲弊……这不是《出师表》吗!原来你真的会背,那上午为什么还说不知道《出师表》是什么,害我好丢脸!”

    “对不起,我一时记岔给忘了。”他笑得温柔,色如春晓,让她不禁微微红了脸低下头去。他接过她手里的浴巾替她擦头发,语气轻柔随意:“现在重又想起来了而已。”

    作者有话要说:话说有人注意到下卷卷名叫“情难枕”吗……

    正文到这里就全部结束了,还有一个和正文关系不大的怪力小萝莉番外。

    本文中的吴朝、梁朝、陈朝和鲜卑魏国都是架空,子虚乌有的朝代,具体年代不明,请勿当真。

    完结了,如果觉得咱写得还可以的话收一下专栏吧,开新坑有提示哟~

    ☆、第113章 番外 女儿红

    对于杨显这个从小没有在自己身边长大的女儿,兆言是感到愧疚的,他迫不及待地想把缺失九年的父女情弥补回来。

    当然,首先,人家得知道你是她爹。

    白天颖坤要去府衙坐堂,一旬一休。用兆言的话说,他们家是女主外男主内,反倒是他这个退休皇帝整日无所事事,在家里眼巴巴地等着她回来。闲来无事,他就跑去和杨显套近乎。

    和晋阳那个小人精打了十多年交道,兆言自认在养女儿这件事上还是有一些育儿心得的。但是,杨显这个女娃娃,她似乎不是一般的娃娃……

    小姑娘非常勤奋,一大早就爬起来练武。她的武器很特别,是一根空心的铁棍,分量很轻,单手持握,舞起来空腔中阵阵破空风声,别有一番动人心魄的气势。练了一早上,额头上都出了汗,苹果似的脸蛋儿红扑扑的。兆言在场边招呼她:“显儿,过来喝口水歇一歇!”

    杨显收起兵器走过来,恭恭敬敬地双手从他手里接过茶碗:“谢陛下。”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母女俩还真挺像的,都让人无从讨好。

    兆言笑呵呵地作慈父状,拿回她喝空的茶碗,又把手巾递过去给她擦汗:“看你满头大汗的,累坏了吧?你娘亲已经出门了,不必这么辛苦,快来树荫里坐下,看你晒得脸都红了。”

    杨显严肃地看了他一眼:“我练武又不是为了做给娘亲看的。”

    原来小丫头还是个武痴,像我,像我,呵呵。兆言心里这么想着,决定改变策略投其所好,聊聊武学:“显儿,你这练的是剑法吧?为什么不用真剑而用空心棍?”

    “娘亲怕我失手伤人。”

    兆言一顿,接过她左手里擦完的汗巾,想起一事:“显儿,你是不是左撇子?我看你吃饭写字都用左手,为何练武却用右手持棍?”

    “娘亲怕我失手伤人。”

    皇帝陛下不死心地左右看了看:“你一直都自己一个人空练招式?武艺不比文墨,还是得多和别人切磋才能长进。行宫里这么多武功高强的守卫军士,怎么不找人来比划比划?”

    “娘亲怕我失手伤人。”

    还能不能好好聊天了!

    兆言板起脸:“我不信,你一个十岁的小姑娘,力气能大到哪里去,还怕失手伤人?别吹牛了,对朕撒谎可是欺君之罪。”

    小姑娘居然还真规规矩矩地跪下谢罪,跟她娘一个口气:“臣女句句属实,不敢欺瞒陛下。”

    兆言从兵器架上取出一柄精钢宝剑:“朕以前也喜欢剑术,师从你过世的六舅舅,他剑法精妙得很。近年因为肺疾练得少了,不过只过招不运气还是可以的。来,朕来领教领教你这小丫头的高招。”

    杨显有点犹豫:“这……我怕失手伤了陛下。”

    这话从一个十岁小娃娃的嘴里说出来,还真是伤人自尊哪。

    兆言道:“咱们比武切磋,点到即止。何况你用的是棍,我用的是剑,你怎么会伤到我?”

    杨显面色淡然,似乎并没有和人比武的兴趣,但是看在他是皇帝的面上不好拒绝,持棍抱拳道:“请指教。”

    兆言到了离宫后经常和颖坤过招强身,虽然玩闹的性质居多,剑招倒是练得很熟了。他起初只用招式不运内力,但是这小姑娘果然如颖坤所说,还挺有两下子。他暗暗运了劲力,手下丝毫不敢懈怠,过了五六十招,才凭借身长和兵器的优势险胜她一筹。

    胜负一分,杨显立刻收招退开,对他抱拳一揖:“臣女甘拜下风。”

    兆言看她的神情毫无甘拜下风的诚意,倒有几分“终于糊弄过去可以交差了”的敷衍。他把剑换到左手挽了个剑花,又换回右手去:“我若用左手使剑,只怕连一半的功夫都施展不出来。你既然生来惯用左手,为何非要强扭逼迫自己用右手,岂不是自削其力?来,换左手试试看,让朕看看你究竟有几分本领。”

    杨显露出为难的表情。

    兆言笑道:“小小年纪,就懂得韬光养晦了?你放心,我不会告诉你娘亲的。你每天都只用右手练习,难道不想知道自己换回左手的真正实力吗?”

    不管他说什么,杨显都是那副兴致缺缺不为所动的神色:“这个我当然心里有数。还是点到即止?”

    “对,点到即止。”

    点到……

    当啷一声,兆言的精钢剑脱手落地,他弯腰握住了自己的右手。虎口裂了,满手鲜血。

    好一个点到即止……

    杨显没想到自己还是一出手就伤了他,将手中铁棍就地一插,追上来捏住他出血的伤口。小姑娘沉着冷静,按住手上经脉穴位止血,一边掏出汗巾替他包扎。

    兆言看着她忧心关切的眼神和拧起的小眉尖,这么小的人儿像个大人似的临危不乱,心头一阵发软,唇角忍不住向上弯起,愈发觉得,她和她的母亲还真是如出一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