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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部队抵达迎宾楼门口的时候,着实被这声势浩大的场景震住了。

    酒楼内外红绸飘扬,鞭炮震天响,舞龙舞狮的上蹿下跳,一支乐队在那敲锣打鼓地演奏着喜庆的乐曲,来往宾客络绎不绝……要不是安乐和凌无奇一眼就看到那些硕大的喜字,以及那气派不凡意义浅显还指名道姓的喜联,差点以为是撞上了这家酒楼老店重开的庆典活动呢。

    “丙哥,我不识字,那边写的啥?这是在弄啥咧?”一个小土匪问。

    “哎哟我的个老天爷啊!”土匪丙激动地一拍大腿,“各位,原来今天是咱们大当家和牛……呃,和凌小哥结婚的大喜日子!我还想呢,好端端的请吃饭,为啥不提前说?是想给咱们省礼金钱?哈哈哈!”

    “呃……”安乐震惊了,转过头愣愣地去看凌无奇。

    凌无奇也震惊了,伸长脑袋寻找混在人群中的他们的“先锋官”闫小七,只见那小胖子哆哆嗦嗦地躲在童大人身后,用口型说了句:“对不起,弄错了。”

    还能有什么原因,可不就是弄错了吗?

    一般人遇上这样的误会是很容易解释的:对不起,搞错了,是小七传错话,哈哈哈,没事的,请客照样请,把红绸和喜联撤了,大家全当无事发生,坐下吃饭吧,别客气。

    然而凌无奇不是一般人,他是个特别怕麻烦的人。

    对他来说“解释”就是世上最麻烦的事情之一,他比较擅长打架,当然人太多也懒得打,这时候他还可以选择逃跑。

    要逃跑吗?凌无奇问自己,有那么一点犹豫。

    这还犹豫着,一只热热的手轻轻伸了过来,握住了他的右手,与他十指相扣。

    凌无奇的心口猛然“咚咚”了两声,他转过脸,看到安乐正脉脉地望着他,眼里有八分懊恼,十分愧疚,还有十二分不知道什么鬼东西的然而看着怪让人脸红的奇怪光晕。

    凌无奇的心脏开始疯狂乱跳,又疯狂漏拍,全无规律可言,然后他听到安乐说:“凌大哥,对不起,我真是个猪脑子,竟然连咱们的婚事都忘了。”

    凌无奇:“???”你这不是猪脑子这么简单了喂!

    这本来是很容易解释的一件事。

    然而安乐也不是一般人。

    如果这件事是公事,抑或是街坊乡亲拜托的事,他一定会第一时间发现搞错了,然后纠正。

    偏偏这是件私事,他是最不记得私事的人,只能凭借眼前事物判断……而眼前这一切都告诉他,这件事是真的。

    乐队舞狮队争奇斗艳,厅内厅外满是喜庆的红色,那副喜联字又写得极好,一切都不像是临时起意全无准备的(事实上除了那些红绸和喜字,其他还真都是临时准备的,安捕头人缘真好);衙门的伙伴们在门口整齐列队,喜笑颜开地望着他俩,像是在等着对他们说恭喜;义父穿了一身鲜亮的新衣服,满脸春光地站在门口接受着赴宴街坊们的恭贺,红包已经收了一堆;更别说凌无奇就站在他身边,他牵着凌无奇的手,内心竟感到了十分的欢喜与安定……唯一糟糕的是,他仅记得和凌大哥两次上山查案的细节,却不记得婚约的细节了。他特别后悔,也特别自责,他猜自己和未来“娘子”是有许多许多甜蜜回忆的,可他偏偏什么都想不起来,这世上怕是没有比他更差劲的丈夫了!

    凌无奇无奈道:“安乐,你是不是脑袋受过伤?”这也太离谱了吧……

    “义父说我中过毒,好像留了什么后遗症。”安乐特别重地握了握凌无奇的手,望着他的眼睛诚挚地说,“凌大哥,我太对不起你了。我发誓,将来一定一定会记得关于你的所有事,我会尽我所能对你好、疼爱你的!”

    凌无奇的胸口又是一阵不规则的乱跳,指尖都跟着颤动起来。

    完蛋了,他心说,我逃不掉了。

    他俩含情脉脉地对望许久,半天都没有动静。

    “主角”们不动,身后的土匪们就也不动,有人饿得受不了,决定先坐一会儿,于是乎,这些饥民模样的土匪三三两两的坐堵在了大街上。

    童临渊大人笑着摇摇头,迎了上去:“安乐,我已听你义父和小七说了,怪我之前不知情,差点让你错过自己的婚礼,好在现在事情都已安排妥当,刘总兵今日就会来将大家带走,你做得很好。”

    安乐闻言,终于从晕晕乎乎的状态中清醒了过来。他从怀中掏出名册,恭谨地呈上:“大人言重了,职责所在。幸不辱命,除去已经收押的赵大虎和罗小花,以及出家为僧的甲乙二匪,匪寨其余人员共八十八人已全部答应入伍服役,名册在此。”

    童临渊接过册子,宽慰地拍拍他的肩:“辛苦了,今日起放你三日婚假,公事且放一边。来人!”

    众衙役:“在!”

    童临渊笑道:“还愣着做什么?”

    衙役们哈哈笑着,七手八脚地装扮起两人。

    喜服是来不及准备了,重新梳个头擦擦脸也是好的,另外还有红腰带和红发带,最后俩人胸前又各自被绑上了一朵比脑袋还大的大红花。

    这穷乡僻壤可真够土的,凌无奇一撇嘴角暗自腹诽,完了还是轻轻帮安乐扶正了那土气的大红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