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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节
    苏越泽一直被噩梦纠缠,夜夜难寐,梦里,他在亲手将刀插入母亲体内的那一刻,他觉得自己生命里活的部分已经随着母亲一起死去……

    噩梦一次次反复,他便在梦中一次次死去。

    无欢他们都以为他母亲受不了毒药的痛苦自杀而死,可是事实上,是他不愿母亲明明生不如死却放不下他于是苟延残喘下去,他知道母亲想死,所以他成全了母亲,只是,他看到母亲死前眼中的人,亲手杀死了母亲与自己。

    母亲死前的眼神充满了怜惜,他在母亲眼中的倒影却是那么狰狞与歇斯底里,那一刻,他知道自己已经万劫不复!所有的美好都将与他背离,那一天起,他的体温一直冰的吓人,他再也感受不到什么叫温度。

    直到那一天,那个孩子小小的手指,戳着他的胸膛,指尖的触感,让他的身体在一瞬间恢复了知觉,只是当他孩子离开,一切又恢复最初。

    苏越泽心智虽然成熟,但是在某些方面,他实在麻木到可以,所以他搞不清楚,他在意那个孩子,是想做什么,是得到?是占有?还是彻底毁灭以免终将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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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欢这些日子一直心潮起伏,他对记忆中的那位少年帝王有了全新的认识,从一开始的震撼到不忍,再从不忍到麻木,当麻木一阵子后,他不知道自己的心是不是开始被苏越泽影响了,每一次目睹苏越泽拿出屠城的气势大杀四方,他竟然隐隐开始血气上涌……

    时间长了,无欢自然注意到了自己的阴暗面在不断放大,再这样下去,就算将来回归有夫有子的平淡生活,他的心态也会变得不正常。

    然而,无欢没有办法,他以前若是对“无辜”还有明确的定义,现在的他,早已混淆了一切,他不是“无辜”,对方亦不是“无辜”,没有人“伤及无辜”,因为所有人的手沾满了血,没有人是干净的!

    那些流民和暴徒从不畏惧死亡,不安定和不安全感时刻笼罩着他们,他们像是在心理上“饿”极了的人,几近疯狂、灭绝人性地展现出他们人性中最“恶”的一面,手举刀落时,可以毫不犹豫地斩杀幼童,只为一丁点的财物。

    他们每个人在日落后都不敢确定自己是否能活着见到明天的太阳,所有人都想改变,却又无力改变,在他们看来,这世间就是强者生存,他们中的大部分人没有武功,只有手中的锤子和大刀,如果不展现自己最强悍无情的一面,下一刻,他们就会成为同伴或者对手的刀下亡魂。

    西北地区,物资匮乏,食物,水源、美人、金银财宝都是最奇缺的资源,他们的帝王蔚容无双用高高的城墙将他们隔绝在外,他们只能守着大西北,互相厮杀,仅为了残存的资源。

    直到有一日,一个穿着一身红衣的少年,带着一万多人的部队从那城墙的另一面到来,整个西北地区面临了前所未有的大清洗!

    那些血性汉子,本就不怕死,一开始还摸不准苏越泽的方针,一个个小势力团伙,都是以全灭的结局告终。

    出乎无欢的预料,苏越泽没有动用军队里的一兵一卒,他那几个手下也几乎没有动手,只是在苏越泽出手时,静静地站在远处观望,定定地望着苏越泽,眼中闪耀着追随者的光彩,就像在注视一位足以令自己牺牲一切的神。

    偶尔,有一、两个人想要偷袭苏越泽,然而刀锋还没靠近苏越泽,不远处那位相貌平凡的少女已经用手中的箭射穿他们的心脏。

    苏越泽杀人时从不回头,即便身后有人偷袭,他也只是反手将剑刺向自己的身后,眼睛永远定定地看向前方。

    当一部分人见识了苏越泽的厉害后,有人集结成群,开始巧妙地躲避,但凡是军队驻扎的地方,他们则远远逃开。可不知怎的,一个样貌十分俊朗的年轻男子,总能在他们以为逃出生天的时候,带着一大批军队的人出现,将他们团团围住。

    不等他们犹豫完是拼死一搏还是举手投降,那个令他们望而生畏的红衣少年,则如鬼魅一般出现在不远处的风沙迷雾之中……

    苏越泽一身红衣,风沙扬起,他的凌乱发丝,只露出一双眼冷漠地注视着每一个人。

    众人:……

    无论是周围上万的军队,还是前方狂暴风沙中的红衣少年,都是无法抗衡的存在。

    对于这上百上千的暴民来说,这是他们生平第一次懂得什么叫作敬畏。

    苏越泽一字未说,他身边的平凡少女却代他宣布:

    “投降入军者——活!反抗殿下者——死!”

    这是无欢让苏越泽身边人改的口,无论苏越泽未来的国家叫什么,他终将是一位帝王,而帝王,就该被尊称为殿下!

    无欢打定主意,无论如何,他要将苏越泽推上那最高位,决不能让他辛苦争取的结果最后被苏辰逸或者别人拿去,从踏入西北的那一刻,无欢注视着苏越泽的背影,就决心尽自己最大的可能辅佐苏越泽,这个与他无亲无故却至关重要的未来帝王!

    无欢很清楚,苏越泽比锦昊更适合做一个王,尤其是推翻一个朝代的王,锦昊永远做不到苏越泽的狠绝,锦昊还有家人、有软肋、有仁慈,他还有很多东西无法舍弃、不能失去;苏越泽的心中没有情、没有爱、没有怜悯,他失无所失,再也没有任何弱点和破绽。

    所以,无欢要借用苏越泽这把剑为他的未来杀出一条血路,最终,他与苏越泽各取所需。

    无欢不是没想过若有一天无法与苏越泽利益一致时,被苏越泽反咬一口,所以他用到了蛊这种阴毒折寿的法子。

    六哥将蛊虫交给他时曾经劝解很久,无欢还是做出了坚持。

    若有未来一日苏越泽翻脸无情,那么,无欢就会触发他体内的蛊虫,哪怕是相隔千里,只要无欢的意念足够强烈影响到自己体内的主体虫,苏越泽就会死亡。

    那个蛊虫本就是双头,斩去其中一个头就会进化出一只头虫,而本体的虫则决定头虫的生死。取出两只蛊虫的方法,只有无欢的六哥有能力操作,就连无欢也没有办法取出。

    无欢想好了,他活着的时候可以护得住孩子们,但是不代表以后可以,所以他甚至长远地想过,若是他死了,就把体内的本体虫放入常欢的体内,常欢是他最亏欠的孩子,自然也是他最放心不下的孩子。

    苏越泽的军队在短短一个月扩充到一万八,所有人都吃了一惊,这个数目远远超出了苏辰逸的一万预计,如果吞得下西北最大的势力帮派,苏越泽的军队大概能在两万五左右。

    那些暴徒做梦也没想到,入了苏军后吃得好、穿得暖还发军饷,他们以前咋没发现当兵的这么财大气粗有前途呢?

    原来混乱的大西北,在苏越泽的军队入驻之后,越来越井然有序,被收服的那些五大三粗的土匪强盗不再胡作非为。

    呃,主要是因为没时间,军事训练占据了他们睡觉以外的所有时间。

    军营里以武力说话,以拳头的厉害程度拿钱财和美人,你可以蛮横无理,可以一个人霸占十个人的奖赏,只要你有那个能力!

    如果你没有那个实力,那就抱团,用团队的力量完成任务。你可以一个人杀十个,也可以十个人智取一百个,不计较细节,只看结果!

    无欢深知这些西北的暴民天性就心狠手辣,若是强行规范起来,只能适得其反,就像野兽,拔去他的爪子和獠牙,那么,还怎么靠他们捕杀猎物?

    苏越泽一开始出场杀杀只是为了震撼人心,无欢才不会把他一直当牛使,等收编的暴民足够一千人时,无欢已经让苏越泽退到后方,只管大手一挥,就看那些暴民们帮他们收编更多的暴民。

    但是,扩充军队的事情并没有一帆风顺,无欢还是遇到了让他头疼的大问题:如何一口吞下西北地区最大的帮派——西北帮?

    传说中西北帮的帮派头子长得像黑熊一样结实魁梧,一巴掌就能把人扇死。

    长得可怕原本也不要紧,最可怕的是,他娶的女人金三娘样貌奇丑,却是武功极高,苏越泽就是天赋再高也不及无欢的大哥闻仲吧,而金三娘,在江湖上的名声却不见得比闻仲弱。

    思前想后,无欢决定智取。

    据说那个黑熊头子无比好色,养了一帮漂亮的女人,金三娘也不管。

    要知道,这世界漂亮女人很少,可是竟给这黑熊头子捞到好几个,可见这男人的实力。

    “要不然用美人计吧!”无欢终于开口建议道,“等靠近了他们的老大,再出手,这样伤亡最少!”

    苏越泽:……

    无欢看了看自己,又看了看越长越好可没成年的苏越泽,再看看站在他身后的那个姿色平平的少女,忍不住摇头。

    叫小瑶的少女注意到无欢看她直摇头,心里忿怒,却又不能发作,一双粉拳被她捏得咯咯响。

    无欢没想到自己伤到了人家的自尊心,他摇头只是因为想到自己的计划就很无奈罢了。

    男扮女装真的好么?

    若是让苏越泽挥军杀过去,会不会更直接?

    但是一想到硬拼可以会死伤几千人那么多,无欢又觉得一阵可惜,人多力量大,到时候兵临城下,多几千人,就给锦昊多一分胜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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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竟得到千面王三哥和反串高人二哥的真传,无欢整理完自己的妆容后,又将不断释放着“我很不爽”冷气的苏越泽装扮成了冷面小美人。

    苏越泽在无欢要求他男扮女装后,虽然没有拒绝,但是紧握的拳头和不断释放的冷气足以透露他的意愿,当无欢让他换上少女装后,他默默无语站在屏风后面,却足足穿了一个时辰,也不知道是在心理挣扎,还是笨手笨脚不会穿女人的衣服。

    好吧,比起无欢这个“大美人”,适合男人脸的苏越泽真不用“多此一举”,奈何无欢不会武功,他必须拖上“小美人”才能保证自己的安全。

    最诡异的时刻,当然是无欢和苏越泽先后出现在苏越泽几个心腹面前时,众人诡异惊诧外加难以置信的目光,当然,对无欢“惊鸿一瞥”后,他们的目光都锁定在了他们至高无上的小殿□上。

    尤其是少女小瑶,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着苏越泽,片刻之后,不知想到了什么,像是被激怒了,愤愤地瞪了一眼无欢。

    无欢不想跟个小丫头计较,假装没看到,然后对众人道:“此事机密,切不可让外面的人知道,我们半夜就动身!”

    众人傻愣愣地点头,愣是没人缓过神来说出一句话。

    夜黑风高,无欢和苏越泽都将自己的女装折磨得无比憔悴,看上去像是饱经风霜、吃尽苦头的模样。

    第二天,他们在西北帮的地界被人发现,因为容貌出挑,底下人不敢私藏,立刻就将她们送去了老大熊爷手上。

    熊爷见到女装无欢的一刻,眼睛都看直了,想想自己的那些个美人跟眼前的美人的一比,顿时黯然失色。

    “求熊爷不要伤我妹妹,我妹妹天生聋哑,什么都不懂,求熊爷饶我们一命,您要我做什么都行!”大美人一见到熊爷,就拉着小美人跪下,一脸的惊恐娇弱。

    无欢的口技都是三哥教的,学起女人那娇滴滴的声音,简直让男人听得耳朵和心都酥了一地。

    苏越泽不会口技,自然被无欢设定成聋哑小妹的角色。

    “哦?你们真是亲姐妹?那为何你们眼睛颜色不一样?”熊爷注意到了二人的眼睛不一样,想也不想就发问了。

    “我们同父异母,我母亲是锦国人,逃亡来到蔚容国嫁给了我父亲,妹妹是我继母之女,继母去世早,我和妹妹感情很好,不久前我父亲犯了罪被处死,我和妹妹也被连累发配到了这里。”

    无欢一边说一边低头抽泣,那声音实在听的人忍不住想把她揉进怀里好好疼惜一番。

    身为美人,还是有异域风情的美人,顿时就在场的一众男人心猿意马起来。

    “原来如此……”熊爷似乎在思考什么,并没有被色心完全掌控,过了一会儿,才听见他出声道,“那你们姐妹俩以后就跟着我,我保你们一世安稳如何?”

    “谢……谢谢熊爷收留!”无欢连忙拉着苏越泽叩拜道谢。

    “慢着!”一个女人的声音响起。

    跟无欢娇滴滴的声音一对比,这女人的声音实在太爷们了,震得在场的一众男人都本能反应地缩了缩脖子。

    “夫人?”

    熊爷一见到老婆来了,立刻从虎皮椅子上跳了起来,加快几步走到老婆面前,揽住老婆的粗腰。

    金三娘皮肤黝黑,身材虽然苗条但也不算太臃肿,一看就是习武之人,底盘特别稳。

    金三娘打量着无欢和苏越泽,目光比熊爷还要犀利。

    男人看女人大多是被色字熏了眼,除了美色,什么也看不到。

    女人看女人则不然,金三娘眼中的无欢总是透出一种古怪,但是古怪在哪,却又说不出来,但是,当她看向苏越泽时,虽然对方头都未抬一下,她却感觉到一股子寒气,这寒气叫她很不自在,所以第一直觉,她就不喜欢眼前这一大一小两个女人。

    “现在我们正被那些军队的人盯得紧,若是他们派来的奸细怎么办?”

    金三娘还是决定不留下这两个隐患做小妾,反正一个两个都没怀上孩子,不见得这两个就能给他们夫妻带来好消息。

    “我们不求别的,就求一日三餐,为奴为婢都可以!我们都是被发配的,在这地方无亲无故,若是在外面恐怕……”似是说不下去了,无欢抱着妹妹哭得更是厉害。

    的确,傻子都知道,跟了熊爷只是被一个男人欺负,若是在外面,运气不好的女人,都是被万人骑的悲惨命运。

    “放肆!当我金三娘是什么人!以为我是开善堂的?”金三娘最恨娇娇滴滴、哭哭啼啼的女人,倒是无欢怀中那个不哭不闹的小丫头引起了她的注意。

    金三娘怒喝一声后,推开身边不敢插嘴的熊爷,一步步走向苏越泽,还没走到跟前,金三娘直接抬起一脚将无欢踢到一边,然后拔出腰间的宝剑,只见寒光一闪而过,没人见到金三娘何时出剑,下一刻已经听到了刀剑入鞘的声响。

    无欢抬头一眼,心中一惊,只见苏越泽的脖子处,有一条长长的血痕,若是再稍稍深一点,估计就要被抹了脖子血流不止。

    无欢心中又是一沉,这是试探?

    苏越泽第一次抬起头与人对视,而他对视之人正是差一点杀了他的金三娘。

    就在金三娘手中的剑出鞘的时候,他就察觉到了,但是他没动,他相信自己的直觉,他直觉金三娘杀不死自己,这份笃定是他一直以来在杀场上练就出来的感应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