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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节
    小丫头捧着手里的瓷瓶,听着小姐的话有点愣,待半晌才反应过来,有点不明白,但隐隐觉得应该是对自己好的东西,晚上便拿给娘看,又把小姐的话说了一遍,阿春的娘绣兰搂着自己闺女便偷偷的哭了,日后做起活来也更是尽心尽力。

    而实际上沈荷香不过是想试一试泉液的功效,她知道泉液有可以增加香味和提高药效的作用,但这药效究竟提高多少却是模糊的,所以见了阿春的脸她便想试试,虽然已经过去半年,那些疤痕已经成形,一般的去疤痕膏没什么作用了,但滴了泉液其中不知能否有些作用。

    有了徐能和阿春娘绣兰,这铺子很快便收拾妥当,澡豆和一些胭脂膏也做出不少,因去年夏天干花束备得多,所以今年冬足够用了,除供给于掌柜的杂货铺,自己家的铺子也可以摆着卖一些,虽然与于掌柜有契纸约定,但也只是保证不给其它店铺供货,沈父自己卖是可以的。

    如今与那于掌柜的约定时间也只剩下半年多,也是时候该张罗自己的铺子了,沈父选了个吉利的日子开了张,胭脂铺子自然是各种胭脂水粉,头油,干粉和胭脂粉是可以长期放置的,便多做了一些,其它的澡豆和胭脂膏便做得少一些,因是新店,里面的东西也不太多,所以进来的人很少,刚开的铺子便是如此,柳氏有些急得上火,但沈父却是清楚的,这做生意得一步步来,断不可能一口吃个胖子,好在对自家的东西有信心,倒不像是柳氏那般急。

    沈父以前挑担子经常送货的那几家富户,知道他在京城开了铺子,名叫香宝斋,找到了地方每隔半个月都让丫鬟到香宝斋拿货,见有人买,有心想买胭脂水粉的便会进去看看,徐能也颇有点卖东西的经验,慢慢的生意竟好了起来,一个月虽没有多少,但十两八两银子还是赚得的。

    再加上于掌柜那边赚的钱,才两个月的工夫柳氏手里便攒了点钱,虽不多但百两银子是有了,银钱既然不缺,家里的铺子也慢慢有了起色,柳氏就有了些想法,闺女荷香今年也满十三岁了,小时候那是没条件,粮都吃不上也就没念想了。

    但现在不同,家里有铺子有收入,又住在京城,看到其它铺子家的闺女每日都去九华巷读女学,她便和沈父商量着出交些钱让荷香去学习,学不成什么诗词歌赋,至少学点妇德妇容,礼议姿容也是不错的,听说还有教绣花与抚琴的女师,只是要多加钱也能学,但一个月最少要交三两银子。

    三两银子家里还能承受,并且离铺子也不远,一路也安全的很,沈父想都没想便同意了,沈荷香听了娘说了此事后,本来想说不去,但想到什么目光微微一闪便笑着应了。

    九华巷的女学不过收得都是些京城小门小户或者商人之女,交了钱就可以进没什么门槛,学得东西也浅薄些,像名门闺秀是不会去九华巷的,沈荷香前世对妇德妇容那些早已经熟得不能熟,不知抄了多少遍,现在要她重新学这东西自然是不感兴趣,她之所以答应的这般快,打得却是自己的小算盘,这女学里最多的是什么,自然是女子,而女子最在意的是什么,肯定是自己的容貌,胭脂水粉自然是最爱的。

    沈荷香早便想做点什么攒些私房钱,母亲虽疼她,但也不可能纵容着喜欢什么便买什么,所以每每看到心仪东西又没有钱买的时候,攒私房钱的念头便越加强烈起来,正好这这个不错的机会,女人多的地方不愁赚不到钱,到时不必张口跟娘要,自己就可以买些喜欢的金银首饰。

    想到此沈荷香伸手翻了翻自己放银子的荷包,里面只有些碎银还不到一两,干巴巴的躺在袋底,她轻轻抖落了两下越发的觉得此事可行起来。

    ☆、31章

    燕京国有心从武将的男子都知道西北尉军的名头,那可是有名的铁血军,凡是尉军中所出的军士个个都极为不凡,便是任选一个带千人兵都强过一般军营的将领,正是这一点引得无数想出人投地一步登天的人进入其中,但想象总是美好的,也只有身在其中才会体会到那常人不能想象的痛苦折磨。

    说尉军是铁血军当真一点不假,那些人是把石头当人使,把人当铁人使,把铁人当敌人使,不过才进去一年,当初的新兵蛋子现在已是个个脱胎换骨精龙活虎,任谁日日不管风吹日晒没黑没夜的锤炼,打得每日全身上下就没有一块不发紫的地方,也得变个样,毕竟不想死就只能让自己骨头硬实。

    所以,这一年的时间熬下来,当初万人里精挑细选的八百名士兵,如今却只剩下三百不到,尉军招收士兵非常苛刻,比挑牲畜还要严上三分,头发牙口除外,身体的高度与腰腿宽窄都有要求,有一样达不到条件也是要拒之门外的,当初一干精神气足的大小伙子,最后被像挑皇帝女人一般脱了衣服让人打量,个个都面有菜色。

    直到后来才知道,头发牙口是身体的先天精气,缺了一点便不是从军的料,上战场时会因体力不足而最早被击杀,而丈量身体的高度及腰腿,则是要从中剔除部分韧性差爆发力弱的兵士,也就是说,按照黄金比例,最后挑出的必都是腰部韧性强,爆发力充足耐力上佳的体能士兵。

    一个好的体格才能有条件在战场上坚持到最后,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一年多的时间,普通人无法坚持两个小时的铁血训练,这些人却熬过了三百多个日日夜夜,从这八百人中又剔除一部分娇生惯养,性情暴劣,负伤及重病的士兵,剩下的三百人无疑是新军中最顶尖的一部分。

    十个黑衣人脸色肃杀的背手站在椅后,椅子上正坐着一个穿锦服的四十多岁男子,眼角微挑起竟是有些女态,看着手中的几张纸,中年男子变声的嗓子响了起来:“卫统领,此次奴家是奉了皇上的旨意,命我在你这儿挑些人单独训练三载,日后好近身保护皇上,我看你这里刚收了三百新兵,时间紧迫,我也不夺你所爱了,就这些新进的士兵里挑了上一次小试的前一百名出来,我直接带走罢。”

    一句话就将卫统领忙活一年的成果给掳走大半,脸上那肉疼之色是掩也掩不住,但又能如何,皇上的旨意岂敢违抗,便是眼前这统领太监也不是好惹的,心狠手辣的很。

    卫统领二话不说便让属下取来了上次小试的成绩,并将前一百名的名字用毛笔划圈标分出来,那锦服的男子看着纸张问道:“可都是身家清白之人?”身家清白是入军最重要的条件,每一个都经过尉军专门的人细查过,全部没问题才会收入军,如此细查之下是绝对不会混进其它外域奸细。

    卫统领原本要回“是”,想到什么突然收回了口,指着一百名靠近十人中的两人道:“这二人身世稍有些瑕疵。”

    “哦?”那锦衣男子有些兴趣起来,抬头看向卫统领,估计其眼神太过“兴趣盎然”,卫统领只得无视的硬着头皮道:“此二人未入军前曾到过香域以布料换取香料,来回一千二百里……”按说这种事可大可小,往大了说是通敌卖国,往小了说不过是无知小民贪恋黄白之物,倒也没什么大事。

    卫统领原以为锦衣公公会剔除掉这两个人,岂知那锦衣公公却道:“如此说来,此二人不仅胆色过人,还能以区区以双腿之力跨越两国边界,躲过双方交战的混乱人马,一路又逃出了山贼和衙役之手,银还未被人抢了去,这非是头脑灵活计谋过人而不能为,好,这二人我便要了……”说完看了卫统领指得那二人名字:“简舒玄,谢清成?嗯……奴家且记下。”

    卫统领搬石不成反被砸,更觉得肉疼了,原本他这里的人便请调的厉害,如今好不容易得了两个可造之材,结果还没等手捂热乎,又被人一锅端了,一时间他都有些万念俱灰之感,心中不由暗道,老子是为了啥?忙活一场都来坐着分老子割的肉,他待在军营也有十来年,外头见了慰军说它名头响亮,但谁也没有他清楚,这其实就是个车马营,人来人去一场空,每调走了人那失落感就跟养大了儿子跑了,拿刀割自己肉一样疼,谁能理解他的痛苦?

    看到卫统领肉疼的眼珠子都蓝了,锦衣公公反而露出了一丝怪异残缺的笑容,把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可是他最爱干的事儿,坐着欣赏了一会儿,这才将头一偏叫了身后黑衣人中其中一人道:“待会儿卫统领把人交给你,你要务必将人一一查探清楚,以免被人以次充好……”没说完便见屋里卫统领的人都露出了一脸忍不住想拔刀的表情,以次充好这种事儿简直侮辱尉军所有的军士。

    那锦衣公公似就等着他们拔刀一般还故意停了停,结果这些人比他想象还能龟忍,他的眼神是失望的,语气便不由的冷了起来,对着身后的黑衣人语气更加冷森道:“给你们三年时间,三年之后我来领人,若有一人不过关,你们便自己切下人头跪下赎罪……”狠辣的模样不止黑衣人,便是卫统领都觉得浑身发冷。

    简舒玄扛完三百斤铁藤,冲完水后背一片火辣,回到通铺却看到谢清成正从他旧衣里翻出了一个旧荷包,只锁了边,没有半点花样,简单的很,他翻来翻去,见到简舒玄走过来时还不由打趣道:“简兄,这荷包洗的都发白了还留着呢?”刚说了一半简舒玄便快走几步,伸手便将荷包不客气的一把夺过。

    “喂喂简兄,何必呢,不就一村姑?而且你走时人家都有相好了,怎么你还想纠缠不清,这纠缠也得你在身边,离得这么远,说不定等你回去她都已经嫁人生子了……”见到简舒玄挑眉隐有怒气的模样,谢清成还想打趣两句,结果外面突然传来一声号角,两人脸色顿时大变,衣服一套二话不说便冲了出去,晚一步晚上说不定就要背三百五十斤的铁藤绕营十圈,那可是会要人命的……

    但两人却不知道,这号角已不再是每日尉军操练的声音,而是死亡的奏鸣,在他们将要每日每夜渡过的三年内,前行每一步都要冒着一脚人间一脚地狱的万般险境,那个时候再回想起在尉军时怒骂的日子,却觉得美好的像是在游山玩水一样。

    漫长的一年如同熬过了十年一般,这支百人精锐小队的人数已经极度的锐减到了原来的一半,而剩下的无一不是半死不活,每一个人都衣衫褴褛,浑身上下伤痕累累,这些全是冬日渡过千里江河,夏日穿过百里丛林中被途中的风雪荆棘所割烂。

    当初从尉军军营离开,得知自己将来有可能成为禁卫军中的一员,每个人是抱着那样满腔的激情与热血,皇帝身边的御前禁卫,甚至掌管整个禁军的禁军统领,便在远方伸手可着的地方。

    现实是残酷的,一年后剩下的人心中便只剩下了两个字,活着,刚刚穿过蛇虫鼠蚁遍布的丛林,在死伤十几人后,横在他们面前的便是那一眼望不到边的高山悬崖,所有人眼中都带了一丝绝望。

    几个黑衣人一直跟在他们身后,就仿佛永远也不知疲倦一般,百人里也曾有人试图逃跑,但都被一剑击毙无一逃脱,见到这些人面如死灰,其中一个黑衣人收回了手里的坚韧绳索围在腰间,他抬头望着那高耸入云的山峰,似想到了什么一般沉凝了片刻,随即才出声道:“我知道你们很累,但是现在绝不能停下脚步,想想,你们已经爬过了九十九座山,趟过三十六条河,只要翻过眼前这座高山,便到了最终的目地的。

    那里专门为你们建的一座营城,里面有两百名奴仆为你们接风洗尘,舒筋活骨,有来自山中热腾腾的极品温泉可消除疲倦,有近百道皇宫的食物等待你们去品尝,还有京城乃至皇宫最好的伤药为你们疗伤备用,只要翻过了眼前这座山,这一切你们便可以立即享受到,并且将来的每一日都会如此,直至你们离开营地的为止!”黑衣的话对他们来说无疑带着致命的吸引力。

    因为旅途的劳累,路途中同伴惊恐万状的死亡之态,麻木的身体,这一番话似触动了他们体内某一机关,所剩不多对生命的渴望自眼中流露出来,光是那些简单不能再简单的描述便让他们的整个精神为之一振,这个时候他们渴望充足的食物,渴望着温热的水洗刷身体,渴望治身上一直流着血的伤,渴望安稳的环境休息。

    剩下的已不足的五十人便开始纷纷爬起山,但是这山实在太陡了,虽然手中有黑衣人配的勾爪绳,但突出的石壁用力之下随时都会崩塌而下,不过才爬了十分之一,便已有两人惨叫着跌落下去,如此的高度再无生还的可能。

    简舒玄半面身体已经赤,裸,身上后背伤痕累累,他没有看那高耸入云的山顶,而是将目光一直定在上方两米左右寻找判断着铁勾能够牢固勾住的悬崖峭壁,汗一滴滴从他额头发际滑落,身体皮肤已经被烈日烤的热烫,甚至胸前腰腹与山石不断磨砺中出现了伤口和血,但他却不敢停顿,仿佛一停下肌肉劳累的不住颤动的手臂便再也没有力气抬起,而腿也再没有向上攀登的力量。

    不知过去多久,耳边伴随着无数声绝望不甘的惨叫声,甚至能听到人摔到石头上那种让人牙酸的骨裂声,无法去细想,也不敢回想,生怕不注意间手下一滑,那下一个摔下悬崖的人便成了自己,一次一次的寻找石壁的契合点,一次次的抛出手中的铁钩,麻木的如一只蜘蛛在缓慢前行,不知过了多久,烈阳落山石壁变凉。

    再看向那前方却发现不知道何时他已经接近了顶峰,这一刻他终于感觉到了胸口似乎有东西在剧烈的跳动,体内仿佛又涌出一股力量,使他不顾一切的向上,但在下一刻却发现距离自己与峰顶的那最后一段山壁,光滑一片,没有任何可勾挂的地方,这不是最差的过程,却是最让人最绝望的结果,离成功只剩最后一步,却无法迈出双脚。

    简舒玄一双眼睛已经血红,两条腿也已经到了极限,可以说他的身体任何一部分都已经到了极限,若是不能一口气登上去,等待他的便是万劫不复。

    一次次不甘心的用力甩动,扣住石缝的手指鲜血淋漓,二十八次,二十九次,天无绝人之路,最后一次竟意外的不知勾住了哪里的边角,云雾无法去判断那处是否牢靠,但此时此刻只能用力抓住这最后一根救命稻草,因他的手臂已经沉重的没有力气哪怕再抛动一次,所以在这生死之间只能赌上一次。

    一步登上云顶,一步万丈深渊,简舒玄的脸已经被不断掉落下来的尘石弄得面目全非,他费力的腾出一只手自胸口已被血浸湿的衣中,摸到了一只沾着半面血的破旧荷包,血淋淋的手将它紧紧的握在手里,他想到了自己家破人亡,想到亲戚的冷眼旁观,想到那个粉团般的女娃指着他,对他说的那些字字挖心的话,那一双眼晴竟突然迸出一丝黑亮幽深的光彩。

    他不能死,父亲的遗愿,光宗耀祖责任,他还不能死,若死了那个贪恋虚荣的女子必定会嫁给有钱人家安心做妾,想到那张看着自己时不满娇憨的脸,简舒玄手里的荷包几乎要捏出血来,但那一刻,他本已面如死灰的脸上突然有了一丝神采,他在笑,虽然笑得很难看,但他必须要活着,他的手用力的拉紧了最后的一道绳索,扯动着僵硬的嘴角,他不会让那个女人如愿以偿,所以,他要活着,活着回去看她见到自己时那张惊慌失望的脸……

    几个黑衣人冷眼旁观的看着这些人一个个摔下去,又有一些人浑身是血的爬了上来苟延残喘,此刻在他们看来,掉下去的未必是失败,爬上来的也不一定会成功,因为这山顶并不是此行的终点,反而是这场残酷训练的起点。

    当然黑衣人之前对这些人所说的极致享受是绝对的真实,无半点虚言,甚至一个人有五名奴仆服侍,每人可单住一座别院,无数山珍海味源源不断的运送过来,甚至于女人,但伴随着他们也必然是非人地狱般的训练,还有那残酷的死亡战场……

    黑衣人看着这些爬上来的人,眼里皆闪过一丝似有似无的怜悯,在这个时候能够死去的人反而是最好的解脱,因为所有活着的人所要面对的是两年生不如死的境地,甚至在最后一步与成功失之交臂。

    因为没有人比他们更清楚,统领最后伸出那一只手的意思……

    ☆、32章

    “小姐,这支白玉兰花钗可真好看……”碧烟惊叹的说道,碧烟是柳氏后来花了十八两银子给沈荷香买的一个随身丫头,沈家底子虽薄,但也不能让闺女自己一个人去女学,徒惹得人笑话不说,沈父和柳氏也担心的很,像一些有钱的富商,家中闺女出门便有三个四个丫头伺候,那倒是不必,但总是要有一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