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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卡摩斯说着,单膝跪地,将转轮枪举过头顶,呈交给女郎:“女士,请接受你的俘虏的献祭吧,一如昔日横扫天下的成吉思汗,在野利氏公主面前交出他的武器与生命。所有的男人终将要败于美丽的女性手下,现在我期望你赋予我这个无上的荣誉。”

    听卡摩斯提到成吉思汗,女人像是受到惊吓,一下子跳了起来,然后又慢慢坐下:“好了卡摩斯,请不要再开玩笑了,认真一点,我要告诉你一件重大的事情。你必须要把香炉交给我,否则你将有性命之危。”

    卡摩斯抬起头来:“女士,如果能够的话,我选择在你的爱情之中,深深地溺死。”

    女人摇了摇头:“卡摩斯,你并没有听懂我在说什么。”

    卡摩斯抬起头来:“女士,我表达得清楚到了不能再清楚。”

    女人皱起眉头,威伯发现,这女人连皱眉头都是那么好看:“卡摩斯,千万不要让欲望的恶兽吞噬了你。”

    卡摩斯发出怪怪的笑声:“女士,我是不会改变主意的,除非我的炽爱获得回报,否则我不会退让的。”

    女人只是不停地摇头,不再说话了。卡摩斯明显已经占据了主动,他站起来,哈哈笑着,走到门口,转身又挤眉弄眼道:“女士,今夜我不会离开房间,任何时候你期望得到的,在我的房间里都不会失望。”

    当时的威伯,听不懂卡摩斯是在说,除非那女郎甘愿成为卡摩斯的女人,否则他不会答应任何条件。但是威伯看到,当卡摩斯离开之后,女人双手掩面,明显地透出一种无力的倦怠。于是威伯知道,女人未能达到她的目的。

    威伯心里很生气,心想,如果我将卡摩斯的那只什么香炉偷出来,交给女郎,她一定会非常的高兴。心里想着,威伯心不在焉地吃过晚饭,假装上床睡下,却半闭着眼睛,准备等午夜之时,溜入卡摩斯的房间。

    到了下半夜,威伯悄悄地下了地,摸黑出了自己房间,蹑手蹑脚地来到卡摩斯的房间前,发现房间里有微弱的烛光,卡摩斯动来动去的影子,从窗户上透出来,威伯心里顿时有种说不出的失望。

    卡摩斯竟然还没睡,那这件事,恐怕是干不成了。

    正想着,忽见窗户上的影子开始激烈地晃动,威伯这时候才发现,卡摩斯并不是一个人待在屋子里。

    午夜人静,是谁和卡摩斯在一起?会不会是……威伯定睛一看,不禁愕然。

    只见窗纸上,映出一个怪怪的影子,忽大忽小,蠕动不停,初看时细长如蛇,再看时状如水缸。看犄角似乎是牛,看倒刺又好像是野猪。可不管是牛还是野猪,都不应该出现在卡摩斯的房间里。

    惊愕之际,威伯忽然注意到一个微弱的声音:“嗨欧破!嗨欧破……”实际上这个声音一直在响着,只是越来越微弱,而威伯又一门心思地想着别的事,所以被他忽略了。

    此时听到这个声音,纵然威伯不懂英语,也知道是屋子里出事了,他立即大喊一声,上前用力推开房门。

    房间里空空荡荡,不见一个人影,只是那微弱的呼救声从靠墙的角落里传来。威伯扭头一看,只见那只石鼎靠墙壁放着,卡摩斯的一条腿露在外边,正在拼命地踢着,分明是有什么东西正用力地将卡摩斯拖入石鼎中。卡摩斯的呼救声变得越来越微弱。

    奇怪的是,威伯竟然没有感到害怕,而是立即冲到鼎边,抱着卡摩斯露在外边的那条腿,用力往后拉。

    扑通一声,威伯一屁股坐在地上,怀中抱着一条断腿。那条腿的断裂之处,留着清晰的牙齿印痕。

    【美丽的女人杀了我】

    威伯说当时他的大脑处于一种恐怖的冷静状态之中,对身边的危险没有丝毫察觉,仍然在对事情进行着有条有理的分析。

    看到卡摩斯断腿上的齿痕,威伯第一个想法就是:有什么东西从鼎中钻了出来,拖走了卡摩斯,还咬断了他的腿。

    他仍然没有害怕,而是疾冲到鼎边,探头向里边看。

    鼎中空空荡荡的,那只是一只口径不超过40公分的小型石鼎,而且深不及20公分,连人的脑袋都无法钻入。卡摩斯绝无可能钻入这么小的石鼎之中。

    可是,那条腿还抱在威伯怀中,是他亲手将这条断腿从鼎中拖出来的。而且他亲耳听到了鼎中传来的微弱呼救声。

    茫然之际,怀抱那条断腿,威伯扫视着空荡荡的房间。他立即看到了桌子上放着的一张照片,是刚从药水中洗出来的,照片上,正是天字一号房间的女客人。是卡摩斯初次见到这个女人时,为其美色所震慑,特意拍下的。

    威伯想也未想,立即将断腿往地下一扔,抓起照片,藏在自己怀里。然后他又看到一张纸,上面写着一行字,旁边撂着支羽毛笔。威伯正要歪头看看纸上写的是什么,地面上那条断腿突然踢了一下,正踢到威伯的胫骨上。

    断腿还在乱踢,这让威伯心中的恐惧意识霎时间觉醒了,他一下子慌乱了起来,哭喊了一声:“快来人啊,出事啦,救命啊……”喊声中,他双手抱头,跑出了这间可怕的屋子。

    听到喊叫声,整个客栈全都被惊动了。威伯的父亲带着伙计,打着灯笼、举着火把赶来,瞧见卡摩斯先生被啃剩下的半条腿,所有人都被吓呆了。

    卡摩斯的导游和脚夫也被惊醒,跑来看到这情形,一口咬定这是家黑店,硬说卡摩斯被店家谋财害命了,揪住威伯的父亲不放。威伯的父亲万般无奈,只好让伙计快点去警察局报案。

    天亮之后,警察局的探员终于赶来了,进了卡摩斯的房间里,勘察现场。抬眼看到桌子上有支羽毛笔,压着张白纸,纸上是一行歪七扭八的汉字:

    〖我的生命到了尽头,杀死我的人,就是隔壁房间中美丽的女人。〗

    威伯解释说,如果他事先注意到那张纸条,结果肯定会完全不同。因为只有他才知道卡摩斯写这一行字的真实意思。

    卡摩斯的意思是说:他在看到隔壁女人的第一眼,就发疯一样地爱上了她,尽管他连这女人是谁都不知道,但是却愿意为她付出生命。

    卡摩斯是在描述自己陷入爱情中的快感,可是从警局赶来的侦探又如何知道?看到这张纸条,侦探们如临大敌,一个个立即拔出手枪,包围了天字一号客房,喝令房间里的女人走出来。

    威伯眼睁睁地看着那女人被警探带走,他12岁的少年之心,几乎生生被绞断。他说,当那女人离开的时候,用目光在人群中寻找着什么,直到看到威伯,才见她展颜一笑。

    生平第一次,威伯体验到了肝肠寸断的撕裂之感,他躲在自己的房间里,整整哭了一天。

    第二天,威伯不肯起来吃饭,仍然躺在床上默默地流泪。到了第三天,威伯正在伤心之际,突然从警局来了两名侦探,进来就问威伯在哪里。威伯的父亲吓坏了,小心翼翼地问侦探为什么要找孩子。侦探说那女人被押到警局,三天三夜拒绝招供,警局有心动刑,又因为不明女人的来历,不敢轻率。但是三天之后,那女人突然提出来要见一见客栈的少东家,所以侦探才会来找威伯,至于那女人为何要见威伯,连侦探自己也说不明白。

    12岁的威伯被带到了一个他从未到过的地方,是一幢有着大大圆盖的建筑物,圆盖周遭都是塔楼,荷枪实弹的士兵往来穿梭。侦探带着威伯从一扇小门进入,走过了一条幽暗的长廊,最后到了间阴冷的屋子。

    在威伯的印象中,这间屋子一半建造在地下,狭长的窗棂抵着肮脏的天花板,一个忽明忽暗的灯泡悬挂着,照得屋里的板凳桌椅似乎都在摇晃。侦探让威伯坐在一条长凳上,静静地等了一会儿,就听见哗啦啦的一声响,一扇铁门被打开,那女郎出现在门前,笑吟吟地望着威伯。

    女人的手上脚上都戴着沉重的镣铐,每移动一步,就响起叮叮当当的金属拖拉声。看到她这个样子,威伯的鼻子一酸,泪水狂涌而出。

    像是被脚镣弄痛了,女人略微皱了一下眉头,慢慢地走到威伯的对面,坐下,静静地看着威伯,并不说话。

    好长时间,威伯只顾哭,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直到侦探不耐烦地在外边敲了敲门:“快点,再不说话时间就到了。”威伯这才慌乱地擦了擦脸上的泪水,哽咽道:“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对你?”

    女人笑了笑:“他们一直这样子的。”

    然后她问道:“我知道你看到了,也知道你有问题问我,是不是这样?”

    威伯点了点头:“是,我看到了,我看到鬼把卡摩斯吃掉了,我拼命地想把他拖出来,却只拖出来他的一条腿……”说到这里,威伯心里忍不住害怕,又哭了起来。

    女人俯身,两眼看着威伯,低声道:“我告诉你一个秘密,这个秘密你要一辈子铭记在心。这个秘密就是……”

    “是什么?”威伯问。

    “世上本没有鬼,如果有的话,那也是人心有鬼,人心作祟。”女郎低声说。

    “没有鬼?”威伯不相信地眨了眨眼睛,“可我明明看到的……”

    女郎问:“你看到了什么?你真的看到有鬼怪,把那个卡摩斯吞掉了吗?”

    威伯摇了摇头:“这个我倒是没有看到,可是我确实看到有什么东西,正往那鼎里拖卡摩斯,还有,他的腿明明是被咬断的。”

    女郎笑了:“但你终究没看到鬼,对不对?”

    威伯:“对倒是对……可如果没有鬼,那又是什么东西吃掉了卡摩斯呢?”

    女郎道:“吞噬了卡摩斯的,是幸运。”

    “幸运?”威伯以为自己的耳朵听错了,“被什么东西啃吃得只剩一条腿,难道还叫幸运?”

    女郎点头,肯定道:“没错,是幸运。”

    【精灵从来不骗人】

    看威伯满脸茫然,女郎笑了,她站起身,拖着叮当响的镣铐,把手伸过来,拍了拍威伯的手背:“如果你听不明白,那仅仅是因为,你没有遇到过幸运。或者更明确地说,你并不了解什么叫幸运。”

    威伯立即问道:“什么叫幸运?”

    “幸运啊,本是个精灵的名字。”女郎慢慢地坐回去,看着威伯,讲起了故事。

    说是在一个荒凉的地方,有一个村子,由于土地贫瘠,干旱少雨,经常是颗粒无收。村民们过着食不果腹的日子,惨淡难言。终于有一天,村民们凑在一起说:“这种苦日子,再也过不下去了,我们的村子是个不幸的村子,幸运精灵从不肯涉足这里,我们应该去祈愿,祈愿幸运精灵来到这里,让我们脱离苦难。”

    于是,村民们就备好了祭品,一起去祈愿。整整祈祷了三天三夜,幸运精灵终于听到了他们的呼唤,来到了村子里。

    幸运精灵是个女孩子,穿着漂亮的红色衣服,梳着双环发髻,大大的圆眼睛,胖嘟嘟的脸蛋,每个人见了她,都有说不出的喜欢。没有人不喜欢幸运,她始终是最受欢迎的精灵。见她来到,村民们欢声雷动:“善良的幸运精灵啊,请赐福予我们吧。”

    “好的,我不会拒绝将幸运赐给任何人。”幸运精灵说,“说出你们的愿望吧,你们所有的愿望都会实现。”

    村东的居民说:“我们希望种下的番薯大丰收。”

    村南的居民说:“我们希望养的猪肥又壮,不要发猪瘟。”

    村西的居民说:“我们是猎人,希望打到更多的猎物。”

    村北的居民说:“我才不像他们那样物质主义,没品位、没情趣,我渴望刺激的爱情,火辣辣的那种。”

    幸运精灵说:“好的,幸运已经降临到你们的头上,每个人的愿望,都可以实现。”

    幸运精灵说过之后,幸运真的降临了。村东的番薯马上就要丰收了,乐得村民做梦都笑醒。村南的肥猪浑身都是圆滚滚的肉,肯定能卖个好价钱。

    村南的肥猪,在村子里跑来跑去,跑到了村东,用长长的嘴巴,把地下的番薯全都拱了出来,一年的收成,就这样全毁了。

    村东的居民愤怒至极,追打肥猪。肥猪跑到了山里,恰好遇到村西的猎人,猎人见到这么肥的猎物,就砰的一枪,把肥猪打死了。

    猎人扛着肥猪回了家,对妻子说:“快点,把猪肉炖熟,我要好好吃一顿。”

    好的,温顺的妻子答应着,开始生火炖肉。等肉炖到香烂,她往碗里下了砒霜,端给丈夫。猎人狼吞虎咽地吃掉,就一命呜呼了。

    猎人经常不在家,妻子早已爱上了村北的年轻人。毒死了丈夫之后,她把情人请到家,点燃蜡烛,吃着肥肉,唱起欢快的歌来,却不小心碰翻了蜡烛,房子燃烧起来,大火蔓延,把全村都烧毁了。

    村民们鬼哭狼嚎,逃出火窟,瑟缩在荒郊野外,纷纷抱怨道:“幸运精灵啊,你为何要欺骗我们?我们明明祈求的是幸福,你却为我们降下了灾难。”

    幸运精灵说:“有没有搞错?居然埋怨我。我赐给你们的就是幸运,精灵从来不骗人。”

    村民们追问道:“那我们遭遇到的灾难,又如何解释?”

    幸运精灵说:“是这个样子的,你们看到我的影子了没有?没错,精灵也是有影子的,我的影子也是一个精灵,但她却是一个坏精灵,名字叫不幸。我到哪里,她就跟到哪里,只要这个世界上有光线,她就会跑出来,我赐给你们幸运,她则将不幸带给你们,这是为了保持世界的平衡。”

    村民们愤怒地吼道:“滚回你地下的窟穴中去吧,我们宁肯不要暂时的幸运,也不想遇到灾祸。”

    幸运精灵很伤心:“你们不会真的让我离开吧?可不可以再商量一下?”

    “滚!”村民们吼叫道。

    幸运精灵哭泣着离开了,躲入了地下的深穴之中。只有在绝无光线的暗黑之中,才看不到她的影子——不幸。只是那绝望的孤独,让幸运精灵日日以泪洗面。

    女郎说完了她的故事,就在威伯的懵懂之中,她俯身过来,低声道:“现在你听好了,我叫你来,就是为了要对你说下面这番话,这将让你受益终生。”

    威伯急忙瞪大了眼睛,凝神倾听。

    就听女郎说道:“告诉你一个秘密,这世界是平衡的,善与恶、是与非,彼此是对方的影子。无善即无恶,无是即无非。因为恶的存在,所以才有了善良,善良越大,邪恶也越强势。无大恶即无大善,无大非即无大是。作为人就必须明确你的局限,不要追求高于人性的善,也不要沉溺于低于人性的恶,两者都意味着灾难,只会引爆反向的力量。”

    说完这番话,侦探就进来将威伯带走了。威伯一步一回头,看着女郎的身影消隐于阴暗的牢房之中。女郎对他说过的话,他一字一字地全都铭刻在心里,一生也没有忘掉。

    回来后的夜里,城外突然响起了激烈的炮火声,一支武装力量向这座城池发起了进攻。奇怪的是,进攻者所有的炮火,都打向了牢房所在的方向,城内的守军进行了顽强的抵抗,枪声整整响了一夜。

    天亮之后,进攻者撤退,没人知道这支武装力量自何而来,至于他们进攻这座城市的原因,就更是一个谜。人们只知道,当战事结束之时,城里的牢房已经全部被炮火摧毁,房屋建筑化为一片废墟。羁押于牢中的犯人与看守,无一逃脱,悉死于炮火之中。

    这件事给威伯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太多太多的谜,让他悬系于心,无可破解。所以他才一生从警,只希望追查出那神秘女郎的身份及来历,以解心中之惑。但不承想,整整70年过去了,威伯已垂垂老矣,所有的悬谜却仍旧笼罩在岁月的烟尘之中,无法探其究竟。

    威伯讲述完了,陷入了深深的沉思之中。我静静地坐在一边,在威伯发出一声无力的叹息时,我说道:“威伯,这就是您一生也未能破解的悬案了,果然是疑窦重重啊。可不可以让我看一看神秘女郎的照片?以前您曾让我看过那张照片,我想再看一次,以慰藉我这个年轻警员的好奇心。”

    威伯默不做声地把那本残破相册递过来。

    我接过来,打开,只觉得心脏怦怦狂跳。

    相册里,只有一张照片,泛着70年岁月的米黄色,照片上的女郎形影很是模糊,和曾在我桌上摆放了一周的叶丽的照片几乎一模一样,就好像是拍照者在同一时间为同一个女郎,连拍下两张一样的照片。

    看着这张旧照片,我说道:“威伯,您甚至连女郎的姓名都不知道吧。”

    威伯摇头:“我向当年的侦探打听过她的名字,并写到了照片背后。”

    我把照片翻过来,只见上面有两个潦草的字:叶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