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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9节
    是幻境,亦或是真实,她已经抽不出精神分析,她空洞的眼神淡淡垂下,看着夏合欢,哑着嗓子道:“已经跨出了最,最艰,艰难的一大步,怎么,怎么也,也不能在,最,最后一步,步倒,下,阿欢,欢,撑下去。”

    这段时间,她一直用内力替夏合欢续命,基本上,体内再也挤不出一丝余力了,但是即便手僵硬地快要断掉了,她也依旧抱着他,一步一个脚印,朝着木屋走去。

    抱着夏合欢,她踉跄地走到木屋前,一脚地踹开了门,屋内一如顾往地安静,并没有发现有人或者潜在的威胁,她眼底绷得笔直的弦才稍松一分。

    勉强用脚将关上门,她当即脚步一浮虚,膝盖一软,半跪地撞在地上,险些将夏合欢给摔下地。

    她心脏跳动过快,一阵阵昏旋涌上头脑,眼睛内一切事情都重影迷茫,凭着本能观察了一遍四周,这间约四五坪米的小木屋,应该是附近猎户所建的一个临时休憩据点,屋内角落处有着干燥的稻草,旁边堆着一些木块,墙上挂着一把简易弓箭。

    屋内并没有食物,亦没有暖和的衣物与棉被,却有一串挂在墙上的干果。

    屋内即使没有保暖的物品,亦没有温暖的炉火,但怎么样也比外面风雪寒冷强,靳长恭喘着粗气,摇摇晃晃地将夏合欢放在稻草上,终于,脑中最后一根弦崩断了,耳中翁翁直响,整个人便脱力地倒在他旁边,双唇泛白,不知生死。

    窗外依旧呼呼地刮着凄厉的风雪,窗门被撞击得哐哐作响,不知道晕了多久,靳长恭悠悠转醒,她舔了舔干涩的嘴唇,缓慢地聚焦。

    稍微呆滞一瞬,她立即坐起来,当即只觉全身似散架一样麻、痛,似被大象踩了一脚,没有一处肌肉,骨骼,不痛苦地叫嚣。

    她醒来一刹那,第一时间便想起夏合欢,转头一看,他依旧昏迷不醒,脸色难看,仍屋外“呼呼~”冰雪肆虐,亦无法令他感知。

    两人当时一同掉进冰河,后来上岸,依旧冰雪浸落,虽然不知道他们昏睡了多久,但身上的衣服依旧潮湿冰冷。

    靳长恭将身上湿粘的外袍脱下,内力枯竭,勉强能够运功将身上的薄衫弄干,接着她看向夏合欢,她已经重新将他给她的衣袍穿在他身上,虽然湿寒,但总比穿着一件单衫强些。

    如今,能够歇一口气了,她就将夏合欢身上穿的衣服都全部脱了,感觉到他身体冰冷刺骨,便将她身上的单衣脱下,双人赤裸地抱在一起取暖。

    再用单衣裹在身上,重新披上潮湿外衣。

    此刻,她脑中根本没有男女有别,只有一种信念——她跟他,都要活下去!

    她稍微打坐一会儿,积蓄一些内力,便再次渡用内力给夏合欢,等渐渐他的身子暖和一些了,强撑的靳长恭却撇头一旁,猛地吐了一口血。

    她知道体力消耗过大,再加上真气不足强硬地输送内力,已伤了肺腑经脉。

    “阿恭——”

    尤记得朦胧中,她想起在昏迷中,那一声声哽咽焦急的叫唤,她想,他都能为了她而输竭内力,而导致经脉断裂,丹田破碎,不畏生死,她又有何不可呢?

    ------题外话------

    最近感冒一直拖着不好,于是昨天去看了病,老爹不给上网让静吃了药就睡觉,于是连上网告假一声都来不及,不过,缺的今天补上,晚上会有二更的。

    ☆、第五卷 第二十一章 毒寡妇

    靳长恭昏睡时,极度不安稳,若不是身体如强弩之末,熬不过疲惫的身体,早就挣扎着清醒过来了。

    她似乎进入了一个诡异的梦境,温暖如丝绸的温滑在她身上磨蹭着,靳长恭总感觉有人在温柔地抚摸着她,从她黑翎般的睫毛,眼睑,挺直精巧的鼻梁,微略干涩的嘴唇……

    触感很奇妙,带着小心翼翼的受怜,亦带着浓浓火热的情意,流连再三,细致摩挲。

    靳长恭呻吟着想清醒,但却发现,根本无法睁开眼睛,就如施了定身咒一样,分明能感受到,却怎么也醒不过来……她知道是她的身体基本累摊了,根本不听指挥动作。

    她感觉到,有一具渐渐火热的身躯压在她身上,而她原本冰冷的身躯亦像被那种火热感染,渐渐有了温度。

    对方粗喘的鼻息喷洒在她脖间,带来一阵阵战粟的感觉,他触摸着她冰冷的身躯,一点一点点燃,双掌最终,带着一种哆嗦,一种迟疑,解开了她身上的单衣。

    很快,靳长恭赤裸在空气的皮肤竖起了一层寒毛,但很快有一双温热,带着湿意的物意开始温暖着她,火热着她的身体……

    靳长恭心跳如擂,想退想开口,但她只能像一具被困住灵魂的精美木偶,虽然这种感觉很属于,令她全本僵硬木硬的身体,渐渐柔软起来,但这种身不由已的挫败,亦令她辗转反侧,倍受焦熬。

    很快那人的另一只手伸进了她的腿间开始摩挲了起来,带着茧子的手指轻轻在外围打圈,不过一会儿……她热汗渗出,只觉身体一股郁气寒意被逼了起来,浑身舒爽。

    蓦地,靳长恭睁开眼睛,只觉一片阳光刺目,微微撇开眼睛,撑着半身坐起来。

    此刻,她轻喘着鼻息,莫名一阵慌意。

    她张目在木屋一看,赫然不见了夏合欢。

    利索起身,靳长恭怪异地发现,身体不似原先那般沉重如铅,反而有一种被逼出汗意,风寒尽散的舒爽。

    虽然内力依旧抓急,但至少身体末落下寒病。

    但夏合欢怎么不见了?!她披上衣袍,推开木门,只觉外面一片晶莹刺目,她抬头,眯了眯眼睛,晴天朗日,碧空无垠。

    “夏合欢!”

    她朝着空荡荡的雪地大喊一声,但回答她的只是袅袅回音。

    她看着地上,根本不存在脚印,想必他是在雪停之前,便消失了,究竟是被人掳走,带是自己离开的呢?

    她一时判断不到,只尽力地在周围找了一遍。

    “夏合欢!你在哪里?出来!”

    回忆起那个旖旎的梦境,她知道在她昏迷的时候,有一双手,有一双唇,一直在温暖着她,虽然是用那种方式,但是……

    该死的,究竟人去哪里了?

    “夏合欢!”

    如鹰高空隼叫,响彻四方。

    那人明显不善床事,动作虽然温柔,但带着许多的生涩与羞意,手法生疏,有几次她都能感觉他粗重的喘息,与或重激烈的动作,但最终……他并没有做到最后,只是重复地令她出汗,发热,缠绵。

    那个人是他吗?

    呵——也只能是他了!

    扑哧,扑哧,靳长恭胸前似装了一个风箱似的,喘着粗气,双目极力张望,却始终没有半分夏合欢的踪影。

    他会去哪里呢?亦或者是说,他究竟被谁带去了哪里呢?

    如果刚才靳长恭还不能判断他究竟是自己走的,或是被人带走的,现在她大概能够知道,无论是不是他自己清醒后执意要走的,但后来绝对是被某些人带走了。

    凭他的身体,绝对不可能在茫茫风雪中,酣走如常人,路无遗迹,她几乎寻遍了方圆一带,都没有发现他的线索,他力竭气疲,怎么可能走得了远路?

    会不会被狼叼走了,抑或是发生雪崩,被雪掩埋了?

    不行!脑中一片混乱,她必须冷静地思考一番才能够做出决策!

    靳长恭长发何时披散于背她并不知道,她立在苍茫的雪地之中,微微阖目,整个人似静止的冰雕,微有胸膛间浅浅起伏,才能觉察到她还是一个活人。

    她以一种遗世独立的孑然之态,萧索,孤寂,引人回顾。

    “诶,姑娘?!”

    一道粗旷的喊声由远及近,伴随着噗噗嗤嗤地滑雪声在背后响起。

    靳长恭睁开眼睛,顺着声音望去,一双黑矅石般幽暗的双瞳,不余一丝光亮,于一片白色雪中,如此特别而深刻。

    来人一愣,半晌说不出一句话,整个人似被她的眼睛吸了进去。

    “咳咳,这姑娘长得真俊,就是眼睛邪呼了些。”那人回过神,缩了缩脖子,低下头摇头嘀咕了一声。

    “你叫我姑娘?”雌雄莫辨清亮的声音。

    那人从雪撬跳下来,拉车的两头敖犬抖了抖灰白相间的长毛,原地停驻。

    他约三十几岁,留着粗糙的胡子,头戴着一顶圆型动物毛皮帽子,身上穿得厚实,一双毛靴,腰间别着一把匕首,身材魁梧壮硕像一头北极熊。

    “咦~”那中年汉子下了雪撬,难道诧异地看了靳长恭一眼。

    他(她)及腰长发披散,穿着一件广袖黑袍,临风而立,遗世而独立,远远地看着恰如一副风骨极佳,美好的士女泼墨赋雪图。

    但走近一看,他模样虽然精致,乌黑的眉眼漂亮,但那一身不容忽视的强者气势,与周身举动神态的尊贵气质,无一不透视着他——或许是一名长相偏中性的少年。

    有女子能够拥有这种傲世,梅骨峥嵘,绝世无双的气质吗?

    中年男子脑中翁地一响,被她镇住了。

    “对,对不住啊,小哥儿,刚才看岔了眼。不过天儿怪冷的,一会儿指不准又得下场暴雪,你一个人跑到这荒郊野外,小心点儿啊。”

    中年汉子摸了摸鼻子,歉意地爽朗一笑,颇有一种山间高人的正直气魄。

    但靳长恭知道,他并不会武功,也许是这纯净的雪水养人,令他少了繁华世间的庸俗,多了几分山间野外的耿直。

    “这位大叔,请问这里是哪里?”难得运气遇到一个人,她正想打听情况。

    “这里是达莱湖下游,算是我们北阑一族的领地吧,我唤喀目,看公子倒像是帝国之人,怎么会……呃,在这儿?”

    虽然靳长恭气度非凡,不似常人,但一身狼狈与风尘疲惫,他倒是看得出来。

    怕是遭了难了吧?喀目暗道。

    “我与表哥游玩达莱湖之际,不慎摔入湖中,辗转到了这里,却不想,表哥意外失踪了,我一路找来,却寻他不到。”靳长恭真假含半,苦愁哀幽叹气一声道。

    喀目倒是一个热心肠的人,他从腰间取一个驴皮袋子递给靳长恭:“小哥儿,瞧你在雪地也找了不短一段时间了,先喝口酒暖暖身子。”

    靳长恭感谢地接过,也不嫌弃,罐满一口吞下,冷冽的面容方柔和几分:“喀目大叔,不知道这周围有没有住着什么人家,或过往甚密的商旅……”

    来不曾听靳长恭说完,喀目便摆了摆手:“小哥儿,这地儿一般没有人来,因为经常有雪豹出入,基本上本地人,都怕了,更别谈什么商旅,附近倒也没有人家,不过……我说,小哥儿,你那表哥,会不会是自己先回去了?”

    “不可能!”靳长恭斩钉截铁道:“他身上有伤,身体根本就没有复原,我本以为他只是出去走走,但这一带方圆全部都搜巡过了,依旧没有踪影,所谓生要见人,死要……见尸,但我却一无所获,我猜必定是被人带走了。”

    喀目看眼前这少年目光中的坚定,亦不说些丧气话了,他劝道:“小哥儿,瞅你精神也不咋地,还是先将身子整整,才去找你的表哥吧,否则你表哥没寻着,倒是先把自个儿给累倒了。”

    靳长恭第一次遇到对陌生人如此关怀之人,心中不免多了几分掂量,这种人一般不是另有所图,便是有什么原由。

    看他全然在她身上打转,倒不像另有所图,但他对她这般用心,莫非是存在什么原由?

    “不麻烦大叔了,我只想知道,刚才你所说的‘不过’二字,为何不说下去呢?”

    喀目一怔,犹豫了一下,便又听到靳长恭说:“大叔,我表哥对我十分重要,哪怕是一个猜测,一个可能,我便愿意为之赴汤蹈火,望你成全。”

    真是一个真性情的孩子啊,喀目对靳长恭算是越看越满意,便直言道:“那我也就不瞒小哥儿。不过,看天气转阴了,这地方不宜久留,你跟我先去暖和的地方避避风雪,我再慢慢告诉你吧。”

    说着,喀目便上了雪撬,顺便拉了靳长恭一把,吆喝一声,便让敖犬拖着他们在雪中快速前行。

    过了一会儿,便再次来到之前那一间木屋内。

    靳长恭倒是没有惊奇,自从喀目说了,这一带并无人家,常年无人烟,她便知道,这木屋也只有他搭建的才合理。

    带她进了木屋,喀目从雪撬上拖出一小袋食物,然后烤上柴火,架上铁锅,咕噜咕噜地煮了一锅肉麋汤,便招呼靳长恭过去坐。

    “小哥儿,来喝点汤,吃点肉,我再跟你说。”

    靳长恭没有客气,实际上她在闻到那浓浓的肉汤香味时,肚子已经感觉到一种痉挛地痛,实在饿得慌了。

    捧着肉汤连喝了三碗,她才感觉身体有了活力,之前强撑的一股气,终于得到了缓解。

    “小哥儿可曾听过干达一族?”喀目拨了拨柴火,问道。

    靳长恭看了他一眼:“不曾,这城赣府是我第一次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