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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节
    宋博彦也被这种苦楚感染,轻声低喃,“既然知道,又何苦……”

    “老四,我不会放开她。”江少卿打断宋博彦的劝解,“她很倔,可我等了她17年,不在乎继续等下去,三年不够那就六年,六年不够就一辈子……我不信她永远铁石心肠。”

    “那如果是呢?”宋博彦大着胆子泼他冷水,“万一她一辈子想不通,都不原谅你呢?”

    江少卿嘴角微微扬起,语音淡雅的蕴着几分痴迷,“那我就陪她一起下地狱。”

    宋博彦一怔,无奈的摇摇头,大家都说宋楚执着,可谁又看到,在这段纠结的感情里,偏执的何止她一人?

    从江家出来,宋博彦步行回医院,一路上脑子里始终盘旋着江少卿说的那句话,“老四,我知道你们觉得我疯了,可我十二岁时就认定她是我的妻子,这么多年下来,我已经不会再爱其他人了。”

    这是江少卿第一次在他面前吐露对宋楚的感情,当年他们的婚事曾引起全院轰动,众人都知江少卿为了让楚老爷子点头,在雪地里跪了一天一夜,冻成了肺炎,皆以为是楚老爷子舍不得外孙女有意刁难,只有宋江楚三家的人才知道个中原委。

    其实,当年知道江少卿把宋楚强了,他一点都不震惊,因为在他看来,二哥要真是把楚楚拱手让给那个男孩子才真是脑子有病。

    宋楚比他大半岁,按理他这里宋家老幺是最得宠的,但事实上由于二婶早故,家人几乎把最大的宠爱给了她,而他和堂哥一样,担任起守护小公主的重任。只是,小时候的宋楚一点不让人省心,爬树、下河,越是不让她做的事儿,她越热衷,连累他们挨了不少揍。因此,他们并不愿意带她出门玩,只有江少卿对她极有耐心,她步子小,他就放慢脚步;她走不动,他就蹲身让她爬到背上;她想爬树,他就让她踩在肩膀上去看鸟蛋;她不会游泳却非要下水,他就自制了一个小游泳圈,并小心守在她一尺范围内……

    他还记得宋楚被楚家接走的第二天,江少卿拿着棒棒糖来家里找她,明知她被带去西山却坚持要坐在门口等她回来,直到太阳下山,才被江伯父硬给抱走。曾经,他以为儿时的感情会随着时间冲淡,可当那个暑假,宋楚又像小跟班一般黏着江少卿时,他才明白有些情谊如美酒,越酿越醇香。

    只是,他始终不明白宋楚怎么会喜欢上别人?那年,江少卿忽然从英国回来,见过宋楚后就喝得酩酊大醉。他们几个发小轮番问他怎么了,怎奈他嘴巴跟蚌壳一般,死都套不出一个字,后来还是钟帅在他的梦呓里听到了楚楚的名字。

    要怎样深沉的爱才能选择17年的默默守候?自己守了17年的女人,忽然要嫁给别人,换了是他,肯定做得比江少卿还要激烈。

    17年,人生有多少个17年?宋博彦抬头望着璀璨的星空,发出悠长的叹息,这两人都是执拗的性子,一样隐忍的性格,一人拼命逃,一人傻傻等,这么耗下去,就算耗到头发白了也不会有进展。或许,得给他们点助燃剂……虽不知结果是点燃希望,还是焚身灭亡。但无论如何,好歹燃了一把,是死是活都是个解脱。

    回到医院,宋博彦就给宋楚打电话,装模作样的说,“姐,二哥烫伤了。”

    “我知道。”宋楚淡淡的回答。

    “哦,我还以为你不知道。刚才江奶奶叫刘叔去给他包扎,我看他伤得挺严重的,烫伤的地方好像裂开了,全是血……”

    “怎么会出血?”宋楚打断他的叙述,“还有,不是早就包扎好了吗?”

    她话语中流露出的关心让宋博彦眼睛一亮,顿觉看到希望的曙光,继而夸张的说,“刘叔说是用力过度,好像还挺严重的,可能会感染,要是感染他这手可就废了。”

    听话筒里没声音,宋博彦清了清嗓子,小心翼翼的试探,“姐,你有空去看看二哥呗,好歹你们……”

    “我没空。”宋楚生硬打断他的话,连再见都没说就切断通话。

    宋博彦握着手机,呆了几秒,挫败感油然而生。哎,话说他真的很佩服二哥,竟然能在堂姐这种态度下熬了三年。

    **

    宋楚将电话扔在床头柜上,拉高被子,像困惑的小兽蜷卧在床上,怎奈辗转反侧都不能寐,最后只得翻身仰躺看着屋顶晦暗的光线。她不是傻子,自然猜得到宋博彦来电话的目的,原本她该恨江少卿奸诈,利用外人来哄自己回去,可想到他受伤的手,心房竟酸胀难耐,她用力甩甩头,摒弃掉那些夺人心神的画面,似乎怕一想起就会万劫不复一般。

    失眠到凌晨才迷迷糊糊睡着,醒来时一看闹钟竟8点一刻。她暗叫一声“迟到了”,翻身爬起来,冲到卫生间洗漱一番,再随便往脸上拍了点爽肤水就抓起个外套急匆匆地出卧室。

    站在玄关处换好鞋,刚想关门,一抬眼就看到鞋柜上昨晚打包回来的芝麻糊。

    她握着钥匙,愣在原地……她曾经有多任性,高考前夜跟他通电话嚷着要吃九门小吃的芝麻糊,他笑着应好,并许诺明天她考完就能吃到。北京到广州几千公里的距离,她原本以为他只是哄哄自己,可当第二天,当考完语文走出考场,看到校门口那个单手插兜,老神在在的男人时,她激动得说不出话来。

    她坐在学校门口的餐厅里,笑得眉眼弯弯,舀一勺陈皮芝麻糊在嘴里,绵绵腻腻的香味在舌间磨化,明明没加糖,却浓得如化不开的蜜。

    这些年,他总是这样惯纵着她,那样深厚的情谊,怎么可能忘得一干二净?

    宋楚忽然想到陈媚那天的话,“小楚,爱与恨只在一念之间,他爱了你那么多年,做了那么多事,难道你就没动过心,还是你喜欢过他而不自知?”

    当时她恼羞成怒的否认,并强调,“我对他只有恨。”可是那个“恨”究竟是用来告诉世人,还是欺骗自己?

    深吸口气,宋楚换上鞋匆匆带上门。好在运气不错,出小区门口就拦到出租车,报了地点,宋楚靠在椅背上看窗外飞驰的景物,眼见过了红绿灯口就到单位,她摸出钱包,瞟向计价器,就这样看见了斜前方那辆黑色亚光的揽胜。

    她滞了一瞬,心脏不由紧缩。这款车的这个颜色是极特殊,也是极好看的。记得当初陪他去买车,一眼就被4s展厅里的揽胜吸引,指了指车说,“就买这辆吧,我喜欢这颜色。”

    销售经理夸她好眼光,说这叫亚光黑,全b市就这么一辆,是厂商推出的限量款。物以稀为贵,唯一的颜色,价格自然不便宜,足足比同款其他颜色贵了好几个零。那时他的公司刚刚上轨倒,花这么多钱买辆车实在不值,她委婉的说再考虑考虑,他却拉住急欲走人的她,笑眯眯的开了支票,“千金难买心头好,你喜欢最重要。”

    听说江伯父为了此事还骂了他几句,大意是这车太过招摇,有违他低调内敛的性子。如今,这颜色依旧稀少,只是不少车主用贴膜的方式把颜色改过。乍看下没区别,仔细看还是能区分山寨与正版,前方那辆想必就是山寨。

    怎么又想起他?宋楚咬着唇,有些惊慌失措,这两天她到底是怎么了,为何总陷入有他的记忆?是因为跟陈媚吐露压在心中的往事勾起回忆,还是因为那个……失控的夜晚?

    认真算起来,那一晚应该是他们的第二次吧?刚结婚时,她坚持不跟他同房,他也由着她,主动搬到客房去睡,后来她到单位报道,索性申请了宿舍,搬出那她一刻也不想待的地方。

    那天早上她气急败坏的骂他“混蛋”,可这两日,每当夜阑人静时,一些破碎的画面就不断闪出来,即使她不愿意承认,但那一晚失控的确实不仅仅是他。。。

    “小姐,到了。”

    出租车司机的提醒唤回宋楚的思绪。她敛起心神,掏钱付了车费,打开车门,迈出的左脚却滞在了半空,最后生生拉回来。

    司机见她又合上门,疑惑的问,“小姐,你掉了东西?”

    “没有。”她否认,然后说出一句自己也意想不到的话,“师傅,去南苑。”

    15.摔伤入院

    “南苑?”师傅片刻惊讶后抱歉的摇摇头,“小姐,哪里我不去。”

    “为什么?”宋楚疑惑不解。

    “那里太偏了,我拉你过去,得空车回来,要亏死的。”师傅说完,暗自感慨:开玩笑,那一带远离市区,是有名的别墅群,住的人非富即贵,谁会打车。

    宋楚正想说“那我给你双倍车钱”,司机却已明确开口,“你还是另外找车吧?”

    宋楚垂下眼,当初热烈想要去看他的热情因为司机的拒载瞬间灰飞烟灭,刚才的一切举动不过就是一种冲动,司机将她拉回现实,理智也恢复。

    她下了车,没有再拦车,而是转身踏上单位的台阶。原本她还担心会胡思乱想影响工作,哪想刚坐下就接到处长的指令,要她在晚上前拿出一个党建活动方案。一天下来,她找资料、联系各级党支部,又与分管领导开会讨论活动主题、流程,实施步骤,等好不容易赶出方案时,早就过了下班时间。把方案再仔细过一遍,确认无误后,宋楚将文件正式成文,下发到各省分局。忙完一切,出单位时已是华灯初上。望着路上的飞驰的车辆,她一拍脑门,哎,又忘了拿车!

    摸摸干瘪的肚子,宋楚决定去附近的居民街买些小吃带回宿舍。这一带集聚了很多老旧居民楼,楼内大多是外地来的租住户,所以摆摊设点的也特别多。路过水果店摊时,她看香梨不错,就挑了几个,付完钱她继续往前走。她记得陈媚提过这边有家山东煎饼做得很好吃,可走了好远都没见到。

    算了,还是问问陈媚吧!宋楚拿出电话,正准备拨号,肩膀忽然就被人撞了一下,她还没反应过来,左肩的手提包已经被人从后面抓住,随着摩托车刺耳的轰鸣,一股巨大的力量将包往前扯,也把她拉倒在地上。

    肩膀落地那刻,宋楚清晰听到身体与地面碰撞的声音,还有旁边路人的尖叫,“抢劫、有人抢包啊!”

    手迅速地麻了一下,几秒钟之后刺骨的疼痛顺着肩膀绵延到全身。宋楚侧倒在地上,试着想爬起来却发现自己动不了,后背是僵硬的,腰和双腿更是酸软无力。

    她蓦地想起那些摔跤伤了腰椎、脊椎的案例,心突的慌了,她不会那么倒霉,摔成残废吧?

    见她久久起不来,路人迅速围过来,一个卖凉皮的大妈蹲下-身子作势要扶她,却被宋楚喝住,“别动,我可能伤了腰,帮我叫救护车。”

    被她这一说,大伙儿还真没胆子敢碰她,大妈悻悻地收回手,朝卖水果的大汉说,“你有手机,快给叫下救护车。”

    大汉连连应好,掏出手机打了120,并简单介绍了宋楚的情况。

    冬天夜晚,地上是彻骨的冰凉,恐惧和忧虑夹杂着寒风令宋楚冷得直发抖,水果摊的老板见状忙拿起自己避寒的毯子盖在她身上。其实,宋楚有点洁癖,若换作从前早就因为那毯上的异味嫌弃作呕了,但此刻她却感受到那是一个好心人的温暖。

    “谢谢。”她微笑着。

    救护车来得很快,简单询问过她的症状后,救护人员将她抬上车。然后,拍了拍她的脸,“能听清我说话吗?”

    “嗯”

    “你叫什么名字,住在哪里?家人或朋友的联系方式是什么?”

    宋楚一一回答了前两个问题,可到第三个时,她愣住了。家人?该联系谁?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显然都不合适,父亲更不合适,想来想去最后想到了宋博彦。

    “我手机里有一个宋博彦,他是我弟弟。”宋楚虚弱的说。

    救护人员按照她的提示翻出宋博彦的号码,“请问是宋楚的家属吗……”

    宋楚只注意到他的嘴唇在翕张,他的声音带着嗡嗡的回响,可她却听不清楚。她十分努力地想要听清他在说什么,但他的声音越来越小,闷闷沉沉地直压过来,突来的晕眩感强烈地涌上额际,下一刻,便像失去了意识般陷入一片全然的漆黑之中。

    醒来的时候耳朵里犹有蜂鸣声,她睁眼望着床边正在看ct的大夫,从吼间溢出低-吟,“医生……”

    “醒了?”医生转过身,“你家人来了吗?”

    宋楚还没回答,旁边的护士已接过话来,“急诊那边联系了,说是正在赶来,应该快到了。”

    护士话刚落,病房的门就被猛的推开,宋博彦神色慌张的面庞出现在众人面前。

    视线触到宋楚,他一个箭步冲上来,着急的问,“姐,你摔倒哪里?没事吧?”

    宋楚摇摇头,将目光转向医生,“他还没告诉我。”

    医生拍了拍宋博彦的肩膀,问道,“你是病人家属?”

    “嗯,我是她弟弟。”宋博彦如是说。

    “那请你跟我出来一下。”

    宋楚和宋博彦皆是一愣,宋楚的心咯噔顿了一下,莫不是她病情太糟,医生都不愿意告诉她?

    正欲开口询问,却被宋博彦安抚的拍了拍手掌,“姐,你别怕,我出去下就回来。”

    宋楚反手拉住他,语气带着乞求,“老四,不管有什么都不许瞒我。”

    “我知道。”宋博彦轻声允诺。

    房门关上那刻,宋楚的心也飘忽了。身上的擦伤已经被消毒处理,但腰还是钻心疼,最可怕的是,她的脚至今还不能动。不会真的残废吧?要真残废了可怎么办?

    正乱七八糟想着,房门又被推开来,她艰难的抬起头,望着神色凝重的宋博彦,紧张的问,“老四,我是不是会残废?”

    宋博彦缓步走过来,递给他一记白眼,“你别瞎想,没事的。”

    “我到底怎么了?”宋楚一着急,不由低吼,“你说过不会瞒我。”

    “姐,你别激动,别再弄伤腰。”宋博彦急忙摁住她的肩膀,阻止她乱动。

    腰,果然是腰。宋楚深吸口气,努力让情绪平静,“好,我不激动,那你告诉我是不是腰椎断了?”

    宋博彦无奈的笑笑,“哪有这么严重,只是尾骨碎了,小问题。”

    “小问题?”宋楚怀疑的看向他,“那我的脚为什么那么软,一点都不能动?”

    “因为有一块碎片压到了神经。”宋博彦如实说。

    “那怎么办?会不会残废?”宋楚焦急的问。

    “别担心,我刚刚看过片子,碎片很小,而且只压到一部分神经,只要开刀取出来就好了。”宋博彦安慰道,“我已经给家里打了电话,晚点就把你转到301,让高时江教授给你做,他是这块的权威……”

    看宋楚白着脸不吭声,宋博彦乖觉地停下话头,替她拉了拉被角,低声说,“你先睡一会儿。”

    宋楚不想睡,可是她的止疼药里有安定成分,渐渐的眼皮就耷下来。

    这一觉不知睡了多久,朦胧中,她只觉脸上传来温暖的抚触,还带着些许水汽,隐约间闻到一股干净的带有淡淡薄荷香的味道沁入心脾,熟悉又陌生……

    缓缓睁开眼,天花板上的灯亮得刺目。她眨了眨眼睛,适应光线后,她才发现周围环境好像有些不同,正暗自讶异,耳旁就传来温润的男声,“醒了?”

    宋楚循声扭过头,对上江少卿近在咫尺的脸,他面色发白,满额的清汗,因为隔得太近她竟能听到他微微急喘的气息。

    “很疼是不是?”他深深的凝视她,声音尽量镇定。

    她不敢看他的眼睛,只好垂下眼帘去,下意识想挣扎着坐起来。却被他止住,“你别动,医生说你伤了尾骨,不能乱动。”

    话虽如此,他却还是托住她的肩膀,小心护住她的腰,将她轻轻移上来些。拖来枕头将她的头垫高,似是明白她心中的疑问般,江少卿小声解释,“这里是总军,刚才趁你睡着就把你转过来了。”

    宋楚环视病房,偌大的房间内只有江少卿和她,她清了清嗓子,语带干涩,“家里人都知道了?”

    江少卿低低嗯了一声,转身给她倒了杯水,来回荡了荡,确定不烫嘴后才喂到她唇边,“少喝点,润润嗓子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