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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节
    龙灵犀本来还有些好奇,究竟是什么样的女人,能惹得自己爷爷和司马老爷子这两个大人物如此痴迷,特别是爷爷,竟然连家业都不要了,没听爷爷提起过啊。但被司马老爷子这一岔开话题,她也忘记问了,红着脸撒娇道:“司马爷爷,你也不学好,跟我爷爷一样取笑人家。”

    “哈哈哈哈……”司马老爷子笑了起来,转头对淡然无语的秦刺说道:“小秦啊,怀玉说你医术了得,她现在体重明显下降,据说都是你的功劳。连龙家老爷子的命也是靠你的医术救回来的,不如替我老人家也看看怎么样?”

    秦刺倒也没有谦让,一抬手,说道:“我帮你把把脉。”

    司马老爷子赶忙伸出手去,秦刺切住他的手腕儿,默然片刻,放下他的手说道:“老人家你身体健康,属于自然衰老,没有什么大碍,注意调养的话,再活个五十年也不是什么难事。”

    “啊?真的?”司马老爷子寿眉一扬,露出极为惊喜的笑。

    自古以来,凡是有大成就者,最终难免痛恨人声苦短。秦始皇统一六国,雄心壮志,但随着年事渐高,病疾来犯,却也心惊胆颤,驱徐福于海外仙岛求取长生不老药,便是想永存时间,但最终却免不去一死。

    司马老爷子虽不算大成就者,却也拥有一片不菲的基业,自然也想向天再借五百年,将辉煌延续。听到秦刺此言,且知道秦刺并非虚言之辈,自然比任何奉承的话听的都要开心。

    “不过……”秦刺眉头皱了皱。

    “不过什么?”司马老爷子紧张的问道。

    秦刺淡淡的一笑说:“不过老人家你年轻时肾水耗用过多,伤了肾气,虽不至于短寿,却也会影响身体的机能。年岁再大些,怕是会出现耳聋,眼花,甚至痴呆的现象。需要提前调理,但不可乱服用补药,这样吧,我给你开一个药方,日后你每天子午之时各服用一剂,约莫三年五载,就可调养过来。”

    “哈哈,那好,求之不得,求之不得啊。”司马老爷子开心的笑道。

    龙灵犀在一旁粉脸生晕,偷看秦刺的表情,却发现他一脸坦然,不漏丝毫猥琐之色,顿时暗骂自己想的太多。不过,在龙家这丫头所认识的男人当中,当属秦刺最为规矩坦率,该美则夸,没有丝毫掩饰,行为举止中也没有丝毫虚伪的色意,即便是替她针灸丰胸,却也从不让她解开衣服,露出酥胸。这也是龙灵犀对秦刺极为信任和好感的来源之一。

    司马老爷子的宅院虽不在华港十大豪宅之列,但其规模却一点儿也不见得逊色。这或许也是因为司马老爷子背景的原因,一日为贼终身是贼,这话并不是说,做了贼就无法改邪归正了,而是说你在别人的眼里,始终脱不去那个贼名。司马老爷子的黑道背景即便近些年随着中央政府收回对华港的行使主权,而逐渐漂白,但那个帽子却始终脱不去,他也自然不愿意太张扬,地下皇帝嘛,自然是要行事低调些。

    没有电影电视所表现的那种黑衣人密布,荷枪实弹,严格把关的景象。司马老爷子这个黑社会老大的住宅透着宽松平和的氛围,精致的花园里有佣人正修剪着花圃,一只浑身雪白的波斯猫在泳池边慵懒的晒着太阳。

    “嗷嗷……”

    一头不知道从哪儿冲出来的猛犬,扑向了司马老爷子,如非洲雄狮一般的身躯,彰显出极强的爆发力。

    龙灵犀意外的没有尖叫,倒像是跟这头猛犬很熟悉一般,笑着招手:“小司马,过来。”

    但那条猛犬看也没看龙灵犀一眼,在它如红宝石般的眼珠子里透着一种绝世高手的尊严。

    “哼,每次都是这态度。”龙灵犀气的翘起了嘴。

    “这是藏獒吧?”秦刺目露一丝惊讶,他见过的猛禽凶兽不知道多少,也不知道猎杀过多少,但如眼前这头猛犬一般,身上流露出一种孤傲气质,眼里泛着尊严,不怒自威的猛禽,却是第一回见到。结合他在书中所见的图片和记载,几乎第一眼,秦刺就认了出来,这就是被誉为东方神犬,世界第一犬的藏獒。

    可随即让他疑惑的是,藏獒这种猛犬生活在寒冷地带,到了南方,特别是华港这种气温偏暖的地区,如何可以存活下去?

    但很快的,龙老爷子的话就解答了他的疑惑。

    龙老爷子挂着满脸慈爱的笑容,轻轻的梳理着猛犬背上的长毛,笑着点头说:“是藏獒,但却不是普通的藏獒。它是我年轻时去西藏游玩时,无意中救回来的,当时还是个幼崽,受了极重的伤,奄奄一息。我亲手帮他包扎了伤口,喂给它第一口食物,从此以后,他就只认我的食物。”

    秦刺点点头,他听闻过这个传说,藏獒一生只会吃喂给他第一口食物的人。如果那人不在了,它宁愿不吃不喝,直至死去。但秦刺的疑惑并没有释去,反倒是增添了几分,藏獒的寿命不过十到十五年,既然老人家是年轻的时候救回他的,这得多少年了?

    果然,龙老爷子的话只说了一半,他继续说道:“因为它伤势过重,即便我喂给它食物,替它包扎伤口,也很难挽回它的性命。后来我抱着它去了布达拉宫,我本意是想问问布达拉宫里的喇嘛有没有办法救活它,没想到的是,当我进了布达拉宫以后,达赖活佛意外接见了我。他告诉我,这头藏獒上辈子欠了我的情,所以这辈子它会守护我,直到我的死去。

    后来活佛给它赐福,它的伤势就奇迹般的痊愈了。更奇特的是,藏獒原本无法在温暖气候下生存,但接受过活佛赐福的它,却偏偏不受这样的影响,不仅如此,它陪了我四十多年,一路经过的风风雨雨不计其数,也不知道救过我多少次命,远远超于了一般藏獒的寿命。或许真如活佛所说的那样吧,它会守护我直到我死去。”

    龙老爷子轻抚着藏獒的背部长毛,面上透着浓烈的感情,仿佛在他眼前的不是一个动物,而是与他并肩作战,永远不会出卖他的好兄弟。

    “犬是忠诚的象征,人不如犬。”秦刺难得的露出几分感慨。

    让所有人意外的是,秦刺的话音刚落,那头神犬藏獒忽然转过头来,通红的眼珠子对视秦刺,露出几分欣赏的目光,并发出嗷嗷的沉闷叫声。

    “哈哈,看来小秦你真是人中龙凤,我们家小司马可是连特首来了,都不会看上一眼的金贵身子,却独独对你颇有好感。看来,你以后要与它多亲近亲近。”司马老爷子哈哈笑了起来。

    一行人的脚步并没有停顿,宅院里的建筑群不少,风格有些像是古代的宫殿,极具古典美,有些像是秦刺进入天蛇一脉聚居地所见到的那些建筑构造一般。属于司马老爷子的宅子是处在中间的那栋,也是最大的一间。

    恐龙妹不知道打哪儿知道的消息,从宅子里奔了出来,她是司马老爷子最疼爱的一个小辈,也是唯一和老人家住在同一间宅子里的人。

    “爷爷,你回来啦。”

    恐龙妹招呼了爷爷一声,就迫不及待的把目光转到了秦刺的身上,惊喜的笑道:“秦大帅哥,你可终于大驾光临啦。”

    秦刺点点头。

    一旁的龙灵犀撇嘴道:“恐龙妹,我这大活人儿站这儿半天了,怎么说也是客,也不见你招呼一声。”

    “呀,好姐妹,来,啵一个。”恐龙妹扑上去,和龙灵犀嬉闹成一团。

    “呵呵。”司马老爷子看着自家胖孙女儿,无奈的笑了笑,对秦刺说:“走,咱们进去吧。”

    大厅内的布置古色古香,墙壁上挂着不少装裱过的名人字画,但最显眼的还是悬挂在大厅中央的那副巨大篇幅的开国大典。

    佣人泡来了茶,众人纷纷落座,司马老爷子笑道:“极品大红袍,可是我珍藏的,市面上买不到的稀有物。小秦啊,你尝尝看。”

    秦刺摇头说:“我出身山野,喝的都是山茶野草,怕是品不出这大红袍的稀有。”

    司马老爷子哈哈笑道:“没关系,我就喜欢你这股爽快劲,旁人来了我这儿,就算是给他泡一壶枯树叶子,怕是都得给品出个一二三来,那虚伪劲,没意思。”

    说着,老人家指了指大厅说道:“怎么样,我这儿还不错吧,当初旁人都建议我换西式风格,说是流行。我就不同意,流行的不见得有底蕴,还是咱们老祖宗的风格底蕴深厚,就像这茶一样,越品越香。”

    秦刺点头说:“古色古香,确实透着韵味。只是……”指了指那副显眼的开国大典,秦刺疑惑道:“不知道老人家为何要将这幅画摆弄的这么显眼。”

    司马老爷子还没说话,恐龙妹就迫不及待地说道:“秦大帅哥,你可不要小看这幅画,对别人来说,这幅画不过是个历史镜头,但对于咱们司马家来说,这可是老祖宗的荣耀。”

    “哦?”秦刺皱起了眉头。

    司马老爷子瞪了自家胖孙女儿一眼,笑着摆手道:“别听这丫头胡扯,什么荣耀不荣耀的,我们司马家可当不起这个词儿。”

    恐龙妹有些不服气的说道:“爷爷,我可没胡扯。要不是荣耀,您干嘛要将它挂在这么显眼的位置上,还不是因为这幅开国大典上,有咱们的司马家的老祖宗在。”

    “不是吧?”龙灵犀不是没来过这里,也不是第一次见这幅画,但也不过是当司马家老爷子的喜好,却还不知道这幅画中会有司马家的先人在。她可不糊涂,能随着第一批领导人登上天安门参加开国大典的,那都是地位惊人的人物,司马家不过是困居华港的黑社会,什么时候有了这样恐怖的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