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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
    放下电话,就给伍再奇敬了个礼:“请进!”

    伍再奇提起行李,扯了扯嘴角:“谢谢。”

    “再奇哥,你回个家都这么麻烦呀?那我们每天都得这样进出吗?”三湖有些乍舌了。

    “不,只有第一天这样,以后不用再登记了。”

    漫步在这熟悉的林荫路,伍再奇一阵恍惚,三年没回来,除了树高大了点,其余也没有多大的改变。

    伍再奇前方目光所及之处是一栋二层小楼,小楼前面站着一群人,他抿紧薄唇,犀利的眼神愈发的清明起来:爷爷,爸,伍再伟,伍再兰,覃永前,当然,还有那个女人,他该称之为妈的女人。该来的不该来的,都在这了,或许还差一,二个配角……他自嘲地一笑:果然是人生如戏,全靠演技吗?

    伍再奇快走几步,跪在一个眼睛微红的老人面前:“爷爷,不孝孙子回来了。”一贯清亮的声音已是哽咽。

    “回来就好,再奇,回来就好,让爷爷好好看看,幸亏今年我回来过年,不然又见不到你了,爷爷算算,都四年没有见你了,信也不给爷爷多写几封……”老爷子伍文斌的嗓子也像被东西堵住了,说不出话,只能轻轻地拍着伍再奇的胳膊。

    “好了,好了,爸,咱们都进去再说吧。”覃玉霞伸出保养得宜的手,打算扶起长子。

    伍再奇没等她的手伸过来,自己就直接站了起来,他扶着伍文斌正打算进去,突然间想起了杨家兄妹俩还在他后面,他转头喊道:“三湖云妮,过来。”

    大家的眼睛集体住后一看,原来是一男一女,少年估计也就十六七岁,穿着军外套,容颜端正,略显拘束,最出彩的是那小少女,约十二,三岁,肌肤胜雪,明眸皓齿,长长的睫毛望之楚楚动人,竟是比大院中的小美女伍再兰犹胜几分。

    只见这小姑娘落落大方地往前走几步,身姿挺拨,步履悠闲,在众人的注目下犹如闲庭散步:“大家好,我叫杨云妮,这是我哥哥杨三湖,我们是和再奇哥一起来的,要打搅大家几天了。”

    说完抿嘴一笑,尽显优雅从容,散发出夺人的光华。

    这时谁也没注意到,角落里的伍再兰一双清秀的眼睛充满着妒恨地望着云妮,然后从人群里退了出去,悄无声息地进楼里去了。

    众人进了客厅,正打算安排位子坐下,后院的小门处,忽然传来一声犬吠声,大家还没反应过来,一只站起来能比人高的狼狗像一阵风窜了出来,只见它一直跑到了云妮身前,双脚直立张开血盆大口“嗷呜”一声,正欲对着云妮的脸咬上一口。

    伍再奇和三湖离云妮比较远,伍再奇反应过来之后眦目欲裂,大喊了一声:“云妮躲开!”

    这事其实说时迟那时快,伍再奇的话声传来,狼狗的大嘴已然张开凑了过来,但是下个瞬间,一切发生了戏剧性的转折:云妮一只手背到身后,另一只手伸到了站立起来像她一样高的大狗面前,那只大狗居然瞬间停止了攻击,两只前足老老实实地搭拉在云妮雪白的小手上,还伸出了舌头舐了一下她的手。

    云妮脸上的笑容在加深,她眨眨眼晴,伸出另外一只原先背在身后的右手,轻轻地抚摸着大狗的头,大狗一副享受的样子看得众人目瞪口呆。

    第二十四章咬人凶狗

    第二十四章咬人凶狗

    看着大狗摇得飞快的狗尾巴,三湖擦了一把汗,软瘫在一旁的沙发上:“吓死我了,这狗怎么一回事?太可怕了,云妮,你吓到了没有?”

    “三湖哥,我没事,再奇哥,你们家的狗狗真可爱,咬人还知道咬脸蛋。”云妮笑得漫不经心,最后安抚似地拍拍它的头:“去别处玩去,大家都还有事,别调皮捣蛋啊。”

    大黑狼狗呜咽一声,摇着尾巴出去了。

    旁边的人都倒吸一口冷气,从震惊中回过神来,他们都很清楚这条狗的凶猛,平时都不敢把它放出来,就连出去放风都得牵着绳。

    伍文斌回过了神,他眉头紧皱,大声喊了出来:“张嫂,张嫂,谁把狗放了出来的?”

    一个四十多岁的女人穿着一件围裙急匆匆从一间房里出来:“首长,不知道呀,我一直在厨房忙活。”

    两个警卫员吓出了一身冷汗,刚才他们一直站在门口外面,事出忽然,他们也没来得及反应过来,这狗要是冲着首长去,他们也不用过年了。两人都感激地望着云妮,幸亏她遏止了事态的发展,不然伤了谁,他们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站在一旁的伍母覃玉霞眼神晦涩难懂:“可能是早上我带狗放风回来时没栓好,让它挣脱了,小姑娘,对不起啊,吓到你了。”

    伍再奇父亲伍参军暴怒了:“都让你们别养这么凶的狗了,再伟,马上把它宰了。”

    覃玉霞眉峰轻蹙,双目含愁,柔声劝慰伍参军:“这大过年的,你身体不好,别生那么大气,等一下医生又会责备你。”

    伍参军听到她这几句话,只从鼻子里轻轻地哼哼一声,没有接着再发火。

    伍再伟嘀咕道:“又不是我要养的,明明是再兰的,干嘛朝我大小声。”

    这时一个年青人出来和稀泥了:“姑父,这是个意外,不是没出什么事么?谁也不想它发生的,下次拴好就行了。”

    “是啊,又没发生什么事,而且大黑不会乱咬人,吓一吓有什么可大惊小怪的?”伍再兰沿着楼梯从楼上下来了,神情很是悻悻然。

    “那可对不起了,我没让大黑咬上一口,让你失望了,换个人的话就能咬到了,碰巧呢,我从小极有动物缘,一般动物是不会咬我的。”云妮笑吟吟地说抱歉。

    听到这一声声加重语气的“咬”字,覃玉霞心头凛然,这个小姑娘可不是个容易糊弄的主。

    伍文斌这时站直了身躯,眼角一扫,带着难以言喻的威势:

    “再兰,道歉,无论什么理由,这种凶猛的狗都不该养在大院,不论伤了谁都不好,小张,带出去宰了,以后不许再养,一个小女娃从小就爱养凶狗吓人,你们这父母到底怎么教育孩子的,别以为我远在京城就不知道这么一回事!”

    叫小张的警卫员敬了个礼就去执行了,伍再兰重重地顿着脚,掩面飞奔上楼去了。

    伍参军讪笑道:“这不是以为小女娃养小动物能培养爱心嘛,就让她养了。”

    “爸,以后再不让她养了,您别生气,您一生气血压就高,这大可年的,再奇又回来了,咱们好好的过年啊。”覃玉霞露出一贯温柔贤惠的模样,低声劝慰伍文斌:

    “ 明天龙毅叔叔还要带俊荣来看你,您气出病来,就是我们小辈的罪过了,来,再奇,你陪着爷爷好好聊聊,我带着这两个小朋友到客房,让他们俩歇歇。”

    伍再奇的眼神掠过覃文霞,又转向前方,那双平静的眼眸,犹如沉不见底的潭水,让人无法琢磨。

    晚上独自躺在床上,记忆犹如潮水般涌上伍再奇心头,前世历历在目:从小他就得不到父母喜爱,父亲不打他,但也很少理会他,母亲总在人后偷偷打他,弟弟妹妹也欺负他,别人都是十七,八岁下的乡,只有他小小年纪十三岁就在母亲的坚持下出发了,在和平村一待就是好几年,那时候年纪小,干了重活,身体长得慢,他最终也只长到1米七八。

    那年他兴匆匆地从和平村回来过年,和青梅竹马的龙俊荣再次重逢,俩人一见钟情,第二年他十八岁他们就订了婚。订婚之后父母让他到远方工作,他也毫不犹豫地就去了,两人长期分居两地,一年后他的亲表哥覃永前趁虚而入,龙俊荣和他解除婚约之后嫁给了覃永前。

    解除了婚约之后的伍再奇,无意中邂逅了从和平村出来念书的张秀丽,张秀丽灌醉了他……最后他娶了她。

    他俩结婚后,一直无所出,他自己偷偷经过检查,发现是自己的问题,心中对她感到愧疚,正待对其坦言相告,张秀丽却对他说怀孕了,他欣喜之余以为是医院误诊了,没有再去查验。

    十月怀胎之后,生下一个男娃,起了名叫伍浩南。当时已经到了改革开放的八零年,他停薪留职下了海,经过二十余年商海博击,他累积了千万身家。但因为操劳过渡,没到五十岁就倒下了。

    在弥留之际,他的母亲覃玉霞女士,慈善协会的会长遣开众人,微笑着对他说:“再奇,你下到下面记得代我向你母亲问好,我等这天已经等了几十年了,你知道你小时候我为什么老打你吗?因为我不是你妈……哈哈哈……”

    七十多岁仍保养得十分年轻的覃玉霞笑得脸都扭曲了:“我让她小时候对不起我,瞧吧,她的儿子在我手上落了个什么下场。再奇,你放心,浩南是我们家永前的儿子,我会对他好的,哈哈哈……惊讶吧?你和张秀丽结婚前我给你下了药,你怎么可能有儿子呢?我怎么可能让你亲妈有孙子呢?”

    “这二十年要不是你识相出门赚这么多钱给我们花,我还不可能让你活这么久呢!”她轻拂去衣襟上并不存在的灰尘:“你不知道吧?再奇,俊荣和永前没有我的帮助,原本也不可能结婚的,毕竟我们覃家是普通人家,而那时俊荣的爷爷已经要调上去了。两家门不当户不对的,我不出手,难道看着你青云直上?”

    她接着漫不经心地接着说:“再奇,这一切你爸都不知道,他永远不知道我为他付出了什么,幸亏你比我死得早,不然我临死前还得费心拉你陪着我一起。”

    “得了,你也不用不服气,把眼闭上走了吧,谁让你做那个女人的儿子,当年她样样比我强,我也就忍了,谁让她居然和你爸搞未婚先孕,还打算和你爸结婚,你爸爸就是我的底线。”覃玉霞保养得宜的脸上出现了一丝狞笑:

    “我只在她面前表现出和你爸粘粘糊糊的,她怀着你,自己就收拾东西走得远远的了。走得远远的就算了,居然还给你爸找到,我多说了几句,她就产后大出血了。这么蠢的女人按现在的话说就是:在电视里注定活不过两集,啊哈哈哈……然后我和你爸带着你来到这个谁也不认识的地方工作,你看,我还把你养得这么大,也算对得起她了……你好好走吧,别挂念谁了,我都会给你照顾好的。”

    第二十五章前尘往事

    第二十五章前尘往事

    伍再奇掩面悲叹,不论过了多少年,一想到这段话,种种痛楚像在剜心挖肺:他不明白,为什么老天爷让他重生在五岁,是觉得对他的伤害不够,还想让他把这伤痛再经历一次?

    重生回来后,他把悲愤化作力量,每天找机会出去练习武功,那是他前世无意中拜的一个师父教的,当时那个师父曾经很遗憾地对他说:

    “你骨骼清奇,是个练武奇才,可惜遇见我太晚,你要是五六岁开始练习本门武功,必有大成。现在你的身体被繁重的工作拖累,已病入沉疴,如果能放下一切,勤习武功,当能为你延年益寿。但如果你放不下这红尘俗世,寿命也就这几年了。”

    他当时以为师父危言耸听,没放在心上,果然没几年,生命就被透支了。

    重生后,他把一切看开,每天以练功为主,真的有了小成。

    三年前,覃玉霞又设计让他下乡,他二话没说就答应了,只要能远离这些人,去哪里都是天堂,他已经不是前世那个懵懂少年,两世为人,几乎没有什么是他不会的,不论去到哪里,他自信都能打拼出一片天空。

    这一世,他决定,再也不为这红尘万丈迷花了眼,守住本心,过自己想过的生活,至于覃玉霞,帐是一定要算的,且先让她蹦哒几年。

    ——前世纵横商场几十年,他缺的从来不是耐心和手段。

    第二天一早,他早早地把三湖和云妮带上,又去了那个饭店吃早餐。

    吃完饭,云妮从口袋里掏出几张十元的钱递给伍再奇:“再奇哥,你没钱了吧?昨天都买了那么多东西,给你钱,我有。”

    “哇,小妮,你怎么有这么多钱?”三湖诧异地问她。

    “就经常打兔子呗,石如臂指,指哪打哪。再奇哥教了你这么多年,你看你,命中率那么低……”云妮逮住机会把钱过了明处。

    伍再奇心中一暖,高大的身躯往椅背一靠,没有去接她的钱:“云妮,你自己留着,再奇哥还有,等没有了再问你要好不?”这对他来说是很新奇的感觉,从来只有别人问他要,还没哪个说:“伍再奇,你缺钱不?给你一点。”

    他微笑过后,又想起前世养的那帮蛀虫,个个除了伸手向他要钱,别的什么都不会。每个人都在公司挂了闲职,领着不菲的薪水,然后在公司里指手划脚,他一怒之下,每个人分了一些股份,然后让他们别来上班,每年领分红就行了,饶是如此,每个人还是有什么大事小情的就找他要钱。

    “那我就收着,等你缺钱了再问我要。”云妮咧开嘴,微笑着露出一排小小糯糯的牙。

    “云妮,昨天那只狗狗为什么那么听你的话呢。”三湖疑惑不解地问道。

    云妮望了望四周,很好,没人,她把头往伍再奇和三湖的方向凑了过去,小声说道:“我在山里碰到了一个白胡子老公公,他让我吃了一样东西,说以后动物都会听我的话,不会伤害我,你看,山里的鹿我让它别动,它就不动了。他还说了,不能跟别人说。”说完,晶亮的眸子熠熠发光,眩花了伍再奇的眼睛。

    听到这话,三湖急了:“人家说不能告诉别人,你还敢说出来,你个缺心眼的。”

    云妮斜眤了他一眼,很是不以为然:“你们俩又不是外人,难道你俩还会到处乱说。”

    “我俩都不能说出去,你自己也别说,记住了,谁都不能说,说出去云妮会有危险的。”伍再奇意识到了其中的厉害之处,对俩兄妹下了严令。

    俩兄妹集体住口了。

    云妮心中暗忖:这让动物听话的事,也过了明处,以后再有什么不对,就推给“白胡子老公公”

    “吃完早餐,咱们就去玩,然后就是买东西,明天就三十晚了,过完初五咱们就回去吧,在这叽叽歪歪,还不如上山玩去。”伍再奇习惯性地下达命令。

    走在繁华的宁城街头,三湖惊叹不己,连街头流动着的老年义务巡防员都让他唏嘘不已:“这么些个老人都不用带孙子?每天就这么巡逻?我老了也能这么悠闲自在就好了。”

    “以后你老了,比他们舒服多了,只要你够努力,什么都会有的。大家同样是人,他们有的,你都会有,你可不比谁差,三湖,对吧?”

    ——伍再奇的心灵鸡汤瞬间点燃了三湖的小宇宙。

    “对,再奇哥,我听你的,回去我就加两小时练石子神功,你看,连云妮都比我强了,你看咱们的猎物多好卖呀,我瞅着,咱们仨在山上一个月,肯定得比种地一年强。”三湖算是尝到了甜头了。

    伍再奇警惕地望了望四周,提醒三湖:“以后这事心里明白就行了,千万别说出来,给人抓住了,你就得去游行。”

    三湖赶紧点头答应了。

    这时路过一个小胡同,云妮好奇地问:“再奇哥,胡同里有俩人进去了,他们在干什么?”

    “这里一直有个小黑市,估计他们是在进行交易,就在最里面的拐弯处,那里很暗,光线差,平时没人往那走,所以也比较安全。”伍再奇离开宁城几年,不可能还熟悉这边的情况,他说的其实是前世很多年后听说到的情况,当时有网络之后,兴起了城市论坛,他就是在哪里看到的。

    “哦哦,黑市呀?”云妮若有所思地说。

    走过了几步,是一家写着“新华书店”的门脸,云妮站住了:“再奇哥,你们俩去买东西吧,我就在这看看书,买点有用的书回去。”

    “好,那你在这等我们,千万别乱跑。”

    “嗯嗯,我一定不乱跑,你们一回来就可以看到我在这。”说完还挥挥手,笑眯眯地说着再见。

    等他们走得不见了人影,云妮拐进了那个小胡同,在拐角处她确定了无人,就拿出了一个蛇皮袋,上面写着尿素二个字,里面则装满了猎物。想了想,在这个隐秘的转角,她干脆放出一头鹿,还用稻草盖好,然后把身上的军大衣换下,穿上原来的旧棉袄,还在脸上围了一条旧围巾,这样谁也认不出我了,她满意地想。

    装扮好,云妮提上蛇皮袋快步走了十多米,看到了两个站在哪里谈话的人,那是一男一女,男的三十多岁,旧军大衣,除了一双锐利的眼睛,其长像豪无任何辨识度。

    俩人看到了云妮,那女的转身就走。那男的看了看云妮围着围巾,只露出眼睛的头部:“同志,有事?”

    云妮放下袋子,打开袋口,招手让他过来看,那男人走过来一看,急忙伸手一摸:“鸭子还暖,没死,这还有斑头雁。”他倒抽一口冷气:“好东西,我按照供销社的价格给你翻一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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