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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节
    李西宁惊了,赶忙说道:“还有别人呢?那我要回去换衣服!”

    陆宇翎却又扯住了她的袖子:“不用换,穿这套就挺好。”

    好看不好看倒是次要的,关键是要藏娇,马上要去的那地方野狼挺多,十个里面八个爱泡妞,她穿得越随便越好。

    “不行,我什么都没带,你等我十分钟!”李西宁一定要回家换衣服,现在她身上穿得这套说好听点是慵懒欧美风,说不好听的就是睡衣,去哪都不行。

    陆宇翎却又拉住了她的袖口:“你什么都没带还怎么回家?今天你只能跟我混了。”

    李西宁一愣,这才想起来自己出门的时候实在是太着急了连钥匙都没带,只带了个手机就出来了,然后她气呼呼地瞪着陆宇翎:“都怪你,催什么催啊!”

    陆宇翎也不跟她争辩,直接投降:“行行行,怪我,都怪我。”然后又自觉主动地朝她伸出了胳膊,“给,你拧我吧。”

    李西宁瞬间破功,又被他逗笑了。

    生气的时候被逗笑才是最令人憋屈的事情,而且还特没面子,李西宁打开了他的胳膊:“你这人怎么这么讨厌呀!”

    陆宇翎一脸无辜:“我哪讨厌了?我主动认错,还主动领罚,你还说我讨厌?我这个公主当的还不够卑微么?”

    李西宁又是笑又是气急败坏:“烦人精!”

    陆宇翎笑着回:“行,我是烦人精。”为了给她腾地方,他把背在背上的吉他取了下来,递给了李西宁,叮嘱了句,“抱好啊,可别摔了,它是我亲儿子。”

    这把吉他是他妈送给他的最后一件生日礼物,已经用了很多年了,所以他异常珍惜。

    李西宁也知道吉他对吉他手来说就意味着热血与灵魂,所以在接过吉他后,紧紧地抱在了怀里,为了以防万一,她又将吉他的带子挂在了自己的身上,小心翼翼地模样简直像极了立志要完成守护宝藏任务的幼儿园小朋友。

    看着她那副谨慎的样,陆宇翎就想笑,感觉还怪可爱的,但是他却忍着没笑,以免被小老虎制裁,等她在自行车后座上坐好之后,他又说了句:“你一只手抱着吉他就行了,别掉下去了。”

    李西宁闻言松开了左手,牢牢扯住了陆宇翎的衣角:“好了,走吧。”

    陆宇翎应声踩下了脚蹬,风一般地带着姑娘走了。

    金秋时节,阳光明媚,坐在陆宇翎的后座上,有清风划过脸颊,吹乱了她耳边的碎发,阳光洒在脸上,暖意融融却不刺目,街景在不断后退,李西宁觉得很惬意。

    过了一会儿,她对着他背影问了一句:“你还会弹吉他呢?”

    陆宇翎回:“恩,我妈教我的。”

    他的语气很平静,只是在诉说一件很普通的事情。

    大小姐还会弹吉他,再一想她妈曾经对她说过,大小姐不仅长得漂亮,而且还多才多艺,更有一副天籁般的好嗓子,李西宁不禁问道:“你妈是不是女神级别的?”

    没有人不爱自己的妈妈,陆宇翎也不例外,他笑着回:“那当然了,我妈是天仙!”

    李西宁也笑了:“我昨天听我爷爷说你妈年轻的时候还会弹钢琴,弹得可好了,你是不是也会?”

    “恩,也是我妈教的。”陆宇翎补充道,“她以前是小学音乐老师。”

    李西宁忽然特别好奇陆宇翎的妈妈到底长什么样子,见过她的人,几乎没人不夸奖她的美,就连她妈这个昔日情敌都不吝啬对她的褒奖。

    似乎是猜到了她在想什么,陆宇翎说道:“家里还有我妈参加学校跨年文艺表演的录像,你要是想看,回来拿给你看。”

    李西宁也没拒绝:“好。”

    说话间,陆宇翎带着她骑到了另外一条路上,相比于来时的那条主干道,这台路比较窄,但是树木却非常茂密,明媚阳光下绿葱葱的一片,再加上林立于街道两侧的复古型建筑,使得这条小街颇有了几分文艺气息。

    路口立着一个指示标牌,蓝色的油漆底面上印着三个白色字体——绿茵路。

    李西宁知道这条路,这里是西辅市有名的酒吧一条街。

    看不出来小公主平时玩的还挺野。

    陆宇翎转进绿茵路后,一直朝南行,最后将车停到了最南侧的那栋深红色的建筑前。

    李西宁看到木质的双开门上挂着一个做旧的铜牌,上面刻着酒吧名字——绿荫深处。

    这名字确实符合这个酒吧的地理位置,而且也很有意境。

    酒吧门口还摆着几张圆形的黑色铁艺翘脚桌,每张桌子配套两张铁艺黑凳,旁边立得有白色遮阳伞,看起来十分惬意。

    酒吧门外站着一年轻男人,二十五六的模样,寸头,黑体恤,牛仔裤,黑皮靴,左臂纹满了纹身,手指上带着一排戒指,脖子上还挂着铁链,十分的朋克风。

    这男人一看到陆宇翎就朝他挥了挥手:“翎子!”

    李西宁抱着吉他从后座上跳了下来,随后陆宇翎跟她介绍:“陈哥,酒吧老板。”

    “哦。”李西宁从来没来过这种地方,一时间还有些紧张,抱着怀里的吉他,不安地问陆宇翎,“我们来这里干什么?”

    陆宇翎笑了,回答得言简意赅:“唱歌。”随后他又煞有介事地接了句,“进去之后跟好我,人多,你别丢了。”

    三好学生李班长怯场了:“那我……还是回家吧。”

    “逗你呢。”陆宇翎不得不说实话,“这条街上白天几乎都没人。”

    谁曾想陆宇翎的话音刚落,酒吧老板就走了过来:“今天人多,你还是得看好你儿子和它妈。”

    李西宁:“……”谁妈?

    每年寒暑假,陆宇翎都会来这家酒吧当驻唱歌手,因为颜值出众又实力超群,所以他在这片还小有名气,人缘也不错,几乎每场演出都有不少人来捧场,但整条街上的人都知道他有一禁区不能碰,那就是他的吉他,谁摸都不让摸,谁摸就跟谁干,大家都知道这吉他是他亲儿子,不想死就别犯贱。

    所以陈哥一看见李西宁抱着陆宇翎的吉他,就知道他们什么关系了——除了儿子妈,他还会让谁这么抱着自己亲儿子?

    听了陈哥的话后,陆宇翎蹙起了眉头,但却不是追究儿子和妈的事,而是:“怎么来这么多人?”

    陈哥笑回:“你这么长时间都没来了,好不容易来一次,那捧场的不就多了么?”

    其实他只是想借用一下乐队,在她十八岁生日这天唱一首歌送给她,本以为白天人少,没想到还是来了那么多外人。

    陆宇翎无奈,回头看着李西宁,叮嘱:“那你还是得跟紧我。”

    李西宁顿有了种被带进狼窝的感觉,没说话,默默地抱紧了怀里的……大儿子。

    作者有话说:  喜当妈【狗头】

    第27章

    李西宁以前没来过酒吧这种地方, 在她的印象中, “酒吧”两个字一直和“社会”挂钩, 第一次踏入社会领地,她有些紧张,怀抱吉他,一步不落地跟在陆宇翎身后, 乖巧听话的样子简直像极了大哥的女人。

    老虎瞬间变猫咪。

    李西宁难得这么依赖他,陆宇翎非常满意。

    一走进酒吧,光线就暗了下来。虽然现在是白天,墙上开的也有窗,但是装修风格使得屋内的整体基调偏暗,毕竟酒吧这种地方,是需要在气氛上营造情调的。

    演出台在最北侧, 东侧是摆台,屋中间错落有致地摆放着木质桌椅板凳, 现在还不到上午十点,但是酒吧里已经坐着不少人了。

    陆宇翎一走进酒吧, 就有人带头呼喊了起来,这幅热情激动的模样简直像极了粉丝见面会。

    李西宁还从没想过陆宇翎竟然在这里这么受欢迎。

    距离演出台最近的那张桌子是空着的,老板陈哥直接带着他们来到了这张桌子旁,对陆宇翎道:“特意给你留的。”

    “谢了。”随后陆宇翎示意李西宁面朝演出台那侧坐下, 等她坐好后,他朝她伸出了手,“把儿子给我。”

    李西宁却紧抱着“大儿子”不放, 就好像这“儿子”就是她最后的靠山一样,特别怕陆宇翎拿走“儿子”后就不回来了,还满目警惕地看着他:“你要去哪?”

    陆宇翎被她这副战战兢兢的小样逗笑了:“哪也不去,上台唱歌。”最后,他还信誓旦旦地保证道,“放心,我跑不了。”

    李西宁观察了一下,演出台就在她面前不到两米远的地方,确实跑不了,然后才放心的把“儿子”还给了陆宇翎。

    酒吧内看到这一幕的顾客无一不惊讶意外,齐刷刷地将好奇的目光集中到了李西宁身上。

    在座的是个人都知道陆宇翎的吉他是他亲儿子,谁摸谁挨揍,现在这吉他竟然被一姑娘抱着,想都不用想,一定是儿子妈。

    李西宁所在的位置比较靠前,所以并未察觉到身后的目光,而且她也不知道陆宇翎不让别人碰他吉他的事,等把吉他还给陆宇翎后,她就将胳膊肘支在了桌面上,双手交叠拖着下巴,看着陆宇翎拿着吉他走上了演出台。

    陈哥走到吧台旁找了个高脚凳坐了下来,他也挺喜欢听陆宇翎唱歌,这孩子虽然年纪不大,但唱功却是一流的,台风稳健气场大开,而且又会弹钢琴又会弹吉他,再加上生了一副好皮囊,以后要是真有机会出道,绝对前途无量。

    陆宇翎有几个月没来了,上台后没立即开始唱,而是和乐队剩下几人商谈演出曲目,在等待他演出的这段时间里,陈哥问吧台内的服务员要了杯啤酒。

    服务员把啤酒给老板送过来的时候,顺带着八卦地问了句:“那妞是翎子的?”

    陈哥:“儿子都让她抱了,还不够明显?”

    服务员笑了下:“怪不得以前那么多妞追他都没成,合着早就有主了,还怪漂亮呢。”

    一般在酒吧这种地方,漂亮姑娘基本都会被搭讪,但是却没人敢来骚扰李西宁,因为她是翎子的,他的妞没人敢碰。

    陈哥回道:“你以为光靠漂亮就能降服那小子?以前追他的漂亮妞还少?他横起来比藏獒还野呢,你见过哪头藏獒是因为漂亮认主的?”

    这边说话间,那边陆宇翎已经和乐队其余人员商量好了演唱曲目。

    加上陆宇翎,整个乐队一共有四人,键盘手,贝斯手,鼓手,陆宇翎是吉他手兼主唱,他才刚一抱着吉他走到立式话筒前,酒吧内就响起了热烈的鼓掌欢呼声。

    李西宁也很捧场,陆宇翎一上台她就用力地拍起了双手。

    陆宇翎的站位离她很近,站好位后,他的目光一直看向她。

    屋内光线昏暗,他的眼底似乎藏有星光,开口说话时,他的语气温和,又带着笑意,话筒将他字里行间的温柔放大了数倍,动人的声音瞬间弥漫了整间酒吧:“今天有一姑娘过十八,接下来这首歌,唱给那个姑娘听。”

    酒吧内的气氛瞬间热烈了起来,有人欢呼有人鼓掌有人起哄。

    李西宁的脸颊瞬间红了,心跳也跟着加快,似乎有一把火在可劲儿地烧她,令她浑身上下的血液都在沸腾。

    最热的地方还是脸,热得她呼吸都不顺畅了,幸好手是凉的,她立即将双手贴在了脸上,试图给自己降温。

    但是她的目光却一直定格在陆宇翎身上。

    这间酒吧面积不算小,台下还坐着不少听众,但是这种场面和宽广舞台比起来也只能算是牛九一毛,然而此时此刻在李西宁的眼中,陆宇翎就像是睥睨众生的王,她眼中只有他,除他之外,所有的一切都暗淡无光。

    陆宇翎也在凝望着她,虽然光线昏暗,但他依旧能看到她发红的脸颊。

    其实他给她写了一首歌,但是现在还不到将这首歌送给她的时候,所以他今天选了另外一首对他来说意义不凡的歌。

    这首歌他几乎是从小听到大,他学会的第一支吉他曲是这首歌的曲子,学会的第一支钢琴曲也是。

    妈妈还在世的时候经常会唱起这首歌,不过小时候他完全听不懂这首歌,不仅是因为听不懂粤语,更是因为理解不了歌词的含义。

    直到他遇到了李西宁。

    那个下雪天,那个楼梯间,还有那颗糖。

    纵使来日千千晚星,亮过今晚月亮,都比不起这宵美景,亦绝不可使我更欣赏。

    他的美景,就是那束光。

    深吸了一口气,陆宇翎启唇,声色低醇得对着话筒报出了歌名:“《千千阙歌》。”

    紧接着酒吧内又是一场热烈欢呼,但李西宁却充耳未闻,眼里全是陆宇翎背着吉他的模样。

    演出台上的灯打了下来,酒吧内归于安静,乐队就位,前奏起,流水般平淡却悠扬的基调,气氛瞬间沉淀了下来,伴随着陆宇翎低醇而富有磁性的嗓音,时光似乎回到了某个令人无法忘怀的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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