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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86节
    项莉十分想不通,“那就这么算了?”

    项莉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对夏晓兰有执念,可能是因为夏晓兰投资了徐竟和马海……这给她的未来的生活带来了很大变数,想到徐竟可能会成功,项莉不那么高兴。

    将来别人会怎么说她,有眼无珠?

    第1412章 韩家都保不住你(2更)

    陈庆没有参加派对。

    他对去奉承什么“公主殿下”有抵触,好在韩瑾也不勉强这一点,经贸大学那么多条件好的男同学她不找,偏偏找陈庆,就是被陈庆的老实专情打动了。

    当然,那专情是针对夏晓兰的,起码最初是这样,现在还是不是这样,韩瑾觉得陈庆是没对夏晓兰完全忘怀,那也有一半的情感是属于她的。

    韩瑾也不着急,日子还长呢,她非得把陈庆的心全拢过来,这种感情上你进我退的博弈,韩瑾自己玩的挺有劲儿。

    韩瑾也不想找夏晓兰的麻烦,谁在男人心里更有分量,靠的是各自的本事。

    但李雍和项莉想从夏晓兰身上捞点钱,韩瑾也不会当好人拦着,夏晓兰可能自己不承认,却又的确是韩瑾的“情敌”。

    今晚,韩瑾在“情敌”身上栽了个大跟头,得罪了宋明岚,也是装着一肚子火气回纽约大学——美国这边大学宿舍管理的极为松散,晚上又没有几点熄灯的规定,凿壁偷光这种事在美国基本上别想了,电灯都不能敞开了用,还叫什么美帝。

    韩瑾到宿舍去找陈庆是一找一个准,陈庆有个美国学生室友,一周就在宿舍睡一两晚那种,并不妨碍韩瑾和陈庆谈话。

    韩瑾敲门进去,陈庆还在学习。

    “你回来了?”

    “陈庆,我问你件事儿,你能不能老老实实告诉我?”

    陈庆皱眉,他最近已经非常迁就韩瑾了,也和韩瑾谈过要把娱乐和学习时间划分好,他本来就是不喜欢参加派对的性格,除了这个,其他逛街啊或者利用周末去纽约哪里玩,陈庆都同意。

    陈庆还以为是韩瑾对他没去派对的事又不高兴,韩瑾坐在了凳子上,说的却是另一件事:

    “我记得你之前说夏晓兰处了个对象条件很好,你知道她对象具体情况吗?”

    陈庆意外,“你问这个做啥?”

    今晚,晓兰也去了派对?

    好端端的,韩瑾又问起晓兰。

    “韩瑾,我喜欢晓兰的事你一直都知道,当初咱俩能走在一起,是咱俩认识后你自己说不介意这点,现在我和你处对象,我也想努力对你好,你能不能不要揪着过去的事不放?”

    不管咋说,肯定不是啥好事儿,陈庆了解的本来也不多,就他知道的也不打算说。

    “以前,以前能和现在一样吗?以前咱俩是同学,是朋友,你喜欢别人我肯定没意见,现在是男女朋友,我还能一点不嫉妒,由着你心里装着别人?你别整天一副我要害谁的防备样,我谁也害不了,夏晓兰她本事大着呢!”

    韩瑾也不想阴阳怪气。

    自己讨好宋明岚,宋明岚却对夏晓兰热情,这都什么事儿啊!

    她平常还是很顾及陈庆的自尊心的,不会颐指气使,现在实在顾不上,不把夏晓兰的人脉关系搞清楚,韩瑾有点寝食难安。说不定要修复和宋明亮的关系,还需要靠夏晓兰。

    早知道,应该对夏晓兰更客气些。

    韩瑾稳了稳心神,男人大多都是吃软不吃硬,她用手捂住脸:

    “陈庆,你要不帮我,我这次真的会完蛋,我把家里交待的事搞砸了,你也知道我爸是什么脾气,他都不用想别的招,只要断了我的生活费……”

    韩瑾小声哭起来。

    陈庆手脚僵硬。

    晚上的宿舍很安静,房间里只有韩瑾的抽泣声。

    半晌后,陈庆揉了揉疲惫的眼角:“你要想我帮你,你就告诉我发生了什么事,不知道原因,我绝对不会多讲一句。”

    韩瑾放开手破涕而笑,睫毛上还沾着泪珠:

    “你早点同意不行吗?非得把人家弄哭!今晚的事是这样的,我也是被人连累……”

    韩瑾三言两语把派对发生的事讲了,自然是摘干净她在其中的微妙关系,只说项莉等人想让夏晓兰放点血承担起派对的花销,不料今晚派对的主角宋小姐却认识夏晓兰,为此发了好大的脾气,不仅把所有钱都退了回去,连带着对韩瑾也冷落不理。

    接近宋明岚,是韩家给韩瑾下的“政治任务”,陈庆虽然不知道宋明岚的真实身份,韩家给韩瑾的任务他是知道的。他反感韩瑾去对别人曲意逢迎,却又知道社会就是如此赤裸裸般现实。

    听到别人想叫夏晓兰当冤大头,陈庆十分生气。

    但韩瑾问他为什么夏晓兰认识宋小姐那样的人物,陈庆也回答不出来。

    这问题怎么答?

    韩瑾以为是夏晓兰找了个有背景的对象。

    其实不是这样的,或者不全是……陈庆出国前趁着寒假回了趟豫南,不用他去刻意打听,村里人都在议论刘芬嫁了汤宏恩的事。

    陈大嫂固然是酸溜溜的,陈旺达的评价却很中肯,叮嘱陈庆如今刘家今非昔比,刘芬嫁了个大领导,夏晓兰和陈庆起点都不同了。让陈庆也放平心态,男同志不怕时间积累,陈家本来就是农村人家,陈庆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往前走,过二三十年,未尝没有自己的天地!

    这些事,怎么和韩瑾说?

    “别人要咋做,你别掺和,晓兰家的事儿没经过她允许我不能告诉你,看样子你也不想和她交朋友,那就离她远一点别去打搅她。如果你做了啥不好的事儿,可能韩叔也没法保你……我只能告诉你这么多,你记住一句,她认识啥样的大人物都不奇怪,别拿普通学生的印象往她身上安!”

    夏晓兰根本就不是普通学生。

    哪有初中毕业几年,忽然决定要考大学,还是在家自己复习一年,就能考上华清大学的人?

    没啥是夏晓兰办不到的。

    她一直在干的事,就是创造奇迹!

    陈庆是不知道夏晓兰今时今日有多厉害,就是从前,他和夏晓兰还没有生分时,她已经厉害的不得了!

    韩瑾被陈庆的语气弄的牙酸。

    眨眨眼睛,哭过之后眼睛很干涉。

    陈庆看似什么都没说,其实也说了不少,最关键的有一点,夏晓兰的背景比她硬!

    所以陈庆才警告她,把夏晓兰惹毛了,连韩家都摆不平?

    韩瑾咬牙,那她该怎么办呀!

    第1413章 真是捡芝麻丢西瓜!(3更)

    用后世的时髦话说,韩瑾此时是“心里慌的一比”。

    这个觉可睡不踏实了。

    仔细想想,她也确实没害过夏晓兰,就是李雍问起,她把夏晓兰老家在豫南乡下的事说了。

    如果说起了坏心思的,那也是李雍和项莉——对,绝对不能和那俩人搅合在一起,今晚宋小姐主要就是生李雍和项莉的气,她只是刚好被台风尾扫到!

    韩瑾已经做了决断。

    看陈庆皱着眉,她撒娇道:

    “好啦好啦,我就是爱吃醋一点,对她又没有恶意,大不了以后我离她远远的咯。你别在心里笑话我没骨气,讨好宋小姐是家里让我做的,我就算知道了夏晓兰有深厚背景,也不会厚着脸皮去接近她的,你放心!”

    陈庆是不放心。

    看来以后这种聚会,他应该跟着韩瑾去几次,避免韩瑾利用晓兰打什么歪主意。

    ……

    多少人为夏晓兰睡不着觉,夏晓兰都不会受影响的。

    这点心理素质都没有,她还当啥夏总?

    夏晓兰一直睡得很香。

    人家温曼妮和克劳斯决定重新开始,夏晓兰就不厚着脸皮上门借宿了,电灯泡的感受,谁当谁知道!

    克劳斯第二天中午有手术,告诉夏晓兰可以早上8点-10点期间上门找他,两人一起去见克劳斯替夏晓兰约到的相关专家埃默森教授。

    夏晓兰在酒店住了一晚,第二天早上如约而至。

    在纽约某间实验室,见到了埃默森教授:

    “dna技术是很前沿的,一两句话和你说不出清楚,所以才叫你跑一趟。”

    这个夏晓兰能理解,现在是1986年,别看后世狗血剧里经常搞什么dna亲子鉴定好像很简单,喝过水的杯子,发梳上带毛囊的头发都能验,那是多少年后的事了。

    dna检测技术,在80年代刚开始用于刑侦。

    1985年,也就是去年,才首次应用dna分型技术,对一起英国一名纠纷案成功进行了亲子鉴定,今年则首次将技术用于一起强奸案调查中,从数千人中查找秉认定了犯罪嫌疑人。

    吉姆自称是行业内最棒的侦探,他也耳闻过夏晓兰说的dna鉴定,但这技术到底能做到哪一步,吉姆也是说不清楚的,所以夏晓兰才需要埃默森教授。

    埃默森教授的说法让夏晓兰很是失望:

    “说到底,dna鉴定技术是将两份样本进行比对,但一具19年前死于火灾的尸体,很难提取到能做比对的足量细胞……这是比较严谨的官方说法,如果以私人关系来说,我会告诉你们根本不可能。”

    埃默森教授觉得夏晓兰的想法很不错。

    或许将来有一天技术进步,能做到夏晓兰说的,但绝不是现在。

    埃默森夸她有前瞻性,夏晓兰也不会高兴。

    埃默森教授想了想,“你为什么要执著于dna鉴定呢,这项技术我个人认为仍然存在误差,如果只是要想知道死者是谁,可以选择颅骨复原术。”

    夏晓兰都想拍自己脑袋,她被后世的思维误导了,在没有dna鉴定技术前,警察怎么确定一些无名死者的身份?除了牙齿记录,还有颅骨复原术啊!

    “埃默森教授,您真是帮了我大忙,太谢谢您了。”

    埃默森教授点头。

    人家也没有太多时间可以闲扯,克劳斯也要赶着去医院给预约好的病人做手术。

    “你可能需要connie的帮助,你自己去律所找她没问题吗?”

    绕来绕去,又绕到了温曼妮的手里。

    夏晓兰可以花钱雇佣吉姆去查徐仲易的下落,那个高度疑似徐仲易的尸体,她却没办法直接挖出来做颅骨复原术,这在美国是犯法的,夏晓兰必须走程序——

    “这个要求只能由直系亲属提出来,你必须要把事情告诉徐仲易的母亲,我知道这对你来说很艰难,你考虑清楚。”

    温曼妮能给夏晓兰提供专业的建议,是否采纳就要看夏晓兰的想法。

    简单的寻人委托,变成了黑帮抢劫杀人毁尸的恶性案件,的确也超过了温曼妮的意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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