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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节
    小人!

    “人呢?都去……哎哟!”

    乐妈妈脚下一个趔趄,还没反应过来,已经被捂住了嘴,被强行拖到七彩气球围墙后,刚要惊呼,发现是夏文娟后,立马噤声。

    “叔叔阿姨,别说话!”夏文娟伸出食指放嘴边示意。

    乐爸爸顿悟,点点头,站到了阴影里。

    “什么啊?神神秘秘的!”乐妈妈哭笑不得,因为对面还藏着一群人,连刘爱云跟庞千都躲在一边,想到某种可能,顿时眉开眼笑,派对是假,求婚才是真的吧?禁不住好奇,探头望了眼前方场地,什么时候准备的这些?她都没发现,估计没少费心思。

    迟迟走到后院的乐舒在看到硕大气球拱门前的英挺男人时,原本要喊的话吞了回去,没见过猪跑,还没吃过猪肉么?先来的人恐怕正藏身某些地方吧?男人身后灯光五彩斑斓,四个大厨穿戴整齐,并列烤架旁,超长餐桌近二十套餐具,远一点还有个半米高的小台子,周遭纸箱不用看也知乃提前备好的烟花。

    玫瑰花为主题,粗略计算,三百多株,花朵九百九十九?

    看惯了那些捧着大束花卉求爱的画面,像这样直接用盆栽的,还是第一次,当然,并不会认为是庞煜自己的主意,他应该还没修炼到这个程度,夏文娟?一定是那家伙。

    嗯,画面很美,温馨浪漫,犹如仙境,她会牢记一辈子。

    第103章 求婚

    庞煜还站定在原地,不急着动作,静静欣赏妻子眼底绚丽光彩,这么喜欢吗?或许是女人和男人的眼光有着差异吧,前不久还想让人把某些花里胡哨的东西撤掉呢,乐舒是个成熟内敛的女性,不是爱做梦的花季少女,不成想她竟看傻了眼,喜欢就好,上前几步,伸手:“跟我来?”

    乐舒回神,缓缓将小手送进宽阔大掌中,知道一会要面临什么,更知道好些人在暗处观察着,所以脸颊徒然升温,很烫,很紧张,又绝不会去抗拒,人生最重要的时刻,谁会因受不住超负荷心跳频率而逃开?

    不管未来会不会有变故,这一刻,她坚信求婚这种事,在她身上只会仅此一次,爱情是什么,都不需要去深究了,拿到结婚证时,她就愿为庞煜奉献一切,亦或一生。

    目的地就是那个小台子,距离有点远,途中,庞煜一直紧紧牵着她的手,想了半响,说了句:“我也没啥经验,只想给你留下一个最美好的回忆,因此让同样身为女人的夏秘书来布置,你可还满意?”说完,偏头瞅进女人眼眸深处。

    “满意,我很喜欢,谢谢!”反握紧男人的手,灯光太过迷离,此时的庞煜真像画里走出来的王子,好生幸福。

    “你喜欢就好,我还怕太花哨了呢。”

    乐舒噗哧一笑,下意识望向那些阴影地,侧身拉近距离,压低声音:“重点在于气氛,她是真心祝福着我们,不是吗?”这就够了,而且他会选择在双方亲朋好友见证下来求婚,冲这点,哪怕此地是片沼泽,她也会觉得迤逦炫目。

    某男听后,笑容更加柔和,说话就到了台子前,引领着爱人一步步登上去,乐舒太聪明了,岳父岳母想不到的事,她只需一眼,就能看透,还想给出个惊喜呢,既然都心照不宣了,那也不必再故弄玄虚,退后三步,从西装口袋摸出一个四方水晶盒单膝跪地,仰望佳人一点点打开:“乐舒,嫁给我好吗?”

    “哇!”

    “这也太直接了吧?好歹说点什么铺垫下是吧?”

    “嘘,别说话!”

    暗处几个私语抱怨的女人立马捂住嘴,免得给乐舒制造压力。

    乐妈妈则直接转身把脸埋进丈夫胸膛,肩膀轻微耸动,小声啜泣,她的女儿终于觅得如意郎君了,感谢上苍没有苛待过她的孩子。

    乐爸爸长长叹了口气,同样泪湿眼眶,在别人眼里,小梳子是个乐观积极的孩子,没吃过苦,没受过罪,街坊四邻都说她是个被上天眷顾的孩子,其实只有做父母的知道,孩子心里多苦涩,她只是从不表现出来而已,太懂事的孩子心里哪个不苦?有个好玩的,好吃的,永远先顾着弟弟妹妹。

    记得她十一岁那年还问他,‘爸,我觉得我一点都不像个独生子女!’,谁让她的爸爸妈妈太重血缘感情?做爸爸的,非得让她把两个叔叔的孩子当一母同胞对待,做妈妈也是这样,没办法,一家三口全都是家中老大。

    白嫩雪颈不断蠕动,乐舒觉得自己有点口干舌燥,要不是爸妈都在注视这边,她很想也蹲下去吻吻他,无关情色,某种情难自禁的冲动吧,都舍不得把目光从他脸上转到戒指上去,深怕一眨眼,这个给予了她拥有全世界感觉的人会消失无踪,深邃细长的眼眸里蓄满情谊,美得勾魂摄魄。

    今天他没戴眼镜,果然年轻了不少。

    再次把手伸到他前面,嗓音干涩:“好!”

    庞煜挑眉,不明白她干嘛一直盯着他,这种时候,女人不都是会注重于戒指上吗?正想着呢,‘啪嗒’大滴晶莹拍打落地,诧异仰头,戒指套到一半作势要起来慰问。

    “我没事,你继续!”乐舒吸吸鼻子,用另一只手把眼泪擦去。

    某男心脏一缩,敛去笑,保持着单跪的姿势望着她把戒指套好,神色格外认真:“我爱你!”

    乐舒连连点头,表示明白,也相信,更谢谢他的爱,二十五年了,情绪从未这么失控过,见他将自己手背送到唇边,这才看清那枚戒指,光束照射,亮如星辰,这得有多少克拉?皮肤本就白净,手指形状自认为不难看,配上钻戒,似乎更美丽了。

    怕他跪久了不舒服,俯身将双臂穿过他腋下把人用力抱起。

    庞煜也顺着她的力道起身,以为她会立即放开,不料她还紧紧环着他的腰身,力道大得超乎想象,小脸也同时往他西装上摩擦,无奈抬手一边按住她后脑,一边抽出块手帕悄悄塞其手里,柔声安抚:“别让扣子伤着眼睛。”

    某女点点头,用帕子将眼泪擦干,却还是不想松手,认识那么久,第一次可以毫无间隙搂抱在一起,快点举办婚礼吧,完事后她就可以随时随地想抱就抱,不必害羞,不必顾虑,分开前,没头没脑说了句:“你身上好香!”不光是古龙水的味道,还有来自成年男性应有的迷人味道。

    让人沉醉。

    可一个男人被夸‘你好香’,并不值得骄傲,庞煜下意识就给出了解释:“一种男士香水,你若不喜欢,以后……”

    “没有,很好闻。”乐舒看他煞有介事,瞬时破涕而笑,她从不介意男人抹香水,甚至有几款还特别喜欢,就是价格太昂贵,否则早买来送给凌峰那小子了。

    庞煜莞尔勾唇,恰好这时那些藏躲暗处的人纷纷拍掌走出,容不得他俩浓情蜜意,执起乐舒带着戒指的手走向人群。

    “乐舒,祝福你!”柳清颜第一个小跑上前大声呐喊。

    “董事长,乐舒,恭喜你们有情人终成眷属!”夏文娟不甘落后。

    乐舒挨个点头道谢:“你们也要幸福!”

    柳清颜丁点不迟疑:“会的,我们都会的。”太羡慕乐舒了,一直就很羡慕她,今天好高兴,所以拜托老天爷,在他们婚礼结束之前,让我不要倒下,并非怕耽误了好友的幸福,而是真的想再感受感受这种从没有过的欢悦氛围。

    第104章 庞煜的外公

    “乐舒嫂子你好,我叫云棠,是庞煜的朋友。”云棠适时挽着妻子过来打招呼,并指指身边人:“这是我的妻子白棉,她一直生活在g市,最近刚随我搬过来,人生地不熟的,希望你以后能多多关照关照她。”

    白棉向丈夫翻了个白眼,她用得着他介绍吗?趁乐舒没开口前,热情地握住她伸来的手:“很高兴认识你,早就听云棠说过你了,一直都想找机会登门拜访,又怕唐突,以后可以经常去找你玩吗?”

    “当然当然。”乐舒松开庞煜,双手捧着眼前可爱活泼的女孩儿柔荑:“以后都在这边定居吗?”

    “嗯,以后都住这边了,听说你是位警察,有你在,我觉得去哪里都会很安心的。”白棉笑得有牙没眼,还以为警察都很严肃呢,原来这么好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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