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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节
    忽听“哇呜”一声,只见松狮抬头发出一声骇人的吼声,身子朝前一扑,将面前那个男人撞得四脚朝天,摔倒在地,两只前爪已牢牢按住他的双肩,张开嘴就往他的脑袋咬下去。

    变故发生得太快,男子身边的同伴还没有人反应过来,而狗爪下的男子更是连反应的时间都没有,就看到一颗狗脑袋低下来,要咬自己的脑袋,吓得酒立马清醒了,身体想动弹,却软得没有一点力气。

    “别咬——”叶纤红因为用力拉着绳子,被它突然朝前扑,带得身子一个踉跄,差点摔倒,绳子也松手脱落。见它凶狠地要咬人,吓得魂飞魄散,冲过去抱住它的头,大叫道。

    刚才还觉得它太乖巧了些,现在看它威猛的样子,这变化也太大了吧!

    叶纤红只觉得心怦怦乱跳,似乎要从喉咙里跳出来,如果松狮犬咬死了人,她作为主人,应该也要坐牢的吧!

    见地上的男子脑袋还好好的,并没有被咬伤,叶纤红这才放下心来。

    蹲在地上大口地喘着气,叶纤红感觉全身的力气像是一下子被抽干了,提不起一点劲,身子靠在狗背上,摇摇欲坠。

    章诗萍这时候反应过来,抱着叶纤红的胳膊把她拉起来,两人都是一付死里逃生的后怕,身上不时有冷汗滴下来。

    地上的男孩子自然更惨,他以为这次在劫难逃,所以绝望地闭上了眼睛。但是眼睛不敢看,其它感官却变得更敏锐了,他的皮肤感受到狗呼出的热气,鼻子更是闻到了狗嘴里的口臭。

    霎时间他控制不住自己的肌肉,下身一热,裤子全湿了。

    这一刻仿佛一辈子那么长,不知过了多久,他才感觉身子一轻,原来是压在他身上的狗狗离开了,这时候他才颤抖着呼出一口长气,睁开了眼睛。

    同伴们一齐反应过来,手忙脚乱把他拉起来,至于他身上的臭味,谁也不敢笑话他。

    碰到这样的情形,哪个人敢说自己胆子大,不会被吓尿?

    “美女,你的狗差点咬伤人,你说怎么办?”等大家情绪稳了稳,狗狗也被主人牵住,暂时安全了,对方为首的男子站出来嚷道。

    既然狗狗这么凶猛,你牵出来遛就是你的不对了,不知道会伤到人吗?

    “你说怎么办?”叶纤红没好气地反问。

    老实说,她自己也想问一问对方,怎么赔偿我的损失?毕竟她们好好在走路,松狮犬也牵着没有让它乱跑,是他们无辜拦住自己,才导致了这起意外。

    想到刚才生死一线的的惊吓,叶纤红真的不想再尝第二次。

    “我也不乱开口,你就赔五百块洗衣费加压惊费吧——”男子仰头嚷道。

    “想得美。”叶纤红冷笑一声。“给你两个选择,一个是今天大家各有损失,就谁也不赔谁,各自各家。另一个很简单,你们拦路敲诈,我马上报警,让警察叔叔替你们压惊吧!”

    见几个人目露凶光,叶纤红又道:“如果你们觉得我们两个弱女子好欺侮,那就错了,大不了我豁出去放了绳子,让我的狗狗在你们身上咬几口,只要不死,医药费我还是出得起的——”

    “算你狠——”几个男人犹豫了一阵,最终还是不敢跟狗狗较劲,转身走了。

    离开前,伸手在两人身上指了指,一付小心点,以后别被我撞上的威胁表情。

    叶纤红哼了声,没放在心上。

    这几个一看就不是真正混社会的,最多看了几部港产片,觉得混社会很牛,就照样子模仿。以为人多势众,就可以在外面横着走了,于是欺侮弱小,乱放狠话,弄点了喝酒钱。

    如果碰到比他们还凶的混混,说不定立马就软了。

    第七十六章意外惊喜

    “小红,你这只松狮犬怎么养的?怎么叫起来像狮子,真是太厉害太威猛了——”章诗萍这个人没心没肺惯了,几个男人刚主开,她又忘了刚才的害怕,对着狗狗大呼小叫。

    “晕,松狮犬叫起来不像狮子,像什么?像猫叫吗?”叶纤没胆量继续在外边遛了,牵着狗狗往回走,嘴里没好气地说道。

    “我不管。”章诗萍任性惯了,抓住叶纤红的胳膊嚷道:“你这只狗哪里来的,帮我也搞一只,我也要养——”

    “诗诗姐送我的——”叶纤红也没有瞒她。“听说是她朋友家的狗生的,我也不知道还有没有?”

    “那你帮我问问。”章诗萍摇着她的胳膊叫道。

    “行,行。”叶纤红无奈地答应。

    回到屋里,看时间已近十点,这么晚了自然不适合给苏思诗打电话,章诗萍倒也体谅,提醒她明天别忘记打电话。

    叶纤红只好应了。

    两人在沙发上坐下来,松狮犬一路跑过来,在叶纤红的脚下拱了拱,然后贴着她的脚躺下来。

    叶纤红见它发怒时异常凶猛,平静时却出奇地乖巧,此时头靠在自己的脚背上,似乎非常依恋自己,有些心软,俯下身子,轻轻在它头上捋着,替它搔痒。

    狗狗喉咙里发出低沉的咕噜声,然后舒服地眯起了眼睛,脖子时不是扭一下,头往叶纤红的小脚上蹭一下。

    章诗萍被一人一狗的互动羡慕坏了,伸手也来摸狗狗的鼻子,狗狗也不生气,反过来舔她的手。

    “对了,你这么晚过来干什么?”叶纤红想了想,主动提起话题。

    以前章诗萍过来,要么是蹭饭,要么是碰到感情问题,找她来诉苦。

    今天这么晚过来,蹭饭肯定没机会了,最大的可能是,她跟温俊的感情又出问题了。

    叶纤红她实在怕了跟别人挤一张床,所以想早点听她说完,早点赶她走,免得她又要跟自己抵足而眠,赖着不肯回家。

    至于生意上的事,她认为没什么问题,新款式已开发出来,只要服装厂那边用心做,肯定能得到顾客的青睐。

    何况店里还时不时拿出促销款吸引顾客,营业状况肯定比以前好得多。

    “你不说我差点忘了。”章诗萍被狗狗吸引了全部的注意力,居然忘了自己这次过来的目的,被她提醒,才反应过来,不高兴地问道:“叶纤红,你到底有没有把我当你的好姐妹啊——”

    “这话说的——”叶纤红白了她一眼。“好像我辛苦帮某人提高销量,辛苦帮某人设计新款,都是自己犯贱似的。如果某人不领情,我还不如自己开家店赚钱呢?”

    “好啦,好啦,算我说错了。”叶纤红一番指桑骂槐,让章诗萍羞愧了,她嘴里老老实实地道了歉,说出了来意。“主要是今天听到一个消息,让我不爽,所以才来找你算帐——”

    “什么事?”叶纤红惊讶地问。

    今天的事?今天有什么大事?除了挖兰花卖了不少钱,好像没发生什么大事啊?

    难道是听说了自己送花给赵大成他们,却没有送给她,所以让她吃味了?

    “是不是兰花的事?你放心,肯定不会少了你一份。”叶纤红指了指窗边放着的两盆兰花说道。“这是我给你和诗诗姐准备的,既然你先来了,就挑一盆喜欢的带走——”

    “啊?兰花?”章诗萍的注意力又被叶纤红带到别的地方去了。“这是什么品种?好漂亮——”

    “叫程梅,九节兰的一种。”叶纤红自己也是一知半解,只能照胡向阳他们说的解释。“是兰花里的极品,二千块一盆,如果碰到喜欢的,说不定还要贵——”

    “这么值钱啊?”章诗萍吓了一跳。“这么贵我怎么好意思收?对了,这花你从哪里搞来的?”

    “山上挖来的啊?”叶纤红惊讶地反问。“你来找我算帐,不是因为我没有送花给你吗?看你的情形,怎么什么都不知道啊?”

    “我怎么知道?”章诗萍听叶纤红要送这么贵的兰花给自己,越发不好意思了。“我是听说你有特别好吃泡菜,却不告诉我,所以才过来找你算帐的——”

    “我晕。”叶纤红想曝粗口了。这个章诗萍的脑回路也太奇怪了吧!“我上次整了你的家乡菜请你吃,你居然不念我的好,只为没有请你泡菜,就要来找我的麻烦?”

    “是啊!”章诗萍振振有词地说道:“谁叫你给了那个苏思诗十几坛,却连说都不跟我说,我自然有意见?”

    “我说你吃诗诗姐的干醋干嘛?你又不是男的。”叶纤红伸手去敲她的脑袋。“再说了,诗诗姐一坛泡菜就给了我一百块,她是找机会让我赚钱,我干嘛不给她?”

    “她给你一百块一坛,我也可以给的啊?”章诗萍不服气地抬扛。

    “你发什么神经?”叶纤红受不了她的死鸭子嘴硬。“你一个人吃得了多少,一坛都够你吃半个月了——”

    “我是给温俊要的啦——”章诗萍见不说清楚情况,她可能不会给自己,只好老实交代要泡菜的原因。“他不是在虞城开了家饭店吗?听说你做的泡菜特别美味,想拿到酒店当凉菜卖——”

    “真的啊?”叶纤红惊喜地问。“他要多少?”

    听说是给饭店供货,她马上紧张起来。

    因为找不到店铺,零售这一块暂时做不起来,诗诗姐那边亲朋好友喜欢吃,毕竟只能吃个新鲜,不可能每个月都几坛几坛地要。而饭店不同,只要口味受欢迎,有人点,就可以长期供货了。

    就算每天卖的量很少,细水长流下来,也是笔不小的收入了。

    “看情况吧。”章诗萍也不敢把话说满。“一天一坛应该没问题吧。”

    “那也不错了。”叶纤红算了算,一天一坛,一个月三十坛,等于三千块了。她的菜又不用什么成本,等于是净赚的,抵得普通人一年工资了。

    “如果你没问题,那我可通知他了?”章诗萍见目的达到,马上换了副面孔,笑眯眯地说道。

    “当然没问题。”叶纤红巴不得像他这样要货的饭店多几家,那她别的都不用做,只要天天在家做泡菜卖就行了。

    不过泡菜的来源问题,总归是个麻烦。她得想办法把这个漏洞补上,否则被人看破,就麻烦了。

    要不在哪个偏僻的地方租个房子,自己隔段时间进些蔬菜装装样子?这样应该能瞒过大多数人吧。

    “那我走了。”章诗萍达到目的,站起来告辞。

    叶纤红见她没有耍赖要跟自己睡,松了一口气,站起来端着兰花,陪她走到门口,拉开门。

    章诗萍走到外面,接过兰花准备下楼,忽然又转回来,单手猛地抱住叶纤红,笑道:“叶纤红,你老实回答跟我,到底为什么不愿意跟我结拜呢?”

    “结拜只是个形式,我懒得搞。”叶纤红嫌弃地推开她,瞪眼道:“再说了,你敢摸着良心说,我对你不够好?还是你以为,谁跟你结拜了,一定比我待你更好?”

    内心其实是因为大家认识时间太短,还算不上多了解,如果结拜了,以后发现合不来,反而麻烦。

    叶纤红一直相信朋友就像大浪淘沙,一方面因为成长,不停认识新的人,另一方面又不停地跟某些人因各种原因而分开,最后留下的,才是可以一辈子做姐妹的好朋友。

    “当然不是。我想跟你结拜,只是气你太偏心。”章诗萍咯咯笑道。“每次看到苏思诗,你就诗诗姐诗诗姐叫得亲热,看到我却连名带姓地叫,明明我比你也大了四岁——”

    “想做姐姐?那还不容易?等你再成熟点,能像个姐姐一样关照我了,我自然会叫你的。”叶纤红见她居然说出这样一番话来,顿时哭笑不得。

    第七十七章好事接踵而来

    有人说福无双至,叶纤红却发现自己的好运接二连三来了。

    这两天单卖兰花,就卖了四万多,应该够她在老家造新房子了。没想到当天晚上,章诗萍找上门来,帮她男朋友温俊牵线,要采购自己的泡菜,给饭店供货。

    这跟卖兰花不同,属于长期合作,即使单日销量不高,天长日久算下来,也够一个家庭发家致富了。

    所以叶纤红非常看重这笔生意,第二天吃过早饭,她就进了空间,清点里面还剩多少蔬菜瓜果。

    这些日子下来,最大的消耗,就是给诗诗姐准备五十坛泡菜,用掉了将近五百斤蔬菜。至于自己平时断断续续地割些炒菜吃,真的没用掉多少。

    当初因为空间小,她没种多少,所以剩下的蔬菜瓜果真的不多了。

    想到不久前,自己还在担心种多了,让里面的蔬菜白白老去太可惜。

    没想到才过去几天,因为接了温俊的生意,她又开始为蔬菜不够而发愁菜了。

    多想也没用,还是去买些蔬菜种子了,尽快种下去吧。

    叶纤红的性格是,宁愿多备些,种多了卖不出去,也不希望因为蔬菜不够,到时有生意,却只能看着没法赚钱,那真的太痛苦了。

    想着那盆花还没送给诗诗姐,叶纤红出去前,给苏思诗打了个电话,把兰花的事跟她说了一遍,叫她有空自己来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