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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节
    我不想大声喊,怕扰了人家的美梦,心想可能也是过路人,于是迈着步子走了过去。

    雪地反射着仅有的一点点月光,让周围产生着一圈圈如水注般的梦幻镜像,当我走到那“人”面前才看清楚。

    原来只是一个雪人,这让我哑然失笑,或许是那个顽皮的孩子堆的吧,远远看去的确很像人一样。

    可是我再仔细一看,却又觉得不对,哪里有孩子堆的雪人却如此逼真,五官脸庞服饰都出来了,与其说是雪人,到不如说是雪的雕塑品。只是这人却不太熟悉,也从来未见过。

    而雪人的面貌却分明是我,在黯淡的月光下,我对着另外一个雪白的自己发呆。

    忽然我觉得雪人动了起来,我原以为是自己眼花,但事实的确如此,它犹如滑行着一般朝外面“走”去。

    不知道为什么,我产生了很大的兴趣,于是赶紧回到屋子,带好手套帽子和手电筒,紧跟着雪人走了出去。

    它似乎有意让我跟着,总是保持着不紧不慢的速度,而我却叫苦不迭,虽然穿上了胶鞋,却依旧打滑的厉害,所以我们之间始终有一段距离。

    不知道走了多久,总之回头已然看不见那高大的功德牌坊了,我有些犹豫,离天亮尚早,万一在这里迷了路就不妙了,可是如果就这样回去更加不符合我的原则。

    雪人的身影开始变的模糊起来,最后停在了一片空旷的雪地上。当我慢慢靠近过去的时候,却看到雪人开始慢慢的融化散开,最后和雪地融为一体了。

    而我的脚下也感觉踩到了什么,似乎是硬石。

    我蹲了下来,哈着气打开了手电。

    黑乎乎的一片,我脱去手套用手摸了一下,即便已经冻结的光滑如铁,但我依旧感觉到了,那是人的头盖骨。

    我使劲拨开了雪,果然,一个人头露出来,他整个被埋在了雪地下面,两颊青紫,双手环绕在胸前,十指弯曲,保持着冻死前的样子。而我从旁边的雪地里陆续挖出了几具尸体。

    他们有着共同的特点,都是冻死,都是男性。他们的服饰多种多样,不像当地人。

    我意识到了自己似乎进入了一个设计好的圈套,而我则是猎物。

    当我想转身回去,却发现双脚已经被牢牢抓住了,一双如雪般的手虽然纤细却如老虎钳一般死死固定住了我。

    脚下的雪地开始慢慢隆起一个大包,雪快滑下,一个留着雪白长发的人形的东西冲了上来。我下意识将手电筒推到最强,然后对着它射过去。

    我将一辈子都无法忘记她的眼睛,犹如一颗黑色玛瑙,全身雪白唯有那眼睛漆黑如墨。

    她似乎很惧怕强光,一下又退进雪里,但是我的双脚依然无法移动,气温开始急速下降,这样下去只要两个小时不到我就一定会冻死。那东西犹如狼惧怕火焰一样躲藏了起来,只要手电筒光源一断,她又会再次扑过来。

    而电池也支撑不了太久。

    我必须迅速做出选择,要么站在这里等人来,要不脱去胶鞋,自己走回去。

    要么靠别人,要么靠自己,我当然选择后者,我始终记得有人说,如果你打算完全依靠别人,就意味着将后背完全出卖。

    我迅速脱去了鞋子,然后脱里面一件毛衣撕扯开来分别裹住住自己的脚趾,然后沿着自己来时候的脚印往回走。

    一路上我可以感觉到身后那东西还在追着我,脚趾也由开始的冷开始麻木,我知道自己如果不尽快赶回去即便能逃脱脚趾也会冻掉。

    还好,我依稀看到了前面的灯光。

    李多出现在了我面前,而我身后的东西也选择退却了。

    李多哭着搀扶着我回到屋子,立即用雪擦拭着脚,万幸,我的脚保住了。李多想去叫刘爷过来,而我则拒绝了,并告诉她不要把这事告诉刘爷。

    第二天日头刚出来,刘爷走到房间里来,他非常吃惊地望着我,而我也看他的眼睛黑了一圈。

    “你,居然还活着?”我的现状让原本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一向沉稳的刘爷失态,我更加确信了自己的想法,只是还有些事情我必须知道。

    “当然,我自己也觉得侥幸,如果不是李多赶来救我,恐怕就算能逃出来脚也残废了。”我躺在床上,苦笑了下。

    刘爷很快恢复了镇静,只是依旧疑惑不解。

    “你在食物里参杂了些类似安眠药之类的东西吧,其实从进村子的时候我就发现你们的脸色很疲倦,像那种长期睡眠不足或者深度失眠的人一样。当然,我也没在意,只是想了下原本对熬夜无所谓的我居然会睡着而你又不让望春吃才想到。

    其实昨晚你压根就没睡,或者说这个村子里的男人都没睡吧。”我缓缓地说着,其实只是我的猜测罢了。不过刘爷的默认坚定了我的看法。

    “我只是想知道,你究竟想做什么,昨天晚上的东西又是什么。”我质问着刘爷。

    “我不想说那档子事,我作孽太多,要不是怕望春还小,否则早就了结自己了。”刘爷痛苦地闭起双眼。

    从刘爷的话中我得知了一个让我心寒的事实,那就是村外难走的路原来是人为造成的,刘爷让人把水一遍遍浇在路面上,为的就是留住过往的路人,而这样做只是为了包住他们自己的性命,因为每到雪夜,那东西就会出来觅食,而食物则是睡着的男人。

    “所以,其实你开始只是欲擒故纵罢了。”我冷冷地说,刘爷摇头。

    “我是真的希望你们别留在这里,我已经害了很多人了,其实不怕告诉你,你遇见的怪物就是我的女儿。”刘爷的话更加让我吃惊。

    “她还未出阁,却莫名其妙大了肚子,我无论如何打骂她也只是哭着说在一个雪夜被人窜进房子里糟蹋了,于是我想隐瞒下来,让她生下孩子后送回老家,结果在即将临盆的时候不知道如何走漏了消息,那时候正好也是如这般几十年不遇的寒冬,大雪封山,村子无法和外界沟通,族长说是我女儿的不贞触怒了功德牌坊,老祖宗怪罪下来,并且逼着将身怀六甲的孩子赶出去,否则就将我们全家驱逐出去,结果,我女儿在雪夜里自己离开了村子。”刘爷一边抹着眼泪一边痛苦地说。

    “一个月后,我在家门口发现我女儿衣物裹着的一个婴儿,就是我现在的孙女,我希望她的到来可以让春天赶快来,所以取名望春。那之后,只要每年雪夜,村门口的功德牌坊下就会出现一个雪人,和雪人长相一样的人只要晚上睡着就会被带走,然后再无音讯,他们说我女儿变了妖怪,而族长几年前也失踪了,所以没人敢继续呆在这里,可是逃出去的人依旧被折磨着,他们最后又回到这里,不过失踪的都是男人,于是大家建议骗那些外地人来充当替死鬼,我也只好昧着良心这样做了。”

    刘爷的话音刚落,房门忽然被踹开了,先前在村口遇见的叫我去刘爷这里的精壮汉子领着一群老少爷们闯了进来。他们个个手里提着东西,一脸凶相。

    “姓刘的,让你做村长不是我们怕你,别不识好歹,你居然把事都告诉这外人了,以后村子里的人怎么活? 从现在开始我们一致推选孙茂是我们村长了,本来嘛,人家就是老族长的儿子。”中间一个瘦猴似的男人扯着嗓子喊道,然后谄笑着望着那个领头的男人,原来他就叫孙茂。

    “刘爷,我敬重你年纪大,但我们村子世代知书达理,祖上还出过状元,你女儿伤风败俗,你自己干净那些缺德事,还连累乡亲们吃苦,我劝你还是别坐这位子了,乖乖养老,马上我就带着大家上山,把那害人精给灭了,不就一个白毛女么,我还不信她成了精了!”孙茂冷笑着说。

    刘爷气的全身发抖,指着他们半天说不出话。

    “明明是你们要挟我,说我不去骗那些外乡人上当就对我外孙女下手,现在反而说是我?”刘爷双眼一黑,昏死过去。

    孙茂继续笑着,“我可没去做那些事,收留那些人的是你,给人家下*的也是你,我们一村人都是读过书,懂仁义,现在我们就去除害!”说完,一伙人跑出了屋子。

    我很想制止他们,因为刘爷的女儿已经不是人力可以杀死的了,但是我无能为力。

    当人群散去,李多扶起刘爷,喂了他一杯水,这才缓过来。而望春忽然跑了进来,拉着刘爷的手。

    “爷爷,外面好多雪人啊。”她奶声奶气地说道。我一听心想坏了,赶紧扶着墙走出去。

    外面一个人都没有,只有那些汉子的婆娘站在门外非常恐惧地望着那些雪人。

    日头变的分外昏黄,几乎像是被遮蔽了的良心。

    几十个雪人站在功德牌坊下面,我一一看去,却发现没有孙茂的。

    一直到下午,我的脚稍微好点,变带着刘爷和那些女人赶去昨天夜里的地方。

    我只看见孙茂在,其他人都不见了,他面相痴呆地坐在雪地上,孙茂老婆哭喊着跑过去摇晃着他的身体,但没有什么作用。

    “冷,好冷。”孙茂只是不停地重复这句话。望春看着孙茂忽然张口喊了起来“叔叔的背上有个雪人。”

    但是我和其他人什么都没看到,而孙茂却一个劲的弯着腰说冷。

    其他的男人都不见了,空旷的雪地里回荡着女人撕心裂肺的哭喊声。

    这个村子完了,刘爷叹着气说。

    大家把孙茂带回去,刘爷问我有什么办法可以救他么,我只能摇头。

    刘爷女儿对温暖的渴望使她变成转门窃去人温度的怪物么,或者就像上古中提及的傒囊一样,将人引回住所就吸干他们的精气。但她却偏偏放过了孙茂,或者说活着比死现对来说是更重的惩罚。

    李多忽然又盯着望春,“你不觉得孙茂和望春长的很像么?”她问我。

    这个没必要回答,望春则在外面不知忧愁地堆着雪人。

    分手前,刘爷说要带着望春回北方,他说望春天生喜欢雪,也不怕冷,所以干脆带他去东北,那里有着全国最美最厚的雪。

    离开村子的时候,我回头看了看,功德牌坊似乎更加老旧了,上面堆积地雪花将它压的喘不过气来,或许,摧毁只是迟早的事罢了。

    第九十五夜 荷官

    纪颜的信总是在我最觉无聊的时候到来,我知道那也必然是另一个有趣的故事。

    “我是个喜欢四处走的人,当然,我也有许多朋友,于是在我路过那个比较熟悉的城市的时候我自然想起那个比较熟悉的名字。

    我无意去拜访他,实际上我并没去过他的家,而我也无法联系到他,因为他从不用手机,可是我知道如何找到他,因为他这种人生活的及其有规律,无论什么时候,你只会在特定的地方看到他。

    因为他是一名荷官。

    这是个让你我都略觉得神秘而遥远的职业,而实际上,它仅仅是一份职业,我们总认为对那些耳熟能详的职业似乎非常了解,可是往往我们对其实际上非常无知,好比娱乐圈,那五彩光鲜的银屏后究竟究竟藏了几百张照片,谁也不知道,其实每个人只是精通自己的职业罢了,好比你知道报社,医生了解医院一样,所谓隔行隔山,自然是这个道理。

    荷官只是一个略有些不同的职业罢了,他接触赌,却又十分远离赌,实际上一个纯粹的荷官是不参与赌博的——我指的的是那些迷失心智的赌徒,小小的赌其实可以是一种娱乐,就像听歌,泡吧跳迪厅一样正常,可是往往有很多荷官却无法从中脱身。

    我不知道你是否了解这个职业,其实在澳门和拉斯维加斯这已经是很普通的事情,但是在内地的地下赌场和赌船上,这一职业还是见不得光的,培养一个荷官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虽然在那些有牌照的正规赌场的荷官工资待遇都很高,但如我朋友这样的,却无人来保障他们的利益。

    我沿着自己的熟悉的路找到了那家赌场,通过了盘查和暗口,里面并非如那些影视作品一样喧闹而污秽不堪,或者充斥着香烟和汗水的混合味道,实际上这里的人都十分有素质,与我儿时所看见的村里的聚赌差的太远了,旁边甚至还有荷枪实弹的警卫,当然,他们隐藏的很好,如果不是如我这样喜欢到一个地方就四处死命观察的人,是不会注意的。

    四处穿插着去兑换筹码的人,这些瘦弱一脸兴奋,大都长着大大的鹰钩鼻和尖刻的脑袋与向前凸起的嘴,行动迅速如梭鱼一样穿行在这些体态富态,面容骄傲的赌客的身边,他们并不是赌徒,而是一种叫“迭码仔”的人,他们大都有自己固定的主顾,每当那些大老板来赌博,这些家伙就帮着端茶递水,兑换筹码,仿佛手里的钱就是自己的钱一样,不过一般只有当他们的老板赢钱,他们才能像秃鹫一样从狮子等强大的食肉动物口里得到一份残渣,但即便是这份残渣,也有,足够他们生存下去了。另外这里还有很多职业,他们像寄生虫一样聚集在这里,我以前的一位朋友就是专门用自己的房子招待那些老板们豪赌,据说光是夜宵吃掉的泰国进口水果和那用茶盅装着的小甲鱼都是一笔不菲的支出,当然,每次他的分红也有几十万之多。

    这就是赌场,其实更像是一个弱肉强食的大自然,所以我觉得这里更接近真实,而真实往往是残酷的,每个人都有自己不同的生存方式,而无所谓什么正义良知道德,当然,也包括我的那位荷官朋友。

    我很快穿过一帮赌徒走到了他面前,那些职业赌徒的表情各异,但有一点是相同的。

    他们的手,都在颤抖。

    无论是赢还是输,都在颤抖,有的剧烈有的轻微,有纤细的玉手,也有粗糙布满老茧的大手,还有血管如根茎一样布满灰黑色皮肤的像老树根一样几乎可以叫爪子的手。

    其实,赌徒享受的是决定胜负一瞬间的*,赢和输,只是游戏后的附带品罢了。

    他和三年前一样,依旧笑容满面,穿着白色的衬衣,没有一点尘埃,他说过自己的衣橱里都是几十套一摸一样的衣服——白色衬衣,黑色外套制服,漂亮的蝴蝶领结,修长有力的双手,他的脸园而饱满,天庭方阔,眼睛深深的凹陷下去,在灯光下总是显的一片模糊,无法看清楚,他每次说话都会在两颊出现两个犹如黄豆大小的酒窝,他的脸庞白皙如同一个文弱书生,笑起来总是低着头露出上面一排如贝的牙齿,就像一个生手,实际上很多客人都被他的外貌所欺骗,他虽然年轻,却是这里技术最好的。每次发牌都是那样准确,他洗牌的动作比电影里更加优美娴熟,仿佛是表演特技一般,双手灵活地像是有了自己的生命,没错,他的手似乎就是为赌而生,十根手指和扑克繁杂在一起,仿佛慢慢融合了。

    荷官比仅仅要手快,他的技术还在于心理的研究,客人的热情,下注的多少,情绪的掌握,仿佛都信手拈来,他就如同一个木偶师,站在绿色的赌桌前,操纵着那些赌客,知道他们的筹码输光,悻悻而去。

    他很少输,甚至有人说他没输过,按理说这样的声名传出去是不利的,因为没那个傻瓜会去挑战一个不败的人,来赌场,似乎第一条就是要赢钱嘛,但是奇怪的是,他就像这个赌场的景点一样,来找他赌的人越来越多,大都是慕名而来,当然,都输的落花流水钱干净。这就是赌的奇妙之处,是我和你都无法理解的。

    我静静地看着他,他扫了我一眼,脸上没有其他的表情,但点了点头,这算是打招呼吧,我也点了点头,然后靠着旁边的一个台子看别人赌牌——实际上我看不懂,我对任何赌具都和陌生,从小家教甚严,父亲和爷爷绝对不允许纪家人沾惹这些毛病。

    这里是24小时营业的,赌客络绎不绝,但荷官去吃不消,老板对他这个摇钱树抓得很紧,往往是在客流稍微稀少的时候才让他稍微休息会,所以我算好了时间,没等多久,他便下班了。

    他没有说话,只是对这门口做了个出去的手势,我则跟着他,走出了赌场。

    “很久没见了,你居然想起来看我。”他对这我笑笑,眼睛眯着,像一头刚睡醒的猫,长长的打了个哈欠。

    “通宵了?”我问他。

    “是的,准确地说从昨天下午四点开始到现在,差不多20个小时了。”他的语气轻松。

    虽然对普通人来说,一次工作20小时可能还不算什么,可是这个家伙却对这样的事家常便饭了。

    “没打算离开么,你赚的钱也不少了,这样下去,身体吃得消?”我终究忍不住问他。他艰难地转动一下自己的脖子,依旧带着笑容。

    “不,我做荷官不是为了钱。至于我的身体,实在不行,我会选择离开的。”说到这里,他略有些伤感,我看见他的左手还拿着一副扑克,不停的洗牌分牌。

    “拳不离身,曲不离口么?”我打趣道。

    他没说话,脸色有些暗淡,勉强点点头,又迅速将那只攥着扑克的手插进裤子口袋。

    “去喝一杯吧,趁我还没睡着。”他拍拍我肩头,我想了想,同意了。

    我和他找到一家普通的看上去还算干净的街边大排档做了下来,这是一个海边城市,在内陆花钱都吃不到的新鲜的海产品这里比比皆是,便宜的很,可惜我不是太服的那股子海腥味,勉强吃了些。

    “你知道我为什么会和你交朋友么?你该知道,我除你之外,没有什么朋友。”他吃下一块带鱼,又喝下一大口冰啤。我自然摇摇脑袋。

    “因为你赢过我。”他淡淡地说,但是眼睛忽然似剑一般直视过来,我很少见过那种目光,非常富有侵略与攻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