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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节
    脸颊火速发烫,他侧过身说:“柏先生,我没事,等会儿抹个药酒就好。”

    “又不听话?”

    柏云孤一句几乎不带情绪的话,就让他周身酥麻。

    他低下头,慢吞吞地解开纽扣,脱下衬衣。

    里面还有一件背心,但右肩的伤已经遮不住。

    淤血呈点状分布,青黑泛红,足有成年人手那么大一片。

    没了布料的覆盖,伤处似乎变得敏感,连目光都能察觉到。

    他知道淤血伤看上去很恐怖,不愿让柏先生盯着看,正想将衣服穿回去,已经有人送来药酒。

    “去沙发上趴着。”柏云孤说。

    他看了看来人,以为对方将为自己上药,于是乖顺地趴在沙发上。

    不料柏先生却接过药酒,坐在他腰边。

    他眼含诧异,“柏先生,您……”

    “我怎么?”柏云孤说,“我不能给你抹药酒?”

    “不是!”您当然能!

    柏云孤笑了笑,往他裸丨露着的腰身上一按,“别动。”

    药酒的气味非常浓郁,刺激着神经,他大气不愿出,屏气凝神感受着肩上手指的碰触,恨不得将所有感觉都集中在那一处。

    柏先生身份尊贵,手指却并不细腻,生着和“孤鹰”队员们相似的枪茧,摩挲在皮肤上有种粗粝的压迫感。

    若要论使枪,没多少人是柏先生的对手——身为柏先生放在身边的人,他对此再清楚不过。这些年柏先生不怎么玩枪,只是因为没有必要。

    上药的时间太过短暂,他简直意犹未尽,在手指从肩头离开时,竟是本能地弓起肩背,想再讨要些许抚丨慰。

    柏云孤未让他得逞,擦了擦手指,“起来收拾一下,一会儿有个晚宴,你同我一起去。”

    “是。”他立即翻身,迅速披上衬衣,系扣子时却摸到了残留的线头。

    柏云孤看着他窘迫的模样,唇角略一勾,似乎心情不错。

    他很快将自己收拾妥帖,唯有领带拽在手里。

    二十岁的男人,说小不小,说成熟也没多成熟。身板撑得起最考究的西服,双手玩得转最骇人的重狙,却系不好一条领带。

    迎着柏先生玩味的目光,他下意识将手往后挪,领带在手中团了又团。

    “不会系领带?”柏云孤低笑着问。

    “会。”他挺着胸丨脯,“会的,早就学会了。”

    “那为什么不系?”

    “您不是让我去换衬衣吗?现在系了也会摘,等会儿换了我再系。”

    柏云孤轻嗤,“你倒是提醒了我一件事。”

    他不明就里,“什么?”

    “上次你在我这儿欠的罚,好像还没有兑现。”柏云孤说:“撒谎成性,不挨鞭子不长记性,是不是?”

    他愣住,手一松,领带掉到了地上。

    “这是别人的地盘,暂时记着。”柏云孤在他红得厉害的脸颊上拍了拍,“回去之后,你自个儿挑根鞭子。”

    第十四章 枪在咽喉

    军火商的晚宴不同于寻常富豪的宴会,与会者并非全都西装革履,多的是衣着随意的宾客。

    游轮的中央大厅里,甚至随处可见手持自动步枪巡逻的保镖。

    助兴的美人也更加“野性”,不分男女,个个着装暴丨露,举止奔放,有的被当众撕掉了遮羞布,有的浑身已经被贴满钞票。

    柏云孤一袭荒漠迷彩,脸上带着极淡的笑,比紧紧跟随他、身穿深灰色礼服的秦轩文更像雇佣兵。

    他这一套装扮在晚宴里不算稀奇,但穿在他身上,就足以吸引所有人的目光。

    “孤鹰”雇佣兵团之所以令人闻风丧胆,不仅是因为其队员作战力极为强悍,更因为柏云孤本人就是最可怖的杀手。“孤鹰”之名由他而来,一直以来,他都是“孤鹰”猎猎作响的战旗。

    不过最近几年,他出现在人前时要么一身休闲装,要么笔挺的西装,资历尚浅的人几乎没有见过他穿作战服的样子。

    晚宴开始之后,他才姗姗来迟,从容不迫,即便被所有人注视,也分毫不乱,好似本就该是这场晚宴的中心。

    秦轩文却淡定不下来。

    倒不是怯场,而是心中小鹿乱撞。

    旁人想不到柏先生会穿荒漠迷彩出席,他也没想到。

    离开擂台贵宾席后,他先去休息室,换衣整理,匆匆收拾完毕,立即赶去柏先生的房间。房门打开,他愣在原地,半天没挪动步子。

    “柏,柏先生……”

    如果说穿西装的柏先生有种强大而冷清的压迫力,那么身着征衣的柏云孤就令人畏惧、臣服。

    “领带打好了?”柏云孤笑了笑,“过来我看看。”

    他胸口满胀,感到空气都灼热起来,四周仿佛弥漫着硝烟与沙尘的气味。

    “过来。”柏云孤又道。

    他堪堪回神,连忙红着脸跑过去,“柏先生,您今晚穿这身?”

    “不行?”

    “当然行!”

    柏云孤轻笑,喝了口水,漫不经心地摆弄着一把手枪。

    他看着柏先生修长的手指,心脏跳得飞快,也不知是因为许久未看到柏先生穿迷彩,而过于激动,还是小产后习惯性走神,竟是看入了迷,直到被枪口抵住喉咙,才猛一抬头。

    柏云孤似笑非笑地看着他,手枪斜握,枪口在他喉结上摩挲。

    此番情形,但凡是个胆量不大的,恐怕已经吓得腿软倒地,他却只是抿着唇,一眨不眨地看着近在咫尺的人。

    “现在又不怕了?”柏云孤声音沉沉的,带着一丝笑意,“枪对着喉咙都不怕,说要抽你就怕得发抖。”

    他极不明显地鼓了下脸,“我没发抖。”

    这说的是不久前在贵宾席的时候,柏先生叫他自己挑一根鞭子,他条件反射地颤了两下。

    并不是真的害怕。

    柏云孤将手枪收回去,握在手中一转,却插丨入了他的腰间。

    他摸了摸手枪,不由想起很多年前,他头一次学习组装拆卸枪械,就是柏先生手把手教的——不过那时候柏先生还不是柏先生,是柏小少爷。

    “又在想什么?”

    后颈被不轻不重地捏了一下,他捂住被捏的地方,看着柏先生眸中的自己,唇角不自觉地勾起。

    “走神、傻笑,我看得让楚臻好好管教管教你了。”柏云孤语气像是开玩笑。

    “柏先生。”他终于没忍住,眼里闪着憧憬的光,“您穿荒漠迷彩特别……”

    “嗯?”

    “特别……迷人!”

    柏云孤一捏他的下巴,笑道:“傻小孩儿。”

    这时,一名保镖提醒道:“柏先生,晚宴时间快到了。”

    “嗯。”柏云孤随意地应了一声,迈出两步,见牛皮靴的鞋带没系。

    秦轩文连忙蹲下去,手指牵着鞋带灵巧地一挽,系了个出任务时绝不会散的结。

    “不会系领带,系这种结倒是熟练。”柏云孤说。

    他闻声抬起头,眼神极热,“柏先生。”

    “要蹲到什么时候?”柏云孤在他额头上一弹,“起来了。”

    晚宴名为“宴”,却几乎没有人是为了满足口腹之欲而来。每一杯喝下的酒都代表一份交情、一场交易、一通合作,甚至是一次杀戮。

    柏云孤滴酒未沾,倒是赶上来敬他的人不停“自罚”。

    秦轩文寸步不离,当保镖当得十分敬业,殊不知自己也早已成了晚宴的焦点。

    他废了路易双臂双手的事已经传遍整艘游轮,人们对他极为好奇。有人错过了擂台,以为他彪悍强壮、形如虎熊,一见才知,他清隽朗朗,身材颀长,若非双手染血的雇佣兵,定然是得异性芳心的美少年。

    “轩文跟您跟得也太紧了。”许相楼笑容满面,“难得带出来一回,您不让他自己去玩一圈?轩文今天可是‘名人’啊。”

    柏云孤视线微转,“想玩什么,想吃什么,自己去转转。”

    “我不去。”秦轩文摇头,“我就在这儿陪着您。”

    柏云孤不置可否,轻笑一声。

    “轩文太忠心了。”许相楼瞳光扫过,“难怪柏先生这么疼你。”

    秦轩文对他的眼神有种近乎本能的厌恶,闻言只是抿唇微笑,没有作答。

    “不过在我这儿其实不用这么紧张。”许相楼话锋一转,“轩文,你这样守着柏先生,柏先生若是有想玩的,也不大方便啊。”

    话音刚落,就有几名漂亮男子被领了过来。

    秦轩文条件反射蹙眉,柏云孤却对他摆了摆手,示意他去别处转转。

    许相楼笑,“轩文,你总不至于认为,柏先生和我待在一起不安全吧?”

    话说到这个份上,加之柏先生也没有让他留下的意思,他心中虽闷,却不得不暂时离开。

    晚宴极尽奢华,他走到哪里,那些或好奇或憎恨的目光就跟随到哪里。“hero”的雇佣兵聚在一起,其中几人的神色异常冰冷,似乎恨不得将他生吞活剥。

    他并不怵这些目光。

    能够杀死一个人的从来不是目光,而是武器与堪比武器的拳头。

    他不在最佳状态,可即便如此,这些对他虎视眈眈的人也不是他的对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