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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节
    “你师父打你是为你好,哪有不吃苦就能学到本事的?”她指了指台上那咿咿呀呀唱着戏的旦角。

    “瞧见没,你看他多风光,可他背后吃的苦比你多多了。”

    他顺着她指的一看,只见台上灯影交织,花团锦簇,那旦角风华绝代,婀娜生姿,顿时有些痴了。

    “他是谁?”

    “他?他是杜丽娘,这一出是《游园惊梦》,沈姨最爱看《牡丹亭》了,所以我也爱看,沈姨最喜欢杜丽娘了,所以我也喜欢。”

    他听得一知半解,只知道:“你最喜欢杜丽娘?”

    “是啊。”

    “那我也要当杜丽娘。”

    萧瑜又是一笑,走到他面前上下打量他,她个头高,足足比他高出一个头来。

    “模样倒是够了,可是得再练练。”

    “我会练!”

    他抬头,直勾勾看着她,这样坚定的冲动,自己也不知道从何而来。

    她也不当回事,只随口道:“成啊,那你可要记住了,十年功夫无人问,一举成名天下知。等你唱成角儿了,我去给你捧场。”

    最后,他还是被萧瑜吩咐小四子送回了戏班子,因为除此之外,他别无去处。

    只不过萧瑜跟班主嘱咐了善待他,所以他这次偷跑回去并没有受惩罚,班主反而笑容满面的夸他,说他有福气,被贵人相中了。

    彼时他根本不知道所谓的贵人是谁,他怀里只有一方雪白的手帕,因为他临走时眼巴眼望盯着那盘豌豆黄,她随手拿起手帕全包了给他。

    那手帕上写着四个字:怀瑜握瑾。

    这是他后来找认识字的先生偷偷问的。

    他这才知道,她叫萧瑜,是萧府二小姐,和他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他给自己取名叫梁瑾,此后终他一生,他所做的全部努力,就是一步步的,走向她。

    从那天起,他不再活得没有希望,他不再如同行尸走肉没有目的,他练声,他压腿,他上妆,他亮相,全都是为了她,为了遇见她。

    人生在世就活着个念想。

    他要一直唱下去,唱出名,唱成角儿,唱到有一天,他在台上赢得满堂喝彩,灯火流转间,她在台下拍手叫一声好。

    “萧二小姐有赏,大洋三百,白玉扳指一枚——”

    我等这一刻,已经等了许多年。

    ......

    转眼经年,往事如烟,迷离双眼。

    面前的一碗面,已经彻底凉了。

    梁瑾定了定心神,拿起筷子,大口大口的吃光了面条,好像当年一样。

    白日里那场轰动京城的婚礼,他躲在人群中,全看见了。

    她有了好的归宿,他该祝福。

    她嫁了指腹为婚的良人,她今夜洞房花烛,她在旁人怀里婉转承欢,而后琴瑟和鸣,子孙满堂,从此他们彼此陌路,再不相干。

    他只要一想到,一想到......

    深深的吸了一口气,他忍下了涌上双眼的酸楚湿润,掏出几枚铜板放在桌子上,起身离开了。

    他该走了,离开京城,天大地大,去一个再也没有她的地方。

    今晚没有月亮,夜黑风高,他紧了紧肩上的包袱,踉跄着往前走。

    一辆车子停在了路边,车里下来了几个人,往这边走了过来,他也毫不在意,仍是低着头走自己的。

    那几个人却没有和他擦肩而过,而是直奔他冲了过来。

    “你们干什么?”

    梁瑾猝不及防间被人捉住,来人一声不发,上来就拿布堵住了他的嘴巴,七手八脚绑住了他的四肢,蒙上了他的眼睛,任凭他挣扎不休,直接把他塞进车里,车子碰的一声关上车门,扬长而去。

    整个过程不超过三分钟,不远处正在收面摊子老伯围观了这一幕,吓得魂飞魄散,一边大喊“强盗杀人啦!”一边吓得连滚带爬的跑了,连面摊子也顾不得要了。

    ......

    阿绣回到家时,天早就黑了,这段日子她每天回来的都是这么晚。

    德英女中是光绪二十四年,霍家以霍老夫人的名义创办的,专以收受女子念书的中学。课程采取西式教育方法,重视外文,实科,术科,又兼采中式特点,教授国学、女红,同时开设音乐、美术、体育、手工等十数门课程,课业繁重,五花八门。

    在此之前,阿绣仅仅是识字而已,即使经过了家教老师大半个月的补习,她仍是差得很远。每天上课时,她两眼一抹黑,书看不懂,课听不懂,只能在课下独自一个人偷偷抹泪。

    全班一共二十二个女学生,她是半路插进班级里的,非常突兀。刚开始,班上的女生会围着她打听她的情况,她老老实实都交代了,自己来自苏州小镇,父母双亡,被好心人资助来这里上学......

    久而久之,同学都疏远了她,她后来才知道,这个班级里的所有女孩子家中非富即贵,只有她一个出身平民。

    但是也有例外,坐在她旁边的钱亚萍会主动和她说话,钱亚萍特别开心的告诉她,她也是受霍家七小姐资助来上学的。于是她一遇上不懂的问题就问钱亚萍,钱亚萍也很热心的为她解答,她交到了来到上海后的第一个朋友。

    学业上的落后并没有让阿绣丧气,她知道自己差得很多,上学的机会来之不易,她必须珍惜,所以她抓紧一切时间来学习,希望能跟上进度。

    车子停下了,可阿绣满脑子还埋头于英文单词书,丁伯叫了她好几声,她都没反应过来。

    “姑娘?”

    阿绣呆呆的抬头:“啊?”

    丁伯无奈:“姑娘,该下车了。”

    “哦。”

    下了车,打开门,一进屋就被屋里温暖的气息和浓郁的饭香包裹住了,阿绣这才反应过来,自己的肚子已经很饿很饿了。

    天大地大,吃饭最大。

    丁妈今晚做了一大桌子好饭好菜,正和丁香不停的把饭从厨房端到桌子上。

    “哟,姑娘回来了,快洗手吃饭!”

    “好的!”

    阿绣连忙去楼上放下书包,换了衣服,洗漱一番,欢快的跑到饭桌边上,打量着今晚的菜色,开心的问道:

    “今天是过节吗?怎么这么丰盛?”

    东坡肘子,白斩鸡,油爆虾,松鼠桂鱼,八宝饭,葱油海蜇皮......阿绣悄悄数了数,一共有十二道菜那么多,满满当当的摆了一桌子。

    丁伯还笑眯眯的拿出一坛上好的花雕,给众人依次倒酒。

    “不是过节,胜似过节。”

    丁香把倒满了酒的杯子递给阿绣,笑道:“今儿个是咱们少爷的大喜日子,少爷在北京成亲,迎娶少奶奶了!”

    “这样啊......”

    阿绣手里端着酒杯,缓缓的在桌边坐了下来。

    原来他真的是回去结婚了。

    霍锦宁有未婚妻的事情,她一直都知道,那天在笙溪镇何府,他拒绝了何老爷叫翠歌去陪他,那时候她心底里就不自觉的开始偷偷羡慕起他的那位未婚妻来。

    “少爷的...少奶奶是怎样的人呢?”

    丁伯夫妇是霍家老人,一直受少爷恩惠,对少爷很是感激,此时一提起少爷的亲事来都是赞不绝口。

    丁妈笑意盈盈道:“要说这位少奶奶可跟咱们少爷是天生一对,他两个是门当户对,指腹为婚,从小感情好得如胶似漆,前几年还一起漂洋过海去国外留学,这回一回来,就办了喜事,以后肯定是出双入对,羡煞旁人。”

    丁香也接话道:“对对对,我听说少奶奶长得十分标致,书读得厉害,骑马打枪也不在话下,和少爷郎才女貌,真是配得不得了!阿绣你说是不是?”

    “是啊。”

    阿绣发自内心的点了点头。

    这样的少奶奶和少爷真是极为般配,也只有这样耀眼的人才能和霍锦宁站在一起。

    阿绣心里其实没那么难过,她甚至还有一些些开心。

    她从来从来都没有奢望过什么,好吧,也许只有一点点,但只有一点,她希望能离他近一点,她希望能时常见着他,但她从来没有妄想过嫁给霍锦宁,甚至她也没妄想过横插一脚在他和未婚妻之间。

    她自知云泥之别匹配不上,也自知霍锦宁身边应该有更好的女子。

    而今,他终于与未婚妻喜结良缘,有了可以相伴一生的人,她由衷的为他开心,为他高兴。

    嗯,也许难过伤心还是有一点点的,毕竟她只是个十几岁没经过太多事的小娘鱼,但她保证只有一点点。真的!而且只有今晚,不会被任何人瞧出来。

    丁伯举杯,激动道:“喜酒我们是吃不成了,但还是要庆祝庆祝,我们祝少爷和少奶奶永结同心,早生贵子!”

    四个人开开心心的碰杯。

    阿绣是第一次喝酒,辣辣的液体流进喉咙,呛得她咳出了眼泪。

    那一晚,她喝醉了,无知无觉,被丁香扶进卧房,倒头就睡,许是做了梦,又许是没有,但却都是开心的。

    梦里宝黛终成眷属,少爷和他心爱的姑娘白头到老,厮守一生。

    第27章

    一阵天旋地转,梁瑾被粗暴的扔在了床上。

    他缓了好半天,才勉强坐了起来,他嘴巴被堵住,眼睛被蒙上,头上还被罩了个头罩,一点光也不透。

    他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也不知道是谁挟持了自己,可不知道为什么,他总是觉得四周有一种很熟悉的感觉......

    吱哟一声,房门被推开,一人大步走进来,站在了他面前。

    也不说话,就这么静默看着他。

    鼻端隐隐约约嗅到熟悉的熏香和冲天酒气,他脑中有一个荒唐的猜想,心跳不知不觉加快了起来,连呼吸也屏住了。

    还没等他反应过来,那人突然上前一步,一把扯掉了他头上的罩子和蒙眼布,死死钳住他的下巴,逼他抬头看去。

    梁瑾瞳孔骤缩,愣怔地望着眼前萧瑜近在咫尺的脸。

    她还穿着那身白日里成亲的骑马装,烛光下衬得人英气不足,娇媚入骨。梳得一丝不苟的短发,此时有些乱了,几根碎发垂落在光洁的额头,无端显得慵懒。她罕见的画了黛眉,涂了丹口,玉面桃花,双眼半眯半阖,笑得勾魂夺魄。

    明明是一身酒气,喝得烂醉的人,却掩不住那一身风流倜傥,春风得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