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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节
    这天地之间,已然没有比乾坤更无私的存在了。

    “你说,毛不思他们会进阴阳道吗?”扎辫子的娃娃坐在小胡子旁边,对着花生壳一抬手,果壳就被她身上坚硬的泥土砸碎,露出粉色的果仁。

    “早去,晚去,都得去。”小胡子用手指捻开果仁上的粉红,丢了一颗在口中嚼着,“要不是这几年灭魂手串帮他把那条魂紧紧地缚着,他早不行了。”

    要知道一个常人,时时刻刻看得见鬼魂妖邪有多恐怖么,要知道那些鬼怪各种垂涎觊觎你的身体又有多恐怖么。

    “所以之前你才让那只凶巴巴的婴灵抢了初一的住处,逼得她躲到别人家里去?”小姑娘翘着辫子,“那你怎么知道初一会和毛不思他们会遇上?”

    “我不知道,但是种的因多了,总会开出果。”正如同他的墙壁上还挂着一只没有用到的雪娃娃,谁料娃娃的父母因为他人上代的恩怨在纠缠间化鬼不死不休;再例如他只不过是想借着初一从张博尧入手接触毛不思,结果却误打误撞合了小仙姑的局;偏偏他单纯想要换取寿命的陈旭芳,却让他和毛不思马明义再度有了交集,“缺魂的活人数百年难寻,而懂得补魂术的,我也只知道一人。”

    小胡子坐在诺大的客厅内,空荡荡的房间只有一张黑色的牛皮沙发。

    “不懂你们这些大人。”小姑娘瘪着嘴‘咔吧’一声,又砸开了颗花生,看着熟悉的大手再度摸上花生仁。

    “不如,咱们去推波助澜一把。”现在马明义的灭魂手串没了,一条生魂也没,小胡子抱起身边穿着碎花夹袄的娃娃,认真地梳理着她的麻花辫。

    “好呀好呀。”小姑娘拍着手,她最喜欢看热闹了。

    “诛邪!”玉葫芦再度回到手上,毛不思左脚一蹬,人才稳稳地停住,这么些天,已经是第二只野鬼在她家门口转悠,自投罗网了。

    “这么一瞧,我真是秀色可餐,惹得这么多个邪祟前赴后继。”马明义见毛不思收了手,这才上前一步,左胳膊顺势就搭在了她的肩膀上,“毛毛,厉害啊!”

    “不捉鬼不知捉鬼的苦。”毛不思手肘一抬,就生生往撞马明义的肚子上撞去,“你知道免费捉鬼我要倒贴多少钱吗!”

    毛不思动作快,谁料对方更是早有准备,身子一歪,人就转到了左边,随即右手又架了上了毛不思的脖子,勾了个圈,动作行云流水,一看就是吃过亏练出来的,“我这么有钱,还怕贴这点不成。”

    “有钱又不给我。”毛不思翻了两个白眼,把玉葫芦重洗挂到自己的脖子上,小声的嘟囔,“我八万块的工钱都没付。”

    全然不管对方打到老毛卡上这个事实,在毛不思的理念中,一切她收不到的费用,都是没给钱。

    “瞧你这副小气样。”马明义捏着她的头发梢,在毛不思脸上蹭了几下,“我给你就是的,你还想要什么?”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毛不思眯起大圆眼,往后侧了侧身子,俩人间拉开了一臂的距离,“说吧,你又做什么对不起我的事了?是偷吃了我昨晚打包的鸡腿,还是把我冰箱里的冰水又给烧了?”

    “呸,我可是马明义,有车有房有存款还有事业,在你心里就这么个人设啊。”马明义嫌弃出声,“至于偷吃你的鸡腿么!”

    “那还不是你有前科。”毛不思一抬屁股,就把身边的人撞开,撸起袖子准备去做午餐,“中午想吃什么?”

    “唉!”毛不思刚踏进厨房就听见客厅里传来的叹气声,只见马明义随手换着电视频道,身子靠在沙发上认命,“你会做什么我就吃什么吧。”

    不能把毛不思的厨艺水平想的太高了,他当初真是很天真的信了她的‘我厨艺还可以’这句话,夹生的米饭,不熟的排骨,没去血的鸡翅膀,那真是顿令人难以忘怀的大餐,还不如他的培根配蛋来的像回事。

    再后来他也看开了,自己以后又不打算娶毛不思回家当厨子做菲佣,什么都不会就不会吧,好歹还会捉鬼不是,寻常的小姑娘哪有这种特别的技能,这么一瞧,可比做饭整理来的强多了,对毛不思在厨艺上的不思进取也就十分的纵容了,基本到了能吃就可以理解的地步。

    “那就下面吧。”面,毛不思最引以为豪的拿手菜。当然,她的拿手菜也包括但仅限于面了。

    冰箱被打开,没多久,就穿出来毛不思愤怒的咆哮,她拿着小锅铲冲到厨房门口,指着马明义的脖子,“你果然偷吃了我打包的鸡腿!”

    “是吗?”马明义眨眨眼,突然反应过来,今早毛不思出去晨跑,他醒来肚子饿,好像是在冰箱里拿出什么在微波炉里转了转的样子,“一个鸡腿嘛。”

    “那不仅仅是一个鸡腿!”还是她作为房子主人的尊严。

    “那怎么办。”马明义奔到毛不思身边,瞧她大眼瞪得,怪委屈的,当下就弯了腰跟她平视,“要不,我叫个火锅给你赔罪?”

    “哼!”毛不思鼻子哼出声,绝不能屈服于糖衣炮弹的淫威。

    客厅分了他一半,房间分了他一半,沙发电视都分了他一半,现在,毛不思要誓死守卫住自己最后的阵地:冰箱!

    “听说南顺房的火锅都要订位的,羊肉都是当天从大草原上运来的新鲜的很,做虾滑用的虾都是活蹦乱跳的,还有牛肉,那个纹理,下锅被辣汤包裹住的瞬间,叫一个香啊……”马明义偏着头,“你真的不吃吗?”

    都怪自己太弱小,而敌人又太强大,毛不思想想火锅,又想想厨房里的面,悲壮的点下了头颅,“吃!”

    “好!”马明义揉揉她的脑袋,自觉地去冰箱抱了昨晚剩下的半颗西瓜,从正中间挖了一勺递到毛不思的嘴边,“我能吃吗?”

    “能。”毛不思心中含泪,咬下对方递来的一口瓜,恍惚间有种这个家已经不完全属于自己的了的错觉。

    我方阵地全面失守。

    俩人就这么抱着半颗瓜优哉游哉的等着火锅送上门,广告里偶尔也会插播一段电视剧,外面秋风呼呼的吹着,落叶打着旋的往下掉,家里暖和和地舒服的人想要睡觉。

    “不开心。”毛不思咬了一口瓜,果然最甜的还是中间那一口,吃过了中间的,其它都是将就,吐了瓜子仁在垃圾桶里,她环顾着自己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的小窝,有些失落,“感觉我家好像渐渐变成了你的殖-民地似的。”

    “我哪敢殖你的民啊,你见过侵-略者给被侵-略者点火锅的么。”马明义抱着瓜,睡衣松垮垮的套在身上。

    “睡衣,拖鞋,我的瓜!”毛不思指着马明义现在的拥有的三件套,“还有我的半个衣橱,这不就是实打实的割地么。”

    “这么看也是。”在毛不思小鸡啄米似的点头下,马明义摸着下巴,最后一拍手,“有了,要不你搬到我家去。”

    他眼里闪着光,“我把家分一半给你当殖-民地。”

    “我才不要……”毛不思弱弱地出声,她勺里还盛着半口瓜,直勾勾地盯着马明义,脑海中突然闪现出一个莫名的念头,“马明义,你是不是在追我?”

    ☆、曰送寒衣

    “铜板一个骨碌碌, 晒死的狸猫爬下树……”稚嫩的童声伴随着叮咚咚敲击的拨浪鼓声在寂静的街道响起,刚起了个头, 就被一根食指点住, 悚然的歌声骤停,只听得到哒哒的脚步声。

    脚步沿着马路一路西行, 最后停在毛不思出租屋的楼下。

    “去吧,小心点。”小胡子把怀里的娃娃放下, 认真地梳理着她翘起的麻花辫, “可不要往前挤。”

    “真没劲。”小姑娘踢踏着地上的石子,这才举起手中的拨浪鼓在空中转动了几下。

    树丛中出现老鼠惊跳的声音,栖息在树上的鸟儿也飞快的扑闪着翅膀离去, 安静地街道上逐渐传来小孩子‘咯咯’地童音, 哭声笑声吵闹声越来越大充斥着整条街道。

    “叔叔,抱。”小孩子认人, 看到小胡子第一眼就冲了上来, 有几个直接顺着他的大腿往上爬。

    “我听着响就来了。”微笑的泥偶落在小胡子的怀里, 他的嘴角被缝在腮上,永远一副微笑的模样, “连妈妈求明日赌马都没听。”

    “好孩子。”小胡子蹲下身子, 双臂一边抱着一个, 黑色的大衣扫在地面上, 扬起细细地尘土,“叔叔想请你们帮个忙。”

    “好啊,整天听爸妈许愿烦死了。”

    “供养我的糖果也不好吃。”

    小孩子们唧唧喳喳的雀跃不停, “我们要做些什么。”

    “今夜在这栋楼上,你们想做什么做什么。”小胡子手指指向对面熄灯的六层公寓,“只要不杀生。”

    “那我想上别人的身体瞧瞧可以么?”怀里的泥偶依旧咧着嘴笑个不停。

    “可以。”

    得到允许的小孩子们瞬间炸开锅,他们从未真正的使用过人类的身体,对活生生的躯体自然有着无限的幻想,以往小胡子管的严,他们不敢,这回得了允许,自然是激动不已。

    “叔叔我去玩了。”怀里的泥偶一轻,眨眼间就到了楼梯口。

    数十只孩童灌入其中,阴气撞得毛不思客厅的法坛都在晃动。

    毛不思和马明义几乎是同时惊醒,马明义额上冷汗直冒,月色下,他伸手抚着疯狂跳动的胸口,身体仿佛再渴望着什么。

    “你还好吧。”一条白色的身影闯到马明义眼前,卧室的灯被按下,刺眼的灯光照的人一时半会睁不开眼,毛不思连拖鞋都没来得穿,一个鲤鱼打挺就踏到了马明义的客床上,“外面出事了。”

    毛不思握着降魔杖的手都被震得有些不稳,自从小仙姑走后,降魔杖对鬼祟的反应愈发的大,幽蓝色不停地在棍中流窜。

    “啊!”楼下传来女人的惊叫声,片刻就又被诡异的声线所取代。

    “这个身体好重。”细细地童声四起。

    “我这个好。”惊喜从对门传来,“是个四五岁的娃娃。”

    泥偶跳着冲小小的儿童床扑去,床上的小孩眼里包了一大包晶莹,张着嘴吓得连哭泣都忘了。

    “散!”降魔杖从背后狠狠地敲击上泥偶,方才还神采奕奕地娃娃顿时像被火燎到了后背,整个人冒着青烟从泥偶中滚出来,打了个圈,就消失在了床前。

    “拿着它,千万别哭。”床上的小孩大嘴一憋,还没等哭出声来,毛不思就把一枚折成三角的符咒塞到了他的手心中,翻身冲出房门,“姐姐去打怪了。”

    房间瞬间陷入死寂,人类是有生存本能的,小孩缩在床头,死死地咬住被脚,豆大的眼泪不停地往外冒。

    六层的公寓从未如今夜般热闹,碰撞声,嬉闹声,打斗声搅碎了寂静的夜,小胡子站在楼下眯起眼,似乎偶尔还能看到毛不思穿梭的身影。

    清脆的拨浪鼓一下又一下,合着人心脏跳动的节奏,马明义独自呆在出租屋内,身体有些不受控制的想要往外行,他从未感觉自己的心可以跳的这么快,脑海中一直有个声音不停地盘旋,“出来,快出来。”

    “身体里缺少一魂,自然本能的想要填充完整。”小胡子靠在路灯下,点了根香烟,烟雾缭绕的转向天空,整栋楼都是小孩子,有着最纯粹的魂,只要他推一把。

    ‘啪嗒’拨浪鼓声骤停,一枚双面画着红灯笼的拨浪鼓被降魔杖从中穿透,直直的钉在门框上。

    “你们到底要做什么。”毛不思侧身撑在门外,还不忘了询问门内的人,“你没事吧。”

    “没。”浓重的喘息声隔着木门从背后传出。

    “之前讲明了互不干涉的,你们食言。”毛不思抬手猛然拔出降魔杖,拨浪鼓没了支点,落在地上砸的地面生响。

    “那又怎样。”麻花辫小姑娘跟毛不思拉开一定的距离,她蹲在地上,垂头画着圈圈,“能奈我何。”

    “你……”毛不思被气得额头青筋直跳,当下降魔杖就由短短的一条化作了三尺,顶端划过地面,带起一串的火星。

    降魔杖一起一落间,还没打到小姑娘头上,就被一根雨伞从中截住。

    “恼了?”小胡子握着伞柄,面上依旧挂着虚伪至极的笑容,他的到来让楼层里的小孩子们渐渐安静下来,一个两个皆探着头往毛不思的方向瞧。

    “说好井水不犯河水的,你什么意思?”视而不见,这已经是毛不思对他们的最大让步。

    “给你模拟一下他之后可能遇到的情况而已。”小胡子口中的那个他,指的自然是马明义,“你把这破屋子打理的固若金汤,你防得住外面的鬼邪,可你防得住他么?一个人,一个活生生的,有本能存在的人。”

    拨浪鼓被一阵风带到小胡子手中,“我只要像现在这般,下点功夫乱了他的心神,你所做的一切打算,便都是徒劳。”

    “呵,你费这么些功夫,傻子都不会相信你是好心。”毛不思举起降魔杖,正对上小胡子的鼻尖,“说,你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替我找到当初为马明义补魂的人。”小胡子收了脸上的笑意。

    “我不认识什么补魂之人。”毛不思一口回绝,“便是有,我又凭什么帮你。”

    “不帮我,也该为了屋里的人着想。”小胡子拄着雨伞,弯腰把身后的麻花辫娃娃抱在怀里,笑道,“我收到的寿命,即便现在与你们耗下去,少说也能再撑个三十多年。”

    他回望着毛不思,眼里的得意一览无余。

    “你这么大本事,怎么不自己去,非要拖上我们作何。”降魔杖从空中落上地面。

    “我找不到。”他找了好久,从未停止过。

    直到那日他遇见了马明义,那个缺了一魂还能好好活着的孩子,他不过是抱着最后一丝希望让他睡了过去,只希望那个会补魂的人能够再次出现。事后他不是没挣扎过,到最后转念一想,即便没人补魂也不怕,那个孩子与其担惊受怕地活着,不如死去来的轻松。可他万万没想到的是,那个孩子活了,他的三魂被修补的何其完整。

    就像沙漠中的旅人,在濒临绝望的边缘,忽然眼前出现了一片绿洲,哪怕他仍然不知道那人在哪里,起码,他能确定,还活着。

    那是个何其狠心的人啊,这些年任凭他想尽了办法,都寻不到。他只能把所有的赌注都压在马明义身上,打算徐徐图之,谁料天无绝人之路,马明义的魂居然又无缘无故消失了,与之一同消失的,还有马家祖传的灭魂手串。

    “那人向来闲事不睬,有恩必报,她能使出看家本领救马明义第一次,必然是承了天大的恩情,也就自然能救第二次。”小胡子往前踏出两步,死死地盯住毛不思,“你去把那人找出来。”

    “她是女人?”降魔杖横在二人中间,毛不思始终与对面的人保持着距离,只见小胡子下巴微点,继续问,“爱人?”

    “仇人。”小胡子手指圈成圈,轻敲在门框上,他的脸色在月光中白的骇人,周围空气骤降,莫名散出浓郁的昙花香气,“她一日不出现,马明义就一日不得安宁。”

    “我是个捉鬼师。”毛不思昂着头颅,神色疏离,“不会跟你做这种没有良心的交易。”

    “正巧,我是个御鬼师。”小胡子顺着怀中小人的麻花辫,“虽然不才,但也不是什么本事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