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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节
    他总不敢自大,也不敢太自我。

    他想自己会如此迷恋金兰殊,也必然是因为“越是缺什么,越是爱什么”。

    就像是他们这些奢侈集团的基层员工,特别爱穿名牌。宋风时也爱穿名牌——他当然是喜欢潮流产品也喜欢设计美学的,但他更多的将自己定义为“寻求群体认同型的奢侈品消费者”。按照某份报告的详细定义就是:“他们并不是经常消费奢侈的人,但是知道消费可以承担得起的奢侈意味着被某个群体接受(主要和工作相关)。他们对价格很敏感,会在各种渠道比较价格再购买。每年平均奢侈消费为 3000 欧。”

    金兰殊曾经也是这个群体,并且有相当一段时间在这个阶段挣扎着。

    但现在,金兰殊已经跳出来了,成为了报告中说的“奢侈免疫体质”,即“有足够多余钱可以消费奢侈,但对此又没有什么欲望”的群体。

    金兰殊买蒂凡尼袖扣,也不是冲着这个牌子去的,就是他酒店附近有一家店,他进去逛了一下觉得这个不错,就顺手买了。买了就买了,他也不会跟宋风时这种中等收入者炫耀说“你看哥的蒂凡尼”,同时,也不会有人跟金兰殊说“蒂凡尼都是小姑娘玩意,成熟男人就该戴宝格丽”。

    有时候,金兰殊买衬衫都去快销品牌,随便买件几百块的纯棉t恤,没什么不好的。

    可今天的金兰殊就别扭起来了。

    他看着身边穿着八宝利风衣、切尔西皮靴的宋风时,只觉宋风时还是挺有腔调的,他也不好显得低端。

    事实上,他还不知道宋风时的八宝利风衣只有3件,都是打折的时候买的,皮靴也是祖宗似的供着——下雨的时候踮着脚将鞋子脱了抱怀里的那种虔诚。

    金兰殊带着宋风时逛了几家名品店,专挑贵的看,瞬间从“奢侈免疫体质”变成“暴发户型消费者”。

    宋风时看得眉头大皱,怀疑金兰殊被不知名的外星生物绑架了。

    金兰殊自己也有些看不下去,拎着那件五颜六色的印花刺绣t恤,心想:吗呀,都什么玩意儿。卖那么贵怎么好意思长那么丑?

    店员还特别盛情地说:“这位先生真有眼光,这件可是我们的定制版,限量的。您看这个肩背的大幅刺绣,是不是很贵气呢?”

    金兰殊看着这件黑色t恤肩背上大片的大红、大金色的“中国风”刺绣配上巴洛克风格的图案,觉得这衣服真该配上黄老热设计的那双“步步金莲”球鞋,一套穿下来,整个就是行走的红包。

    宋风时出于好奇,问:“这个t恤多少钱?”

    店员笑道:“才一万二呢。”

    宋风时嘴角抽动:还一万二,谁要买了,谁就是个二。

    金兰殊听见宋风时开口问价,便看着宋风时,问:“你喜欢?”

    宋风时赶紧摆手:“没、没,我哪配得上这个……这个大气的风格?”

    说实话,金兰殊也过不了自己那一关,微笑着拒绝了店员的推销,带着宋风时离开了这个门店。

    宋风时打量了金兰殊两眼,见金兰殊一身品味良好,便小心问道:“您真的平常都是自己挑衣服吗?”

    金兰殊干咳两声,说:“嗯,偶尔也想尝试不一样的风格。”

    宋风时便了然地“哦”了一声,又道:“那确实挺不一样。”

    金兰殊又道:“那你有什么推荐吗?”

    宋风时答道:“我看‘艾玛寺’有个白的衬衫还不错,不过是上一季的款,不知道您介不介意?”

    金兰殊笑了:“我从不在意这些。”

    也有些人介意穿过季。而介意穿过季款的人通常看到别人穿过季款,也会立即嘲笑对方。

    “啧,就一个香奈奈还穿去年的款呢,”他们可能会这么说,“是不是家里穷得揭不开锅了?”

    为了避免尴尬,宋风时便多多穿经典款的,以免被讥笑。

    当然,金兰殊穿什么都不会被笑。

    宋风时和金兰殊去了艾玛寺的店里,果然看到上一季的款还挂在货架上。和隔壁门店那件将所有“大富大贵”元素都拼在一件小小的t恤上的努力不同,这件白色套头衫显得毫不费力。但看就是一件剪裁干净的白色衫,胸前有简单的黑色图案,但仔细看就能发现黑色的图案是用柔软的皮革拼成的,质感上佳。

    金兰殊微微点头,说:“这倒是不错。”

    而且因为这件是过季款,比刚看的那件刺绣t恤还便宜一大半。

    “你的眼光不错。”金兰殊嘉许地看着宋风时。

    宋风时笑了,说:“其实我觉得设计啊、搭配啊都是这样的,less is more。白色的经典款总不会出错。加点小心思就显得高雅了,多了反而就不好了。”

    金兰殊闻言,忽然似想到了什么,将刚刚结账的衣服塞到了宋风时手里,说:“你讲得太对了!”

    宋风时怔忡地看着金兰殊。

    金兰殊忽然亲了宋风时的脸颊。

    宋风时大惊、又大羞,手脚都不知往哪儿放:“你……”

    “这个送给你吧。”金兰殊亲了宋风时,却也没觉得有什么似的,自然地拍了拍宋风时的肩膀,“我有事先回公司。”

    说完,金兰殊就转身离开了,步速极快如风。

    宋风时还没反应过来,金兰殊就已经走远了。

    宋风时手里拎着那个印着艾玛寺的袋子,愣在原地半晌,才说:“这是怎么回事啊?”

    他低头看了看购物袋子,也高兴不起来,又说:“这……这也不是我的码啊!”

    金兰殊一边往外走,一边打通了设计总监的电话:“黄老热,回来加班!”

    “啊??”黄老热以为自己刚刚交了新设计(虽然极丑)能够喘息,没想到老板又来追魂call,“可是……我想不到设计什么啊?”

    “白鞋。”金兰殊答,“最简单的那种。”

    作者有话说:来自于意大利奢侈品行业协会 fondazione altagamma 委托波士顿咨询公司和巴黎银行 bnp 的一份调查。报告将奢侈品消费者分成12个类型:懂行的绝对奢侈品消费者、大城市摩登人士、社会价值穿着者、体验者、小王子、时尚达人、地位追逐者、寻求群体认同者、奢侈品免疫体质、暴发户、不被潮流影响的人、送礼物的人。

    第十五章

    这场时尚秀意义重大,是要颠覆大众以往对宝梵琉的印象。

    金兰殊掌舵企业之后,决定从今设计走向“年轻化”、“简单化”的趋势。

    因此,刚被解雇的宝梵琉鞋类总监设计了一系列的银色蜥蜴皮鞋,打造一种简洁而精致的质感。

    黄老热在金兰殊的授意之下,终于也设计了一系列简洁风的鞋类——白球鞋。

    通体雪白的球鞋拼接了小面积的黑色几何图案,简洁明了。而限量款则是选择亮眼的金色皮革和低调的雾霾色皮革。

    模特儿穿着新球鞋在诸位高管面前展示了一遍新系列的服装,获得大家放心的一致好评。

    连一开始不信服“美丽模特优雅女装配球鞋”的副总裁也不觉感叹:“看来我真的想错了啊!”

    造型简单的白球鞋配裤装自然不在话下,令人惊喜的是它无论是配上布裙、皮裙还是纱裙,竟然都意外的合衬。

    而且宝梵琉挑选的模特儿们都个高腿长的,要驾驭时装也不必依靠恨天高拉长腿线。

    这样中性风的球鞋,也了却了大家挠头皮要分别设计男女款的烦恼。

    众人击节称赞,说:“果然金总就是金总啊!”

    金兰殊依旧是一脸骄傲的淡笑,仿佛他一开始就已经想到了这个主意、一切尽在掌握,而不是他挠破头皮逮着设计部加班加点赶出来的一般。

    这就是俗语说的“要看起来毫不费力,就得在暗地里拼尽全力”。

    成品出来了,大家便密锣紧鼓地开始排练。

    作为总裁的金兰殊自然必须全程参与,监督整个流程的有序进行。

    而总裁助理欧文也是不离左右的。

    “总裁,”欧文低声说道,“关于季度考核和奖惩方案……已经根据您的批示进行修改了,您需要过目一下吗?”

    金兰殊在办公室里抬起眼,说:“行,我看一下。”

    欧文又说:“您是下周就要飞往法国指导和监督时尚秀的排演了,对吗?”

    “是的,”金兰殊问,“怎么了?”

    “这样的话,本季度的业绩表彰就没有时间办起来了。”欧文答道,“原定的计划是……”

    “我知道原定的计划是什么。”金兰殊打断了欧文的话,修长的手指敲了敲桌面。这几天金兰殊忙得昏天黑地的,连续几天没有见过宋风时了。欧文的话也提醒了金兰殊,等飞往了法国,那得有一头半个月不能见宋风时了。

    金兰殊默默半晌,才说:“这样吧,这个季度的优秀员工组织一次旅游培训,就去法国。”

    欧文一怔,半晌说:“总裁真大方!员工们一定会很感激的……那么,什么时候去呢?”

    “就下周。”金兰殊回答着,“就一起,别那么麻烦。顺便也可以让他们观赏时尚秀。”

    你她嬢的临时让多一队人过去,要安排签证、飞机、餐饮、住宿还要组织培训项目,更要给他们空时尚秀的位子,这她嬢的还不麻烦啊?

    ——欧文点点头,保持微笑:“好的,老板。没问题,老板。”

    宋风时接到了通知的时候,也感到很惊讶:“下周?去法国?”

    店员们知道了,有些挺雀跃的:“哇,看来这个新老板虽然很严格,但也很大方嘛!有奖金发,还能去旅游!看时尚秀!”

    也有店员不是很高兴:“那我们就得守在店里了?没有店长在,我们心里都没底了!”

    宋风时笑着摇摇头:“什么‘旅游’?你们没看到通知写的是‘培训’吗?真是的。而且我不在,你们更要努力。别等我回来还要加班加点拉进度!”

    店员们哈哈笑着说:“您就放心吧!我们一定会努力工作,不给您丢人的!”

    宋风时离开前,也请店员们吃饭,还没人发了个大红包,笑道:“我有这个成绩,也得多谢你们!”然后又叮嘱他离开的这段时间内要好好工作,虽然什么都吩咐好了,依旧是有些放不下。

    店员们还笑他“劳碌命”,不要“瞎操心”了。

    宋风时回到家中,也觉得自己很是劳碌。在家里泡了个热水澡之后出来,稍微消除了疲劳,便开始收拾行李。在他收拾衣服的时候,便不可避免地看到挂在衣柜里那件艾玛寺的白衫。

    这件衣服算是金兰殊给他的礼物吗?

    可是看当时金兰殊行色匆匆的,更像是随手丢给自己的。

    “几千块说丢就丢啊?”宋风时嘟囔着,“阔佬就是不一样。”

    这件贵价套头衫摆在家里一个星期了,宋风时是一次也没有穿过。

    不仅是因为有些不好意思,不确定这是不是真的“礼物”,更是因为这衣服是按着金兰殊的码数买的。宋风时套上就衣不称身,穿着也不像,被眼尖嘴利的见着了,说不定还要笑他“是不是赶上打折过季款就买,连码数不合都顾不上了”。

    宋风时刚刚将这件套头衫放回衣柜里,就听见手机振动,原来是收到了一条信息:“金先生:我要看你穿那件白色衫。”

    宋风时脸上一热,嘟囔说:“你让我穿就穿?”

    话虽如此,他还是不情不愿地将衣服仔细叠好,放进了行李里。

    这是临行的前一天。

    金兰殊依旧在办公室里加班。

    这就意味着欧文也得加班。

    二人虽然隔着玻璃墙,但位置离得很近,门也打开着,彼此抬头能看见,说话都能听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