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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节
    她斟酌了很久,尽可能用了信息量最小但最直接的提问方式,结果再一次遭到了系统无情的拒绝——

    对不起, 您的问题过于复杂,该等级的情报券不适用,请换一个稍微简单的问题。

    程冬至气得直翻白眼。

    她买的是高级情报券,这都不适用,难不成她要去买超级情报券?话说有这种玩意儿吗?

    程冬至决心以后再也不买情报券了,反正手头还积攒了两张,估计好久都用不掉。再说了,高级的尚且这么鸡肋,何况那些中级低级的,肯定是一堆骗水晶的垃圾玩意儿。

    赵敬伦还有别的事想对程冬至说,不过他知道她至少得缓几天才有心情去考虑别的,就很贴心地做了几天的好吃好喝哄着她,陪她到处走走逛逛散散心,等时机差不多了才开口。

    “这次收的红薯,你打算怎么处理呢?”赵敬伦问。

    程冬至说:“留个两万斤在角上慢慢吃,再给大家带回去一些,我家里那边留一部分,上江……不,南平那边送一部分。其他的暂时没想好,赵大哥你要是有主意,不妨直说。”

    赵敬伦点点头:“我有个朋友最近管城镇粮食供销这边的事儿,指标粮还差一些,其他地方已经谈妥了,这边你们要是能给个几万斤应应急,那就再好不过了。价格什么的好说,将来有什么能帮忙的也尽管开口。”

    程冬至在心里头盘算了一下,上缴给供销部门虽然油水少一点,可贵在稳妥,也算是造福群众。更要紧的是,短期内她也没啥心思折腾太复杂的事情了,便果断地一挥手:“成!”

    赵敬伦所说的朋友是一个黑皮白牙的青年,看起来约莫二十六七岁左右,穿着呢子大衣,寸头,看起来很爽朗的样子。程冬至很热情地招待了他,赵敬伦也一直两边说好话,对着程冬至夸这个朋友,对着朋友夸程冬至。

    青年问了一些角上的情况,得知程冬至的规划后点点头:“是个好法子!能想出这么个法子不容易。”

    程冬至谦虚地说:“具体实施细节都是大家伙儿商量出来的,我不过是提个头儿,算不得多大功劳。”

    青年咧嘴笑了。

    赵敬伦说:“这地方也就他们在这儿合适,要是给别人就糟蹋了。你看?”

    青年把碗里的酒一饮而尽:“是这个话!回头我和那边的人说说,叫他们把这边的项目期限批久一点。”

    “多久比较合适呢?”

    “我看十年可行。”

    “再加个五年?”

    “先十年,到时候再说,谁能打包票那么远的事情?”

    赵敬伦笑了,又敬了他一碗酒。

    青年酒量惊人,喝了好些都没有一点儿醉意,神清气爽地告辞了。程冬至本来还担心他酒驾出事儿,一看开车的早有其他人,就没说什么了。想想也是,他们怎么会自己开车嘛!

    红薯被运走大半后,程冬至闲了下来,每天做的都是些很零碎的事情。比如做点儿野果酱,清点仓库存货,学着拾掇果树,裹塑料大棚,记账啥的。

    以前阿则在的时候还不觉得,他这一走,才察觉出来空缺的感觉有点儿明显。有时候程冬至会下意识喊阿则的名字让他帮忙,喊出声儿后才发觉人不在这角上了。这时候赵敬伦大多会凑过来,问她是否需要帮助,大部分情况下他做得和阿则一样好,可毕竟少了点儿什么。

    在大家的建设下,如今角上已经变成了一个丰美而安静的世外桃源了。

    托那些机械的福,木屋所在高地的几十亩来田全部开垦了,原本薯田旁密密麻麻长着的紫云英,碗碗花,薄荷,狗节儿草全被钢铁所铸的零件翻起,打碎,黄黑中带红的土壤带着湿气被翻涌上来,划出一道道美丽而笔直的线。大部分田里都种下了多薯王。现在是缺粮的时候,黄金薯再美,在多薯王的亩产前也只能退一步,只有作为甜美而骄傲的待客特产时它才重回第一的地位。

    野兔子们再想要来吃薯田里的苗苗就得额外费些劲儿了,需要爬上一道天然的坡,好不容易窜到边儿上又落到了套笼里,要是足够肥就会变成盘子里的午晚餐,或者悬挂在屋檐下的兔肉干。

    除了薯田里的红薯和菜田里各式各样的瓜豆谷菜,岛上的家畜野物们也是一天赛一天地花样繁多起来。机械解放了极大一部分人工后,蔡鹏程的两个弟弟和另外一个较为年轻的后生把全幅心神转移到了养猪牛骡鸡鸭等家畜上来,不仅盖起了长而阔的窝棚,还在草地那边弄了好几个“点”,除了方便把积肥运到田里去,更省得粪的臭味和这些家畜的叫声影响了平时的生活。那些“点”都搭得粗糙而实用,和赵敬伦的羊圈遥遥相对,一天到晚各种动物叫声此起彼伏。

    比起种地,照料这些家伙也不轻松,甚至还要更加辛苦一些。好在也不用一年到头地割野草野菜,一些烂掉有虫眼的红薯全部都收拾了出来,切碎了作为饲料是很好的东西。天冷的时候也有麸子皮和其他碎渣粉,可以大大地休息一段时间,这样算一算也不是很累了。

    至于野物,程冬至确定自己只亲手在岛上放了兔子,并没有放其他的;可越来越多人的在经过野草地的时候发现了野鸡和其他叫不上名字的小野物。程冬至听到这个说法后很高兴,对他们说:“下次遇着野鸡了捉两只回来给我,我要它们屁股上的毛!”

    “要那毛做啥?”

    “做毽子,野鸡尾巴毛可漂亮了!”

    蔡鹏程楞了一会儿,有点无奈:“菩萨呀,你今年得有二十多了?”

    “二十了。”

    “那你咋和大美她们似的,都多大了,还尽想着毽子!”

    “二十咋就不能踢毽子啦?你看着,要是我老了腿脚还方便,照踢不误!”

    “不是,也不是不让你踢毽子……”蔡鹏程挠挠头,看了程冬至一会儿,想说点啥还是开不了口,只能无奈道:“踢!我给你做个又大又匀称的!”

    程冬至没能理解上来蔡鹏程话里的含义,却想到了一样关于年龄的事情。

    她问蔡鹏程:“要不,你过些时回省城一趟?”

    “我回去干啥?家里人都在角上,那边又没啥根绊儿。”

    “不回去也成,我说,你们这些人,家里有没有认识靠谱的人,给你们大哥做个媒啊?咱们也不知道要在这角上呆多久,还不如趁现在解决了得了。”

    程冬至这话激发起了大家极大的热情和兴趣,蔡鹏程还没反应过来,他们就一个个冲到他这边来给他各种各样的建议与推荐了。其中猴子嚷嚷得最响:“我我我,我家二姐还没对象呢!她早就羡慕咱们角上能吃饱吃好了,一直惦记着过来瞅瞅,要是嫁给大哥那就省事儿了,以后还能帮着大美煮饭!”

    “你二姐就算了,还是我家堂姐好,会缝缝补补洗洗刷刷……”

    蔡鹏程本来想给程冬至提醒一下关于她个人问题的事情,没想到引火烧身,等回过神来的时候程冬至已经不知道跑哪儿去了。

    赵敬伦正在羊圈里检查新出生小羊的羊蹄子,程冬至过来了,蹲在他身边一块儿看。

    “我看你这几天好像有点心不在焉的,不舒服吗?”赵敬伦说。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集中不了精神。可能是之前那段时间太忙太累了,一下子空出来,有点不知道该做什么好。”

    “要不,你去南平一趟。”

    “我去那干啥?”

    “过些时就是那老滑头的七十大寿了,他这人思想封建落后得很,平时再怎么装疯卖傻,这个时候也不会不庆祝,到时候应该有不少他的老熟人过来祝寿。你多认识几个,收老玩意儿不就多几条路了吗?”赵敬伦笑。

    程冬至觉得这是个好主意!

    一则有利可图,二还能换个环境散散心。

    “你要不要一起去?”

    “我?”赵敬伦挠挠头:“我还是不去了。我要是去了,那老滑头肯定寿也不办了,披着麻袋就要嚎穷呢!”

    第183章

    程冬至忍不住笑出了声:“那好。我是不是该准备一份厚礼去?”

    “这就要看你想从他那里弄多少东西了。怎么说也是个整寿,你擦擦边儿, 照着以前老南平的规矩给他准备一份, 不一定要一模一样, 太一样了也犯忌讳, 有那个意思就行。他们那种人,最吃礼数那一套。”赵敬伦友善地提点她。

    程冬至连忙猛点头。她想好了,要是这回马屁没拍在马蹄子上, 送对了路子, 回来咋说也要好好谢谢赵敬伦, 这是个大好人哇!

    程冬至两辈子都不是南平人,现在的规矩都不清楚,何况是老规矩了。赵敬伦那边给的意见她觉得有些模糊, 赵敬伦说完就去忙了, 她也不好追着细问, 就干脆到阿则的房里看看有没有相关的书籍。

    一进他的房间, 看着里面熟悉的摆设,程冬至的脚步就忍不住顿了一顿。

    虽然落了好些灰,可里头的布置啥的基本没动, 仿佛转过头就能看到阿则推门进来,问她怎么了。

    发了一会儿呆后,程冬至轻轻地拍了拍自己的额头, 开始认认真真地找起书来。

    阿则的书实在是不少,其中有好些还是他当初从省城带过去黑牛庄的。真不知道那么艰苦的环境他是怎么抽出时间把那些书带过去,又是怎么抽出时间看和做笔记的。可能这就是优秀的人和一般人的区别, 如果是她遇到他当时的那种情况,第一反应肯定是尽可能地多塞写些吃的,哪有心思去想书啊。

    正翻找着,程冬至无意间把几本书给碰掉了,啪地一声翻落在了地上。

    程冬至把它们捡了起来,忽然发现其中的一本书滑出来了一个略厚实的信封。

    信封上写着的是她的名字,不知道是阿则什么时候写的。

    程冬至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没有看这封信,按照原样给塞回去了。虽然是写给她的,可阿则一直没有寄出去,那就是有不想给她看的原因,她还是不要看好了。

    把阿则的房间翻了个遍后,依旧没有找到相关的书。程冬至实在没办法,只好回到自己房里,进入系统点开了道具包里的情报券。

    在输入问题的时候,她暗暗发誓:如果这回还是问题过于复杂请换一个稍微简单的这种万金油回复,她就立即把这两张券给扔了!水晶浪费就浪费了,省得看着心里头膈应!

    似乎是感受到了她强烈的怨念,情报券这回没有拒绝回答了,相反还给了一个非常详尽的回答。

    程冬至摸着下巴思索了很久,最终拍了板——对,就这么干!

    正如赵敬伦所说,季二对自己的这个七十大寿十分看重,连破烂也不去捡了,提前一个多月就开始忙乎筹备了起来。

    无论是新社会还是旧社会,七十大寿都是一个值得纪念的坎儿,尤其是季二这种历经沉浮看穿了许多事情的人。他觉着自己命苦,可也不算太苦——咋说也是活到了这种光荣的岁数,为什么不庆祝呢?都说人生七十古来稀,甭管他失去了什么,得到了什么,这个时候还能硬硬朗朗地喝一杯自己的寿酒,不能不说那也是一种胜利。

    更重要的是,现在局势越看越不明白,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把他这个糟老头给撅到马棚子里去了。趁现在手里还有,牙齿也还能嚼得动东西,趁乱赶紧把事情办了!来一个得乐且乐!以后就算真住马棚子了,临死前闭眼心里头也不冤,他对得起自己。

    季二背着手,用挑剔的眼神看着几个工匠在杂院儿里刷墙糊顶搭架子,程冬至推门进来了。

    “哟!丫头来啦。”季二看到程冬至后心里乐开了花,这下好了,寿酒也有了!

    “来了。二爷,你这是在翻修房子呐?”

    “那倒不是,是在改寿棚!大后天就是我的七十整寿了,那天来不来给捧个场呀?”要是能提几瓶酒来做寿礼那就更好了。

    “来,怎么不来,这可是大喜事儿!到时候就在这院儿里头办吗?”

    季二有些遗憾:“不太像个样子,可也没别的去处了。其他地方不能改,改了还要吃麻烦。”

    “哪有,我瞧这院子的格局挺好的,收拾仔细点儿差不到哪去。那你先忙,我到时候再过来给您祝寿。”

    “行,你去!”季二心情大好。

    到了大后天,季二起了个大早,特地换上了自己压在箱底一直不敢拿出来的那套福禄寿锦缎褂袍,还用香胰子洗了洗自己的老脸和手。饶是这边杂院儿没什么外人来,他还是很有些紧张,时不时叫人在外头守着,一有不对就冲进来通知他把这身衣裳给扒了。

    客人们都是自己的老熟人,都是懂规矩的,大概上午九十点的样子陆续过来坐席。等吃过了饭,叫那几个老戏痴清唱几段助助兴,再开个几桌麻将,齐活了!简陋是简陋了点儿,凑合着。

    就在季二心中盘算的时候,程冬至来了。

    他也不是很意外,果然还是太小了,不懂老一辈的规矩哇!哪有这么早来人家祝寿的?放过去这丫头肯定会沦为笑柄,以后找婆家都难。

    就在季二打算说几句俏皮话的时候,程冬至指挥着几个人把卡车上的东西抬了进来,他彻底卡壳了,目瞪口呆——

    新蒸制出来的极大极粉嫩的鲜灵寿桃,点着红红儿的嘴,看起来分外可爱;水灵灵的大苹果,大鸭梨,还有一些眼下稀奇难寻的果子;大红绣花的齐套坐垫桌围,铺在地上的硬红毡毯,各种彩子,还有几面薄薄儿的屏风,上面画着热闹的百岁子松鹤贺寿图……

    这些只是打头阵的,后头的还有好些东西没搬进来,可光这些就足够使季二受到极大的震撼,喃喃着半晌说不出话来。

    本来还是一个寒酸的简陋版寿棚,被这么些东西一围一绕,顿时充满了他记忆里那些寿棚的味道,仿佛一下子把他拉回了过去的回忆里。虽然这些东西质量都不怎样好,有点儿赶工的意思,材质针脚都勉强,可在这种时候已经很少见了,尤其还这么齐全,寿棚里的气氛一下子就上来了!

    本来他还觉得这个丫头不懂事,现在想想,老脸火辣辣的!放过去,这可是至亲的晚辈才会有的体面——这是来暖棚了。不管她是真懂还是一腔好心撞上了,都是一件很好很有规矩的事。

    其他的客人先后到来的时候,他们也无一不被这个具有时光倒流魔力的院子和寿棚给惊呆了。

    大家都穿着灰扑扑的衣服,有些真落魄的还一身补丁,可全都抬起头,挺直背,有板有眼有腔调地迈步进了门。一进里头,他们就闻到了熟悉而久违的上等茶叶香味,盛放在盘子里的老式点心,点着的古朴熏香,还有成套的碗碟盘器,人仿佛也都瞬间年轻了不少。

    季二原先请的是认识的老熟人,老厨子,手艺那叫一个没得说,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点心什么的还可以去百货买,哪有去百货买新鲜肉菜的呢?只好拿些次货打发罢了。程冬至解决了他这个烦恼,原本打算意思意思的寿宴变成了正儿八经的八碗八碟四锅子,每个人都吃得赞不绝口。

    戏唱过,麻将也打了好些圈,大家不敢久留,一个个都十分满足又遗憾地告辞了。季二亲自送到门口,眼见着人都走没了,才依依不舍地回到了屋子里。

    他脱下了身上的衣服,换回了平时穿的那一套。踱出门后,他倚在门边儿上看着这如梦似幻的寿棚,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程冬至则坐在棚子里头一张还没来得及收拾的桌子上吃饭,今天她忙着帮忙招呼客人去了,一直没正经吃东西。厨子给她留了好些菜,其中她最中意的就是这个炸丸子,正把汤泡了饭吃丸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