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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节
    张馥每当鄙视她的时候,紫水晶般的“基础色”中就会升起一股铁青色的“情绪颜色”。

    墨桥生对她发誓效忠,蔚蓝的“基础色”周边会绕上一圈金色的“情绪颜色”。

    金色,就意味着忠贞;嫩粉色代表着动情和诱惑;明黄色象征高傲和扩张;红紫色意味着压抑而痛苦,灰黑色是悲哀和认命……

    程千叶能看懂代表情绪变化的“情绪颜色”,但象征着人性“基础色”却显得十分复杂,依旧不好便认。

    目前她也只能大概有些概念。例如有些人尽管道貌岸然,气派非凡,但本性十分猥琐或者恶毒,他的“基础色”也就相应的十分浑浊不堪,类似华宇直,韩全林之流。

    大部分普通人,他们的“基础色”相应平凡暗淡,混杂不清。

    比如有些人性格随和稳重些,他的“基础色”就会是黄中带着点黑绿,成为一种类似橄榄绿的颜色。有的人趋于文雅,就会在红色的基调中带一点蓝。有的人过于强势就会在紫色中带点黑。

    他们只有在情绪强烈变化之时,才会出现明亮的“情绪颜色”。

    然而,有凤毛麟角的一部分人,他们的自带的“基础色”就十分的绚丽夺目,纯粹而明亮。

    据程千叶这段时间的观察,这些人大部分都在某一方面具备异于常人的能力。

    例如张馥有着紫水晶一般的颜色,可能表示他是一个睿智而情感复杂的人。事实上他也确实是一位智计无双的谋士。

    而肖绣的赤土色,彰显了他温润而缜密的性格。

    名将们的色彩,大部分都偏向强烈而张扬。像是李文广身边的上将凤肃便是烈焰一般的赤红色。而北宫侯麾下的名将公孙辇是明晃晃的孔雀蓝。

    这两位大将军战意澎湃之时,身上耀眼的光芒,每每晃得程千叶都几乎睁不开眼。

    现在又证明了她挑出来的这位俞小将军,确实也是位武艺高强的勇士。

    程千叶看着擂台上那越战越勇,几乎要熊熊燃烧一身橙黄烈焰的俞敦素,心中想道。以后我都这样挑人。

    在她不远处,有两位士官远离人群,正在低声议论,没有注意到身后的程千叶等人。

    “听说这位俞将军是主公亲自从小兵中提拔的。想不到主公还有这等慧眼识人的眼力。”

    “咱们这位主公啊,好男风,从没见他干过一件正经事。也不知当初是看中人家的脸,还是看中人家的武技。”

    “你有没听到这个传言?主公把老侯爷的座驾黄膘马拿去和威北侯换了一个男妓。”

    “嗨,这谁不晓得。”那位士官压低声音在同伴耳边道,“这几日都见不着主公的面,听闻就是左拥右抱上西山泡温泉去啦。”

    话未说完,他看见自己的同伴眼球突出,身躯倒飞,被人一拳击中腹部,撞在两米外的砖墙之上。

    还没反应过来,自己就手臂剧痛,瞬间脱臼,被人扭着胳膊摁在了地上。一只铁钳似的大手箍住自己的脖子,只差一扭,就可取自己性命。

    程千叶只见到身边掠过一道黑影,夹着狂风骤雨似的怒气,一瞬间就击飞一人,摁倒一人。

    被击飞的士官口吐鲜血,软软倒在墙边。被墨桥生摁在身下的那人,惨叫连连,一脸憋成猪肝色。

    墨桥生浑身腾起冰川一般森冷的杀意,抬眼看向程千叶。

    似乎等她一个点头,就下手掐灭手中这条性命。

    我怎么没想起来,辽广的大海,既有宁静温柔的一面,又有狂暴冰冷的时刻。

    她突然读懂了一点墨桥生的色彩。

    “住手,桥生。”她急忙开口。

    墨桥生放开那人,回到程千叶身侧,单膝下跪,昂起脸,带着些微微的惶恐望着程千叶。他担心主人对他一时没按耐住怒火,擅自做出的行为不满。

    程千叶望着这双湿漉漉的双眸,这里面方才冷冰冰的盛满有如实质的杀意。

    他此刻的惶恐只是在意我的感受,在他的观念里人命是不值钱的东西,唉,这些也只能以后慢慢再教他。

    为什么我心里还有点小高兴。程千叶摸了摸下巴。我的三观也被这些古人带歪了。

    “起来,别跪着。此二人罪不至死,你惩处的已经够了。”程千叶摸摸眼前这颗脑袋,拉他站起来转了一圈,

    “你怎么来了,不是让你在车上休息吗?没事,伤口有没裂开?”

    墨桥生低下头,摇了摇,“不妨事,我……我以前受伤从未休息过这么多天。何况刚才我只用了拳头。没有用到腿劲。”

    程千叶发现他的脸微微的红了。

    这么一个说几句话就腼腆的男人,想要杀人时居然毫不手软。变态的年代真是造就矛盾的人性。

    这边闹了这么大一出,大家都发现了程千叶的到来。

    俞敦素跳下擂台,第一个冲过来,将那二米长的狼牙槊一放,单膝跪地,抱拳行礼,“参见主公!”

    他声音嘹亮,脸带兴奋。

    哦,这是求表扬。

    “你干得很好,没有丢我的面子。”程千叶开始端主公的架子,“以后再接再厉,不要让别人在背后说我看走了眼。”

    “吾必不负主公!”

    程千叶看着眼前这位目光灼灼的年轻小将,身上那骄傲的橙黄色,腾地亮起了一道明亮的金边。

    呀。效忠了。

    真是让人又惊又喜。

    一行人马回到驻地,

    行辕的大门进进出出着无数忙碌的人,有抱着各种文件的官员,有捧着军需设施的将士。

    人人都行色匆匆,忙忙碌碌。

    躲在山上泡了几天温泉的程千叶感到有些赫然。

    她收拾收拾,来到了议事厅。肖瑾和张馥正挨着头低声讨论着,见到她来了,都起身行礼,口称:“主公。”

    程千叶有些不好意思地摸摸鼻子:“我刚刚回城,看到城内情况已经有序多了。辛苦你们了。”

    张馥笑眯眯地躬身行礼:“臣等不过做了份内之事,能有些微成绩,那都是托了主公之福。”

    在张馥心中,这位“少主”是一个很好拿捏的对象,他的心思都透在脸上,一眼就可以看穿。

    年幼时庸碌无能,性格暴躁。最近不知是否因为连番遭遇打击,变得有些懦弱畏缩,连对自己这样一个臣子都时常带着讨好之意。

    程千叶看着张馥,决定不再回避他这种明捧暗讽的心态。

    她正视着张馥的眼睛,指着身边的椅子,直言说出自己的想法:“我知道,我只要好好坐在这个位置上,不添乱。就算是起到了稳定民心的作用。”

    她用两根手指比了那么一下,“但我觉得我应该还能多起一点作用。我也想尽一点点力。”

    “虽然我目前什么都不懂,但我想开始学。”

    张馥微微挑了下眉,露出了一点意外的表情。

    程千叶转向肖瑾诚恳地行了个礼,“请肖兄教我。我愿意从小的事情开始做起。让我去城门施粥也行。”

    肖瑾露出了欣慰的目光,跪地回礼:“得主公如此,乃我大晋之幸。”

    ☆、首发

    程千叶在会议厅呆到很晚,她多以旁听为主,不轻易发言。

    虽然这些军务政务对她来说都既繁杂又陌生,但只要肯参,多学习,总能熟悉的。

    我好歹是个职场女性,又不真的是一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古代闺秀。

    程千叶给自己鼓劲儿。

    回到寝室之时,萧绣还在那里等她。

    “你怎么还在这儿,早些回去休息。我这不需要伺候了。”程千叶不习惯有人伺候更衣起居,再加上她身份的秘密也不合适。

    正说着,萧绣面色微红,温顺地跪在她脚边,捧起她的衣角,轻轻落下一个吻,又昂起头,一脸柔情的看着她。

    程千叶知道,这个动作有个特殊的含义。

    身份低下之人向贵人求欢、自荐枕席时需得如此。

    看着那双充满期待的眼睛,程千叶有些尴尬,又有些同情他,这是一份注定得不到结果的感情。

    她尽量温和,但不留余地的说:“回去,小绣,我累了。”

    我不应该再这样,天天把他带在身边,给他留着期望,却不给他回应。程千叶对自己说。

    从第二日开始,程千叶让伤情已经好转的墨桥生自行乘车,往返西山泡温泉疗伤,委托萧绣陪同。

    自己却脱下华美的宽衣博带,换上便于行动的直裾短衣。开始跟着肖瑾进出熟悉军政事务。

    这一日,因肖瑾当心秋汛引发洪水,便和程千叶骑着马,带着一众侍从,前往视察城郊的汴河河堤。

    在返回的路上,接连的下了几天雨的道路有些泥泞。

    肖瑾笑着说:“主公的马技进步了不少。”

    他这句里的进步,是对比先前那位娇弱公主的骑术而言。

    “还是不太习惯,骑远一点就颠得全身疼。肖司寇,我们下马走一段?”程千叶不好意思地说。

    相处了这几日,肖瑾对程千叶的印象改观了很多。

    他发现程千叶不娇气,性格温和,为人谦逊,不懂的地方虚心请教,从不胡乱颐气指使。

    比他想象中那娇生惯养,飞扬跋扈的公主好相处多了。

    想要改变别人对你的看法,埋头自怜自哀是没有任何作用的。主动接近,大方的展示自己的长处,才是有效的方式。

    虽然也逃避低迷了一段时间,但程千叶本性还是一个有韧性并且说做就做的人。

    自从认识到回家希望渺茫,而某些事注定不能回避之后,她开始决心积极的适应眼前的世界。

    二人牵着马,缓步前行。

    道路两侧都是荒废的田地,野草在无人管理的土地上肆意生长。

    只有那些纵横交错的田埂,还显示着这里曾经也是一片良田。

    “那么多人都饿着肚子,这里却有大片大片的土地荒废着。不能让那些流民来开垦这些荒地吗?”

    程千叶知道民政是很复杂的事情,这里面想必有她不知道的原因,所以她用的是疑问句,而不是反问句。

    “这里公田,年连战乱,领主不停更替,耕种土地需要不断反复的被征税和服杂役。因而,民众四处流亡,无人安心于农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