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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节
    她在经过了深思熟虑后,为了适应这个世界做的第一件事是练习写字,大盛朝所用的字体就相当于这个世界的繁体字,改动是不大,可人的习惯却非常大。她必须改变自己写字的习惯,将一些常用的偏旁都改正。

    在她的房间里相连着一个小书房,里面的书籍并不多,更像是保存沈慕西过往的一个地方,书架上放着的书都是沈慕西念书时期所用到的书籍,甚至还包括了幼儿园时期的书籍。沈慕西在闲暇时,还会在这小书房里看她自己过去的考试卷子,看看小时候写的作文,一边笑一边吐槽那个时候的自己字迹丑陋想法幼稚。

    慕西都能够体会到沈慕西回想年少岁月里一些尴尬事时候的发麻和不忍直视。

    沈慕西在念小学时,都还不懂齐耳短发是什么意思,写作文时写她妈妈拥有齐耳长发,被语文老师重点划了出来,还有她写红领巾时,写成了“红脸巾”,语文老师当众在讲台上强调了红领巾的写法,从那之后班上的同学都会笑她喜欢红脸……

    那样的记忆和经历,对慕西来说既新奇又陌生。大盛朝也有学堂,但只有一些男孩才去上学,女孩只有生在官宦之家或者一些富商家的小姐,才能够获得家人单独请夫子学习的机会。在她获得政权后,就开始大力宣扬女子入学的消息,效果并不佳,富裕人家看不上学堂教育,贫穷的人家又不愿意孩子去上学家里少了个劳动力。

    在这个世界生活的女孩子真的很幸福,因为学习的信念深入骨髓,长辈们哪怕砸锅卖铁都想让孩子学习知识,这种主动性是大盛朝无法想象的。

    慕西坐于书桌前,将几本小学的语文书取出,翻开生字表。手拿毛笔,桌上摆放着一大叠a4纸,她一个字一个字的抄写着,一边记忆着这些字的写法,一边让自己习惯如此写这些字。

    小学里学习的生字,基本上就是生活中所需的常用字了,也是学习语文最基础的东西,先认字识字写字,再运用其意,延伸词语和句子。

    慕西很喜欢这里的教学,尤其喜欢拼音,有了拼音,对学习这些东西显然更加方便和容易,只是她没有把这个带回大盛朝的想法,推广起来太难了,她觉得这些字母和所谓的英语有些相似,要理解很难,更何况大盛朝的学子都习惯用反切的方式认字,她觉得反切和拼音各有优劣,不需要改变。

    慕西安静的在书房里练字,字写累了就看一会儿书,她对初中所学的物理化学特别感兴趣,一看就看上瘾了,有了这些知识,轻易的就可以解释很多在大盛朝无法解释的神秘现象。

    她看得入迷,却也在第一时间就发现有人入内,精神立即高度集中。

    沈慕琳推开小书房的门走进来,一看到她手里拿着的书,立即瞪大了眼睛:“小西,你要不要这么没趣?休息时间不看小说不看漫画电视剧竟然来看物理化学……”

    沈慕琳一脸被打败了的样子。

    小说漫画电视剧?慕西很快就从沈慕西记忆里提取这些东西,明白了那些是什么,现在的女孩子大多都会在无聊的时候看这些打发时间。

    慕西懵懵的看着沈慕琳。

    沈慕琳摇摇头,正想要说什么,看着慕西的模样左看右看:“小西,你今天有些不一样。”

    慕西心紧了紧,升起了警惕心。

    “怎么不一样了?”她如常的询问。

    沈慕琳拧拧眉心,想了想:“说不出来,就是你这坐姿,太正式?也不是正式,就是不那么随意……算了,你有没有懂我的意思?”

    慕西摇头,心里却明白,在大盛朝的女子,但凡生在有头有脸的人家,都要求端庄有礼,不说说话有所讲究,这走路姿势坐姿站姿都有要求,越是勋贵之家,越看重这些。

    她作为大盛朝的长公主,从出生开始,就有礼仪嬷嬷教导,让她知晓自己的一举一动都代表着皇家,言行不容有失。

    这般培养出来的安和公主,哪怕是坐姿,也和这里的人不同。

    沈慕琳也不纠结于此,反而诧异的看着慕西写的毛笔字:“这些都是你写的?”

    “对啊!”慕西刻意的让自己不那么端着,还用手托着自己下巴,身体斜歪起来,这番做作的姿态也就沈慕琳没多想,换做沈慕诗大概又会思索片刻。

    沈慕琳被这厚厚的一叠a4字惊讶住了,她拍拍慕西的肩膀:“你是要去参加书法大赛吗?”

    “闲着无聊就练练字。”

    闲着无聊练练字?沈慕琳翻翻白眼,她好像明白了自己为什么会被母上大人嫌弃了,但这是正常人会干的事吗,无聊的时候练习毛笔字看初中的物理化学书……

    “二姐,你找我是有什么事吗?”

    “没事,就来看看你在做些什么罢了。”

    沈慕琳笑得尴尬,自己这个妹妹实在是乖乖女作风,让她连八卦都不好意思。换做是顾明潇她们,她早就没脸没皮的问对方和苏嘉誉春风一夜的感受了,或许还会讨论一下苏嘉誉的尺寸啥的……换成慕西,反正她是不可能问这些,否则会感觉自己在犯罪。

    慕西点点头。

    接下来的日子,慕西都在练习毛笔字,说来奇怪,人的习惯想要改变很难,但想要重新养成一个习惯又很容易,反正她很快就能够适应这简体字了,虽然说简体字没有繁体字那么美和形象,但的确够简单和方便。

    毛笔字练习差不多了后,她便开始模仿沈慕西的钢笔字了,一开始接触这种笔,怎么拿都费劲儿,更别提写字了。幸好她是个不服输的人,习惯了拿笔姿势后,再开始模仿字形,随后将沈慕西写字的风格变成自己写字的风格……

    慕西待在家里安静的看书写字并通过这些书籍上沈慕西留下的笔记回味着属于沈慕西过去的生活,仿佛通过那些记忆,她也经历了一遍属于沈慕西的人生。

    第一次被送去幼儿园的时候,拉着妈妈的手不肯让妈妈离开,奶奶拉着妈妈走,说不放手的话这辈子都放不了手,沈慕西看着妈妈和奶奶离去的背影大哭,老师将她抱在怀里安抚她,并给了她一块巧克力,她吃着巧克力,忘记了妈妈离开的痛苦。

    小学二年级的时候,坐在沈慕西后面的男生不停的拉她头发,她很生气,纠结了很久,决定举手报告给老师。结果老师刚好在抽人起来背乘法表,她一举手,老师直接让她背乘法口诀。她紧张的磕磕绊绊背完乘法表,然后忘记了要告状的事了。

    小学六年级的时候,班上有一个男生和一个女生走得很近,有人说他们在谈恋爱了,结果那个女生竟然告诉别人,是沈慕西喜欢那个男生。那是她第一次觉得委屈得不行,明明都没有的事,她和那个男生明明话都没有怎么说过,怎么就如此冤枉她了。

    中考之前,物理老师说沈慕西中考应该会考得很不错,因为她够细心,不像男生那么粗心大意即使再简单的题都容易失分。沈慕西听了却很郁闷,老师说的是她够细心,而不是够聪明,好像她不够聪明只能用细心来弥补似的,所以她不喜欢物理老师。

    高一下学期文理分班,沈慕西很纠结,但她很喜欢历史这一学科,最终选择了读文科。

    高三毕业的时候,班上那一位成绩又好长得也不错的男生向她表白了,她很诧异,同时也有点小心动,但最终拒绝了,因为她要出国。后来她因为奶奶的关系选择放弃出国,不是不遗憾未能和那个男生在一起,很快她就知道那个男生才上大学就有了新女朋友,心里有点酸,但总归放下了。

    上大学后,她便投入了英语的怀抱,喜欢看国外的电影,一边看一边自己翻译。无聊的时候喜欢找喜欢的外国名著来翻译,然后又找出自己喜欢的古诗词进行翻译,在语言的魅力里畅游。

    ……

    沈慕西的生活一直都很平静,只是现在这平静的生活被彻底打破。

    慕西在这一刻才开始思考一个问题,她从大盛朝来到这个沈慕西的身体里,那沈慕西去了哪里?如果自己真的回到了大盛朝,沈慕西就会回到这个身体里吗?

    她是因为掉下山崖来到这里,沈慕西呢,沈慕西并未出什么意外,从沈慕西的记忆来看,那一夜虽然很模糊,但并未发生对方伤害自己的行为,所以为何她会变成沈慕西?

    想不明白,所以干脆就不去想了。

    慕西在家待的这一周很有成效,大概受沈慕西身体本能的影响,和家人的相处都十分随意,而她也完全适应了简体的写法,会用钢笔中性笔铅笔圆珠笔,甚至她将自己写下的字迹和沈慕西的笔迹进行对比,发现完全找不出是两个人的痕迹。

    只是看着一种笔迹,明明由两个人书写,她也会感到疑惑。笔迹这东西,也该属于独一无二才对,虽不像基因和指纹那般,但如果认真去找不同之处,也该有所察觉才对。可她写的字和沈慕西的字,完完全全就是一个书写,难道她用这种笔写出来的字就是沈慕西写的那样?

    她暂时不再思索这个问题,而是将注意力放到学校,要去和室友相处,要去上课,这对她来说又是新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