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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节
    第8章

    1

    人世间的温暖是抓不住的。

    或许地狱里的业火才能永远陪伴在我身边,无尽地燃烧下去,不熄不灭。

    我愿意承受地狱的业火,不愿意承受人世的温暖。

    人类的双眼总是很偏心,看东西只看自己喜爱的一方面,若要全面去考察,哪里还会有那么多值得喜爱的东西?

    一种片面化的生活,大多数人沉溺于此。

    至少我们都应该对自己坦诚,自欺欺人才是受伤害的根源。

    依偎过再多的肩膀,终将习惯孑然一身。

    尤其是面对着我这样的人。

    远观总比近处好太多。

    2

    独自从会展中心b区走出来的时候,张修给于尽发了条短信,让他别等。这已经是今晚他给他发的第二条短信了。

    之前于尽说这个年代还有谁会去看短信,可张修就是习惯用短信与人交流,能不说话尽量不说话。

    曾经他周围的人也很少用短信,后来渐渐都用上了。从来只有他改造别人的可能,别人影响不了他的任何习惯。

    如此偏执又强大的心性。

    塞上耳机,低首找歌之前,他顺手把那女生的来电记录删掉了。

    不重要的东西,留着是累赘。

    即使只是静静地躺在他的手机通话记录里,也毫无必要。

    正因如此,明明是个注重隐私的人,他的手机却常年随便放。

    吴文曾经纳闷过,为什么他的手机总是以一种诱人盗窃的方式被他随处乱放?是不是钱多了没处花?

    他从不回答吴文的这种问题,因为问题的答案注定不会令人愉快。

    ——对于一切可能会失去的东西,他都不放在眼里。如果做不到,就强迫自己做到。

    而这世上不会失去的东西,又有多少?

    或者说……

    有吗?

    3

    餐厅独间,光可鉴人。

    见过只点罗宋汤却从不喝汤的少年吗?

    来广州后,张修发现自己在这个城市尝过最多次的食物就是罗宋汤了。

    酸的,浓的,色彩鲜红的。

    必定得独自一人坐在餐厅里品尝,不要洋葱,过量番茄;舍弃其他,只捞番茄。

    捞起来后还得放凉,不凉就不动它。

    抬手翻开卫衣连帽,指尖在碎发上盲目拨了拨,使之不至于像一团乱麻。

    酸味在舌尖蔓延,很多时候,张修都感受不到食物的酸。

    爱吃酸似乎只是他的一种生活习性。

    就像鸟要飞,鱼要游,猎豹要跑,猫头鹰要守夜。

    很自然的,张修要吃酸。

    空间安静,心也安静。

    吃到一半,想起此时还有人在家里的餐桌边上等他。

    他擦净了手,在手机上点了视频通话,一张晃动的中年马来西亚妇女面孔出现在屏幕上。

    他把手机扔在身旁座位,就这样不管,只用英语跟她说了几句话,让她别等他用晚餐,然后就切断了视频聊天。

    站在洗手间洗手时,水流一遍遍流过他的手心手背。

    这是他与陌生人手心相接之后第三次洗手。

    “三”这个数字总让人类感到安心,他也已经心安理得地忘记了另一个人的掌心温度。

    两手分开以后就冷却,转身离开以后就没回头。

    淡忘一个陌生人,总是如此容易。

    手机收到司机万分歉然的短信,说堵在高速上了,短时间内来不了。

    长指在手机屏幕轻轻滑动,他在洗手间与餐厅营业厅的廊道里停留了一会儿。

    不到十分钟,丁恪的电话就进来了。

    张修没接,左手松松地握着手机,垂眸看着屏幕,直到震动停止。

    尽管如此,他知道,丁恪还是会很快就出现在他面前。

    这当然不是巧合。巧合是有概率的。他常年玩国际象棋,通博弈论,玩遍各种赌法。怎么会不清楚?

    从散步的规避范围,到射击练习的过分干涉,再到妨碍司机接送。

    那些保护他的人,如果不受他的控制,其实也等同于监视他的人。

    他忽而感到有些反胃,也许是方才没控制好进食量。

    拨通于尽的号码时,那家伙大概正在附近某间酒店里践行身为花花公子的日常“职责”,总之透过信号传到张修耳边的声音相当之不和谐……

    “操。”他低声,切断了跟于尽的通话。

    站在餐厅二楼的暗色玻璃窗外往外看,窗外城市的夜光宛若琉璃,楼下行人的脚步奔往各自的方向。

    他戴上卫衣连帽,揣着兜,静静伫立。

    盛夏之夜,宜反杀,不宜蛰伏。

    4

    “走路要看路啊小姑娘!”

    “对不起对不起,”饶束抬头,赔着笑脸,“不好意思啊。”

    这已经是她今晚撞到的第三个路人了。接下来应该不会再撞了吧。不是都说事不过三么?

    本来饶束是跟着他的背影出来的,但途中有一个红绿灯,很他妈巧的,就,把两人隔开了。

    等到下一个绿灯亮起,她穿过十字路口时,无论如何也找不到他的身影了。

    于是饶束只好绕着琶洲岛这一带街区打转,也不知道走到哪里了,只知道自己一直在走,一直在走,跟迷了路的蚂蚁一样。

    左手手掌心摊开着,右手在下面托着,她边走边低头看。

    明明掌心里什么都没有,她却舍不得握起来或者垂下去。

    就非要以这种双手捧着的虔诚姿态,才足以铭记那一瞬心动的鲜活滋味。

    如果可以的话,饶束真想拿一只手套套住这只手,以后都不洗手了!

    虽然、好像、可能,有点脏的样子。

    但是,谁管呢!

    5

    你瞧,人与人之间多么奇妙。

    开心着各自的开心,忧虑着各自的忧虑,却在彼此的想象中,把对方与自己扯上关系。

    笨蛋,明明,没关系的。

    能有什么关系呢?

    人人都不过只是在从别人身上找寻自己存在的意义而已。

    如果这就是感情之所以重要的原因,那么,在这一年,张修不认为自己需要感情这种东西。

    捧着手的短发少女不知何时出现在他的视线范围内,她白色的卫衣被淹没在街头行人中,但鉴于其姿势突出,还挺好认。

    她在做什么?闭着眼睛走路吗?还是在绕圈?有点蠢。

    的确有那么一刻,他怀疑过这个女生。怀疑她别有目的,所以才会以一种近乎荒诞的、不要命的方式来靠近他。

    但反过来想,其实也很容易想通。因为,那些真正别有目的的人,往往都伪装得不着痕迹,非常自然。

    别开眼,张修回到餐桌旁,握着玻璃杯喝了口白开水。

    兜里的手机又在震动,十之八·九是丁恪。

    他放下玻璃杯,指节明晰的长指在杯子棱角处停了几秒,脑海里与玻璃有关的某些碎片炸裂开来,悄无声息地,他面色平静。

    只是,原本殷红的唇却开始发白。

    手指轻轻掠过,玻璃杯摔在地板上,碎得彻底。

    尖锐的碎片散落在他脚下。

    手机持续在震动,拨电话的人仿佛嫌自己的死期来得不够快一样。

    盯着地板上的玻璃片看了一会儿,张修抬脚跨了过去。

    怕什么?

    这种事,以后还多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