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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7节
    “那柳师傅,我不打搅你了,先回宿舍了。”

    “好,好。”

    魏玉芳对老柳微微一笑,而后提着水壶心满意足地走了。

    没想到振国哥那农村婆娘还挺会做菜的,牛肉和鱼肉这两种食物,魏玉芳打小就吃过水煮或者爆炒,没想到还能做成肉干,刚才她在食堂里拿筷子夹了一丁点放进嘴里,蛮有嚼劲的,不过这些所谓的手艺跟她比起来简直小巫见大巫。

    从小到大爹妈都在医院工作,大哥十八岁就去当兵了,那时的魏玉芳也就十二三岁的样子,总不能天天吃剩饭吧,她从一开始的下面条到后面会做米饭,会炒各种类型的家常菜,虽谈不上跟大厨相比,可也不算难吃,反正大哥那张嘴挑食的嘴都没嫌弃过自个,魏玉芳对厨艺有很大信心。

    明天到食堂之后,她一定要让振国哥农村婆娘丢尽脸!让战士们都夸自个,让振国哥爱上自个的手艺,此时,魏玉芳一双漂亮的眼睛里面闪动着笃定的自信。

    杨小娥躺在床上一会,便觉得休息差不多了,便掀开被子下床,穿鞋之后去翻包裹,把带来的衣服都拿出来凉凉,又去床边的箱子里面找张振国换的衣服准备洗一洗,没想换的衣服没找着,倒是见着了一件女式藏青色皮夹克。

    杨小娥低头往箱子里一瞧,的确是一件女式皮夹克,按照上辈子的记忆,这衣服是八十年代在广州深圳那边很流行,穿皮夹克是年轻人的时尚奢侈品牌,既然是奢侈品牌,价格肯定昂贵了,大约要二三百元一件。

    杨小娥记得,上辈子在她打工的工厂里面,有个年轻妹子为了买这么一件皮夹克,竟然省吃俭用几个月的工资也买,这在当时是一种象征身份的衣服,当然,这后来出现的仿制品也多了,很多男人为了娶婆娘,也为了爱面子,舍不得买真皮夹克,就花七八十买假的穿蒙骗,厂子里就有三个妹子被骗结婚,婚后发现生活拮据又闹离婚,还被厂子在大会上点名批评风气不正呢。

    这款是正宗的羊皮夹克,价格粗略估算在两百多近乎三百块,而且县城和市区几乎没有,这衣服八成是从广州那边买来的。

    正文 第二百九十四章忙得澡都洗不了(加更)

    张振国没妹子,怎会托人买这种衣服呢?莫非是卖给自个的?

    可又不像,毕竟,这吊牌都拆开了,看着也像是水洗了几次的,因为带着淡淡的洗衣粉味道。

    那这皮夹克又是谁的?咋个出现在这里?按理说这是宿舍,其他人没有邀请不得入内,莫非是哪个女战友?

    可想想又不对,当兵的女同志穿的是军装,这女式皮夹克明显是一位佳丽有钱的城里妹子的。

    杨小娥轻轻闭了闭眼睛,希望是自个看花眼了。

    然而,再睁开眼,那件价值近三百块的女式皮夹克依然在手中,衣服上带着淡淡的洗衣粉香味,似乎还有种淡淡的香水味……

    一种强烈的威胁感刹那间笼罩着杨小娥,这究竟是什么妹子,能跟张振国亲密到把外套脱了放在这里?

    想着张振国快要回来了,杨小娥把皮夹克放在箱子里,却在这时候从口袋里掉出来一张妹子的照片。

    杨小娥秀眉皱了皱,蹲下身去捡,照片是黑白的,但不妨碍她容颜的清晰,一头披肩秀发,穿着一套绣花裙子,如月的凤眉,挺秀的琼鼻,小小的樱唇,白皙的肌肤,倒是个美人。

    话说回来,这妹子的面庞是不是在哪里看过呢?

    杨小娥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她蹙眉思索,半秒钟之后,杨小娥的双眼一亮似是有了答案,魏玉芳,没错,就是她!

    这个妹子上次跟刘彩霞一起嘲笑农村人吃不起早点,被她和小伙伴好生收拾了一番,当时刘彩霞想把她介绍给刘胜利,听刘彩霞的喊,似乎叫什么玉芳的?

    杨小娥将照片翻转,发现背面还有字,写的是“在所有人事已非的景色里,我最喜欢你。”,落款魏玉芳。

    看到这里杨小娥颇有些哭笑不得,这很明显是故意留下外套,只待张振国收拾的时候照片掉出来,这表白方式够浪漫的嘛。

    这小狐狸精没准还在一零一边防团,作为亲属来看张振国是不可能的,因为嫁到张家一个月以来,她就没听过有姓魏的亲戚!

    所以说,这小狐狸精也有其他其他亲人在一零一边防团,来部队探亲,顺带着看她老倌?!

    好一个不知羞耻的妹子啊,上次见着一面,瞧着挺斯文的性子,没想人竟然下作到抢别人老倌!

    此时,杨小娥觉得自个来一零一边防团来对了,这种小狐狸精必须得给点颜色看看,往后自个在家里忙生意顾不上随军,那张振国一个人在部队岂不是很危险?

    杨小娥倒不是不信张振国的忠诚,就是恶心小狐狸精不知羞耻贴上来,万一被有心之人瞧见了传出点啥,那张振国这事业也是有影响的呀!

    杨小娥把照片收起来,皮夹克却丢在了垃圾桶里,此时她心中已经有了主意,就等着见着小狐狸精了实施。

    这时候,宿舍外面传来了战友喊张振国的声音,杨小娥整理了下衣裳,便转身往门口那边走去。

    张振国拿钥匙刚要开锁,木门咯吱一声从里面拉开了,小娇妻温柔甜蜜的笑脸在跟前,“回来了。”

    张振国嗯了声,进去时将门关上,瞧着屋子收拾得干干净净,桌子椅子都摆得整整齐齐,他眉头微微皱起,“不是叫你躺着好生歇吗?咋个动起来了。”

    杨小娥笑着道:“我已经歇好了,不累的。”

    张振国把白瓷缸放在桌上,杨小娥去拿来一只牛肉罐头和一只鱼肉罐头,拧开盖子后去柜子里拿出一个勺子过来方便他舀了吃。

    “战友们还吃得惯吗?”杨小娥一边把勺子搁在桌子,一边问他。

    张振国道:“那帮臭小子,只要是个带辣椒的酱都能抢着吃光,何况你做的罐头里边还搁了那么肉。”

    杨小娥笑,“好吃就行,下次了我再做。”

    张振国皱眉,“不行,你做了我回家吃就成了,别再来部队了。”

    不来部队那不是给那些眼馋的小狐狸精机会了麽?杨小娥笑笑,说了句让张振国放心的话,“我可以做了寄到这呀,反正邮寄东西又不贵。”

    这还差不多,张振国低头吃着米饭和肉干,杨小娥走到床头柜那边,摸了摸之前装着鸡肉的锅,还有点温温的,打开后看到里面还有些鸡汤和鸡块肌肉,晓得这是张振国故意留着给自个明天吃的,可她还是把它端道饭桌前,再拿个小碗盛满了递给他。

    “这肉和汤留着明天就变味了,倒时我是不吃的,怕闹肚子,你这会把它们都解决了,省得倒了可惜。”杨小娥捡着能让张振国接受并且不反驳的话说。

    本想留着明天一早给小娇妻热了,毕竟,这深山老林的条件有限,吃的不咋地,如今再一次听她讲会变味吃了闹肚子,想想小娇妻这娇弱弱的身躯闹肚子了人不得瘦得皮包骨吗?那可把自个心疼死。张振国没法,只能把鸡汤和鸡肉也吃了。

    “你再吃半碗吧,别晚上饿着了。”张振国提议道。

    “我这胃就这大点,再吃就撑了。”两小时之前,他可是用命令的语气把两只大鸡腿往自个碗里塞呢,这肉最能当饱,再吃她真会撑着的。

    杨小娥在屋子里这里转转,那里看看,本以为一个大男人住的屋子,东西归置肯定有些乱,需要自个亲自动手呢,没想,不仅每个小家具归置有序,连地上和窗子上都是一点灰尘都没有。

    这天天出门训练到傍晚才回家的男人,能勤快成这样,也是挺稀罕的。

    “来一零一边防团之后感觉咋样?累不累?”杨小娥一边看,一边问。

    张振国嚼着香喷有韧的肉干,满嘴的香味,模糊的道:“咋个不累,天天早出晚归,忙得连澡都顾不上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