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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3节
    梁七七安静地看着卢翠兰,听着她讲述这“自己掉入”江中和如何被救起的经历。

    “婆婆?!”

    “对……”卢翠兰高兴地道,“……诶!”

    “请问有镜子吗?”梁七七问道。

    卢翠兰从衣柜里拿出用麻布包的好好的镜子,梁七七看着她小心翼翼地打开,居然是一块碎掉的镜子碎片,“来,桃儿,这是前儿个赶集我捡到的,你看,多大一块!”

    看着卢翠兰兴奋高兴的样子,梁七七也能知道这家里是有多穷,镜子也不算什么稀罕物品都买不起,而且,这卢翠兰脚上穿的还是草鞋。

    “谢谢。”梁七七道谢后,拿起镜子看着自己的脸。

    这是她熟悉的脸,而她熟悉的记忆中,自己是叫梁七七,怎么会成为“桃儿”?!

    梁七七有些不解。

    “误会让你们所有人都陪葬的!”

    “不要……不要,我已经毁了你了,不要再为我做傻事了……”

    梁七七心中回忆这自己死的那一刻,她慢慢地想起了自己是谁,但是,这老婆婆为什么叫她“桃儿”?难道她是所谓的重生复活了?复活在这个叫桃儿的身体里?但是为什么不是胸口疼,而是头疼,腹部也像是受了伤,她小心翼翼地摸着,是用粗布包扎着。

    “来,桃儿,先不管其他的,把药喝了,不然就凉了,这要是身体变差了,咱给俺们王家生大胖小子啊!”

    “生孩子?!”梁七七更加的惊呼。

    卢翠兰点了点头,“你好好补着,等你男人回来,才好怀上一个!”

    “我……结婚了?!”梁七七脑子现在还是乱的。

    卢翠兰点了点头,“你这傻孩子,不然为啥叫俺婆婆?”

    梁七七没有说话,却觉得这一切都好陌生,陌生到就像是在做梦一般。

    “好了,你再回床上休息,俺去翻土了。”

    说完,卢翠兰就离开了屋子。

    等到卢翠兰把门关上后,梁七七才掀开衣服看着自己腹部的伤,看着伤口的样式倒是像是枪伤,但是刚刚卢翠兰叙述的是,在被冲到江岸上的时候,磕到了一个十分尖锐的石头。

    这么严重的伤口,居然就用草木灰止血然后用破旧的衣服剪裁的布块来止血,怪不得昏迷这么就,这没有死都算好的了!

    但是……

    江水在游动,她掉入江中,即便被冲上来也是被冲到下游的岸边,而且……梁七七看着自己的双手,还有少许长期握笔的茧子和握抢的茧子。

    那这么说了,卢翠兰就是在说谎话,但是,为什么自己会受伤?为什么自己的脸比记忆中要年轻?

    梁七七越想脑子越痛。

    最后,她干脆颓然地倒在床上,反正都想不起来,就先把外伤养好再说,而那个自称是自己婆婆的人,看着也没什么杀伤力,先静观其变吧。

    想着,梁七七便迷迷糊糊地继续睡下了。

    一连在屋子里躺了大半个月,梁七七的伤才陆陆续续地好了的,因为没有专业的医生和专门的药物,也幸好梁七七身体好!

    每天卢翠兰让她喝的那中药也不是卢翠兰去药店买的,而是自己去山上采的。

    这一段时间的相处下,梁七七对这个对自己十分照料的老奶奶也挺有好感的,唯一不明白的就是她为什么要隐瞒真相。

    “桃儿,来来来,吃饭了,俺在山上找到了两个野鸡蛋,你今天吃一个,明儿我再给你做一个。”卢翠兰十分高兴地端着菜道破旧的桌子上,一碗野菜两份白米饭,一个蛋。

    她把蛋剥好,放到梁七七的碗里,“来,吃点好的补身体。”

    正文 第二百六十二章赶集

    梁七七看着瘦弱不堪的卢翠兰,于是把蛋一分为二,放了一半在卢翠兰的碗里,“咱们一起吃吧,婆婆你每天这么辛苦,您也补补。”

    “不成,你这孩子身体还没有好,这也怪咱们家没钱,这才让你受伤了都只能喝草药。”卢翠兰有些叹气,“都怪咱们家没钱,才让你受这么多苦,往后,你男人在矿上赚钱回来后,咱们娘俩就可以享福了!”

    梁七七看着佝偻的卢翠兰,她一个连一米五都没有的老人居然把背自己体重多三倍的柴火一背篓一背篓地背回来,真的是太不容易了,现在是春季,晚上容易下雨,而破旧的屋子里去四处都漏着雨,甚至是床上的一角都放着器皿接水。只有梁七七现在住的这件屋子稍好一点,不会经受吹风下雨。

    “婆婆,我现在伤好的差不多了,今天下午和您一起去地里干活吧。”梁七七道。

    卢翠兰有些不忍,“这怎么行?!你还是自家继续好好地修养着。”

    “没事的,我都好很多了,而且这养病也要适当的运动,天天在床上也好的不快的。”

    听到梁七七的这番理论,卢翠兰才松口,“那行,你就帮我丢花生米在窝里就行,这锄头你就不要动了。”

    梁七七点了点头,她这样在人家家里修养伤病,这家境殷实一点还好,这家里简直是穷到梁七七都快受不了了,这近半个月,天天吃一碗野菜外加一份饭,而且卢翠兰十分舍不得放油,这野菜完全就和水煮菜一样,吃着吃着,她忽然间觉得最好吃的就是白米饭了。

    虽然梁七七在梁家也过过一段时间的苦日子,但是比起现在这种日子,至少曾经的她是吃饱穿暖的。

    因为明天是赶集的日子,卢翠兰要把自己种的菜拿到镇上去卖,因此,去地里干完活后,她没有休息片刻就开始在整理明天要卖的菜了。

    ……

    “来,这五毛钱你拿着,一会赶集的时候你就去逛逛,等我卖完才咱们就回家去。”卢翠兰从裤子口袋里翻出一张五毛钱给梁七七。

    梁七七没好意思接,愣在哪儿,卢翠兰直接把钱塞到了她的衣裳口袋里,“这几天在家里闷坏了,快去逛逛去吧。”

    梁七七点了点头,她今天没有准备去帮卢翠兰买菜,她还有更重要的事情……

    她往人多的人群里走去,想着现在第一部分是应该搞点钱在手上,这是一个很小的镇,没有太多的富贵人家,穿的最好的都几乎一种造型,服装十分具有舞台效果,头发一定是夸张的黄色或者其他颜色然后是爆炸头。这已经算是这镇上穿的十分潮流的人了,而且简直是一镇的时尚领军人物。

    梁七七看着一个唯一在摆弄手机的小伙子,这小子没有像其他潮流领军人物一般,穿的花里胡哨,也没有染夸张的头饭,看着倒是白白净净的。这种穷山僻壤的地方,用手机的都十分的不得了了,应该算是镇上富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