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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节
    他听见一只旱地沙晰飞快地从一丛骆驼刺跑到梭梭草的阴影下,企图多借着点草荫,减少太阳对皮肤的直射,沙凌寻声而望,见到那只谨慎的沙晰,灰白且带黑色条纹的体色使它与环境结合得天衣无缝。

    头顶不远处,一只燕隼在空中翱游,等待着冒失的猎物上门。

    沙凌突的加快了脚步,有若流云飘过,在一具野驴的尸骨前稍停,又继续往前滑行。转过一个石山,沙凌看到了他找寻的目标――一只落单的鹅喉羚,这是一只成年的雄性长尾黄羊,有着一对30多厘米长的黑褐色角。

    这只鹅喉羚前腿有处伤痕,无法直立,大概正因为此,它不得不静卧于背阴处静静地等待死亡降临。也不知它在这里躺了多久,显得毛发干涩,有气无力。见到有人接近,它挣扎想要站起逃跑,挣了几次,却无力地跌落回去,不由发出微弱可怜的哀鸣。

    看得沙凌大是不忍,他有当初救治冬天的经验,救这只鹅喉羚不过举手之劳。弯腰倒了些水喂给干渴的黄羊喝,剔掉伤口的烂肉,运真元为它调理体内,有了真元的帮助,它的伤口飞快地愈合,不到一个小时,居然可以勉强站了起来,步履尚有些蹒跚,它却聪明地向沙凌靠过来,伸舌舔沙凌的手,表示亲昵。

    动物不似人类,它们的喜恶都是这么直接,沙凌哈哈一乐,看这只长尾黄羊体型颇大,类似野驴,做做坐骑也是个不错的选择,道:“小东西,怎么样,我每天喂点你真元,你就做我一段时间的座骑吧?”

    鹅喉羚当然听不懂,依旧摇头晃脑地和沙凌亲热。

    ……

    七天后,“嘿嘿,停车停车!”三辆越野车呼啸着从公路上驶来,被风沙吹刮到公路上的石烁,溅在车身上,发出啪啪的声响。

    每辆车上都窝着四个年轻人,还有大堆的行李,时值下午三点钟左右,车窗关得严严的,开着空调,颇为凉快,将戈壁的高温隔绝于外,除了开车的人外,其余人都有些昏昏欲睡,唯有一个年纪二十六七的年轻人一直兴致盎然地举着望远镜,对着窗外看了又看。

    这声大喊就是他发出来的。

    旁边的年轻人不悦地撞了下他的腰:“我说周清你小子又叫什么,是看到野驴了?还是……还让不让人休息了?过会儿要换我开车了。”

    “哎呀,什么啊,我看到一个人,一个人!”周清急了,几乎跳起脚来,连声喊道:“快停车快停车,不停车你们会后悔的!”

    “当真?”司机是个大概二十七八的年轻人,闻言疑惑地问道。

    “当然,快停快停!”

    他们这辆车是头车,踩刹打车靠边停后,后面两辆车也缓缓停了下来。

    周清跳下车,继续举着望远镜,手舞足蹈地嚷着:“你们看你们看,我看到一个男人骑着鹅喉羚在戈壁上散步!”

    一打开车门,那股扑面而来的热浪,几乎让众人立刻退回车上。

    但是周清的话,又实在让众人将信将疑之余颇感兴趣,如果那是真的,哦,他们难道遇到了野人?

    还是德鲁伊?这么想的肯定是个玩游戏的。

    望远镜不止周清手上的一具,其他人纷纷也拿出望远镜往那个方向看去,很快,他们一个二个都不敢相信地发出惊呼:“天哪,居然是真的!”

    他们的镜头里,成片单调灰褐色的戈壁上,一个年纪与他们相仿的年轻人跨骑在一头高大健壮的鹅喉羚身上,鹅喉羚的长角上圈圈的环棱纹清晰可见,温顺乌黑的大眼睛,短尾翘起,雪白的臀部在太阳照射下闪着光亮,像是挂着一面镜子,细长的四条腿迈着轻盈而欢快的步伐,宛若林间独舞,虽然背景是戈壁,却给人以一种一人一羊在密林间幽湖畔徜徉的奇妙感觉。

    那年轻人像是感觉到了他们的注视,转过头来冲他们微微一笑,他的面目普通,但是笑起来,却特别的亲切,令人不自禁地心生好感。

    他们看到那只长尾黄羊载着年轻人往这里飞奔。不多久,甚至不用望远镜,他们就能看到那人的身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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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十六 去和田采玉?

    八十六 去和田采玉?

    “鹅喉羚,生性胆小谨慎,喜群居,不与人类接触……”不知是谁喃喃地说着。

    众人心里也都知道,但是却都没有说话,而是各个表情地痴呆地看着前方。

    离众人四百米的距离,沙凌就下了羊背,在它耳边低低道:“我要走了,小黄,回去你的妻妾和兄弟那里吧。”

    这段时间下来,被沙凌取名“小黄”的这只长尾黄羊,每天都能找到爱吃的红柳、梭梭、千芨草,又得沙凌真元涤洗经脉,很快就膘肥体壮,奔跑间敏捷又充满力度。

    一人一骑,每日里共赏日升日落,听呼啸的风刮过戈壁,日子单纯又惬意。

    像是明白沙凌的意思,小黄水水的大眼睛恋恋不舍地望着沙凌,舔舔嗅嗅沙凌的手,低鸣数声,扭头跑开,眨眼就消失在众人的视野里。

    李小彬是一家地理杂志的编辑,他心中一动,手上麻利地取出相机,就待拍照,长毛黄羊这种动物,以往只能用装着长焦距镜头的相机在离它们几百米远的地方拍摄,即便取景器里的影像并不是特别清晰,你依然能感受到它们的惊恐和警觉,哪里像此刻,不仅让一个人类驾御,并且离别时那种眷恋不舍,更让人啧啧称奇。

    要是能将这温情脉脉的一幕拍下……

    那个神奇的年轻人忽的转过头来,温和的脸庞上目光竟锐利之极,只淡淡一扫,李小彬就觉手中一抖,相机险些失手落了下来,那种感觉极度的危险,让他心底一阵阵地发寒,好可怕的男人!如果他当真拍下照片,也许会被这个男人……

    目送小黄远去,沙凌转身,施施然地向众人走来,远远的就笑道:“嘿,帮帮忙,谁有多余的鞋子?”

    等他走近,众人就见到他抬起只着了棉袜的脚,不禁都笑了起来。

    看沙凌面目十分平常,属于看过就会忘掉的那种,但是他脸上的笑容,甚或走路的姿态,却又总觉得他身上有几分不同寻常。

    再看他的穿着,只是单薄了些,但显然不是什么野人,和精灵德鲁伊也没啥关系。

    “哈哈,你这是怎么了?”周清笑着走过去搀他。

    沙凌郁闷地摊摊手:“别提了,登山的时候鞋子掉到冰湖里去了。”他一指遥遥的冰川雪山。

    “然后你就赤脚一路走下来?”于振环惊道。天哪,这还是人类吗?他的脚没有冻掉?于振环个子不高,但显得颇为精悍。

    “还有一双布鞋,被一群野驴追的时候搞丢了。”

    “哦――你真倒霉!”沙凌的表情太无辜,让众人就算心有疑虑也说不出口,只能异口同声地道。

    “我叫于振环,小队的暂时队长,你尺码多少,我们有备的专用登山鞋。”

    “呵呵,多谢了。”沙凌穿上何晓乐的登山鞋,活动活动,觉得刚刚好。周清长得浓眉大眼,颇有几分英气,于振环是精悍能干的,而何晓乐面目斯文,书生气十足。

    短短的时间,双方都有了一定的了解,例如沙凌是个独行驴友,旅行经验丰富,善于与动物打交道,也许有那么点异能――这点是众人心里头一致认为的。

    而这个十二人的团队,八男四女,不是同事就是同学或邻居,总之是七里八拐凑起来的旅行爱好者,租了三辆越野车,目的地是去和田采玉。

    “去和田采玉?”沙凌好奇地问。虽然众人相处极短,但沙凌的彬彬有礼和无形的气质,很得众人好感,年轻人本就容易打成一团,不多会儿,众人已几乎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