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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节
    自从他大二转到鸣山校区这边来之后,名声就更大了,一来是法学院的学霸们本来就惹人注目,二来他本身存在感也强,想不被人关注都难。

    饶是他无数次强调自己有女朋友,还是有不少女生前赴后继地对他表白,有次盛夏拿他手机玩游戏,还接到匿名表白短信:“沈纪年,我真的很喜欢你,我不在乎你有没有女朋友,也不在乎你是不是喜欢我,我只想和你在一起,哪怕就一次也行,如果你愿意,今晚我在xx酒店0712等你。”

    盛夏惊呆了,看了好一会儿,如果不是对方直呼他的名字,而且那个酒店就在校门口的话,盛夏都以为是诈骗短信了,隔了好久,她才啧了一声,跟他说:“有人发短信约你去酒店。”

    沈纪年头都没抬,专心致志地看着法典,淡声说着:“删了吧!别在意,我没看过。”

    盛夏也没有不相信他,只是觉得很好笑。

    然后又啧了声,看来他不止一次收过这种短信啊!

    *

    吃过饭,几个人推着盛夏,“好了,不耽误你和你家大神过二人世界了,我们满足了,溜了。”

    小南方的菜不错,盛夏吃得有些撑,一边嚼着糖渍山楂消食,一边挥手说再见。

    坐上地铁的时候,发消息给沈纪年,“我好了。”

    他回,“过来。”

    两个字,莫名搅和的她心神不宁的,脑子里不时冒出些限制级的画面,只觉得喉咙一阵一阵的干涩。

    真是……

    又不是十几岁的小女生了,怎么就克制不住自己。

    到酒店外的时候,盛夏拐到另一条街先去买了药膏和棉签,然后才提着上了楼。

    也就下午三点钟的光景,太阳金灿灿地挂在天边,酒店大厅的空调却低冷,吹在脚脖子上甚至泛着凉意。

    盛夏看着电梯上的数字一下一下的变化,心跳越来越快。

    沈纪年给她开门的时候,盛夏觉得心跳倏忽停了一瞬,他似乎刚刚睡醒,头发微微乱着,身上只穿了一条牛仔裤,皮带没系,腰胯松松的挂在胯骨上,偏头看了她一眼,“买衣服了?”

    盛夏呼吸这才喘匀了,默默抚了下跳得有点儿快的心脏,把衣服举到他眼前让他看了看,“室友送的生日礼物,裙子。”

    他低头饶有兴味地看了眼,转到小冰箱里拿了瓶矿泉水拧开喝着,抬着下巴淡声说:“穿给我看看。”

    盛夏“啊?”了一声,不知道是不是自己听错了。

    沈纪年就笑了,靠在冰箱上,姿态懒散地重复了一句,“穿给我看看。”

    盛夏抱着衣服思考了片刻自己要不要去卫生间换,最后沉默地坐到床边,脱了短袖和长裤,把裙子套上了。

    站起来张着手臂转身子给他看,“好看吗?”

    腿发软,心发虚,脸发烫,脸上的淡定都是装出来的。

    沈纪年走了过来,步子轻缓,目光似在打量,又似不是,手握着她的胳膊拉起来,左右打量了一会儿,唔了声,“好看。”

    声音沉沉的,透着点儿漫不经心。他扯着她在床边坐下来,把她头发捋到脑后,侧头亲了亲她肩窝,“很性感。”

    这……

    这形容词从他嘴里说出来,怎么就透着股调戏地感觉。

    沈纪年笑了笑,指尖点了一下她的唇,“今晚不回去了,嗯?”

    盛夏睁着眼看他,不知道是不是她理解的意思。

    他歪头冲她笑着,捞了衬衣套在身上,“先跟我去一趟市中心,取你的生日礼物。”

    盛夏没多问,“嗯”了声,看他一颗一颗系扣子,想起不久之前,她还勾着他的衬衫解那几颗扣子。

    很不好解,圆圆小小的,捏住的时候总会不小心跑掉。

    他却三两下就穿好了,然后弯腰从床头柜上把皮带捞过来,捏着一头塞进去的时候,盛夏目光就随着他的手转动,看他修长匀称的双手灵活地把皮带塞进腰间的,然后收紧塞进去,手指……

    盛夏觉得自己没法直视他的手指了,虽然很好看,但怎么都透着股邪恶感。

    沈纪年抬头的时候,看见她盯着看,不由笑道:“看什么?”

    盛夏心虚地一哆嗦,忙摇头,“没什么。”

    他依旧是那种调笑的神态,整理着皮带,盛夏目光就落在他银质的皮带扣上。

    她也解过他的皮带,卡扣是那种齿状的,两边需要捏着关卡处才能打开,她记得自己生生掰了半分钟,最后还是他教她怎么开的。

    ……

    盛夏觉得自己快要不行了,满脑子都是那些,抿着唇别开目光不去看他。

    可等了一会儿发现身边没了动静,又觉得心里抓心挠肺的,忍不住还是回过头去看他,他正在扣表带,正好逮到她的目光,挑着眉梢,似笑非笑看她,“嗯?”

    盛夏呜呼一声,整个人趴倒在床上,蒙着脸怄气。

    太过分了。

    沈纪年心情很愉快地把她捞了起来,凑过去亲了亲鼻尖,轻笑道:“不用害羞,习惯就好了。”

    习惯就好了……

    习惯……

    嗯,盛夏脸烧得更厉害了。强装镇定地爬起来,把药膏拿出来给他涂伤口,按着他的脖子让他坐下来,不让他看她。

    脑子里一直循环着:习惯就好了。

    之后盛夏好长一段时间都被这两个字支配着。

    从很久之前,盛夏就很容易被他带偏,比如高三刚确定关系那会儿,她浑身不自在,他就说,觉得不自在就当两个人是哥哥和妹妹,然后每次他做出一些亲密的动作,她都告诉自己,嗯,哥哥对妹妹这样,也没什么。

    而如今她二十岁的人了,还是会被他一句话带偏。

    后来在一起的时候,再紧张,她都会跟自己说:没关系,习惯就好了。

    嗯……

    后来,真的就习惯了。

    习惯他亲吻的时候,主动去攀他的肩,习惯在漆黑的夜里相拥而眠,习惯深夜睡醒的间隙,往他怀里钻。

    也习惯了看他不穿衣服的样子,会在他覆身过来的时候,恶劣地拿脚趾蹭他的小腿。

    熟悉彼此到无以复加的地步。

    太熟悉了,该做的不该做的都做了,好像也就少了点儿激情,日子过得平淡,年纪轻轻就有种老夫老妻的感觉。

    有时候甚至给人一种不是很相爱的感觉。

    *

    盛夏记得最清楚是大三的暑假。

    沈纪年去一家很厉害的律师事务所实习。

    事务所里有个刚毕业的小姑娘,因为上学早,和盛夏是同龄,但显得更小一点,很优秀,也很精致的一个小姑娘,喜欢沈纪年喜欢到明目张胆的地步,虽然从未公开说过,但事务所里的人几乎都知道了。

    一个前辈还偷偷提醒过盛夏,说让她注意一点,适当也要敲打敲打。说恋爱的两个人在一起久了很容易产生倦怠感,也很容易被新鲜的东西吸引,而那个小姑娘就是新鲜的东西,年轻,有活力,热情而大胆。

    盛夏听了只觉得很好笑,不过还是表示了感激,说:会的。

    第53章

    盛夏见过那个女孩子,叫苏灿,中长发,眼睛大大的,卧蚕很明显,笑起来春光明媚,两个梨涡显得很可爱。她对她第一印象挺不错的,大概是因为一脸聪明相,人也和善,挺可爱的。不过后来才觉得这小姑娘过于聪明,不像林悦,偏执固执,想得到什么都拼了命去争取,可以默默努力做很多常人无法做到的事情,但其实不敢主动说一句喜欢。也不像程薇安,我要就要,不要就不要,直来直去,不屑于迂回,也不屑于耍什么手段。

    苏灿是那种会小心触碰的女生,若有似无地绕在沈纪年面前,适当地表现一下自己,不刻意,也不做作,如果林悦是战前叫阵,程薇安是猛攻直取的话,那苏灿就是渗透。

    不动声色,又润物无声,猛不丁地展现一下好,然后猛不丁再退出来,撩拨人撩拨得很自然,也相当高明。

    追求沈纪年的有很多,苏灿大概算是很高明的一个,不必主动,撩人效果却更好。

    如果真的像别人以为的,沈纪年和盛夏没什么感情的话,大概沈纪年早就被勾跑了。

    *

    苏灿是事务所的前台,笑容很有感染力。

    其实她履历不错,但事务所门槛太高,应聘进来的时候,只有一个前台的位置合适她,据说面试官第一眼就敲定了她,就是因为她的笑容。

    盛夏第一次去事务所去找沈纪年的时候,是一个中午,他那几天胃疼,盛夏怕他在外面吃的不好,就自己做了点带去给他吃。

    沈纪年那天一直忙,忘记交代前台她要去的事。

    盛夏去的那个时间段,几乎不会有人来,苏灿躲在一旁吃外卖,看见人进来,迅速地把餐推到格子里,用最快的速度擦了嘴,然后便扬起微笑站了起来,很瘦的姑娘,穿着藏蓝色的西装制服,对着盛夏温声开口:“您好,请问有预约吗?”亲切感扑面而来。

    盛夏把食盒往上举了举,手指轻轻敲了下盒身,对她笑了下,“我来送餐,沈纪年,他是这边的实习生。”

    苏灿微微愣了下,旋即便恢复笑容,了然地点了点头,“你是他女朋友吧?我听他说过。”大概是因为不是客户,她神色稍稍放松了些,脸上的笑带了点职业外的温度。

    盛夏“嗯”了声,“麻烦你帮我带给他吧!我就不进去了。”

    因为沈纪年说他这边很忙,中午吃饭都是抽空扒两口,盛夏不想进去添乱,更何况他是实习生,家属过去好像也不太好。

    大概苏灿误会了,后来跟朋友说:“沈纪年好像和女朋友关系不是很好。来送餐,送到前台就走了,连面也不见。”

    *

    那是暑假的时候,沈纪年留在z市实习,盛夏陪她。

    租了一间一室一厅的小公寓,两个人在一起住。

    盛夏不想无所事事,找了份短期工做着,在咖啡店当服务员。一周工作六天。

    每天需要化淡妆,穿制服,工作八个小时,事情不多,点单送单,闲的时候可以一直坐着。

    关键是,离事务所很近。

    盛夏总能看见事务所的人,胖胖的男人是陈律师,据说他很擅长打离婚官司。那个剑眉入鬓面目严肃的是江律师,他是事务所最年轻的律师,据说至今无败绩。事务所只有两名女性,一个就是前台苏灿,一个是一位年纪稍大的女士孙律师,别人都叫她孙姐,是被老板高薪挖过来的,擅长打明星的官司,委托人涉及当红影星和各线小生小花,据说最漂亮的一场是给一个著名导演打的名誉权案子,几度反转,最后靠着一些几不可查的细节定了案。从某些方面看,一个优秀严谨的律师,不亚于一个侦探。而孙姐,算是个很优秀的侦探。

    孙姐喜欢喝咖啡,最常点的是曼特宁和espresso。

    盛夏听过一个比喻,说曼特宁是硬汉,味烈,香味醇厚,口感苦重,是咖啡中的凯撒大帝。而espresso是众所周知的苦,通常会点的都是熬夜通宵党,或者资深咖啡爱好者,要么就是新奇尝尝鲜而已。大多人受不了那味道。

    孙姐的某些嗜好和做派,很符合她的气质,冷而硬,目光锐利,嘴唇永远抿得紧紧的,说话言简意赅且一针见血。少了些女人的柔软,却显得很干练和潇洒。

    盛夏对她印象比较深刻的一次,是因为她在咖啡店里见一位女歌手的经纪人,两个人坐在靠窗的角落,周围被硕大的盆栽和摆件挡着,隐隐约约只能透过葱郁的叶子看见她一个浅淡的背影,坐得笔直,说话声音不大却坚定。那位经纪人大概是业内比较出名的翘楚,戴着一副大框墨镜,一直没有摘下来,露出的半张脸上是同样的冷淡和自傲,虽然没有什么不妥的言辞和举止,但给人的感觉却是高高在上的。

    面对这样的人,受气质和身份影响,很多人都会觉得受压迫。

    盛夏过去点单,经纪人要了一杯美式,孙姐照旧是曼特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