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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节
    倒不是怕他性情孤僻,而是怕他学不到东西,孩子们在一起玩耍,能相互学习,漫山遍野跑,认识花草果蔬,鸟兽飞禽。

    虞苏抱着陶罐,虞苏跟嫂子道别,便就离开,返回北区。

    人们喜欢吃东西沾沾酱料,所以几乎家家户户都会作酱,虞苏家也有好几个酱缸呢。想想,在落羽丘上的姒昊,没有酱瓜,豆酱,生活确实太艰苦了。

    抱着一罐鱼酱的虞苏,想着田里的豆子快能收了,不如也做一罐豆酱密封,等要去角山,再带去给姒昊。

    **

    落羽丘上,姒昊用芦苇束给白马刷洗身体,他避开马身上大大小小的伤口,尽量不弄疼它。这匹白马,经由逃出土牢,打架斗殴,陷入泥沼,已经成为一匹灰不溜秋的灰马。清水一瓢瓢泼在白马身上,将污泥灰尘冲洗,显露出白马的原色,真是雪白,光泽。

    就是在任邑,姒昊也没见过几匹这么漂亮的马,相当喜爱。姒昊会御车,他对马的性情,比较熟悉,也和它们相处过。想来养它并不难,只是先得帮它疗伤。

    将马儿清洗干净,逐走盘旋在它身边嗡嗡不休的苍蝇,姒昊给马的伤口擦草药,这里涂涂,那里涂涂,雪白的一匹马,又变成了一匹白绿相间的马。

    白马温顺地卧在草堆上,它像似知晓姒昊是在治疗它,没有任何抵抗,偶尔嘶叫两声,听着挺悲伤。姒昊觉得,他自己和这匹马有点相似,都是被“驱逐”者,无论白马从哪个群体里出来,它已是孤零零,而自己同样如此。

    “好好养伤,我给割些新鲜的草料。”姒昊梳理马儿的鬃毛,跟它说话,白马回头看姒昊,马眼看起来很温柔。

    “汪汪!”大黑不知道什么时候自己跑上野麻坡,对着白马吠叫。它站得离白马远,看得出它是有点怂,可又不是非常怂,它敢冲它怒吠。

    “大黑!”姒昊喝止它,唤它一起下山。听得主人的唤声,大黑欣然跟着主人下土坡,它跟前跟后,特别殷勤,还不时要汪两声,吸引注意力。

    姒昊把大黑留在草场,他去水畔割草,捆扎,背着青草,走回野麻坡。他想等它养两天,伤好得差不多,再拉出去吃草,每天多背趟草,辛苦点而已。

    姒昊把草喂马,想着离开任邑时,曾跟吉华开玩笑说,他这一出去,就去牧羊牧马,耕种蔬谷。在任邑学习的东西,不能用于生计,来角山倒是学到不少东西,也算没有虚度时光。

    马儿需要一个棚子,挡风避雨,不过右臂受伤的姒昊,无法挥动石斧伐树,他暂时还做不了,只能先让马儿栖息于避风的树下,在下方多垫些枯草给它卧躺。

    喂好马,姒昊回落羽丘,他去烧水,灌陶壶,好下山去看羊。

    陶鬶的水沸腾,放凉,储存在水壶里,姒昊将水壶绑在腰间,从门口拿了柄青铜矛,便就下山去了。起先,每每他用陶壶喝水,都会想到任水之南的那个人,才几天过去,就也习惯了。

    走到草场,姒昊朝林丛的小径探看,空荡无人,两天前束从那里走来,告知姜沟那边有人被杀,并说等凶手缉拿,会来告知他。不知道为什么,姒昊有点在意,而束并未再来通知。

    落羽丘这两日,也没有什么陌生的人影经过,一切都很安静,就像渡过的那三个月里一样。

    **

    三天前,一个黄昏,狗尾滩来了两位外来者。

    狗尾滩的外来者不少,大多是牧民,狗尾滩的居民对牧民习以为常,他们也很擅长辨认。牧民身上或多或少会有牲畜的气味,当地养的犬,便是这般区分危险与否。进入狗尾滩的牧民,它们不会吠叫,但是很奇怪,这两个天将昏前来的外来者,把狗尾滩的七八条狗都激怒了,它们拉长脖子吠声连片。

    这两位外来者穿着猪皮衣,赶着一头大猪前来狗尾滩。仑城以东的一处小聚落豕坡,有一群牧猪人,他们很少到角山来,但也不是说绝不过来,偶尔还是能看到他们身影。

    各家把吠叫的狗撵走,有几个家境较殷实的人家,把牧猪人的猪端详一番,问想要换点什么?

    他们带来的大黑猪,看起来状态并不大好,肚子都饿凹了,懒洋洋,无精打采。两位牧猪人寡言少语,其中矮个的那位说:“要铜镞,火石,粮。”

    他的口音听来有些奇怪,不过狗尾滩的人们并没去在意,他们自去商议,谁家有铜镞,谁家有火石,谁家有粮。猪肉在角山还是比较少见,它比牛羊肉好吃,腥味小,而且容易腌制。

    众人去筹办牧猪人需要的东西,两位牧猪人,在皮革匠的家中歇息。年轻的皮革匠接待了他们,他对牧猪人的猪皮衣很感兴趣。

    挖在院中炮制皮革的石灰坑,散发着恶臭,大黑猪在院子里哼哼叫,拱食野菜。

    皮革匠带着儿子,端出两碗水,给牧猪人解渴。矮个的牧猪人接过,道声谢。高个的牧猪人迟迟没接过小孩的碗,他瞅着锻造匠衣服上缀的一枚彩色的石贝币,他认出这是任邑的石贝。

    石贝币之所成为货币,在于它色彩鲜艳,不易磨蚀,而且加工的工艺高超,它本身固有价值。人们喜爱它,皮革匠甚至把它缀在皮衣上,彰显它的美丽。

    任邑的石贝币,钻孔偏中,屁股尖,不难辨认。

    “你这枚贝币从哪里得来?”高个牧猪人问道,他做出一副很随意的样子,说完这句话,便专注于碗中的清水。

    “用双羊皮鞋换来。”皮革匠笑语,他对这笔生意相当满意,津津乐道。

    “能换好几双了。”高个牧猪人了解易物的价钱,他可是在任地流浪的数月,易手过不少东西。

    “说来也是奇怪,是位年少的牧人,可真富有啊。”皮革匠还记得这位牧羊少年,长得器宇不凡,虽然衣衫褴褛。

    “他近来还出现过吗?”高个牧猪人眉头微微挑起,留心看的话,会发现他的眉毛灰白。

    “前些日才见过他,你要是想卖他猪肉,可得走上一段路,他不住在这里。”皮革匠也是个话多的人,角山生活的人,大多相对贫困,是一头猪都要好几家凑着买,除去牧正,能有几个人家中有石贝币呢。

    “哦,我也就随口问问。”高个牧猪人将碗中的水饮尽,把空碗搁地,便就不再说话。

    话多的皮革匠问起矮个牧猪人怎得将猪赶来狗尾滩卖,要是赶去角山营地卖,那儿更值钱些。矮个牧猪人只说他们顺道将猪赶来这里卖。皮革匠觉得这顺道顺得很弯曲,觉得似有不合理,但也没多想。

    狗尾滩的人们,过惯了平和的生活,要是在十多年前,大混战那会,他们可能会多长几个心眼。

    夜里,人们将铜镞、火石和米粮都凑齐了,交给两位牧猪人。两人粗略看下易换的物品,便就着手杀猪。要说,他们宰猪的手法相当利落,而且也血腥。一刀扎进,开膛破肚,血液飞溅,都没眨下眼。

    至于猪肉如何划分,不在两位牧猪人的职责内,他们收拾东西,连夜离开了狗尾滩。人们目送他们离去,七八头犬继续吠叫。人们这时才留意他们背后的长竹筐里,装着的东西挺神秘,用茅草包扎得严实,之前看他们搁放过,还不许人碰咧。看他们离去的方向,并非折返回仑城,而是反向,也是奇怪。

    不过也只是心里这么想了一下,又都觉得事不关己,把这两人抛掷脑后。

    离开狗尾滩,矮个牧猪人对同伴说:“灰,能确定是他?”

    灰是高个牧猪人的名字,他看起来也就三十来岁,但发眉已灰白,像是一位得过大病的人。

    “你我走遍任地,追踪到这里,他要没逃出任方,也只能在角山,不妨去探探。”灰冷语,他眺望前方,发现林中一柱炊火。

    “不都说好了,要渡水回寻丘。哪有那么巧,这就寻到了。”矮个牧猪人显得心灰意冷,他脸皮松弛,头发稀少,模样颓然。

    “刺,你现在害怕了吗?”灰讥讽伙伴,他脱下背负的竹筐,仰头看四周的树木,他要找处观测点,观察那柱炊火的来源。

    “根本不用杀那个牧猪人,等尸体被营兵发现,我们最好已经逃走。”刺很懊恼,他们在来角山时,半路截杀了一位牧猪人,抢了他的财物。这事相当冒险,因为角山有营地,驻扎着士兵。

    “呵,没有利器,只能等死。杀人的事,你也没少做,怕什么。”灰已经爬上树梢,他看到一栋孤零零的屋子,很好,孤独一栋。

    闯进去把人杀了,也没人知晓,希望不会有爱啼哭的小孩,还有抱腿哀求的女人。

    灰爬下树,把竹筐背起,示意刺走。刺心有不满,默默跟上,他本也是个意志坚定之人,但数月的逃往生涯,让他非常厌倦。

    灰带着刺,来到一栋破烂的草泥土屋前,屋外有一头黑毛的老狗,这只老狗看见他们并不吠叫,甚至有些瑟抖。灰想,真是一条聪明的狗狗,大概是嗅到了非同一般的气息。

    两人身上都有着浓浓的血腥味,这份血腥味不只来源于猪血,还有人血。

    “炭!”

    一位驼背的老头,慢悠悠走出来,唤他的狗,抬头看到两位外来者,他目光落在两人背后的东西,他猜测是武器。

    牧人有牧人的样子,而士卒有士卒的样子,这两人的样貌和姿态,让扈叟想起凶残的狼。

    第29章 发现

    听着矮个口渴借水的话语, 扈叟将两人领进屋中, 烧水招待他们。两位外来者打量扈叟屋子, 确认扈叟一人独居。扈叟往火塘里添柴火,偷瞥两人,见他们将背上背负的竹筐放在地上, 扈叟留意竹筐里边的物品呈长条状,猜测可能是弓箭。

    火焰烧得旺,把屋子照明, 也映亮火塘旁三人的脸, 陶鬶里的水很快沸腾。扈叟将水提起,倒在两只碗里, 他递碗时,跟矮个说道:“有些烫手, 小心了。”

    矮个接过碗,一张脸阴沉, 单手抓着碗,打量这个糟老头,他驼背, 须发灰白, 动作慢悠悠。

    第二碗,递给了灰,灰一把接过,搁在一旁,说道:“老头, 我们找位放牧的外来少年,你知道他住哪吗?”

    “不知晓,这儿就我一人。”扈叟往地上一坐,敲着略显弯曲的小腿,他的关节偶尔会痛风,虽然此时倒是没发作。

    “狗尾滩的人说,有位富有的牧羊少年,就住在附近,春时新来。我看你也是个老牧人,怎会不知道?”灰拔出匕首,用刀刃剔着指甲缝里的污渍,那是血液干涸后凝聚的一团血污。这老头独居,就养着一条老狗,像只带宰的羊般,何需跟他伪装。

    “我听说沿丘那儿,春时来了两位新牧人,你们去那边看看。”扈叟若无其事,拿起一条烂臭的短皮子,用石头刮毛,他老眼昏花,刮得很吃力。

    “我看你是眼睛不好,住你这里的大活人也瞧不到。”灰把匕首递到扈叟眼前威吓,扈叟一愣,匕首已经顶住他的脖子。灰早从芦苇滩那边打探好,那位富有的牧羊少年,就住这一带。

    “我小老头也没什么东西,就一罐面粉,墙……墙有张狼皮皮子,你们把它拿走,别别……害我。”扈叟手中的石子掉落,显得很惶恐,双手合起哀求。

    灰冷笑,刀刃在扈叟的脖子上轻轻拉开,血液滴落在扈叟衣领,他的身子颤抖得像筛子,脸色煞白。

    “走。”刺喝完碗里的水,对于灰的做为毫无反应,最多只烦心再留具尸体,营兵正好从狗尾滩追踪到这里来。

    灰端视扈叟,扈叟的脖子淌着血,染红领子,他像似吓傻了,哆哆嗦嗦,嘴巴张了几张,只听到抽气声。

    将匕首收起,灰对老头的胆战心惊,似乎还满意。人们在恐惧时,可是什么都会老实说。

    两人不慌不忙离去,他们身后,是倒地淌血的扈叟,还有一条秃毛的老狗。老狗原本屈膝在地,呜呜叫着,瞅见两人背身离开,它突然跃起,直扑灰。灰仿佛后头长眼,相当敏捷,抬脚踹飞老狗,老狗瘫在一旁悲鸣,这一脚踹得不轻。

    扈叟虽然流了不些血,但意识清醒,那人割脖的手法很巧,没有一下子取他性命。等两人走远,扈叟动弹了下身子,从地上缓缓爬起,他用手捂住脖子,坐正身子。炭爬回来找扈叟,拖着一条伤腿,嘴里有血。扈叟摸着碳的头,张嘴想说点什么,呛出一口血,脖子上那一刀让他无法发声。扈叟冷静下来,自己遇到了可怕的人,没有一下子被杀戮,实属侥幸。扈叟知道自己得止血,趁着意识还清楚,他用木材将火塘里的草木灰拨出,不顾烫手,抓把草木灰糊住脖子上的伤口,用手紧捂。

    手掌烫伤的疼痛,和脖子被割开的疼痛,令他疼得几欲昏厥,但只能死撑着,他还不能昏迷。

    这两个歹人,显然是来找吉蒿,他们是什么来头不重要,来者不善,十分凶险。失血虚弱的扈叟,此时已顾不上许多,他得设法让自己活下去。割在脖子上的刀口不大,但深,光只是用草木灰止血可不行,还得草药。扈叟流着冷汗,摇摇晃晃站起身,他一手捂脖子,一手拿根燃烧的木柴照明,艰难行走,他必须得到屋外採草药。

    灰和刺离开扈叟家,进入林丛,刺问:“要去沿丘?”

    “先找个地方歇脚。”灰冷语,他有种直觉,他一直追踪的那人就在附近,很神奇,他感应得到,尤其从那老头家中出来后,这种感觉特别鲜明。

    刺似有异议,但没说什么,他们才从沿丘过来,在沿丘附近杀了一位赶猪人,现下又要过去,那儿可是有营兵。

    “他在角山,在这附近,我感应到。”灰自言自语,他接近过姒昊,也险些夺走姒昊性命。他始终相信他会是杀死帝子的人,因为他不是普通人,他是一个超越生死的人。

    灰年轻时,就得过一种怪病,须发灰白,部落的巫师说他是恶灵附体,不是寻常之人。

    刺对灰这类说法不以为然,他消极应对,在找寻帝子的这些时日里,晋朋那些美好的许诺,已经越发遥远,荣华富贵,不如高枕一眠。

    密林里,刺敲击火石生火,用一只小铜釜煮食物,他有好些天没吃过谷物,都是靠打猎。他心情不错,时而搅拌铜釜里的食物,时而往锅下添柴草。

    不远处,灰靠在一棵大树下,他在加工箭羽,他切掉石质的箭头,换上铜镞,增加它的穿透力和准度。灰抵达任邑时有十二枚铜镞,到此只剩两枚,再增加上从狗尾滩购得的三枚,总计五枚,足够了。对灰而言,一箭足以夺人性命。

    两人背负的行囊都卸放在一旁,灰的行囊,就在他脚边。竹筐里的物品从麻袋中露出,那是弓箭和箭囊。火光下,箭囊里的箭羽,呈现着翠绿色,每一枝箭羽皆是用翠鸟的羽毛制作。

    **

    扈叟醒来时,人躺在草地上,四周漆黑,几滴雨水浇在他脸上,使得他清醒。他虚弱不堪的从地上爬起,恍惚间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怎会在此?不过他还是很快想起,他到外头来采药,他受伤了,他感受到脖子传来的疼痛,也摸到身下的一小滩血。在采摘草药时,他失血昏厥,昏迷了多久不可知。

    “呜呜……”

    身后,老狗传来悲鸣声,扈叟将它招到跟前。扈叟用瘦得像竹耙子的手,摸着碳的身子和头,将脸贴近它,他张着嘴巴,努力想说话,却还是发不出声,一使力,创口的血便就被挤出。

    扈叟想让炭去狗尾滩唤女儿阿和,炭去过数次他女儿的家,它认识路,无奈无法言语。

    “汪汪。”炭仿佛能听到主人无声的话语,它是条通人性的老狗,它离开扈叟,走出几步,又回过头来看扈叟。扈叟竭尽全力,将胳膊挥动,撵赶它。

    炭的身影很快消失于夜色,至于它是否真得能将阿和唤来,扈叟不确定,炭再聪明,可真懂得去向人求救吗?它再聪明,毕竟无法人言。

    雨水淅淅沥沥,扈叟在地上爬动,他想爬回屋子。黑暗中,他无法采摘草药,幸运的是,适才是在采撷过程里昏迷过去,身旁有一把草药,不多,聊有胜无。

    扈叟艰难分辨方向,在地上摸索,这里毕竟是他家门口,他住了几十年的地方,太过熟悉。他爬行了好一会儿,摸到了木屋半掩的门,将门推开,火塘里的火还在燃烧,虽然光芒微弱。那一团微弱的火,就像此时扈叟微弱的生命,他的性命,要么在此夜终结,要么在此夜延续。

    活了一把年纪的扈叟,心情挺平静,他爬进屋内,躺靠在墙,咀嚼草药,为自己敷伤。他已经精疲力竭,将布条缠上脖子,每一绕,都仿佛渡过了漫长的时光,他还来不及绑上一个结,人便就瘫在了地上,无声无息。

    若是年轻时,扈叟带着伤,也许能拼上性命赶去落羽丘通风报信,然而人老了,不得不服老,他再次失去意识,无能为力。

    凌晨时,扈叟的女儿赶过来,她喊上丈夫,带着炭前来父亲家中。她一过来,就发觉不对劲,屋门大开,她父亲倒在地上。

    炭出现在阿和家时,她还挺高兴,以为这条狗是跟着父亲过来,虽然大晚上的,不大可能。确认父亲没过来,阿和盛点剩菜剩饭给炭吃,她看炭狼吞虎咽的样子,想着,怎会一条狗自己跑来呢,然而问狗,狗可不会说话,天色又晚,不如明早过去父亲那边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