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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
    是啊,一同。他与他一同去死,一同为他们在乱世里的温柔缱绻画上个句号。

    沈潘深深吸了口气,捡起地上印着文清三十九年的银票轻轻吹了吹。

    这一世,漫长极了?又哪里是须臾?

    祥丰钱庄的银票,在乾武四十五年,就变成了废纸一张。

    那年他在烈国京都。凤连继位的前夕,宁国第一大皇商孙家被抄了满门的消息跋涉了千山万水放到了凤连的桌上。

    他恨。

    孙子锐家世代皇商,却落到了不仅枉送了性命还断了世代基业的地步。

    他怒而拍案,要杀回去。却被凤连拦住。明玦那时如日中天,他便是杀回去也是送死。

    他忍,他忍了十年,却不曾想,在那十年里,他遇上了明琼。

    那一年落花委地,那一年百草枯零,那一年,在万般颓圮间,他在烂柯山下捡回了他一生的情雠。

    自己从不知他是宁国五皇子。待到知道时,他已然与他对立两边。他为着他的家国,自己为了那经年的痛,他们同样进退两难。

    如今重来一次,他必不会让他再落地留殇。

    沈潘慎重地将那三张银票叠好,揣在怀里。想了想,又放回了床板下。门外的打斗声霹雳哐啷,沈潘慢慢站起来,缓步走出门外,迎着他十七岁时,夏日午后那火辣的太阳。

    院子里一片狼藉。正中两人赤手空拳,正在拆他院子。

    只见穿着宝蓝色锦袍的少年滚过之处如疾风刮过,被人辣手摧草。

    “老大。”宝蓝色少年仰头惊喜看到沈潘出来。下一刻,一个鲤鱼打挺,还未起身就又被人一拳打了下去,瞬时,尘土飞扬。

    “嗷。”少年惊叫一声,闪着身子爬起来躲到了沈潘背后。“前辈,说好的不打脸呢?”孙子锐捂着刚被那人揍过的右脸扯着嗓子喊。

    “对不住,对不住。”穿着褐色粗葛短打的中年男人这才收了手,朝着孙子锐笑笑,没见一丝的愧疚。反而朝着沈潘挑挑眉。

    “哎?前辈那么真心的道歉那就算了。”孙子锐打着哈哈,倒是先腆了脸。拿开了手后本来白白净净的脸上除了汗水,还多了块乌青泛紫的伤痕。

    “他哪里真心道歉了?”沈潘抽了抽嘴角。拂过孙子锐,仔细看了他半晌,看得孙子锐心里发毛。

    “老大,你怎么了?”孙子锐一脸紧张,青紫的脸紧绷着,写满了惊恐。

    沈潘这才收回了眼神,长手一捞,将他往后挪,皱着眉,示意他退后。孙子锐就是太过老好人了,这脾气得改改。

    “老大,别激动。”孙子锐没被拂开,反而就势紧紧抓住了沈潘的胳膊。乌青瘀痕下的脸上冲着他挤眉弄眼。

    “好汉不吃眼前亏,你前日里被打的伤还没好。”孙子锐压低声音,苦笑着劝诫他。“你现在跟他打,那何苦让我来帮你挨那么多揍?”

    沈潘愣了愣神,这才记起来到底这个时候发生了什么。

    十七岁那年,他做的最惊天动地的大事莫过于被云首书院退了学。难听点说,他被赶了出去。

    因为他不顾“同窗之谊”打了人。打得那人怕是连娘都不认识了。

    说起来,那个人也没说什么。云首书院的饭堂历来就是意气少年们的畅所欲言的地方。

    尤其被那些有才华有学识有野心却没有一个好的家世,只能想着被他们身边潜藏的伯乐相中的贫寒学生们奉为登云台。

    云首书院是官学,初时收人不需束脩,无论家里花团锦簇还是家徒四壁。只要逢秋末过了考试,就可入学。

    是也,贫寒的人家但凡有点才学的都往这里挤,毕竟便宜。

    后来,果真出了几个本来家中贫寒而后一步登天的人中龙凤。那求贤若渴的贵人们逐渐也被吸引过去,打起了这儿的主意后,这云首书院才逐渐名声大噪起来。

    世家子弟想的是寻几个得力却贫穷的人,这样的人好收服,日后支应门庭好歹有人也能帮着自己出主意。贫寒人家入官不遂愿,到这儿被哪位权贵青眼相加,日后那位权贵飞黄腾达,自己也就算是得道升天了。

    两种本该泾渭分明的人,在这云首书院反而凑到了一起,产生了奇妙的戚戚相关,相互依存的关系。

    自此,这云首书院变成了登天梯,成为了寻良池。

    对着两种不同的人不同的说法罢了。

    再后来,普通的勋贵人家,倒也乐意往那云首书院里挤。就算是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在书院里交上一群“志同道合,臭味相投”的兄弟,日后出去了也不愁吃不开。

    大家以后都是京官,你关照关照我,我关照关照你,大家以后少走些弯路不是万事大吉?

    云首书院自此也变成了交友地。

    不管云首书院做了哪一种效用,反正,云首书院这几年地也扩了,门也大了,朝廷拨下的银子也多了。唯有那入学试题,越来越难,考试越来越严。查出来作弊,一律永不能入学。

    云首书院唯独不收无用之人。进门就是一个高坎。

    是也,那院门旁边贼眉鼠眼拉客卖假试题的生意人个个富得流油。

    年年都有些投机倒把的人中招,花了天价买了假题,随后考试发现狗屁不通。

    云首书院的试题从来没被泄露过。

    因为根本就没有题可以泄露。

    云首书院试题只有四个字,“见机而作”。

    院长是个神人,长年神龙见首不见尾,每年秋末,出题的早晨露个面,出了题就走。再见他已然是下一年的同一天。

    出的题目花样也是杂乱。有时候是经史子集的一句话,有时候是让你夸一夸云首书院隔了一条街买豆腐花的小姑娘家的老鳏夫。

    总之题目之浮夸,肯定超脱你的想象。

    沈潘清晰记得他十五岁那年入学的试题是“一枝梨花压海棠”。

    就这一句诗。

    ………………打死沈潘也想不到那云首书院院长的花花肠子到底是往哪里弯的。这特么也太让人接受不能了。

    得益于云首书院院长豪放不羁,见机而作的画风。那底下的学生们,到底也被带偏了。直言不讳的学生不少,可你见过边扒拉着碗里的油泼面,边指点江山,激昂文字,顺手拿走邻桌两瓣蒜的“意气少年”吗?

    反正沈潘一直管他们叫“抛砖的。”

    总有些人,肚子里没些个墨水,还偏要卖弄一番。他们谈天论地,讲古今海外。乍一听,还是挺像是一回事的。

    可这书院里,到底真材实料的人多。少年人们,个个情绪激昂,愤世嫉俗,最爱打抱不平。每每遇上这样的人那必然会引经据典,驳斥一番。说的唾沫横飞,说的让人愤慨。

    说着说着,就变成了唇枪舌战,你来我往,不亦乐乎。

    待到酣畅淋漓地与人辩论一场后,你才发现那第一个吃油泼面的早逃之夭夭了。

    抛砖引玉,无论油泼面是出于什么心态,那竭力展现自己的学生们是感激的。

    后来,油泼面变成了寂寂学习生涯里的苦中作乐。

    再过后来,众学子们发现那些惯常从饭堂的口水战里杀出重围的人,往往没过几年就声名显赫,步步高升。

    众人这才明白,那饭堂,那油泼面,简直就是个一蹴而就的登云台。从此云首书院有了不成文的习惯。但凡讨教,那抛砖的势必要吃一海碗的油泼面的。嗯,加上两瓣蒜最好。

    是也,云首书院的油泼面再好吃也不怎么卖的出去了。

    谁也不想吃碗面就被人里三层外三层的围着,个个蓄势待发的看着你。直到你咽完最后一口油泼面,好脾气的人默默走了,次等脾气的人唏嘘一声,坏脾气的人恶狠狠地瞪你一眼,拍着桌子梆梆响。

    之所以没拍到你身上只是因为云首书院不让打架。违者,酌情处理。

    沈潘在云首书院里呆了三年,从来没有和别人辩过什么,他也辩不过。他不爱说话。

    他来这云首书院只是为了少在家挨打。他家三叔养的刁奴的拳头硬的厉害,也狠的厉害。

    饶是他从小被打,被打的皮实肉硬,他也能躲就躲。

    所以,十四岁那年,他毅然决然去了云首书院混日子。混到了十七岁因为打架他肉比别人厚实一些被云首书院赶了出来。

    站在太阳地里的沈潘摸着脸细想了下好脾气的自己为何会动手打人。待到想到了之后,愕然拍手。

    怎么就没把那混账打死?

    第3章 打架

    事情还是要从那碗油泼面开始。那日中午,他刚进饭堂就看见有人哧溜油泼面。吃就吃吧,还要边吃边拍桌子,将那本来就咯吱咯吱的桌子敲得梆梆响。

    沈潘讨厌和这样的人吃饭,更讨厌和这样吃油泼面的人吃饭。

    所以,沈潘硬生生转了向,改吃大米饭。

    沈潘心里嘀咕,坐下找个地准备吃饭,长痛不如短痛,过一会儿他们越围越多,连白米饭都吃的不安心。

    可惜,这注定是一顿不安稳的饭。

    云首书院的粗瓷大海碗,配上炖的烂烂的红烧肉,看着就让沈潘食欲大振。

    沈潘吸口香气,只觉得五脏六腑都沉醉在浓郁肉香里。连急促的步子都不怎么快了。

    他被折磨了一上午早饿了,忙不迭找个地儿就想开吃,待到从那香气四溢的肉里拔出脸的时候,他已然不知不觉走进了人群里。

    准备大辩一场的少年们还没吃饭。吃饱喝足了反应会变慢。

    然而空着的肚子,被那突如其来的肉香味一勾,就是此起彼伏的叫声。

    在不下五个人盯着沈潘海碗里雪白大米饭上盖着的油光发亮的红烧肉的时候沈潘才意识到了自己进了狼窝。

    云首书院的饭食便宜,但北方的米,南方的面。这地域差异导致的差价饶是云首书院再压价也没有办法。

    沈潘不常吃米饭,他不知道手上热气腾腾的红烧肉大米饭俨然变成了财富与地位的象征。

    “哥们,要吃吗?”老实憨厚的沈潘抱着海碗,冲着离着他碗最近,眼睛都看绿了的同窗笑笑。

    “嗤。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那位同窗甩一甩衣袖,将那绿了的眼睛换成了白眼,白眼一瞪,翩翩然走了。文士清高,自然看不上五大三粗,抱着海碗的粗鲁汉子。即使那汉子碗里是红烧肉大米饭。

    嘿,沈潘这就不高兴了。朱门酒肉臭吃他家大米饭了吗?管得着吗?正处于十七岁中二时期的沈潘脸色一变,哽着脖子就桌坐下,面不改色地在众人围着的桌子上吃饭。

    没错,他对面就是那位梆梆响吃油泼面的。

    厚脸皮的沈潘风雨不动安如山,大口嚼着红烧肉“噗嗤噗嗤”震天响。惹得一群假正经们哈喇子流了一地。

    那位吃油泼面的倒也不是个好相与的,哧溜哧溜的油泼面阵阵相和。

    虽然过程不太和谐,结局却堪称完美。沈潘低头猛吃,连着他们在说什么都没听到,愣是张着大嘴将那一大海碗饭和红烧肉塞进了胃里。直到抬起头来,看到那位油泼面小哥愣是碗里还剩半截面条的时候,露出了一口沾着米粒的大白牙。

    其实吧,若是到这个程度,沈潘也不会跟别人同室操戈。能一起同桌吃饭的都是饭友,不是有句俗话说,前世多少年的回头才能换来今世的缘分?沈潘对着吃饭的油泼面少年还是很有好感的。

    然而这个好感止于旁边人的最后一句话。

    “将军百战死,英雄泪满襟。忠勇将军能死在战场上总比受烈国奸细拖累死的不明不白强。”旁边的是个黄面书生,看着挺周正,可惜没精神。

    这不是沈潘那时观察的,这是那位黄面书生被他撂倒了以后特意看的。日后他来寻仇好歹也能有个印象。

    沈潘那时听到了“忠勇将军”四个字就已经炸了毛。